侵犯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责任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2 18:20:39 380 人看过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侵犯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合法权益属于侵权行为,侵权人应根据侵权情况承担停止侵权、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的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七条用人单位应当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等民事责任,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赔偿损失:(一)妨碍承包人依法享有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二)违反本法规定收回、调整承包土地的;(三)强迫、阻碍承包人交换、转让或者转让土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4)以少数服从多数为借口,强迫承包人放弃或者变更土地承包经营权;(5)按“定额用地”和“责任用地”划分,收回承包土地进行招标承包;(4)(六)收回承包土地抵债;(七)依法剥夺和侵犯妇女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八)其他侵犯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行为。有学者认为,土地承包经营权不能视为继承人的遗产,不存在继承问题。主要原因是:(1)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的对象是农用地,其所有权属于国家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承包人对耕地没有所有权,耕地也不是承包人的私有财产,因此不存在继承问题。

(2)合同关系不能继承。在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中,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存在一种合同关系,由于一方当事人(如承包人)死亡而终止,根本不存在继承关系。土地承包权是一种以合同为基础的经营权,是一种非财产性权利,不属于财产继承的范围,不能继承。

(4)绝大多数土地承包经营权以家庭名义进行,承包经营权由家庭成员共同享有。家庭中个别成员(多为老人)死亡,其他家庭成员应继续履行合同条款;用人单位还必须按照合同履行相关义务。发包人毁约的,承包人可以通过诉讼保护自己的权益,维护合同关系的稳定。其他学者认为:农地具有很强的社会保障功能。目前,农村人多地少。为解决失地人口的土地问题,缓解人地矛盾,体现社会公平,承包人死亡或者承包家庭死亡的,承包土地不得继承,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严格用于解决人地矛盾。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1日 13:5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土地承包经营权相关文章
  • 侵权纠纷土地承包经营权怎么处理
    一、侵权纠纷土地承包经营权怎么处理侵犯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当事人可以通过调解解决纠纷;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五条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二、侵权纠纷土地承包经营权诉讼时效侵犯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如果提起民事诉讼的,诉讼时效为3年,如果是提起行政诉讼的,诉讼时效一般是6个月,从知道权利被侵犯时开始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
    2023-10-25
    214人看过
  • 土地承包经营权被侵害如何维权
    土地承包经营权被侵害的维权方法: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一条,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土地承包经营权被征用的赔偿标准1、目前,我国集体土地所有权补偿采用区片综合价或者年产值标准,今后则由省级政府根据当地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等综合因素确定。2、因此,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征地补偿标准宜由地方政府在综合评估投入成本、运营成本、预期收益等多项要素的基础上,核定土地承包经营权在土地所有权中所占的比重,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和所有人按核定比例分别受偿,承包人如已获得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该利益应在核定比例内扣除。3、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
    2023-07-22
    233人看过
  • 承包土地经营权被侵权如何起诉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侵权纠纷属于民事纠纷,当事人可以进行调解协商或者依法提起诉讼,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一、民事诉讼没有身份证可以起诉吗民事诉讼没有对方身份证号码也是可以起诉的。民事诉讼没有被告人身份证,立案后,可申请法院去查或委托律师事务所律师去查被告的身份证号。民事纠纷起诉时只要求有明确的被告,必须提供被告的详细资料,包括姓名、住址等,身份证号不是必须的,法院不能
    2023-06-24
    161人看过
  •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守的原则是什么,土地承包的经营权的承包方式有哪些?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守的原则是什么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守的原则包括:1.平等协商、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2.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3.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4.受让方需有农业经营能力。5.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主体是承包方,承包方有权依法自主决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流转或流转的方式。承包方将土地交由他人代耕不超过一年的,可不签订书面合同。二、土地承包的经营权的承包方式有哪些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承包方式为:1.转包。转包重要发生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农户之间。转包人是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受转包人是承受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的农户。转包人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产权不变,受转包人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使用的权利,获得承包土地的收益...2.出租。出租主要是农户将土地承包经
    2023-06-23
    106人看过
  • 土地经营权跟土地承包权的区别
    一、土地经营权跟土地承包权的区别(一)权利性质不同1、土地承包权属于农村集体组织成员权利中的一部分。2、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民事权利中的物权,具有排他性。(二)权利内容的不同1、承包权主要包括:承包土地的权利、其他承包方式的优先权。2、承包经营权的内容主要包括:占有、使用、收益权。(三)权利放弃的标准不同1、承包权的放弃主要表现为不参加土地承包,明确放弃与村集体签订土地承包合同的权利;2、承包经营权的放弃要以承包人提前半年书面通知为准,否则村委会不得随便收回承包地。法律对承包经营权放弃与收回的法律条件规定较为严格。(四)继承方面的区别1、承包权直接的依据是农村集体户口,承包权人的子女应落入父母户口所在地的村集体,因此当然成为村集体成员,也当然地具有农村土地承包权。2、而承包经营权则因其具有家庭承包方式和其他承包方式,而表现出一定的复杂性。家庭承包方式的经营权是不能继承的,但是在承包期内,如果
    2023-05-06
    367人看过
  • 什么是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及方式有哪些
    什么是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指在农户土地承包权不变的基础上,承包方将自承包的村集体的部分或全部土地以一定的条件转移给第三方经营,原承包方或第三方向村集体履行原承包合同的行为。实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有什么必要性?在我国推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具有以下必要性:1、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促进农村种植业结构调整的需要。2、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农业经济市场化、国际化的需要。3、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稳定土地承包关系的需要。4、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需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方式有哪些?《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2条规定,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其他方式流转。1、转包。转包主要发生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农户之间。2、出租。出租主要是农户将土地承包经营权租赁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3、互换。互换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户之
    2023-05-05
    79人看过
  • 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要备案吗,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期限是多久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要备案吗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有必要备案。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取得和变动虽不以登记为生效要件,但一经登记即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法律效力。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合同的基础法律关系进行审查,认定合同关系合法有效,并以县级人民政府名义颁发用益物权凭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五条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的,当事人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第四十一条土地经营权流转期限为五年以上的,当事人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土地经营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期限是多久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期限是三十年至七十年。耕地的承包土地期限为三十年,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的承包土地期限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土地期限为三十年至七十年,届满后依法相应延长。《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一条,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
    2023-06-20
    192人看过
  • 承包土地经营权的过户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公民集体对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由全民所有制或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的承包经营权,权利内容由合同约定。分为主体和客体两种。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转让方与受让方之间签订的合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形式1、转包转包是指承包方将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以一定期限转给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其他农户从事农业生产经营。转包后原土地承包关系不变,原承包方继续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接包方按转包约定的条件对转包方负责(承包方将土地交他人代耕不足一年的除外)。2、出租出租是指承包方将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权以一定期限租赁给他人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出租后原土地承包关系不变,原承包方继续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承租方按出租约定的条件对承包方负责。3、互换互换是指在承包方之间为方便耕作或者各自需要,对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承包地块进行交换,同时交换相应
    2023-07-07
    149人看过
  • 偷窃承包土地经营权什么罪
    依据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侵犯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有可能构成犯罪的,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利用职权干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情节严重的就有可能构成犯罪。可能构成盗窃罪。一、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纠纷前置的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是指对家庭承包土地确权和其他承包方式承包的土地确权。家庭承包土地的确权是由县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对家庭农户承包土地的地块、面积、空间位置等信息及其变动情况记载于登记簿,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进一步明确农民对承包土地的各项权益;其他承包方式承包的土地确权是指对家庭承包以外的其他承包经营土地的地块、面积、空间位置等信息及其变动情况记载于登记簿,经县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予以确认土地承包的权益。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的仲裁程序有哪些(一)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发生的纠纷;(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
    2023-04-12
    134人看过
  • 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经营权的区别有哪些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经营权的区别有哪些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经营权在多个方面存在显著的区别。1.从权利性质上看:(1)土地承包权是农村集体组织成员所享有的一项基本权利,它源于成员的集体身份。(2)而土地承包经营权则是一种民事权利中的物权,具有排他性,即同一块土地上不能同时存在两个相同的土地承包经营权。2.两者在权利内容上也有所不同:(1)土地承包权主要包括承包土地的权利以及在其他承包方式中的优先权。(2)而土地承包经营权则涵盖了占有、使用、收益等具体权能,使承包人能够充分利用土地资源进行生产经营活动。3.两者在权利放弃的标准上也存在差异:(1)土地承包权的放弃通常表现为不参与土地承包,并明确放弃与村集体签订土地承包合同的权利。(2)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放弃则需要承包人提前半年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否则发包方不得随意收回承包地。4.在继承方面,两者也有所不同:(1)土地承包权通常基于农村集体
    2024-07-10
    275人看过
  • 土地承包经营权侵权的案由如何界定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侵权的案由如何界定侵犯土地承包经营权后,承包人向人民法院起诉主张权利的,案由是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中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确认纠纷。《民事案件案由规定》55、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1)土地承包经营权确认纠纷(2)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3)土地承包经营权继承纠纷二、农村土地承包发生纠纷由哪个部门管事实上,农村土地承包发生纠纷时,应找哪个部门处理应结合各地的具体情况而定,各地管辖处理的部门或机构并不一定相同。故一般解决土地承包纠纷的措施一般如下:首先,双方当事人可先进行协商解决,争取和平解决纠纷。能够协商解决的最好协商解决,否则走那种法定程序的都会占时间,这点对承包方和是十分不利的。其次,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找村委会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可以找当地政府的土地管理部门再次进行调解,争取达成一致的调解协议决绝纠纷。再次,如果调解不成,可以到当地的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通过仲
    2023-04-26
    169人看过
  • 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是什么意思
    一、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是什么意思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是指公民集体对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由全民所有制或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的承包经营权,权利内容由合同约定。分为主体和客体两种。在土地利用过程中,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应当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程序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程序:承包方与受让方就流转方式、期限和具体条件等进行自愿平等协商,达成流转意向;报所在地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构对受让方情况进行审查;经审查后在乡镇土地承包流转服务中心监督下,双方签订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三、土地承包经营权如何抵押贷款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的流程:1.土地在本村的农户到村土地流转服务室提出土地流转意向,村土地流转服务室提供合同文本,流转双方达成协议的,指导签订土地流转合同。2.需要贷款的
    2023-07-06
    397人看过
  • 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使用权是啥
    土地承包经营权就是公民集体对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由全民所有制或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而土地使用权是指对土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土地承包经营权包括:(一)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二)依法互换、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三)依法流转土地经营权;(四)承包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国有土地使用期限需根据土地的具体用途确定:1、居住用地七十年;2、工业用地五十年;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5、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九条,承包方承包土地后,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自己经营,也可以保留土地承包权,流转其承包地的土地经营权,由他人经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三条,承包合同自
    2024-05-05
    63人看过
  • 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的方式
    土地承包经营权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方式有转包、出租、互换、转让等。转包主要发生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农户之间。转包人是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受转包人是承受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的农户。转包人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产权不变。受转包人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使用的权利,获取承包土地的收益,并向转包人支付转包费。转包无需经发包人许可,但转包合同需向发包人备案。出租主要是农户将土地承包经营权租赁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出租人是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承租人是承租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外村人。出租是一种外部的民事合同。承租人通过租赁合同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承租权,并向出租的农户支付租金。农民出租土地承包经营权无需经发包人许可,但出租合同需向发包人备案。互换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户之间为方便耕种和各自需要,对各自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交换。互换是一种互易合同,互易后,互换的双方均取得对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丧失自己的原土地承
    2023-08-16
    427人看过
换一批
#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物权 知识导航
    展开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承包农户以从事农业生产为目的,对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的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土地进行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在土地利用过程中,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应当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 更多>

    • 女性侵犯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法律规定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1-25
      法律一般通过下列规定来保护妇女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据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相关规定,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的农村土地承包权利,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侵害妇女应当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 干涉土地承包经营权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6-30
      “土地承包权30年不变”指得就是“《土地经营权使用证》记录的地块儿、亩数”,对这部分原则上是不许再调整了。对于干涉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七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调整承包地。 承包期内,因自然灾害严重毁损承包地等特殊情形对个别农户之间承包的耕地和草地需要适当调整的,必须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
    • 如何破解侵犯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
      浙江在线咨询 2023-10-25
      侵犯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 一、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 二、申请仲裁解决。如果调解无法解决纠纷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由仲裁机构作出裁决解决纠纷。 三、诉讼解决。如果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可以直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纠纷。
    • 请问关于什么是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如何取得
      河南在线咨询 2024-09-09
      土地承包经营权就是承包人(个人或单位)因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或其他生产经营项目而承包使用、收益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的土地或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的权利。其特征在于: 第一,承包经营权是存在于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的土地或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的权利。 第二,承包经营权是承包使用、收益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的土地或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的权利。 第三,承包经营
    • 侵害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任何组织和个人是否应承担民事责任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2-10
      是的。任何组织和个人侵害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九条国家保护集体土地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保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第六十一条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利用职权干涉农村土地承包,变更、解除承包合同,干涉承包方依法享有的生产经营自主权,或者强迫、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等侵害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行为,给承包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等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