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犯罪嫌疑人可以办理监视居住吗
在涉嫌犯罪且符合法定条件时,涉案人员可申请办理监视居住手续。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满足以下任一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均有权申请进行监视居住:
(1)患有严重疾病或无法独立生活的;
(2)处于孕期或正为其婴儿提供母乳喂养服务的女性;
(3)是无其他抚养义务者的唯一抚养人;
(4)鉴于案件特殊性质或案件办理需求,采用监视居住措施更具可行性;
(5)羁押期限即将期满,但案件尚未处理完毕,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1)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4)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5)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二、犯罪嫌疑人已被决定刑事拘留是什么意思
在刑事诉讼程序及实践中,拘留这一术语代表着公安部门以及检察院等机构,在处理感知到的恶性紧急状况下,针对现发的犯罪行为或重要的可疑人员,有针对性地进行临时性的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力约束机制。
值得我们深入思考的关键环节在于,尽管刑事拘留作为一种极端的强制手段出现,但它并非刑事责任实施的实质性方式和手段。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五条
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中符合本法第八十一条、第八十二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情形,需要逮捕、拘留犯罪嫌疑人的,由人民检察院作出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犯罪嫌疑人可以办理监视居住吗”,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
监视居住可以不通知犯罪嫌疑人的家属吗
343人看过
-
监视居住后,犯罪嫌疑人能判缓刑吗?
441人看过
-
嫌疑人被监视居住可能在监视居住被到哪儿
309人看过
-
犯罪嫌疑人在居住期间监视的权利
372人看过
-
监视居住嫌疑人跑了怎么办?
95人看过
-
犯罪嫌疑人被监视居住的可以委托哪些人做辩护人?
466人看过
-
哪些情形可以监视居住犯罪嫌疑人如何台湾在线咨询 2022-11-1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可以监视居住: 1、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4、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5、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
同一嫌疑人监视居住可以办几次青海在线咨询 2022-08-23对于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如果检察院不批捕,但仍需要进行侦查的,公安机关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第三款的规定,可以仍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监视居住后,犯罪嫌疑人能判缓刑吗?安徽在线咨询 2021-11-26如果嫌疑人被监视居住,并不意味着他将不再被追究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仍将被法院判刑。监视居住只是刑事诉讼中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强制措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对符合逮捕条件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监视:(一)患有严重疾病,不能自理的;(二)怀孕或者哺乳婴儿的妇女;(三)是唯一不能自理的人的赡养人;(四)由于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
-
嫌疑人监视居住期间可以批捕吗澳门在线咨询 2023-10-26犯罪嫌疑人在监视居住期间也是有可能会被批捕的,比如违反监视居住的相关规定,在监视居住期间对证人、被害人、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监视居住期间企图逃跑、自杀的,没有经过批准擅自离开监视居住的居所,情节严重的,或者有其他严重违法行为。
-
什么是监视居住,被监视居所的犯罪嫌疑人应陕西在线咨询 2022-04-13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被监视居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