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是一种简便、快捷的处理案件的程序。都是非讼程序。
督促程序,是指人民法院根据债权的申请,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催促债务人在法定期限内向债权人清偿债务的法律程序。其特点主要有:
(1)督促程序的适用范围仅限于特定的债权债务关系,即债务人给付标的限于金钱和有价证券,且与债权人没有其他债权债务纠纷。
(2)督促程序是一种非讼程序,它不解决当事人之间债权债务关系争议,以债权人申请而开始,请求法院直接发出支付令,不需经过法庭审理,而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
(3)督促程序是一种简便、快捷的处理案件的程序。
公示催告程序,是指在票据持有人的票据被盗、遗失或者灭失的情况下,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以公告的方式催告利害关系人在一定期间内申报权利,如果逾期无人申报,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依法作出除权判决的程序。其特点主要有:
(1)引起程序开始的方式特殊。依据当事人的申请。
(2)适用于特定的范围。只有两类情况:一是按照规定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被盗、遗失或者灭失的;二是依照法律规定可以申请公示催告的其他事项。
(3)公示催告案件无明确的相对人。
(4)审判程序简略。适用公示催告程序审判案件,不需要、也不存在通常诉讼程序所有的开庭前的准备、开庭审理等阶段。
(5)结案方式特殊。只有两种:判决和裁定。
(6)实行一审终审。
一、票据公示催告
票据公示催告是指人民法院根据票据原持有人的申请,以公示的方法,催告不明的票据利害关系人在一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申报票据权利,逾期无人申报,人民法院即判决宣告票据无效的程序。
票据是一种载明具体金额的用作流通和支付手段的有价证券,包括汇票、本票和支票。票据最主要特点是票据的无因性,即票据是一种无因的债权证券,当债权人主张票据权利时可不明示其原因,只要占有票据,就可以向票据所记载的债务人请求票据表示的金额,债务人不得拒绝。为了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票据权利,民事诉讼法设立了公示催告程序。通过公示催告程序,一方面可以阻止非法票据持有人主张票据权利,另一方面可以恢复合法票据持有人的票据权利。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以及依照法律规定可以申请公示催告的其他事项,适用公示催告程序。公示催告程序仅适用于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所谓背书转让,是指执票人以转让票据为目的在票据背面签名并将此票据交付他人的行为。
-
公示催告程序和督促程序要不要开庭,以及特点有哪些
56人看过
-
监督程序与公示程序的异同
326人看过
-
督促程序公示程序破产程序能上诉吗
433人看过
-
公示催告是什么,有什么程序流程?
59人看过
-
公示催告属于什么程序
131人看过
-
公示催告程序中公示催告的期间
65人看过
督促程序,是人民法院以支付令的形式催促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法定步骤、方法和制度,也是债权人向人民法院申请讨回债务的最简便方法。督促程序不同于诉讼程序,是一种非讼程序,其设立目的是为了快速、及时、方便、有效地处理一些单一的、简单的债权债务... 更多>
-
什么是公示催告程序,申请公示催告程序需要具备的条件和程序有哪些宁夏在线咨询 2022-03-18公示催告程序是指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以公示的方式催告不明的利害关系人,在法定期间内申报权利,逾期无人申报,作出宣告票据无效(除权)的判决程序,属于非诉讼程序。 申请公示催告程序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主体必须是按照规定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持有人即票据被盗、遗失、灭失前的最后持有人。 2、申请的原因必须是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被盗、遗失或灭失,且利害关系人处于不明状态,对其他事项申请公示催告必须
-
什么是公示催告程序?什么是公示催告程序?公示催告的效力如何认定宁夏在线咨询 2022-03-14公示催告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公开告示,要求不确定的或者不明确的权利人在法律规定的期间内申报权利,如不申报即丧失其权利的程序。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示催告是公告依据有关规定某个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被盗、遗失或者灭失或者有法律规定的其他事项,催促利害关系人来申报权利。目的是解决该票据的权利归属问题。由于票据在背书上可能有多个转让人和受让人,当票据被盗、遗失或者灭失后,谁是真正的权利人很难确认。票据是见票
-
公示催告程序的含义?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2-21公示催告程序是指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以公示的方式催告不明的利害关系人,在法定期间内申报权利,逾期无人申报,作出宣告票据无效(除权)的判决程序,属于非诉讼程序,即特别程序。其特点是:1.认定丧失票据或其他事项的事实而不是解决民事权益的争议;2.公示催告程序具有阶段性,公示催告与除权判决是前后衔接的两个阶段;3.实行一审终审,不得上诉。
-
公示催告程序的时间福建在线咨询 2022-03-14按照规定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持有人,因票据被盗、遗失或者灭失,可以向票据支付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人民法院决定受理申请,应当同时通知支付人停止支付,并在三日内发出公告,催促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公示催告的期间,由人民法院根据情况决定,但不得少于六十日。支付人收到人民法院停止支付的通知,应当停止支付,至公示催告程序终结。 公示催告期间,转让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
-
催告公示程序终结有什么情形宁夏在线咨询 2022-06-17除人民法院做出除权判决,公示催告程序正当终结外,以下几种情形将引起公示催告程序的非正常终结: 1、在申报的期间没有人申报,或者申报被驳回的,公示催告申请人逾期不申请除权判决的,终结公示催告程序。 2、公示催告期间申请撤回的,人民法院可以迳行裁定终结公示催告程序。 3、在公示催告期间,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申报权利,未被驳回的,裁定终结公示催告程序,并及时通知申请人和支付人。 4、公示催告申请人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