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债权的构成部分包括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2 10:03:58 335 人看过

不动产债权也就是不动产物权,包括所有权、地上权、地役权、永久租赁权、典当权和抵押权六种。不动产物权以登记为公示方式,未经登记不具有法律效力。近代以来,由于抵押贷款的投资,房地产被证券化,房地产与房地产的差别被弱化。在社会主义国家,永久租赁权已被废除,典当权已失去其意义。

不动产债权是什么意思?

不动产债是一个法律词汇,是人身债的对称。不动产债一般专指,一种有不动产5折抵押、直接登记的、可快速转押变现的、信用良好、风险对冲支持的债权资产。不动产债通常有以下的5个特点:1、不动产要直接抵押;2、资金要直接交接;3、需要5成的抵押率;4、信用良好;5、对冲资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不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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