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如何进行申请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29 21:20:27 389 人看过

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申请标准

1、无经济来源,且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0周岁,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按低限金额发给;

2、已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遗属,其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低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按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补齐发给;

3.、者生前工作年限不满5年的,其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按低限金额发给;

4、无依无靠,孤身一人生活的遗属,其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可在高限金额的基础上加发20元;

5、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总额不能超出死者生前基本工资额。

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申请条件

工作人员因公牺牲或者参加工作满5年病故以后,从去世的下月起,对依靠死者生前供养、生活确有困难的下列亲属,由死者原工作单位定期发给遗属生活困难补助。

①父(包括自幼抚养死者长大的抚养人)、夫年满60周岁,或者不满60周岁基本丧失劳动能力,无固定收入者。

②母(包括自幼扶养死者长大的扶养人)、妻年满50周岁,或者不满50周岁基本丧失劳动能力,无固定收入者。

③子女(包括遗腹子女、养子女、前妻或前夫所生子女)不满16周岁或年满16周岁尚在普通中学学习,或者基本丧失劳动能力者。

④弟、妹(包括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弟妹)不满16周岁或年满16周岁尚在普通中学学习,或者基本丧失劳动能力者。

⑤遗属系普通高校、中专、技校学生,(不包括硕士、博士研究生)可列入定期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范围。

⑥死者配偶系独生子女且父母均无固定收入的,其配偶父母可享受遗属生活困难补助。

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申请所需材料

1、户口本复印件

2、遗属人员与死者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其中婚姻关系在户口簿中无明确记载的须出具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民政部门出具的婚姻关系证明原件,户口簿中已明确记载婚姻关系的不需提供)

3、遗属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及居委会出具的该遗属人员无固定收入证明原件(须居委会及街道办事处相关出具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4、遗属是残疾人员的,须提供鉴定结论原件及复印件

5、遗属是学生的提供学籍证明或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6、遗属人员户籍不在青岛市市内四区范围内,须提供遗属户籍所在地政府部门(如民政部门)的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件线文件或出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需外地汇款的需提供开户银行、账户名称、账户号码

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申请流程

1、由职工遗属本人如实填写《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申请审批表》,经单位签署意见后,附职工死亡证明、户口本原件、居(村)委会开具的生活来源情况证明,以及享受补助对象的户口本、身份证原件(补助对象已满十八周岁仍在中学学习的),由学校出具在校证明;补助对象有特殊情况者,如残疾、丧失劳动能力等,需带残疾证等证明材料,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

2、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各单位上报的《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申请审批表》和审批资料,进行审查。

3、对审查符合享受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条件的提交局务会议研究,后印发文件通知,各单位落实。

4、机关事业单位有工作人员死亡的,必须在两个月内申报办理,遗属死亡、就业、超龄等情况发生变更的,必须在一个月内申报办理。

这些就是我们在这方面的知识。如果你想要了解更多关于这些方面的内容,也可以到网上进行搜索查询。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8日 19:3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结婚证相关文章
  • 山东省怎样申请遗属困难补助
    一、山东省怎样申请遗属困难补助企业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符合领取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条件的供养直系亲属,每人每月补助标准按企业所在地调整为3类:360元、320元、280元(企业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见附表)。(一)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职工遗属的补助标准,在上述补助标准的基础上提高20%。(二)职工遗属为孤寡一人者,在上述补助标准基础上提高10%。(三)兼有(一)、(二)项情况的,补助标准在上述补助标准基础上提高30%。二、遗属补助关于非因工致伤、死亡的待遇没有规定,现行有效法律《工伤保险条例》的前身《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规定的内容已经不能再适用,而现行的法律和法规有没有明确的规定,以至于大家都不清楚该如何处理。曾经规定的丧葬费待遇和遗属救济金的发放是否还可以延续,很多老年人对此问题有点耿耿于怀。
    2023-05-09
    422人看过
  • 职工遗属生活补助申请
    一、遗属补助是什么关于非因工致伤、死亡的待遇没有规定,现行有效法律《工伤保险条例》的前身《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规定的内容已经不能再适用,而现行的法律和法规有没有明确的规定,以至于大家都不清楚该如何处理。曾经规定的丧葬费待遇和遗属救济金的发放是否还可以延续,很多老年人对此问题有点耿耿于怀。二、职工遗属生活补助申请遗属补助申请书范文***单位:我叫**,系已故职工****之子,残疾原为现待业在家,无收入。我父****,****年***月**日正常退休,身份证号码******。家现有*口人(儿子、儿媳、孙女),儿媳***无业,无收入。孙女***现在***小学上学。其家庭生活来源主要是父亲的退休金。我父于***年**月**日因病去世,现家庭生活比较困难,特申请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望组织给予批准为谢。申请人:****年**月**日
    2023-05-09
    431人看过
  • 破产企业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由谁承担
    一、破产企业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由谁承担企业破产遗属补助在破产清算的时候会按顺序进行清偿。《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二、企业破产的重组程序企业破产重整程序如下:(一)向法院提出重整申请;(二)法院受理后指定财产管理人;(三)通知或公告通知债权人;(四)制定和批准债务人的重整计划草案;(五)重整程序开始,债务人执行重整计划;(六)执行完毕,企业恢复正常运行。债务
    2023-06-06
    63人看过
  • 军人家属生活困难补助费规定
    (l)驻边疆国境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总部确定的一、二类岛屿(国务院、中央军委国发〔1984)14号文件划定的范围)的部队干部,符合随军条件,经批准其配偶随军来队后,安排不了工作、无固定收入的,每月发生活困难补助费170元;(2)凡属(国发(1984)14号文件)规定范围以外地区的部队干部家属符合随军条件,经批准其配偶随军后,无工作、无固定收入的,每月发生活困难补助费150元。生活困难补助费从批准的下年度1月起,按月随干部工资发放,暂列入生活费决算“福利费”科目报销,不作为计领其它费用的基数。(3)有下列情况应停发其家属生活困难补助费,①安排了工作者,从安排工作的下月起;②干部转业、复员、离休、退休,从下达命令的下月起;③干部牺牲病故后,其配偶从领取遗属的定期生活补助费的当月起。更多哈尔滨男子征兵、女子征兵、直招士官、征兵体检等详细信息
    2023-05-10
    234人看过
  • 济南遗属定期生活困难补助费办理程序
    办事机构:社保机构申报条件:1、企业退休人员的配偶,女年满50周岁或男年满60周岁,未从事有报酬的工作或未有比较稳定的收入来源,主要生活来源确系由退休人员本人提供以维持相当于当地居民最低生活水平的,可列为该退休人员的供养直系亲属;2、企业退休人员的配偶,女不满50周岁或男不满60周岁,经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收入来源,确系由退休人员本人提供收入维持基本生活的,可列为该退休人员的供养直系亲属;3、子女(包括养子女、前妻或前夫所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弟妹(包括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弟妹)年未满16岁;孙子女年未满16岁,其父满60周岁、母满50周岁未从事有报酬的工作者,或其父母死亡及完全丧失劳动力的;原由退休人员供养的子女、弟妹等,在年满16岁以后继续在中学学习的,或身体残废失去工作能力,如确系依靠其供养的,可列为供养直系亲属;4、企业退休人员的父、母亲没有从事有报酬的工作,主要依靠其供
    2023-05-09
    240人看过
  • 祝某是否享受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救济费
    李某于1981年6月从城镇供销社(国有企业)退休。1997年10月供销社的商场、仓库改建为股份制企业,更名为某某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公司),李某归属公司。同年10月20日公司与供销社经协商形成一份书面分家资产结算协议,内容为“公司的全体股东即供销社原在职职工19人认购供销社的资产商场、仓库,认购金为26.6万元,由公司无偿使用,作为原供销社职工及商场退休人员的统筹保险”。之后公司以李某是本单位退休职工的名誉交纳了医疗保险金。2003年3月16日李某病故。祝某(系李某之妻)依据青海省人事厅、青海省财政厅、青海总工会、青劳人险字(93)286号《关于国有企业职工因病或非工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的通知》及(99)421号《关于调整我省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的通知》的规定,请求公司给付其一次性救济金1000元及生活困难补助费每月130元。祝某与公司协商未果后向法院
    2023-04-22
    182人看过
  • 非因工死亡职工的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政策
    沪民救发〔2006〕49号各区、县民政局:为落实《关于将本市非因工死亡职工的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纳入养老保险统筹基金支付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沪劳保福发[2006]24号)精神,做好与社会救助相关政策的衔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关于帮困粮油供应卡按照职工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政策规定,“职工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纳入养老保险统筹基金支付后,其原按有关规定享受的待遇高于本通知规定标准的部分,可以继续照顾享受。”(一)原已纳入帮困粮油供应卡发放范围的享受职工遗属补助人员(以下简称职工遗属),按实际收入核定低保补差,但继续照顾发放帮困粮油供应卡。(二)低保家庭中与子女共同生活的职工遗属,其子女收入无变化,按家庭实际收入核定低保补差,但对职工遗属继续照顾发放帮困粮油供应卡;其子女收入发生变化,应按家庭实际收入核定低保补差。家庭人均收入高于低保标准的,应按低保政策有关规定停止,其家庭中的职工遗属也不再列入帮
    2023-05-05
    414人看过
  • 根据什么领取遗嘱生活困难补助
    一、根据什么领取遗嘱生活困难补助(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以后,遗属生活有困难的,死者生前所在单位可以根据困难大的多补助,困难小的少补助,不困难的不补助的原则,给予定期或临时补助。(二)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一般以能维持当地群众生活水平为原则,具体标准由各省、市、自治区规定(中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执行所在地区的标准)。对于在保护、抢救国家资财或在对敌斗争中牺牲的人员,其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可以适当提高一些。遗属补助费按应享受遗属补助的人数和标准计算,其总额不得超过死者生前的工资。(三)补助对象,是指依靠死者生前供养的下列直系亲属和其他亲属:①父(包括抚养死者长大的抚养人)、夫年满60岁,或者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②母(包括抚养死者长大的抚养人)、妻年满50岁,或者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③子女(包括遗腹子女、养子女、前妻或者前夫所生子女)年未满16岁,或者满16岁尚在普通中学学习
    2023-06-07
    312人看过
  • 上海市:非工亡职工遗属生活困难补助上调
    关于调整本市非因工死亡职工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的通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发布了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民政局关于调整本市非因工死亡职工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的通知。自2009年4月1日起,本市非因工死亡职工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从每人每月40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425元。孤寡老人或者孤儿的,增加30%。据了解,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将本市非因工死亡职工的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纳入养老保险统筹基金支付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的通知》(沪劳保福发[2006]24号)确定的原则,为了进一步保障本市非因工死亡职工遗属的基本生活,自2009年4月1日起,将本市非因工死亡职工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从每人每月40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425元。孤寡老人或者孤儿的,增加30%。按通知规定调整后增加的费用由养老保险统筹基金支付。
    2023-06-10
    457人看过
  • 赔偿金和生活困难补助费
    就算结束了,都没有问题了,我满意了。这是赵作海领到65万元国家赔偿金和生活困难补助费时所说的一句话。蒙冤入狱11年后重获自由,住上了当地政府给他盖的新房,赵作海对法院及政府所做的工作很满意,称要好好种地、好好生活。至此,广受关注的赵作海申请国家赔偿案圆满解决。值得注意的是,赵作海赔偿案正值修改后的国家赔偿法施行前夕。对此,最高人民法院赔偿办负责人今天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国家赔偿法的修改,有利于进一步促进人民法院建立健全错案赔偿和错案追责机制,人民法院将通过制定有关科学合理的制度,限制和杜绝错案的发生,依法纠错依法赔偿,维护司法公正,体现国家赔偿所发挥的司法监督的独特作用。确认环节不再是瓶颈修改后的国家赔偿法施行后,对于人民法院国家赔偿审判工作将产生重大影响。这位负责人预测,修改后的国家赔偿法取消了赔偿义务机关单独的确认前置程序,确认不再成为阻碍赔偿请求人申请赔偿的瓶颈,这一修
    2023-04-24
    356人看过
  • 惠州困难群众临时生活救助申请
    办理条件临时救助制度主要是为困难家庭提供临时性生活救助,其对象主要包括:1.在最低生活保障和其他专项社会救助制度覆盖范围之外,由于特殊原因造成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的低收入家庭,重点是低保边缘家庭;2.虽然已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和其他专项社会救助制度覆盖范围,但由于特殊原因仍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较大困难的家庭;3.当地政府认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所需材料救助对象申请临时生活救助时,应向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惠城区困难户申请临时生活救济/基本医疗救济助金审批表,同时提供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民政部门认为需提供的其他材料。窗口办理流程(一)申请。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申请,并提供证明材料;(二)审核。村(居)委会对救助申请进行调查和初审,签署初审意见上报镇社会事务办、街道办事处街政办审核;镇社会事务办、街道办事处街政办收到村(居)委会上报材料进行审核工作,
    2023-05-29
    332人看过
  • 遗属生活困难救济金标准
    遗嘱生活困难费用按照接受遗属补助的人数和标准计算,不同地区的标准各不相同。具体的标准依据“困难大的多补助,困难小的少补助,不困难的不补助”的原则和“能维持当地群众生活水平”原则,由各省、市、自治区规定。对于烈士家属或者在保护国家利益中牺牲的人,标准稍微提高一些。山东丧葬费补助标准山东丧葬费补助标准:与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挂钩。2022年的丧葬费标准为7844元,比2021年高了556元。退休人员丧葬费标准如下:1、企业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待遇:(1)丧葬补助费和直系亲属的一次性救济费,分别按本市上一年度3个月和10个月社会平均工资一次性发给;(2)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每人每月按当地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以及物价补贴之和发给;(3)供养直系亲属孤身一人的,其每月领取的生活救济费,按当地城镇企业职工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200%发给。2、职工供养的直系亲属死亡时,其丧葬补助费,
    2023-07-01
    80人看过
  • 生活困难补助费的申报条件是什么
    生活困难补助费申报条件1.祖父、父、夫年满60岁没有生活来源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者;2.祖母、母、妻年满50岁没有生活来源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者;3.子、女(包括遗腹子、养子女、前妻或前夫所生的子女)、弟妹(包括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弟妹)年未满十六岁或残疾经过劳动行政部门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者;4.子女虽然超过十六岁但仍在普通中学或职业中学、普通高等院校(不包括军队院校和研究生)就读者;5.职工自幼由他人抚养长大,现抚养人年满60岁,女年满50岁没有生活来源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须依靠职工供养且共同居住者;6.独生子女其父母无论谁死亡,凡子女符合供养条件的都可作为供养直系亲属,享受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等待遇。7、凡企业职工和离退休人员死亡时,其直系亲属当时不符合供养条件的,以后虽然符合供养条件也不能列为供养直系亲属,不得享受有关待遇。
    2023-05-30
    415人看过
  • 困难申请补助怎么写
    法律综合知识
    格式与范文分析:(1)标题(2)称谓(3)正文(4)结尾。写明惯用语(特此申请)、恳请领导帮助解决、希望领导研究批准等,也可用此致、敬礼、礼貌用语。此致,敬礼!署名、日期,个人申请要写清申请者姓名,单位申请写明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注明日期。学生:某年某月某日。法律依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暂行规定》第二条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一般以能维持当地群众生活水平为原则,具体标准由各省、市、自治区规定(中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执行所在地区的标准)。对于在保护抢救国家资财或在对敌斗争中牺牲的人员,其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可以适当提高一些。《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暂行规定》第二条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一般以能维持当地群众生活水平为原则,具体标准由各省、市、自治区规定(中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执行所在地区的标准)。对于在保护抢救国家资财或在对敌斗争中牺牲
    2022-02-18
    496人看过
换一批
#结婚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结婚证
    词条

    结婚证,是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签发的证明婚姻关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书。正本一式两份,男女双方各持一份,其式样由民政部统一制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一印制,县、市辖区或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加盖印章,结婚证书须贴男女双方照片,并加盖婚姻登记专... 更多>

    #结婚证
    相关咨询
    • 职工生活困难申请补助?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0-31
      根据山东省《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通知》规定,自2007年1月1日起,企业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博兴县为每人每月220元。
    • 哪些亲属可以享受遗属生活困难补助?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的条件有哪些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1-25
      一、依靠死者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在死者死亡时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无固定收入的亲属,可以享受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一)死者的配偶,男年满6O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二)死者的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三)死者的子女未满18周岁的;(四)死者的父母均已死亡,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二、供养亲属享受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待遇的资格,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认定。三、企业离休人员非因工死亡
    • 最新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对象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5-06
      关于调整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辽人发[2007]22号 一、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对象 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对象,是指依靠死者生前供养的下列直系亲属和其他亲属: 1、父(包括抚养死者长大,以后又依靠死者供养的抚养人)、夫年满六十周岁,或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 2、母(包括抚养死者长大,以后又依靠死者供养的抚养人)、妻年满五十周岁,或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 3、子女(包括遗腹子
    • 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发放标准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1-30
      有劳动保障部门文件规定,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按下列标准发给: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职工生产供养的直系亲属,生活有困难的,可按月发给生活困难补助费,直至受供养者失业供养条件为止。其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按当地上年度企业平均工资25%的标准发给(目前,在执行此标准时,省会城市低于80元,地级城市低于70元,县级以下城镇低于60元的,可分别按80、70、60元的标准发给);在职职工非因工死亡或没有参加工伤保险
    • 因公牺牲人员执行遗属生活困难困难补助的范围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2-03
      日前,四川省人事厅印发《关于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有关问题的复函》,文件规定,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死亡符合以下情形的,按因公牺牲人员执行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在执行任务中或者上下班途中由于意外事件死亡的;被认定为因战、因公(工)致残后因旧伤复发死亡的;因患职业病死亡的;在执行任务中或者在工作岗位上因病猝然死亡或者因医疗事故死亡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应当认定或视同为因公(工)死亡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