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网络域名与商标权冲突现有解决机制存在的问题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7 04:00:36 173 人看过

各管理部门缺乏协调。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商标注册工作统一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负责,由商标申请人依法定程序提出申请,经商标局审查,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商标,授予商标权。

而域名注册管理机构是CNNIC,域名注册申请人根据法定程序申请,管理机构根据先申请先注册的原则进行审批。但管理机构并不负责审核该域名是否与他人的注册商标相冲突,因持有或使用域名而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责任,由域名持有者承担。然而,申请人的认知能力毕竟有限,很难避免和他人的在先权利发生冲突。

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内容冲突。按照2006年《争议解决办法》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向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所在地的中国法院提起诉讼,或者基于协议提请中国仲裁机构仲裁。按照该规定,受理域名争议的法院是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所在地的法院,即北京的法院。而按照最高人民法院2001年的司法解释,涉及域名的侵权纠纷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对难以确定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原告发现该域名的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可以视为侵权行为地。2006年《争议解决办法》与2001年司法解释的规定存在冲突。

我国网络域名与商标权冲突现有解决机制的完善建议

(一)加强域名注册的管理

如前所述,由于商标注册和域名注册分别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和CNNIC负责,而两个部门之间并没有协调机制,所以,在实践中造成大量的恶意抢注域名或域名囤积现象。因此,从完善和加强域名注册管理的角度出发,商标局和CNNIC应建立互联网联系,并提供域名和注册商标的双向查询,以减少权利冲突的可能。

另外,现有的域名注册国际通行做法是先申请先注册,许多纠纷皆由此而起。因此,可以尝试改革现有的域名注册制度。对于教育、政府部门、科研单位等机构的域名注册,可以继续沿用原来的注册方式,即简易程序。对于工商金融企业的域名注册,可以实行严格程序,即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申请者的合法身份和经营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尤其是要审查其申请的域名与申请人的商标之间是否存在对应关系。这些措施都可以有效地避免域名与商标权的冲突

(二)完善现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

由于现有关于域名注册和争议解决的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内容存在冲突,因此,应对其中相冲突的内容进行修改,明确域名和商标权纠纷应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争议解决办法》要求投诉人或者被投诉人向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所在地的中国法院提起诉讼的规定缺乏合理性,应予废除或修改。因为域名纠纷大多可归入侵权纠纷,侵权纠纷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是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般原则。《争议解决办法》实际上为当事人指定了北京的法院,对于投诉人和被投诉人都不在北京的争议,选择北京的法院进行诉讼无论给原告还是被告都会造成诉累。

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对域名纠纷法院管辖的司法解释更具合理性。侵权纠纷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对难以确定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原告发现该域名的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可以视为侵权行为地。而考虑到域名与商标权案件的复杂程度,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是适当的。但2001的司法解释毕竟法律效力的位阶较低,因此,对域名与商标权的冲突问题,还需通过完善相关立法来解决。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2日 13:1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商标相关文章
  • 我国解决域名与商标冲突遵循了哪些原则
    1、结合国际法规,域名与商标不能存在二者之间扩展的外延性。商标的相关权力应由商标权人占有和使用,域名的相关权力则由域名注册人占有和使用。两个截然不同的领域,两种截然不同的规则。两种标识所标志的主题是不同的,自然不能将适用于一种标识的制度适用于另一标识。不能因为你是商标权人,就一定应当把你的权利扩延到域名权利,反之亦然。笔者认为,对于域名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均实行“先申请先注册”原则,我国也是如此;而对于商标,则不能因为网络的兴起,就全盘推翻现有的制度,也不能否定商标注册整体管理机制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2、区分界定“恶意”与“非恶意”的界限,自觉遵守诚实信用原则。如前所述,区分“恶意”与“非恶意”应谨慎对之,综合考虑商标注册人和域名注册人正当权益。妥善把握“在后注册域名与在先注册商标的冲突”和“在后注册商标与在先注册域名的冲突”中的实质,才能得当处理冲突。同时笔者认为,一个域名和一个商标相同,
    2023-04-16
    278人看过
  • 我国解决域名与商标冲突遵循了哪些原则
    1、结合国际法规,域名与商标不能存在二者之间扩展的外延性。商标的相关权力应由商标权人占有和使用,域名的相关权力则由域名注册人占有和使用。两个截然不同的领域,两种截然不同的规则。两种标识所标志的主题是不同的,自然不能将适用于一种标识的制度适用于另一标识。不能因为你是商标权人,就一定应当把你的权利扩延到域名权利,反之亦然。笔者认为,对于域名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均实行“先申请先注册”原则,我国也是如此;而对于商标,则不能因为网络的兴起,就全盘推翻现有的制度,也不能否定商标注册整体管理机制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2、区分界定“恶意”与“非恶意”的界限,自觉遵守诚实信用原则。如前所述,区分“恶意”与“非恶意”应谨慎对之,综合考虑商标注册人和域名注册人正当权益。妥善把握“在后注册域名与在先注册商标的冲突”和“在后注册商标与在先注册域名的冲突”中的实质,才能得当处理冲突。同时笔者认为,一个域名和一个商标相同,
    2023-04-22
    401人看过
  • 如何解决域名权利与商标权利冲突?
    域名和商标存在诸多差异域名是为了替代不易识别和记忆的数字地址(IP地址)而设计的一种形象化的标识,其与IP地址一一对应,每台主机的IP地址是唯一的,这就决定了域名具有唯一性,而且在全球范围内域名具有绝对排他性。与此不同,商标权仅在同一地域、同一商品类别范围内具有唯一性,因此,同一商标在不同地域范围内或不同商品类别上可以有多个权利主体。域名和商标在排他性上存在不同。例如,熊猫这一商标,可以被熊猫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在电视上注册,同时也被其它公司在烟花上注册为商标。此时,如果多个商标权权利主体均申请与该商标完全相同的域名注册,就会因为域名的绝对排他性造成权利冲突。由此可见极其相似的域名可以属于不同权利主体,但当这些域名持有人都将域名转化为商标注册或使用时,在先进行了商标注册的权利主体基于商标相似性禁止特征,有权禁止他人将与其相似的域名进行商标注册或使用。同时,二者禁止范围不同。商标权人有权禁止他人
    2023-04-27
    125人看过
  • 如何解决域名权利与商标权利冲突?
    域名和商标存在诸多差异域名是为了替代不易识别和记忆的数字地址(IP地址)而设计的一种形象化的标识,其与IP地址一一对应,每台主机的IP地址是唯一的,这就决定了域名具有唯一性,而且在全球范围内域名具有绝对排他性。与此不同,商标权仅在同一地域、同一商品类别范围内具有唯一性,因此,同一商标在不同地域范围内或不同商品类别上可以有多个权利主体。域名和商标在排他性上存在不同。例如,熊猫这一商标,可以被熊猫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在电视上注册,同时也被其它公司在烟花上注册为商标。此时,如果多个商标权权利主体均申请与该商标完全相同的域名注册,就会因为域名的绝对排他性造成权利冲突。由此可见极其相似的域名可以属于不同权利主体,但当这些域名持有人都将域名转化为商标注册或使用时,在先进行了商标注册的权利主体基于商标相似性禁止特征,有权禁止他人将与其相似的域名进行商标注册或使用。同时,二者禁止范围不同。商标权人有权禁止他人
    2023-04-19
    109人看过
  • 解决域名与商标冲突的遵循原则
    由于目前国际域名在全世界是统一注册的,因此在全世界范围内,如果一个域名被注册,其他任何机构都无权在注册相同的域名了。1996年,国内出现了大量的企业商标被他人抢先注册为域名的热潮。从我国现有法律来看,似乎不能使之有效的解决域名和商标的冲突问题,也在摸着石头过河,不断积累经验,欲同世界各国合作,并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建立行之有效的解决途径。1、结合国际法规,域名与商标不能存在二者之间扩展的外延性。商标的相关权力应由商标权人占有和使用,域名的相关权力则由域名注册人占有和使用。两个截然不同的领域,两种截然不同的规则。两种标识所标志的主题是不同的,自然不能将适用于一种标识的制度适用于另一标识。不能因为你是商标权人,就一定应当把你的权利扩延到域名权利,反之亦然。笔者认为,对于域名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均实行先申请先注册原则,我国也是如此;而对于商标,则不能因为网络的兴起,就全盘推翻现有的制度,也不能否定整
    2023-04-23
    341人看过
  • 域名权与商标权冲突的原因
    1、域名主体的唯一性与商标主体多元性之间的矛盾。由于技术上的限制,在全球范围内,域名是绝对唯一的,一个域名不可能由多个所有人同时各自享有,而商标不必如此,除驰名商标外,商标在不同类别的商品、服务上可以是相同的,又由于商标只在核准国内有效力,只要两国未加入相同的商标国际条约或双边国际条约,则同一商标可同时并存于两国的同种类商品服务上,正是由于这矛盾,拥有相同商标的主体不能同时各自拥有以该商标命名的同一域名,引起了商标和域名的冲突。常见的纠纷就是因特网用户使用的域名正好是另一公司的注册商标,甚者,同一商标的两个合法拥有者都想以他们的商标做域名。2、开放型注册原则的结果.域名的申请是实行“先申请,先注册”的原则。域名注册机构仅对域名注册申请人申请材料进行真实性审查,而不负责对域名是否侵犯他人在先商标专用权益进行实质审查,由此,域名注册服务仅提供的是技术服务。如我国《互联网域名注册暂行管理办法》2
    2023-03-01
    219人看过
换一批
#商标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商标
    词条

    商标,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牌子,在社会生活中随处可见。商标的本质作用是区别商品的来源或服务的提供者。商标,是商品的生产者经营者在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上或者服务的提供者在其提供的服务上采用的,区别商品或者服务来源的,由文字、... 更多>

    #商标
    相关咨询
    • 域名与商标的冲突问题在哪里解决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1-03
      我国解决域名与商标冲突遵循如下法定原则:诚信信用原则、合法原则、合理原则、驰名商标例外原则、建立民事责任承担原则、过错责任原则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解决域名与商标冲突应遵循的原则。
    • 我国解决域名和商标存在哪些冲突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1-11
      我国解决域名与商标冲突遵循如下法定原则:诚信信用原则、合法原则、合理原则、驰名商标例外原则、建立民事责任承担原则、过错责任原则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解决域名与商标冲突应遵循的原则。
    • 如何解决我国域名与商标冲突?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5-16
      我国解决域名与商标冲突遵循了以下原则: 1、驰名商标例外原则; 2、建立民事责任承担原则; 3、自觉遵守诚实信用原则;等等。
    • 域名权利与商标权利有冲突的问题怎么解决?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1-10
      解决域名权利与商标权利冲突方法:借鉴互联网络名称及编码公司(ICANN)1999年颁布实施的《统一域名争端解决规则》(UDRP)而制定的《域名争议解决办法》,是我国解决域名与商标权利冲突案件的主要依据。该办法详细规定了争端解决机构、争议解决期限、争议解决原则以及恶意抢注的标准等具体解决细则。
    • 如何解决域名与普通商标冲突问题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8-25
      域名不能与驰名商标相冲突,这条原则正逐步得到国际社会公认。尽管这一原则还没有成为国际条约的明文规定,但是包括美国等一些国家和地区都通过立法、行政或司法等方法确立了这一法律原则。进一步问题是,域名与非驰名商标、或者说与普通商标相冲突如何处理。ICANN(InteetCorporationforAssignedNamesandNmbers)于1999年10月通过的《统一域名争议解决规则》(以下简称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