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程序中和解又后悔怎么办?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2 08:31:29 452 人看过

当事人撤回仲裁申请后,仲裁庭丧失了对案件进行管辖的依据。但是撤回仲裁申请,是当事人对其仲裁程序上的权利进行了处分,并没有放弃实体权利,因而,只要申请人没有声明放弃实体权利,申请人就可以重新申请仲裁,但这里申请仲裁的前提,是当事人对和解协议反悔。实践中,反悔的原因是多种的:可能是因为己方在和解协议中让步太多,损失太大;也可能因为对方不履行和解协议,自己的合法权益未能实现。无论是基于何种原因,都应当允许反悔,这是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要求。

重新申请仲裁是否需要当事人重新订立仲裁协议,其关键在于原来的仲裁协议是否仍然有效。依相关法律,仲裁程序终结是仲裁协议失效的原因之一。也就是说,当事人的纠纷经仲裁庭审理完毕做出裁决书之后,据以申请该仲裁的协议就失效了,当事人不得依该协议再次申请仲裁。要申请仲裁,必须另行达成一个新的仲裁协议。但是应当注意的是,当事人因达成和解协议而撤回仲裁申请时,仲裁程序尚未终结,那么原来的仲裁协议也就没有失效。因此,当事人因对撤回仲裁申请反悔而重新申请仲裁时,仍然可以根据原来的仲裁协议,而不必另行达成新的仲裁协议。

由于双方原来签订的仲裁协议仍然有效,根据法律规定的仲裁协议排除法院管辖权原则,在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后撤回仲裁申请又反悔的,任何一方都不得向法院提起诉讼。

一、合同违约可以申请仲裁吗

合同纠纷发生后,争议的任何一方均可按照双方在争议发生前或发生后订立的仲裁协议,依法向选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申请仲裁要符合下列几个条件:

1、有仲裁协议。仲裁协议既是当事人授权仲裁机构解决争议的依据,也是排除法院司法管辖权的依据。因此,当事人之间订有仲裁协议是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必要前提,如果没有仲裁协议,而只有一方当事人的仲裁申请,仲裁委员会不得受理。

2、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即申请人请求仲裁委员会予以保护的合法权益以及要求被申请人履行实体义务的具体内容。当事人申请仲裁后,其所提出的仲裁请求是否合理,所依据的事实是否真实,理由是否正确,需要由仲裁委员会进一步确定,当事人提出仲裁申请时,只要提出具体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即可。

3、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当事人申请仲裁解决的争议事项必须属于《仲裁法》第2条规定的范围,并且不属于《仲裁法》第3条规定的不能仲裁的事项。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19日 17:1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仲裁机构相关文章
  • 仲裁文书中仲裁有哪些程序
    释义:仲裁是指买卖双方达成协议,自愿将有关争议交给双方同意的仲裁机构进行裁决的方式。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双方必须执行。仲裁协议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在争议发生之前订立的,它通常作为合同中的一项仲裁条款出现;另一种是在争议之后订立的,它是把已经发生的争议提交给仲裁的协议。这两种形式的仲裁协议,其法律效力是相同的。基本解释:公认的第三者在争端两方间进行裁定公断仲裁委员会详细解释:双方争执不决时,由第三者居中调解,也叫公断。仲裁是指纠纷当事人在自愿基础上达成协议,将纠纷提交非司法机构的第三者审理,由第三者作出对争议各方均有约束力的裁决的一种解决纠纷的制度和方式。仲裁在性质上是兼具契约性、自治性、民间性和准司法性的一种争议解决方式。民事争议通常可以采取向法院起诉和申请仲裁机构审理两种方法。仲裁指争议双方在争议发生前或争议发生后达成协议,自愿将争议交给第三者作出裁决。仲裁机构和法院不同
    2023-06-21
    75人看过
  • 仲裁和解后如何仲裁申请
    当事人撤回仲裁申请后,仲裁庭丧失了对案件进行管辖的依据。但是撤回仲裁申请,是当事人对其仲裁程序上的权利进行了处分,并没有放弃实体权利,因而,只要申请人没有声明放弃实体权利,申请人就可以重新申请仲裁,但这里申请仲裁的前提,是当事人对和解协议反悔。实践中,反悔的原因是多种的:可能是因为己方在和解协议中让步太多,损失太大;也可能因为对方不履行和解协议,自己的合法权益未能实现。无论是基于何种原因,都应当允许反悔,这是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要求。重新申请仲裁是否需要当事人重新订立仲裁协议,其关键在于原来的仲裁协议是否仍然有效。依相关法律,仲裁程序终结是仲裁协议失效的原因之一。也就是说,当事人的纠纷经仲裁庭审理完毕做出裁决书之后,据以申请该仲裁的协议就失效了,当事人不得依该协议再次申请仲裁。要申请仲裁,必须另行达成一个新的仲裁协议。但是应当注意的是,当事人因达成和解协议而撤回仲裁申请时,仲裁程序尚未终结
    2023-05-01
    91人看过
  • 仲裁和解后怎样结案
    仲裁庭中的和解,是指仲裁中的双方当事人在没有仲裁员的参与下,通过协商就某些争议自行达成解决的协议。当事人申请仲裁后,可以自行和解。这是当事人有权处分自己民事权利的体现。和解可以在开庭中,也可以庭外达成协议。和解可以由申请人提出,也可以由被申请人提出,亦可以由双方共同提出。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申请仲裁庭根据和解协议作出裁决书。根据和解协议作出的裁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不得反悔。达成和解协议后,当事人也可以撤回仲裁请求。撤回仲裁申请后又反悔的,可以根据原来的仲裁协议再次申请仲裁。当事人撤回仲裁申请后,仲裁庭丧失了对案件进行管辖的依据。但是撤回仲裁申请,是当事人对其仲裁程序上的权利进行了处分,并没有放弃实体权利,因而,只要申请人没有声明放弃实体权利,申请人就可以重新申请仲裁,但这里申请仲裁的前提,是当事人对和解协议反悔。实践中,反悔的原因是多种的:可能是因为己方在和解协议中让步太多,损
    2023-05-01
    376人看过
  • 仲裁程序开庭和裁决
    1、开庭仲裁庭成员确定后,仲裁庭即依法成立,就可以进行审理。但仲裁是开庭审理还是根据仲裁申请书和答辩书进行书面审理的方式,完全由当事人自己决定。开庭审理采取不公开的方式进行,除非当事人协议公开审理,但涉及国家机密的除外。仲裁的开庭审理主要经过以下几个阶段:(1)通过当事人开庭日期。开庭日期确定后仲裁委员会须按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通知当事人,如果有正当理由的,当事人可以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请求延期开庭,是否准许,由仲裁庭决定。仲裁申请人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者未经许可路途退庭的,视做撤回申请处理;被申请人无故不到庭,或者未经许可申请退庭的,不影响仲裁进行。(2)仲裁庭调查。仲裁庭调查阶段自开庭时开始。开庭时,先由申请人陈述案情,讲明事实后由被申请人答辩、陈述事实,仲裁员提问当事人。经许可,当事人可以向对方提问。仲裁调查阶段中双方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都应提供证据,并对出示的证据当庭质证。另外,仲
    2023-06-06
    65人看过
  • 刑事案件调解以后又反悔了怎么办
    刑事案件调解以后又反悔啦怎么办如果刑事案件调解没有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签收前当事人是可以反悔的,法院应该应当及时作出判决。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自诉案件,可以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根据自愿、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刑事调解书,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署名,并加盖人民法院印章。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调解没有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签收前当事人反悔的,应当及时作出判决。
    2023-04-21
    479人看过
  • 民事诉讼和仲裁中的和解程序所包含的情形
    我国民事诉讼和仲裁中的和解程序所包含的情形有诉讼和解、破产和解、仲裁和解、执行和解。现对其具体程序做以下比较。一、诉讼和解1.可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制作调解书而不能制作判决书。2.可以申请法院委派审判辅助人员或者邀请、委托有关单位和个人从事协调。3.当事人在二审中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对双方的和解协议进行审查并制作调解书;不能制作判决书。申请撤诉,经审查符合撤诉条件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因和解而撤诉,系撤回起诉,一审判决而失去意义。二、破产和解1.债权人会议可与企业法人达成和解协议。2.讨论通过和解协议草案,应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的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必须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三分之二以上。3.和解协议须经人民法院认可,由人民法院发布公告,中止破产还债程序。和解协议自公告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三、仲裁和解1.当事人申请仲裁后,无需在仲裁庭主持下自行和解。2.达成和解
    2023-06-13
    368人看过
  • 放弃继承后又后悔了怎么办
    放弃继承是继承人明确表示放弃继承被继承人遗留财产的行为,应当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作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放弃继承后又反悔的,如果是在遗产处理前或在诉讼进行中反悔的,因为此时遗产尚未分割,遗产还不是各继承人的个人财产,则由人民法院视情况来决定是否承认。如果是在遗产处理后反悔的,因为此时遗产已分割完毕,已属于各继承人的个人财产,则不允许反悔。二、哪些情形下会丧失继承权?依据《民法典》规定,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或是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伪造、篡改、隐匿或销毁遗嘱,情节严重、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的,将可能丧失继承权。但是,在遗弃虐待被继承人以及妨害遗嘱的情形中,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三、法定继承的顺序是怎样的?根据民法典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
    2023-02-28
    457人看过
  • 劳动仲裁程序的介绍和解释
    劳动仲裁是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进行中断和裁决的程序。在中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要程序。如果单位要求员工上班,如果没有正当理由,员工应该在单位上班,而不是在双方发生劳动争议时拒绝在单位上班。员工无正当理由拒绝上班的,单位认定员工旷工是有法律依据的。如果员工旷工,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单位可以解雇员工。因此,建议在单位决定解雇员工之前,按照单位要求到单位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申请劳动仲裁有什么程序申请劳动仲裁有下列流程:1、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向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的仲裁申请
    2023-07-04
    100人看过
  •  员工离职后又反悔,怎么办?
    这段内容讲述的是员工在离职前反悔并希望留在公司时,可以尝试更改或取消离职决定,但需用人单位同意。一旦用人单位同意,辞职申请即发生法律效力,员工不能反悔。不过,有证据证明是受欺诈、胁迫等而辞职的除外,和用人单位协商后,用人单位同意员工可以继续留下的除外。如果员工在离职前反悔并希望留在公司,员工本人可以在用人单位同意前更改或取消离职决定。如果用人单位已经做出同意决定的,则不能再反悔,有证据证明是受欺诈、胁迫等而辞职的除外。辞职申请经用人单位作出同意决定的,既发生法律效力,员工此时不能反悔,辞职申请无法收回。当然,也有例外情形,即和用人单位协商后,用人单位同意员工可以继续留下的除外。 离 职 同 意 后 能 反 悔 吗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在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在离职同意后,劳动者并不能反悔。一旦劳动者离职同意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
    2023-09-03
    433人看过
  • 仲裁程序调解规定
    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和当事人达成协议的结果。调解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双方当事人签收调解书后,调解不成或者一方当事人在调解书送达前撤回的,具有法律效力,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本条是关于仲裁程序中的调解仲裁庭应当在作出裁决前进行调解。调解一方面是一种审判活动,另一方面是一种结案方式。通过仲裁、调解解决纠纷,既可以加强当事人之间的团结,减少当事人之间的隔阂,又可以防止矛盾激化;同时,也有利于彻底解决纠纷,提高办案效率,避免拖延解决仲裁案件,从而节约人力、物力和财力,提高我国商事仲裁的效率,是否通过调解解决纠纷,由当事人自己决定。当事人可以请求仲裁庭调解,也可以由仲裁庭提出仲裁调解意见,征求双方当事人的同意。与一般的当事人可以自愿选择调解的商事仲裁不同,调解在劳动争议仲裁中具有合法性和必要性。法律明确规定“仲裁庭应当先
    2023-05-07
    133人看过
  •  仲裁程序中的权利
    仲裁协议内容
    在仲裁过程中,当事人享有公平裁断的权利,包括提请仲裁权、仲裁协议效力异议权、约定仲裁庭的组成形式和选择仲裁员的权利等。同时,当事人也有维护自身实体权利请求和主张的诉讼权利,包括申请证据保全和财产保全的权利、辩论的权利、查阅庭审材料的权利、请求调解和自行和解权、请求仲裁机构根据和解协议制作裁决书的权利、申请人民法院撤销仲裁裁决权、请求补正仲裁裁决书错误权,以及实现合法权益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权。一、当事人申请仲裁,要求仲裁机构公平裁断的权利:1.当事人行使提请仲裁权;如果申请人放弃或变更仲裁请求权,被申请人享有承认或反驳仲裁请求和提起反请求的权利;2.提出仲裁协议效力异议权;3.当事人享有约定仲裁庭的组成形式和选择仲裁员的权利;4.申请人有申请仲裁员回避权;5.当事人可以约定不开庭仲裁权和公开开庭仲裁权;6.当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进行仲裁活动。二、维护自身实体权利请求和主张的诉讼权利:(一)
    2023-12-22
    221人看过
  • 仲裁程序中进行调解的规定是什么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二条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和当事人协议的结果。调解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解读】本条是关于在仲裁程序中进行调解的规定。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调解一方面是一种审理活动,另一方面又是一种结案方式。通过仲裁调解形式解决纠纷,既有利于增强当事人之间的团结,减少当事人之间的隔阂,防止矛盾的激化;同时也有利于彻底解决纠纷和提高办案效率,避免仲裁案件的拖延解决,从而节省人力、物力、财力,提高仲裁效率。在我国的商事仲裁中,仲裁过程中是否采取调解方式解决纠纷,由当事人自己决定。既可以由当事人提出要求仲裁庭调解,也可以由仲裁庭提出仲裁调解的意见,以征询双方
    2023-06-14
    488人看过
  • 仲裁庭的组成和仲裁审理程序是什么
    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进行涉外仲裁时,仲裁庭可以由3名仲裁员或者1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组成后,仲裁委员会应将仲裁庭的组成情况书面通知当事人。由3名仲裁员组成的仲裁庭应当由双方当事人各自在仲裁委员会名册中选定1名仲裁员或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未按照仲裁规则第16条的规定选定或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仲裁员的,则由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第三名仲裁员由双方当事人共同选定或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如果双方当事人在被申请人收到仲裁通知之日起20天内未能共同选定或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第三名仲裁员,则由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由3名仲裁员组成的,设首席仲裁员,由第三名仲裁员担任首席仲裁员。首席仲裁员与被选定或被指定的2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共同审理案件。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名册中共同选定或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1名仲裁员作独任仲裁员,成立仲裁庭,单独审理案件。如
    2023-06-11
    429人看过
  • 劳动仲裁调解书反悔重新仲裁
    劳动仲裁调解书签字后,不可以再反悔。一、劳动仲裁庭外调解需要多长时间劳动仲裁庭外调解一般需要15天。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二、劳动仲裁需要哪些手续劳动仲裁的步骤是:1、当事人申请,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向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协议、仲裁申请书及副本;2、仲裁委员会受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3、开庭审理,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仲裁委员会应在规定时间内开庭审理,双方当事人应出庭参加庭审;4、作出裁决,仲裁委员会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三、不服法院判决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吗不
    2023-03-23
    305人看过
换一批
#仲裁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仲裁机构是依法设立,独立于行政机关,以仲裁方式解决纠纷的机构。它由当事人自愿选择,依据仲裁协议进行仲裁,对纠纷进行公正、公平、合理的解决。 仲裁机构具有专业性、独立性和高效性,能够为当事人提供便捷、高效的纠纷解决途径。... 更多>

    #仲裁机构
    相关咨询
    • 仲裁程序中的调解是什么?怎么解决?
      上海在线咨询 2021-11-05
      仲裁程序中的调解规定:当事人自愿调解的,仲裁庭应当调解;仲裁庭可以在作出裁决前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签收后,具有法律效力;其他。
    • 劳动仲裁和解后反悔起诉可以吗
      浙江在线咨询 2021-12-14
      不能反悔。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不能就同一请求再次申请仲裁。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仲裁调解书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 仲裁不成立申请调解程序怎么办?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8-03
      一般情况下申请仲裁不同意调解,如果是无法调解,仲裁庭会做裁决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劳动仲裁后企业不履行劳动仲裁程序怎么办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2-25
      用人单位不履行生效的裁决书,劳动者可以直接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条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第五十一条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
    • 仲裁程序如何中止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3-13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仲裁程序中止:(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仲裁的;(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仲裁的;(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六)其他应当中止仲裁程序的情形。在仲裁庭组成前发生仲裁中止事由的,由仲裁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