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生育保险的常见问题都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5 08:23:42 159 人看过

问:妻子没固定单位,能否从老公的生育保险报销?

答:按规定,男职工所在企业参加生育保险,其配偶按计划生育政策生育,但无固定单位及固定收入,医保经办机构除按规定支付生育保险医疗费用外,还按男职工所在企业上年月平均工资给予一个月的生育补助金。如女方有工作,则无法享受男方待遇。

问:呼兰区参保人员生孩子,哪家医院可以报销?

答:呼兰区有3所定点医院供参保职工选择,分别是:呼兰区中医医院、呼兰区妇幼保健院、海员医院利民分院。

问:引产、流产津贴参照产假天数如何规定?

答:孕12周以下流产,产假津贴按15天计算;孕12至27周引产,产假津贴按30天计算;孕27周以上引产,产假天数按40天计算。

问:《哈尔滨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支付账户登记表》中的银行账号是否可以填写除哈尔滨银行以外的银行账号?

答:原则上应填哈尔滨银行。如参保人员的单位在哈尔滨银行无法建立账户,填写其他银行也可。

问:人工授精是否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答:人工授精的手术费用不在生育保险待遇和医疗保险支付范围。

问:做计划生育手术结算时用医保卡,回来后能否报销?

答:计划生育手术不可以使用医保个人账户结算。现金结算后,符合待遇支付标准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问:已在生育定点医院住院产生费用,因医院环境不理想,能否更换定点医院?

答:不可以随便更换定点医院,如特殊情况需转院治疗的,由定点医院提出申请后,方可变更定点医院。

问:二胎指标生育津贴怎么发放?

答: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需提供由计生委出具的《准生证》,即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顺产3个月津贴、剖腹产3个半月津贴。

问:企业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工伤保险如何停止缴费?

答:企业职工年龄达到男60周岁、女55周岁的,系统自动停止工伤保险。

问:按5%和9.5%的缴费比例参保有什么区别?

答:参保人员按照5%缴费比例参保不建立个人账户,参保人员按照9.5%缴费比例参保,建立个人账户。住院报销比例两者没区别。

问:电话挂失后如何解挂?

答:如电话挂失时提供的是社保卡号,挂失的是社保卡,应到康安路137号解挂;如提供的是医疗保险卡号,到户口所在地医疗经办机构办理解挂手续。本人需携带身份证、医保卡,代办人还需携带代办人证件。

问:哪几类参保人员不可以申报慢性病补助?

答:离休、城镇居民、待遇审核期和破产困难企业参保缴费不满12个月的参保人员。

问:办理异地医疗,如想更改定点医院该怎么办?

答:办理异地就医1年后,可在同城市变更定点医院,只需重新填表备案。

问:特殊疾病门诊在异地是否可以办理?

答:已申请长期异地就医的患者,如同时患有特殊疾病门诊规定病种疾病,可在异地定点医院中选择一所作为特殊疾病门诊治疗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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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05日 2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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