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品犯罪的一般证据标准:
1、对于犯罪主体,一般证据要求是比较简单,主要是从户籍、身份证、个人履历以及被告人的供述来进行认定。
2、对于犯罪主观方面的证据,主要是认定是否明知为毒品的问题,一般结合被告人的供述以及其他证人的证言来认定,同时还会结合一些书证比如微信记录、通话记录等来认定。
3、对于犯罪客观方面,因为毒品犯罪的形式多样,证据主要是参考物证,比如毒品本身或者照片,毒资的交易以及转移记录、作案工具、毒品的鉴定和检验报告、毒品的称重记录等等来认定。
毒品犯罪的立案标准和量刑标准
[文/陈驹律师,转载务请注明作者并联系本人]
根据刑法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1000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50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200克以上不满1000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10克以上不满50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200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10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对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
非法持有鸦片1000克以上、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50克以上或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持有鸦片200克以上不满1000克、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10克以上不满50克或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的,为犯罪分子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或者犯罪所得的财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前款罪,事先通谋的,以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犯罪的共犯论处。
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过刑,又犯本节规定之罪的,从重处罚。
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毒品的数量以查证属实的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的数量计算,不以纯度折算。
同时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并参照《广东高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之规定,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下列毒品,应当认定为刑法第347条第2款第(1)项、第348条规定的“其他毒品数量大”,量刑起点为十五年有期徒刑,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除外:
1.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MDMA)等苯丙胺类毒品(甲基苯丙胺除外)100克以上;
2.氯胺酮、美沙酮1千克以上;
3.三唑仑、安眠酮50千克以上;
4.氯氮卓、艾司唑仑、地*泮、溴西泮500千克以上;
5.上述毒品以外的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下列毒品,应当认定为刑法第347条第3款、第348条规定的“其他毒品数量较大”,可以在七年至八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别起点:
1.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MDMA)等苯丙胺类毒品(甲基苯丙胺除外)20克以上不满100克的;
2.氯胺酮、美沙酮200克以上不满1千克的;
3.三唑仑、安眠酮10千克以上不满50千克的;
4.氯氮卓、艾司唑仑、地*泮、溴西泮100千克以上不满500千克的;
5.上述毒品以外的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
(三)走私、贩卖、运输、制造下列毒品,应当认定为刑法第347条第4款规定的“其他少量毒品”:
1.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MDMA)等苯丙胺类毒品(甲基苯丙胺除外)不满20克的;
2.氯胺酮、美沙酮不满200克的;
3.三唑仑、安眠酮不满10千克的;
4.氯氮卓、艾司唑仑、地*泮、溴西泮不满100千克的;
5.上述毒品以外的其他少量毒品的。
(四)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140克,海洛因、甲基苯丙胺7克或其他数量相当毒品的;国家工作人员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在戒毒监管场所贩卖毒品的;向多人贩毒或多次贩毒等其他情节严重行为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40克,海洛因、甲基苯丙胺2克或者其他数量相当毒品的,可以在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足40克,海洛因、甲基苯丙胺不足2克或者其他数量相当毒品的,可以在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五)上述毒品品种包括其盐和制剂。毒品鉴定结论中毒品品名的认定应当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安部、卫生部最新发布的《麻醉药品品种目录》、《精神药品品种目录》为依据。
可能判处死刑的毒品犯罪案件,毒品鉴定结论中应有含量鉴定的结论。
(六)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毒品犯罪次数、人次、毒品数量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1)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足五十克的,每增加五克增加九个月刑期;七克以上不足十克的,每增加一克增加一年刑期;二克以上不足七克的,每增加一克增加六个月刑期;
(2)鸦片二百克以上不足一千克的,每增加一百克增加九个月刑期;一百四十克以上不足二百克的,每增加二十克增加一年刑期;四十克以上不足一百四十克的,每增加二十克增加六个月刑期。
(3)其他可以增加刑罚量的情形。
(七)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本细则规定以外的其他毒品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可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规定予以换算后确定。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10%-30%:
(1)组织、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2)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
(3)毒品再犯(构成累犯的除外)。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30%以下:
(1)组织、利用、教唆孕妇、哺乳期妇女、患有严重疾病人员、又聋又哑的人、盲人及其他特殊人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2)走私、贩卖、运输、制造不同类型毒品的;
(3)对同一宗毒品,实施走私、贩卖、运输、制造两种以上行为的;
(4)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
(1)受雇运输毒品的;
(2)毒品含量明显偏低的;
(3)存在数量引诱情形的;
(4)其他可以从轻处罚的情形。
(十一)对于以贩养吸的被告人,被查获的毒品已认定为犯罪数量的,应考虑被告人吸食毒品的情节,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规定,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
证据标准与毒品犯罪定罪的关系
428人看过
-
毒品犯罪量刑标准:吸毒贩毒一般判刑几年刑法
384人看过
-
毒品犯罪的罪名一共有几种,毒品犯罪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139人看过
-
毒品犯罪既遂的标准,毒品犯罪的构成要件
120人看过
-
毒品犯罪的毒品数量一般会怎么计算
408人看过
-
消除毒品犯罪证据的难题
321人看过
毒品犯罪是指,破坏毒品管制活动,违反国家和国际关于禁毒法律、法规,必须受到刑法处罚的违法犯罪行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等都属于毒品犯罪。无论数量多少,只要走私、贩卖、运输和制造毒品,都会被追究刑事... 更多>
-
毒品犯罪量刑标准吸毒贩毒一般判刑几年四川在线咨询 2023-12-12法律分析 吸毒不会构成毒品犯罪,贩毒会构成犯罪,贩卖毒品毒品数量大,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贩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贩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毒品犯罪立案标准是什么?毒品犯罪的刑事责任、毒品犯罪量刑标准新疆在线咨询 2023-06-1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
-
毒品犯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走私毒品罪量刑标准一般会加重处罚吗贵州在线咨询 2022-04-07这个要看具体的情节。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 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
-
如何寻找毒品犯罪的证据? ? ?台湾在线咨询 2021-11-02毒品犯罪证据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找到:1。传唤犯罪嫌疑人,获得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和辩护;2、询问被害人的案件发生情况;3、检索犯罪现场周围,获得证人证言和现场检查笔录。
-
没有犯罪的证据有毒品证据侵权吗?云南在线咨询 2022-05-13没有毒品实物证据能定罪。经过查证属实的其他证据,也能作为定案的根据,如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意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规定,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