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仲裁裁决在国外的执行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2 16:20:07 321 人看过

中国涉外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作出后,仲裁裁决书所确定的义务人及其可供执行的财产可能在中国境内,也可能在中国领域外,如果义务人或者其可供执行的财产在中国领域外,则产生中国涉外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需要得到其他国家的承认与执行的问题。

世界各国为使其涉外仲裁裁决不仅在国内得到承认与执行,而且,也使其在国外得到承认与执行,于1958年6月10日在美国纽约订立《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我国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于1986年12月2日决定加入1958年在纽约通过的《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中国政府于1987年1月22日交存加入书,1987年4月22日该公约对我国生效。至此,不仅意味着我国将承担对该公约成员国的仲裁裁决在我国的承认与执行的国际公约义务,而且也意味着我国涉外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可以在该国际公约成员国同样得到承认与执行。因此,中国涉外仲裁机构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仲裁裁决,当事人请求执行的,如果被执行人或者其财产不在中国领域内,应当由当事人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外国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

当事人向外国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承认与执行我国涉外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我国与被请求国之间有相互承认和执行对方国家涉外仲裁机构仲裁裁决的双边条约,或者两国共同参加的国际公约中有相互承认和执行对方国家涉外仲裁裁决的内容或者两国之间具有互惠关系。这是我国涉外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能够得到外国承认与执行的一个必要条件。

2?我国涉外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是依符合仲裁法或者当事人选定的仲裁规则规定的仲裁程序作出的,也就是说,涉外仲裁裁决的作出程序是正当的。

3?我国涉外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必须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并且该涉外仲裁裁决具有执行内容。

4?涉外仲裁裁决所确定的义务人不履行其实体义务时,权利人可以依法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外国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所谓有管辖权的外国法院,根据国际惯例,一般是指被执行人住所地国法院、被执行人国籍所属国法院或者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所在国法院。

5?当事人须提交请求承认与执行涉外仲裁裁决的申请书及其相关文件,如据以执行的生效涉外仲裁裁决书及其译本,以及按照有关国际条约及被请求国法律的要求,需要办理的申请执行手续所需要的文件。

一般来说,我国涉外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只要符合上述条件,即可得到被请求国的承认与执行。当然,我国涉外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要得到外国的承认与执行,还需要符合被请求国国内法关于承认和执行外国涉外仲裁机构仲裁裁决的相应法律规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3日 15:4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涉外仲裁相关文章
  • 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如何收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收费及审查期限问题的规定》的规定:为正确执行我国加入的联合国《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以下称纽约公约),现对人民法院依照《纽约公约》规定,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收费及审查期限问题作出如下规定:一、人民法院受当事人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预收人民币五百元。二、人民法院受理当事人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应按照《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有关规定,依申请执行的金额或标的价额预收执行费。如人民法院最终决定仅承认而不予执行外国仲裁裁决时,在扣除本规定第一条所列费用后,其余退还申请人。三、人民法院受理当事人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不得对承认和执行分别两次收费。对所预收费用的负担,按照《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有关规定执行。四、当事人依照《纽约公约》第四条规定的条件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决定予以承认和执行的,应在受理申请
    2023-04-27
    73人看过
  • 在内地执行涉外仲裁的困难
    虽然外商在诉讼中胜诉,但很难实施>中国制造业联合会会长陈琦琦昨天在香港大陆商会2003届经贸研讨会上表示,随着香港与内地之间商务活动的日益频繁,涉及香港和内地的诉讼案件也在增多,香港内地商人在内地的仲裁案件不断增多,但执法上仍存在困难。例如,香港商人在内地仲裁或在法庭上胜诉时遇到困难,昨天在香港举行的同一次会议上,他同意大陆仲裁存在执法困难的问题,这是涉外仲裁率低的一个重要原因。他说,据不完全统计,2000年案件253万件,其中涉外仲裁案件仅617件,占万分之二点四;2001年,国家法院执行涉外仲裁案件的比率也约为2/10000;今年,预计全国法院执行涉外仲裁的案件只有约300起,执行率较低葛*军继续表示,内地法院的仲裁或诉讼执行问题主要与以下因素有关,包括地方保护主义,部门保护主义、人治色彩浓厚、法律意识淡薄、政策调整、自身法律队伍素质有待提高他表示,目前大陆正在改革仲裁或诉讼的执行方式
    2023-05-07
    241人看过
  • 外国执行中国涉外裁决执行依据是什么
    外国执行中国的涉外裁决将依据《纽约公约》规定的条件办理。在执行程序上各国依其国内法的规定不同而做法不一,但对裁决的审查都只限于《纽约公约》第5条规定的理由。如果被申请执行人所属的国家不是1958年《纽约公约》的成员国,如果双方存在双边条约或协定,则根据双边条约或双边协定中订立的有关相互承认和执行仲裁裁决的内容进行。中国已经同世界上100多个国家和地区订有双边贸易协定,在这些协定中,一般都含有关于通过仲裁方式解决贸易争议的规定,并且大多约定缔约双方应设法保证由被申请执行仲裁裁决的国家主管当局根据适用的法律规定,承认并执行仲裁裁决。此外,在投资领域,中国也与60多个国家和地区订立了双边投资保护协定,在这些双边协定中大多都规定了相互承认和执行仲裁裁决。因此,如果依据双边条约或协定,当事人之间指定了中国的涉外仲裁机构进行仲裁,那么该机构作出的裁决可以依条约和协定得到承认和执行。另外,中国还与许多国
    2023-05-01
    112人看过
  • 外国仲裁裁决与外国判决的承认与执行该怎么做
    我们处在一个贸易全球化,经济全球化的时代。如今对外资本不断扩大,这样也令我们碰到了许多的经济纠纷。对于一些有争议的发生在国外的事件,我们可以在外国申请仲裁。那么关于外国仲裁裁决与外国判决的承认与执行到底是什么情况呢?外国仲裁裁决与外国判决的承认与执行国际商事仲裁,主要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相互之间因商事交易而产生的具有国际因素或涉外因素的仲裁。“外国仲裁裁决”,指的就是外国的国际商事仲裁裁决。外国仲裁裁决与外国判决的承认与执行中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程序和条件在国际商事仲裁中,大多数仲裁裁决是能够得到自动履行的,但是也存在着败诉方不愿履行裁决的情形,此时胜诉方除了对败诉方施加商业上或其他方面的压力以促使其履行裁决外,还可通过求助于法院采取各种强制手段迫使败诉方履行裁决义务。(一)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程序。在承认和执行裁决的程序问题里,我们主要是讨论各国有关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
    2023-06-26
    473人看过
  • 我国可以不执行涉外仲裁机构做出的裁决吗
    1、一般是需要执行的。当事人可以向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2、但是有下列情形的,可以裁定不予执行:(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二)被申请人没有得到指定仲裁员或者进行仲裁程序的通知,或者由于其他不属于被申请人负责的原因未能陈述意见的;(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与仲裁规则不符的;(四)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律师补充: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的情形有:(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条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仲裁机构裁决的,当事人不得向
    2023-05-06
    250人看过
  • 我国仲裁裁决能否在外国得到承认和执行?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和《仲裁法》的规定,外国仲裁裁决需要在我国法院承认和执行的,应由当事人直接向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其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人民法院将依据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互惠原则办理。这就是说外国仲裁裁决在我国是能够得到承认和执行的。我国在加入《纽约公约》时作出了“互惠保留”和“商事保留”,也就是说,我国仅对在另一缔约国领土内作出的仲裁裁决予以承认和执行,对根据我国法律认定属于契约性和非契约性商事法律关系所引起的争议才适用该公约。该公约与我国《民事诉讼法》有不同规定的,按照公约的规定办理。对于由临时仲裁庭作出的外国仲裁裁决在我国申请承认和执行的,如果裁决作出国是我国已加入的《纽约公约》成员国,根据该公约关于:“仲裁裁决”的定义,则外国临时仲裁庭作出的裁决能够在我国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如果是国际民间组织的仲裁机构作出的外国仲裁裁决,按照《纽约公约》的规定,也可以
    2023-04-22
    190人看过
  • 【仲裁法】《涉外仲裁》(2)——涉外仲裁机构
    一、涉外仲裁机构的设立根据仲裁法第66条的规定,涉外仲裁委员会可以由中国国际商会组织设立。涉外仲裁委员会由主任1人、副主任若干人和委员若干人组成。主任履行奉规则赋予的职责,副主任受主任的委托可以履行主任的职责。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可以由中国国际商会聘任。涉外仲裁委员会设有秘书局,在仲裁委员会秘书长的领导下负责处理仲裁委员会的日常事务。涉外仲裁委员会设立仲裁虽名册,仲裁员由涉外仲裁委员会从法律、经济贸易、科学技术等方面具有专门知识和实际经验的中外人士中聘任。二、我国受理涉外仲裁案件的仲裁机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和海事仲裁委员会是我国的常设涉外仲裁机构,也是受理涉外仲裁案件的具有典型性、代表性的仲裁机构。目前,我国除了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和诲事仲裁委员会受理涉外仲裁案件,按照有关规定,依据仲裁法设立或重新组建的仲裁机构也有权受理涉外仲裁案件。(一)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中国国际经
    2023-06-06
    124人看过
  • 执行涉外仲裁裁决有那些特别规定
    当事人申请执行涉外仲裁裁决,应注意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中有关涉外仲裁的特别规定。涉外仲裁裁决的执行一般由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执行人或者其财产不在我国领域内,当事人应当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外国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法发[1995]18号),凡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我国涉外仲裁机构裁决,若有关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裁决具有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不予执行的情形,在裁定不予执行之前,必须报请本辖区所属高级人民法院进行审查;如果高级人民法院同意不予执行,应将其审查意见报最高人民法院。待最高人民法院答复后,方可裁定不予执行。
    2023-04-27
    57人看过
  • 内地涉外仲裁执行难
    中国最高法院执行办副主任葛*军昨日在港指出,内地法院仲裁存在著执行难以及内地仲裁制度的不完善等问题,是导致目前内地涉外仲裁率低的原因,而目前内地有关方面正采取措施解决有关问题。外商虽胜诉难获执行香港中华厂商联合会会长陈*棋昨出席「香港-内地商会联席会2003年经贸研讨会」时表示,随著香港与内地的商贸活动越来越频繁,涉及两地的诉讼案件亦不断增加,涉及港商在内地仲裁案件持续上升,但是仍存在执行难的问题,譬如港商往往在内地仲裁或在法院胜诉后,在执行裁决上遇到困难。涉外仲裁率万分之二葛*军昨日在港出席同一场合时,同意内地仲裁存在执行难的问题,而仲裁执行难是导致涉外仲裁率偏低的重要原因。他说,据不完全统计,2000年全国法院执行的案件达253万件,其中执行涉外仲裁的案件仅617个,比率为万分之2.4;2001年全国法院执行涉外仲裁案件的比率亦在万分之2左右;而今年预计全国法院执行涉外仲裁的案件也不过
    2023-04-22
    222人看过
  • 外国仲裁裁决在新加坡执行中的实务问题
    新加坡是《纽约公约》的缔约国。《纽约公约》作为新加坡《国际仲裁法》的一部分,在新加坡具有法律效力,是当事人申请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法律依据。针对不同的外国裁决,新加坡设定了不同的执行机制。本文阐述了在新加坡申请执行外国裁决的法律程序,并通过对一典型判例的分析,说明有关实务问题。关键词:新加坡国际仲裁,《纽约公约》,外国裁决。一、新加坡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法律依据当事人在新加坡寻求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可依裁决地的不同,选择不同的机制方式向新加坡法院申请执行。对于在新加坡以外的《纽约公约》成员国领土内作出的仲裁裁决,可根据新加坡《国际仲裁法》[1](附则1958年《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即《纽约公约》)执行;对于以与新加坡有司法判决互惠安排的英联邦国家为裁决地、且仲裁裁决已在当地法院登记为可执行的判决的,除依据《纽约公约》以外,当事人还可依据《相互执行英联邦判决法》[2]在新加坡申请执行。此
    2023-06-06
    331人看过
  • 什么叫涉外仲裁裁决撤销涉外裁决的法定理由
    一、什么叫涉外仲裁裁决涉外仲裁裁决是指仲裁裁决所处理的民商事法律关系中的主体至少有一方当事人为外国公民、组织或法人的仲裁裁决。二、涉外仲裁裁决的执行1、涉外仲裁裁决在中国的执行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和仲裁法的有关规定,对中国的涉外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申请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中国涉外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须提出书面申请,并附裁决书正本。如果申请人为外国一方当事人,其申请书须用中文本提出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另一方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按照{民诉意见》第315条,在这种情况下,被执行人应该提供财产担保。人民法院裁定撤销裁决的,应当裁定终结执行。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被裁定驳回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恢复执行。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双方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重新申
    2023-03-16
    380人看过
  • 撤销和不执行涉外仲裁裁决的法律原因
    《仲裁法》第七十条规定,当事人提供证据证明涉外仲裁裁决有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复核,裁定撤销。第七十一条规定,被申请人提供证据证明涉外仲裁裁决有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根据《仲裁法》的上述规定,人民法院撤销仲裁裁决的裁定和不执行仲裁裁决的裁定是《民事诉讼法》第260条第一款的规定。具体包括:1.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仲裁条款或事后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2.被申请人未收到指定仲裁员或进行仲裁程序的通知,或者因被申请人不负责的其他原因未陈述其意见3.仲裁庭的组成或仲裁程序与仲裁规则不一致4.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或仲裁的范围机构无权进行仲裁。此外,根据《仲裁法》第65条,如果本章没有规定,则应适用本法其他相关规定的精神。如果人民法院认为涉外仲裁裁决违反社会公共利益,也应裁定撤销该
    2023-05-07
    206人看过
  • 涉外仲裁裁决的执行程序包括哪些方面?
    涉外仲裁裁决的执行程序如下:一、涉外仲裁裁决在中国的执行: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和仲裁法的有关规定,对中国的涉外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申请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中国涉外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须提出书面申请,并附裁决书正本。如果申请人为外国一方当事人,其申请书须用中文本提出。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另一方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二、中国涉外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在外国的承认和执行: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66条第2款和仲裁法第72条的规定,中国涉外仲裁机构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仲裁裁决,当事人请求执行的,如果被执行人或者财产不在中国领域内,应当由当事人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外国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撤销仲裁裁决与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五十八条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
    2023-07-20
    216人看过
  • 《纽约公约》对仲裁裁决的承认和执行有什么规定?我国涉外仲裁
    1958年联合国经济和社会理事会在纽约召开了有45个国家和有关国际组织的代表参加的国际商事仲裁大会,于6月10日通过了《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简称《纽约公约》,并于1959年6月7日生效。《纽约公约》规定,各缔约国必须承认各执行外国仲裁裁决,除非当事人证明有第5条规定的五项情形之一的,被申请执行的法院可以拒绝承认和执行。目前已有一百二十多个国家加入了《纽约公约》,这为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提供了保证和便利,为进一步开展国际商事仲裁活动起到了推动作用。我国自1987年4月加入《纽约公约》后,中国的仲裁裁决就可以到上述一百二十多个国家或地区申请承认和执行,而无须考虑这些国家是否与我国订立了司法协助条约。根据《仲裁法》第72条的规定,中国的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当事人请求执行的,如果被执行人或者其财产不在中国境内,应由当事人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外国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也就是说,中国的仲裁裁决需
    2023-06-06
    126人看过
换一批
#涉外法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涉外仲裁是指按照当事人的合同约定,涉外仲裁委员会依据法律对申请人、被申请人之间的纠纷居中裁判的制度。经过涉外仲裁机构委员会裁决的,仲裁裁决书制作出来就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可以再以同一个纠纷向人民法院起诉,也不得向其他机构提出变更仲裁裁决的... 更多>

    #涉外仲裁
    相关咨询
    • 涉外仲裁裁决在中国如何执行如何申请涉外仲裁裁决在国内强制执行吗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2-24
      一、涉外仲裁裁决在中国的执行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和仲裁法的有关规定,对中国的涉外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申请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中国涉外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须提出书面申请,并附裁决书正本。如果申请人为外国一方当事人,其申请书须用中文本提出。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另一方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人民法院应当裁定
    • 涉外仲裁裁决与外国仲裁裁决怎样才被承认执行?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6-14
      《纽约公约》以排除的方式规定了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条件,如果被请求承认和执行的裁决具有公约规定的排除情形时,被请求执行国家有权拒绝承认和执行,即凡外国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拒绝予以承认和执行: 1、仲裁协议无效。 2、未给予适当通知或未能提出申辩。
    • 涉外仲裁机构的裁决执行财产在国外怎么办?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0-08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仲裁机构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决,当事人请求执行的,如果被执行人或者其财产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应当由当事人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外国申请承认和执行。
    • 在国外怎么申请执行国外仲裁裁决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8-23
      涉外仲裁委员会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决,当事人请求执行的,如果被执行人或者其财产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应当由当事人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外国申请承认和执行。”当事人申请执行涉外仲裁裁决需要以下条件: 1.我国与被申请国之间有相互承认和执行对方国家涉外仲裁机构仲裁裁决的双边条约,或者两国共同参加的国际公约中有相互承认和执行对方国家涉外仲裁裁决的内容或者两国之间具有互惠关系。 2.我国涉外仲裁机构的仲裁
    • 对涉外仲裁裁决不予执行的程序是怎样的对涉外仲裁裁决是怎样执行的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4-09
      对涉外仲裁裁决不予执行的程序: 1.当事人申请仲裁裁决作出后,仲裁当事人的任何一方都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在执行程序中,被申请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 2.提出证据予以证明不论是当事人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还是被申请人向法院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必须提出证据证明涉外仲裁裁决具有《民事诉讼法》第260条第1款规定的情形之一。 3.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