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法律关系的主体范围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8 15:21:48 237 人看过

1.房屋拆迁当事人

房屋拆迁当事人是拆迁法律关系的权利义务主体,即拆迁人和被拆迁人。拆迁人,是指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建设单位。根据2001年修改后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规定,个人不得成为拆迁人。被拆迁人,是指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所有人。修改后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将被拆迁人限定于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而把被拆迁房屋的使用人排除在外。对所有人范围的界定也作了改变,取消了过去的代管人、国家授权的国有房屋及其附属物的管理人。

拆迁人的基本权利是根据拆迁许可证的规定,依法拆除拆迁范围内的房屋及其附属物,但法律或者法规规定不得拆除的房屋除外。拆迁人的基本义务是依法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安置。拆迁人还应当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搬迁补助费。拆迁期间,拆迁人应当保障尚未搬迁的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原有的供水、供电等基本生活条件。被拆迁人的基本权利是依法获得补偿、安置。另外,被拆迁人可凭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向公安、邮政、电信、公用事业、教育等部门或者单位申请办理户口迁移、邮件专递、电话迁移、供水、供电以及转学、转托等手续,相关部门或者单位应当依法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被拆迁人的基本义务是服从城市建设的需要,在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2.被拆迁房屋的承租人

被拆迁房屋的承租人是承租被拆迁房屋的人。房屋承租人的基本权利是可以依法要求拆迁人支付搬迁补助费,要求被拆迁人或拆迁人对自己进行安置。如果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住处的,拆迁人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另外,房屋承租人可凭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向公安、邮政、电信、公用事业、教育等部门或者单位申请办理户口迁移、邮件专递、电话迁移、供水、供电以及转学、转托等手续,相关部门或者单位应当依法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房屋承租人的基本义务是服从城市建设的需要,在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3.房屋拆迁管理部门

2001年修改后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赋予国务院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的城市房屋拆迁工作的权力。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人民政府授权的部门(简称房屋拆迁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凡参与拆迁的人均受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4.拆迁单位

拆迁单位是拆迁工作的实施者,是指依法取得房屋拆迁资格证书,接受拆迁委托对被拆迁人进行拆迁动员,组织签订和实施补偿安置协议,组织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的组织。根据建设部1991年7月8日发布的《城市房屋拆迁单位管理规定》的规定,拆迁单位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有上级主管部门同意组建的批准文件;

(2)有明确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固定的办公场所;

(3)有与承担拆迁业务相适应的自有资金和技术、经济、财务管理人员。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应当依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城市房屋拆迁单位管理规定》的规定,对申请设立房屋拆迁单位对主体进行资格审查,对审查合格的单位颁发房屋拆迁资格证书,并对房屋拆迁单位和自行拆迁单位的业务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未经批准发给房屋拆迁资格证书的单位不得接受委托拆迁。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9日 12:1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拆迁许可证相关文章
  •  房屋拆迁范围扩大,高铁项目成主角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城市市区内的高速铁路长度为10米,其他铁路则为8米;城市郊区居民居住区高速铁路为12米,其他铁路为10米;村镇居民居住区高速铁路为15米,其他铁路为12米;其他地区高速铁路为20米,其他铁路则为15米。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城市市区内的高速铁路长度为10米,其他铁路则为8米;城市郊区居民居住区高速铁路为12米,其他铁路为10米;村镇居民居住区高速铁路为15米,其他铁路为12米;其他地区高速铁路为20米,其他铁路则为15米。 村 镇 居 民 区 高 铁 拆 迁 标 准 是 什 么 ?根据我国《拆迁法》规定,拆迁应当给予被拆迁人合理的拆迁补偿,维护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而村镇居民区属于农村集体土地范畴,拆迁补偿标准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应当根据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性质、土地用途、区位、人口密度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然而,高铁拆迁涉及到的拆迁补偿问
    2023-09-05
    318人看过
  • 拆迁房屋赔偿的覆盖范围
    (一)第一类是房屋的拆迁面积赔偿范围是房产证上的房屋建筑面积。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且建设时间在1981年以前的,拆迁单位会找专业的测绘人员对房屋的实际面积重新测量,拆迁面积以新测量出来的房屋建筑面积为标准。(二)房屋的面积有房产证上的建筑面积和土地使用证上的土地占用面积两种面积。房屋的建筑面积没有土地证上的土地占用面积大的,是按照土地使用证上的占地面积作为拆迁的面积计算。对于临时搭建的使用空间的面积、阁楼的面积、实际建筑面积大于房产证上的建筑面积的视实际情况而定,不一定是否算是拆迁面积,这要看各地的标准。但是其中存在的违章建筑都是不计在拆迁面积范围之内的,所以想要趁此机会多收拆迁款是不可能的。(三)没有房产证的房屋拆迁是以其他的产权方式计算的,例如购房合同等等,房屋的实际建筑面积小于相关证明的,以实际建筑面积为准。(四)拆迁的房屋需要在房屋的拆迁款具体落实到拆迁户的才可以进行拆迁,否则视为违
    2023-07-04
    368人看过
  • 房屋拆迁投诉举报的范围
    被拆迁人除了应得的房屋补偿费以外,还可得到:搬家补偿费;设备迁移费;过度期内的临时安置补助费。拆迁当事人双方协商不成,达不成拆迁协议的,可以经当事人申请,由被拆迁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地局裁决举报、投诉箱、监督电话由区监察委专人负责。举报投诉范围:1、对动迁基地公示的内容,政策法规执行情况;2、对基地依法动迁、文明动迁、有情动迁的实施情况;3、对基地廉政工作的执行情况;4、对基地人员的工作纪律执行情况;5、对特殊、突发的动迁矛盾的处理情况不满的区监察委、区政法委、区建设委、区信访办、区房地局、街道等部门,负责对拆迁单位实施全过程的监管,以及拆迁过程中重大问题的协调,负责化解拆迁引起的矛盾
    2023-06-05
    140人看过
  • 房屋主体结构的认定范围
    房屋主体结构的法律界定,主体结构要具备足够的强度、刚度、稳定性,用以承受建筑物上的各种负载,建筑物主体结构可以由一种或者多种材料构成。建筑物的主体工程是建筑物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一、房屋质量问题都包括哪些房屋质量问题都包括有:1、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从技术角度来看,所谓主体结构是指房屋主要部件相互连接、作用的平面或空间组件。它必须具有符合技术要求的强度、韧性和稳定性,以保证建筑物本身的各种负荷。例如:地基、承重墙等,这些部位出现结构爆裂、倾斜、坍塌等问题,应视为主体结构存在问题;2、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质量;这是指由于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买方享受房屋的正常使用功能和用途。例如无法正常供水供电等;3、其他质量问题。例如房屋渗水,地面空鼓,墙皮脱落等。二、不计入房屋面积的有哪几个1、层高小于2.20米的房屋部位。2、突出房屋墙面的构件、配件、装饰柱、装饰性的玻璃幕墙、飘窗、垛、勒脚、台阶
    2023-02-24
    175人看过
  • 房屋拆迁范围实地调查
    房屋拆迁范围
    拆迁范围是根据规划用地红线确定的,如果需要跨越红线拆迁,由相关部门决定。征收补偿方案应明确范围,超出部分不予补偿。拆迁时需尽快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以保障房屋安全。 拆迁范围是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根据城市规划主管部门的规划用地红线范围来确定的。如果为了保证房屋安全而需要跨规划用地红线进行拆迁,拆迁范围则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商城市规划主管部门来确定。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房屋征收部门要制订征收补偿方案,而征收补偿方案要载明征收补偿的范围。如果您的房屋在拆迁范围内,拆迁时应予补偿;如果您的房屋超出面积,则只对合法部分给予补偿,对违法建筑不予补偿。为了保障您的房屋安全,拆迁时应尽快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 房屋拆迁项目的影响评估与实地调查 房屋拆迁项目的影响评估与实地调查是为了全面了解和评估拆迁项目对相关方面的影响而进行的一项重要工作。通过实地调查,我们可以详细了解拆迁范围内的房
    2024-01-05
    425人看过
  • 拆迁范围内的房子可以转让吗,房屋拆迁范围是怎么规定的?
    一、拆迁范围内的房子可以转让吗?拆迁范围内的房子一般是不能转让的,因为如果要转让肯定涉及到过户的问题,而将要拆迁的房产不可以办理过户。一般而言,纳入拆迁范围内的房子会被冻结,目的是为了拆迁对象明确,且因为这些房产属于不动产物的属性发生变化,所以不能办理过户或登记变更手续。二、房屋拆迁范围是怎么规定的?拆迁范围是指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根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规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即拆迁红线范围。拆迁范围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根据城市规划主管部门的规划用地红线范围确定。为保证房屋安全确须跨规划用地红线进行拆迁的,拆迁范围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商城市规划主管部门确定。拆迁范围确定后,拆迁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下列活动:1、新建、扩建、改建房屋;2、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3、租赁房屋;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就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办理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办
    2023-06-08
    390人看过
  • 拆迁房屋补偿范围定义:城市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方法
    1、夫妻一方户口在本市市区以外的,按两人安置;2、原属被拆除房屋使用人,因服兵役、劳教、服刑(被注销城市户口的除外)、入学、入托已迁出拆迁范围的;3、独生子女并领取独生子女证的,按两人安置;4、孤寡老人,按两人安置;5、公告发布后,因出生、死亡、婚姻和按政策规定需入户、分户和注销户口的,按实际增减人数安置。第三十三条:有下列情形者,不属拆迁安置对象:1、拆迁公告发布后,除本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所列的情况外,在拆迁范围内迁入户口的;2、使用违章建筑及临时建筑(含临时商业网点)的;3、未办理合法手续而使用、占有、交换房屋的;4、其他不属于安置的对象。第三十四条:拆迁人拆除居民住房的,按照被拆迁人的原居住面积安置;被拆迁人原居住面积个人平均不足八平方米的,按平均每人八平方米安置。第三十五条:拆除住宅而新建住宅的,被拆迁人原则上就地安置;拆除非住宅而建住宅的,除因城市规划建设需要外,也应就地安
    2023-07-07
    132人看过
  • 拆迁手续怎么办房屋拆迁司法强拆范围有哪
    房屋拆迁司法强拆主体条件如下: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8条的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按此规定,强制拆迁的主体只能是人民法院,其他机关和组织没有强制拆迁的权力。强制拆迁必须具备以下四个法定条件:一、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法律后果一是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人民政府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拆迁;二是人民法院不能强制执行。实践中有些市、县人民政府不守法,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法院不能依法进入强制执行程序,进行强制拆迁。二、强制拆迁以补偿决定为前提如果没有补偿决定,任何单位都不能采取强制拆迁。实践
    2023-02-26
    79人看过
  • 拆迁主体的法律规定
    一、拆迁主体的法律规定1、拆迁人申领房屋拆迁许可证时,应当按照《条例》规定提供有关资料,其中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应当明确下列事项:(1)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2)拆迁范围、拆迁方式、搬迁所需时间、拆迁期限;(3)被拆迁房屋状况;(4)预计实行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补偿的面积,补偿安置资金概算;(5)可提供的拆迁安置周转用房的数量、标准和地点;(6)拆迁范围内按规定应予保留的房屋、绿地及其他设施的保护措施。补偿安置资金应当专户存储。拆迁人应当与房屋拆迁管理部门、金融机构签订拆迁补偿安置资金支付协议。支付协议应当载明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对支付补偿安置资金负有监督职责。2、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同时,应当发布房屋拆迁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建设项目名称、拆迁人、拆迁范围和批准的搬迁期限、拆迁期限、拆迁许可证号等。房屋拆迁公告应当在被拆迁区域内张贴;延长拆迁期限的项目,应当重新发布拆迁公告。3、房
    2023-03-29
    197人看过
  • 农村房屋拆迁法律法规有哪些(关于民房拆迁的法律)
    关于农村房屋拆迁的法定程序的相关法律问题,在近几年,伴随着我国城乡一体化的建设,农村的房屋遇到了拆迁,而被拆迁的主体往往都是普通的农民,有的人只是见到了房屋的拆迁公告,有的是见到了《致广大被拆迁户的一封信》或者是地方主管部门作出的一些会议纪要,而大家就以为这是农村房屋拆迁的法律依据。甚至,有人认为老百姓在土地上是没有任何权利的,其实,这些理解都是完全错误的。法律上对于农村的房屋拆迁以及被拆迁人所享有的权利都有着明确的规定。那么农村房屋拆迁的目的,也是为了把房子拆除后来利用房屋下面的这块土地来进行下一步的开发,或者是建设。那么,首先我们先来了解一下土地的性质。土地的所有权分为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在《土地管理法》的第二条也规定了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是征用,并且要给予补偿。第43条也规定了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而农村房屋下面的宅基地,它的
    2023-06-04
    315人看过
  • 拆迁公司可以做房屋拆迁的主体吗
    拆迁公司不是拆迁的主体。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城市房屋拆迁的主体是市、县级人民政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第三条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第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第五条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不得以营利为目的。房屋征收部门对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在委托范围内实施的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负责监督,并对其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分公司
    2023-08-16
    412人看过
  • 房屋拆迁范围包括拆除隔断吗?
    一、房屋拆迁范围包括拆除隔断吗?房屋拆迁范围不包括拆除隔断。二、扩展内容租的隔断房被人强拆了怎么办1、房屋所有人与承租人协商解除租赁关系;2、房屋所有人另行提供房屋租赁给房屋承租人。如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就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实行产权调换安置,该项规定一般适用法定租赁和历史形成的租赁关系,对于市场租赁,建议通过解除租赁关系途径协商解决;3、关于房屋租赁拆迁租房只要是合法的承租人才可以得到一定的补偿,同时在补偿当中有几种经常出现的合理的处理方式。合法承租人可以获得赔偿满足以下两个条件后,承租人就是拆迁关系中合法的承租人,是可以得到直管、自管产住宅房屋拆迁应有的补偿,但不包括非住宅房屋拆迁、市场租赁。第一、房屋拆迁只有合法的承租人才能得到应有的补偿。首先承租人与出租人即被拆迁人之间的租赁合同应当是有效合同,当然如果有一份书面的房屋租赁合同会更好;第二、合同约定的租赁期满日应当在拆
    2023-03-08
    189人看过
  • 房屋在拆迁范围内,就一定会拆迁吗?
    房屋在征收范围内的,并不一定就会拆迁的,如果被征收人与房屋征收部门就征收补偿问题协商不成的,就有可能不拆迁。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法律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一、如何判定被拆迁房的性质?对拆迁范围内产权性质为住宅,但已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经营性用房的补偿,各地可根据其经营状况,经营年限及纳税等实际情况给
    2023-06-23
    224人看过
  • 如何划分房屋被拆迁人的范围
    1、拆迁房屋范围如何划分?一般认为,拆迁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认定为被拆迁人:。私人住宅的主人。业主必须提供当地产权管理机构或区县人民政府出具的房屋产权证和身份证明。2。公有住房的产权人,即国家授权的国有住房管理人,通常被称为产权人。国家授权的房屋分为直管房屋和托管房屋。产权人必须提供房屋产权证明和当地产权行政机关、区县机关或者区县人民政府出具的身份证明。3。代管有两种形式:国家代管和代理代管。国家代管是指房屋所有人下落不明,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权属不明的私人房屋。该机构是地方房管局,其权力和责任由法律法规直接规定。城市私房业主因缺勤等原因无法管理房屋时,委托他人代为管理。在民事法律关系中,所有权人与代理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应当通过代理制度加以调整。这里被拆迁房屋的代建单位是指国家的代建单位,即房屋所在地的房管局。被拆迁人资格的根本问题是被拆迁人是否在拆迁公告前依法取得房屋
    2023-05-31
    293人看过
换一批
#拆迁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拆迁许可证是拆迁人在实施前,由行政机关根据其提交的文件资料批准的一种附有明确期限的行政强制许可行为。没有获得该许可,拆迁人不得进行拆迁程序。 拆迁是指拆迁人依法将建筑予以拆除,并对被拆除建筑的使用人予以移迁安置,对被拆除建筑的所有人予以经济... 更多>

    #拆迁许可证
    相关咨询
    • 拆迁范围的房屋如何赔偿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3-16
      征收邮政营业场所或者邮件处理场所的,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在作出征收决定前,应当根据保障邮政普遍服务的要求,就地或者就近对邮政营业场所或者邮件处理场所的重新设置作出妥善安排。未作出妥善安排前,不得征收。征收邮政营业场所或者邮件处理场所,按照城乡规划要求无需在该区域继续设置的,邮政企业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或者货币补偿的方式。邮政营业场所或者邮件处理场所重新设置前,邮政企业应当采取措施,保证邮政普
    • 房屋拆迁范围是怎样的,有没有法律规定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6-15
      房屋拆迁范围是按拆迁红线划分的。拆迁红线是政府部门已经规划确定的拆迁地块的标志线,拆迁人根据房产证上记载的产权人对拆迁红线内的被拆迁人进行拆迁补偿。
    • 如何确定房屋拆迁范围?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1-04
      1、拆迁范围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根据城市规划主管部门的规划用地红线范围确定。 2、为保证房屋安全须跨规划用地红线进行拆迁的,拆迁范围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商城市规划主管部门确定。
    • 房屋拆迁一般包括什么房屋拆迁补偿范围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8-22
      1.货币补偿货币补偿是通过不同的法定依据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房屋进行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多远组成的补偿金额。以下介绍三种法定评估依据:市场评估价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是由符合规定的专业估价机构,根据估价目的,遵循估价原则,按照估价程序,选用适宜的估价方法,并在综合分析影响房地产价格因素的基础上,对房地产在估价时点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进行估算和判定的活动。商品房交易均价是指同区域同类
    • 房屋拆迁人的范围需要怎样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5-10
      1、被拆迁人包括公有房屋的所有权人、私有房屋的所有权人以及其他房屋的所有权人。房屋拆迁应对所有权人给予补偿,对实际居住、切实需要安置的人给予补偿,对于提交困难证明的人发放拆迁特困补助,对患有大病的人发放拆迁大病补贴,对实际需要搬家的人发放拆迁搬家补偿。 2、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