贩毒监视居住的条件是什么,被监视居住能出门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0 15:12:19 98 人看过

一、贩毒监视居住的条件是什么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监视居住由公安机构执行。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构依法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限制在其住处或指定的区域,不准其擅自离开,并对其行动予以监视的一种强制措施。

二、被监视居住能出门吗

监视居住期间,不能出省。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构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监视居住的场所一般有两种:

1、一种是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

2、另外一种是指定的场所,如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监视居住的场所指定为宾馆等场所。没有经过批准不得离开住所;没有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在传讯的时候需要及时到案;不得干扰证人作证;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需要将护照等出入境证、身份证和驾驶证交给执行机构保存。因此监视居住是不能出门的,只有在司法机构传讯的时候,才可以出门。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8日 12:1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监视居住相关文章
  • 监视居住的条件、期限及被监视居住人的义务
    一、监视居住的条件1、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对于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抚养人;这里的抚养包括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对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的抚养和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对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的赡养以及配偶、兄弟姐妹之间的相互抚养;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对于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供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也可以监视居住。二、监视居住的期限1、6个月。2、同一阶段,连续计算;不同阶段,重新计算。三、被监视居住人的义务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如果监视居住是由检察院、法院决定的,执行机关在批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离开执行监视居住
    2023-02-25
    405人看过
  • 监视居住的适用条件,解除监视居住的条件
    一、监视居住的适用条件(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二、解除监视居住的条件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的律师及其他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
    2023-02-19
    56人看过
  • 监视居住是不是不能出门
    一、监视居住是不是不能出门不可以。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违反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犯罪嫌疑人被采取监视居住强制措施后,自由要受到约束,要在指定范围活动,未经允许不得随意外出。如果确实需要外出,必须向监视机关申请,从实际情况来看必须是天大的理由才可能获得批准。因此监视居住是不能出门的,只有在司法机关传讯或者经过司法机关批准之后,才可以出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被监视居住
    2023-06-17
    494人看过
  • 被监视居住人违反监视居住怎么办
    一、被监视居住人违反监视居住怎么办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监视居住期间,违反规定,情节严重的,予以逮捕。根据公安部《规定》第四条的规定,情节严重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1)在监视居住期间逃跑的;(2)以暴力、威胁方法干扰证人作证的;(3)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的;(4)在监视居住期间又进行犯罪活动的;(5)实施其他严重违反《刑事诉讼法》第57条规定的行为,情节严重的。二、监视居住遵守什么规定《刑事诉讼法》第57规定,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住处,没有固定住处的,未经批准不得离开被指定的居所,所谓固定住处,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办案机关所在的市、县内生活的合法住处。所谓指定的居所是指办案机关在其所在的市、县内给被监视居住人指定的生活居所。如果被监视居住人有正当理由要求离开住处或指定的居所,须经过公安机关批准。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
    2023-04-15
    235人看过
  • 监视居住刑事折磨怎么处理,监视居住的条件是什么?
    一、监视居住刑事折磨怎么处理监视居住刑事可以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监视居住是指检法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根据法律规定,在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监视居住期限照彻不得超过六个月,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监视居住。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二、监视居住的条件是什么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四)因为案件
    2023-06-19
    441人看过
  • 申请监视居住可以消案吗,监视居住适用条件是什么?
    一、申请监视居住可以消案吗一般是不能消案的。监视居住是立案以后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强制措施,比刑事拘留、逮捕轻,如果是错案就可以消案。否则,还要到法院审判。监视居住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责令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得离开指定的区域,并对其行动加以监视的强制方法。二、监视居住适用条件是什么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1、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3、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4、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5、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
    2023-06-23
    131人看过
  • 什么是监视居住,监视居住是如何实施的
    什么是监视居住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刑事诉讼法》第77条规定,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住处,无固定住处的,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指定的居所;(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情节严重的,予以逮捕。监视居住是如何实施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适用刑事强制措施有关问题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应当核实犯罪嫌疑人的住处。犯罪嫌疑人没有固定住处的,人民检察院应当
    2023-06-14
    458人看过
  • 监视居住适用条件,监视居住后还会判刑吗
    监视居住适用条件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检察院为了保证侦查、起诉工作的顺利进行,责令犯罪嫌疑人不得离开指定区域,并对其活动进行监视的一种强制措施。具体可以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监视居住后还会判刑吗监视居住只是一种强制措施,与是否会判刑没有直接关系。监视居住只是在刑事诉讼中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强制措施的一种,强制措施,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而依法对刑事案件
    2023-06-14
    365人看过
  • 2023监视居住期间能出门么
    一、监视居住期间能出门么不可以。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违反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犯罪嫌疑人被采取监视居住强制措施后,自由要受到约束,要在指定范围活动,未经允许不得随意外出。如果确实需要外出,必须向监视机关申请,从实际情况来看必须是天大的理由才可能获得批准。因此监视居住是不能出门的,只有在司法机关传讯或者经过司法机关批准之后,才可以出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被监视居住的
    2023-04-19
    293人看过
  • 监视居住意思是什么监视居住折抵刑期吗
    一、监视居住意思是什么监视居住,是指侦查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不得擅自离开指定的住所,并对其行动加以监视的一种强制措施。它通常适用于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不能提供保人或保证金的犯罪嫌疑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章的相关规定,监视居住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二、监视居住的适用条件有哪些根据新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检察院为了保证侦查、起诉工作的顺利进行,责令犯罪嫌疑人不得离开指定区域,并对其活动进行监视的一种强制措施。具体可以对以下情形的犯罪嫌疑人采取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依新刑事诉讼法第72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二)
    2023-05-01
    345人看过
  • 监视居住要符合什么条件,监视居住后会判刑么
    一、监视居住要符合什么条件根据新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检察院为了保证侦查、起诉工作的顺利进行,责令犯罪嫌疑人不得离开指定区域,并对其活动进行监视的一种强制措施。具体可以对以下情形的犯罪嫌疑人采取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依新刑事诉讼法第72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是否采取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法院或检察院决定。二、监视居住后会判刑么监视居住只
    2023-02-23
    399人看过
  • 监视居住的条件:嫌疑人符合7条件可被采取监视居住
    监视居住的条件:根据刑事诉讼法等有关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可以采取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1.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2.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不予逮捕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3.对被拘留的人需要逮捕但证据尚不符合逮捕条件的。4.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的。5.应当逮捕但正在怀孕或者哺乳自己婴儿的。6.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不能在法定侦查羁押、审查起诉期限内结案,需要继续侦查或者审查起诉的。7.持有效护照和其他有效出境证件,可能出境逃避侦查,但不需要逮捕的。
    2023-04-25
    181人看过
  • 医院监视居住预案满足哪些条件才能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二、监视居住期间需要遵守哪些规定?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
    2023-04-12
    316人看过
  • 什么是监视居住,适用监视居住注意什么?
    一、什么是监视居住监视居住,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避侦查、起诉、审判,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得擅自离开指定的区域,并对其行动自由加以限制和监视的一种强制措施。相关司法解释及行政规章均要求司法机关严格按照刑事诉讼法加强执行工作。但在实践中侦查人员容易忽视犯罪嫌疑人及他人的人身自由与权利,只追求结果,不重视程序;只注重打击,不考虑保障;同时司法人员对异地监视居住折抵刑期也存在不妥。对此,笔者认为对监视居住适用、执行需进一步规范。二、适用监视居住注意什么(一)监视居住适用过程中不能侵犯第三者的权利法律明确规定,被监视居住的人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住处,无固定住处的,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指定的居所。司法实践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绝大多数是与家庭成员生活在一起,这就导致生活在这个住所里的其他家庭成员的日常生活也处于监视之下,他们的生活隐私也受到了一定
    2023-03-17
    325人看过
换一批
#取保候审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监视居住期间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可以采取电子监控、不定期检查等监视方法对其遵守监视居住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在侦查期间,可以对... 更多>

    #监视居住
    相关咨询
    • 贩毒可否监视居住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8-13
      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贩毒可否监视居住根据的是刑事诉讼发的相关规定,监视居住的适用条件,是指人民检察院为了保证侦查、起诉工作的顺利进行,责令犯罪嫌疑人不得离开指定区域,并对其活动进行监视的一种强制措施。
    • 监视居住移出监视居住会被撤销吗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0-15
      1、监视居住期限届满或者发现不应当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的,应当解除或者撤销监视居住。解除或者撤销监视居住,应当由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核,检察长决定。解除或者撤销监视居住的决定应当通知执行机关,并将解除或者撤销监视居住的决定书送达犯罪嫌疑人。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委托的律师及其他辩护人认为监视居住超过法定期限,向人民检察院提出解除监视居住要求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在七
    • 允许被监视居住人解除监视居住的条件:
      西藏在线咨询 2021-10-21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嫌疑犯,被告人等待审查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在等待审查、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案件的调查、起诉和审理。发现不应追究刑事责任或等待审查,监视居住期限到期时,应立即解除等待审查,监视居住。解除等待审查,监视居住,必须立即通知等待审查,监视居住者和有关机构。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或嫌疑人、被告人委托的律师和其他辩护人对人民法院、人民
    • 被监视居住还有出门的可能吗
      湖南在线咨询 2023-10-10
      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被监视居住的,虽然会对其人身自由做一些限制,在指定的范围内活动,同时也不能轻易的外出活动,但也没有规定绝对不能出门。一般在确实有需要出门的时候,先想监事机关提出申请,经过批准之后也是可以出门。
    • 贩毒团伙监视居住合法吗?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8-05
      对于对贩毒团伙监视居住合法吗,我做出了如下回答,第七十三条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但是,不得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执行监视居住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