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企业工伤赔偿怎么办理?工伤认定的管辖规定有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20 22:24:50 86 人看过

一、申请企业工伤赔偿怎么办理?

(一)申报:(适用本地或异地工伤)

1、申报:发生工伤,单位必须第一时间在12小时报

2、医院:发生工伤时,单位必须第一时间对员工进行就近入院抢救,医院必须是镇级以上公立医院,或当地基本医疗认可的医院均可;就近入院抢救时,一定要盖上“急诊章”;

3、就医:就诊时需告知医生当时症状及发生的经过;

(二)就诊

1、病历:请保存好病历原件(盖上急诊章,不写工作单位);

2、发票:请保存好所有的发票原件,即医院的收费收据原件;

3、用药清单:如是门诊治疗,请在每次门诊交费后及时要求医院打印“用药清单”,并完好保存原件;

4、用药清单:住院治疗请在治疗结束后一次性打印“用药清单”(出院小结);

5、用药:请按医保用药范围,进口药不可报销;

6、诊断证明书:第一次就诊后,请要求诊断医生马上写“诊断证明书”,并保存原件(不写工作单位,只写伤者姓名即可)

(三)工伤申报、理赔手续的办理

1、诊断证明书(第一次入院时医生所开具的)原件;

2、事故说明书,伤者本人签名,手印;证明人一、二,签名,手印;

3、工伤员工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4、医疗终结后凭《工伤认定申请表》、《诊断证明书》、医疗发票、住院费用清单(属交通事故的,需提供《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和《道路交通事故赔偿调解书》),填报《工伤保险待遇申报表》;

5、工伤死亡的,凭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填报《死亡待遇申报表》。

6、职工因工伤亡,在市医务劳动鉴定机构作出鉴定结论后三十个至六十日内,轻伤在医疗期满后三十日内,由我司到当地社保办理申领待遇手续。

7、检查报告书:如有拍照检查,如:x光、ct等,请完好保存“检查报告书”原件;

8、注意事项:所有的病历、诊断证明书上不出现工作单位,只出现伤者姓名即可。

(四)赔款到帐

1、上述资料齐全后,由我司到当地社保办理申领待遇手续;

2、社保在收到理赔资料后,三十个工作日内做出理赔处理及转帐,并通知。

3、收到理赔款后,在十五个工作日内转帐用人单位。员工意外发生工伤时,一定要先尽快就医进行医治,并且申请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认定,保留好相关病历、鉴定资料,以便之后进行工伤索赔。

值得注意的是,在计算工伤赔偿金额时依据认定的工伤等级,最高不超过本人18个月工资。当然如果员工在与企业进行索赔不成功时,可以向相关机构申请维权。

其实在日常的工作中,劳动者遭受人身损害是不可避免的,尤其是从事高危职业的劳动者,其遭受人身损害的可能性更大,所以我国要求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缴纳五险一金,其实就包括工伤保险,工伤保险可以在劳动者发生工伤的时候予以赔偿。

二、工伤认定的管辖规定有什么?

工伤认定的管辖权,目前大多数地方都是由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注册地或企业缴纳工伤保险费所在地的劳动行政部门负责。但也有个别地方由事故发生地的劳动行政部门负责。

1、工伤待遇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法院管辖。这是地域管辖原则的体现,也是工伤待遇争议案件诉讼管辖的一般规定。

2、工伤待遇争议案件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这是级别管辖原则的体现。也就是说,工伤待遇争议的一审案件,由基层人民法院受理,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工伤待遇争议案件的终审。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原则上不受理一审工伤待遇争议案件。

需要指出的是,如果人民法院发现已经受理的工伤待遇争议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送给有管辖权的法院。但是,移送只能进行一次,接受移送的法院即使认为不属于自己管辖,也不能再自行移送,只能提请共同的上级法院指定管辖。

三、工伤认定定残后单位怎么赔偿?

用人单位给职工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发生工伤后,由工伤保险基金负责赔偿有关项目,法律规定由用人单位负责赔偿的项目,由用人单位赔偿;用人单位没有给职工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发生工伤后,工伤赔偿法律规定的所有赔偿项目,都有用人单位负责赔偿。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项目:工伤职工治疗期间,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工伤职工治疗期满,经鉴定构成残疾的,按照伤残等级,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到四级伤残的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评残后生活护理费、残疾器具补助费和工伤康复费用;工伤工伤死亡的,有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用人单位支付的项目:工伤职工治疗期间的停工工资;工伤职工伤残评定以后,五级、六级伤残的伤残津贴和五到十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在职伤残补助金都由用人单位支付。用人单位没有给职工参加工伤保险的,法律规定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项目,也全部由用人单位支付。

工伤认定是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行政部门负责的,交纳过工伤保险的员工,出现工伤事故后,应该由缴纳的工伤保险基金负责赔偿。工伤保险赔偿以外的项目,需要由用人单位赔偿。如果与单位没有给员工缴纳工伤保险,那么发生工伤后的所有赔偿项目,由用人单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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