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种情况下挂靠经营所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4 15:36:35 417 人看过

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应认定为挂靠经营,所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

(1)实际施工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

(2)实际施工人以建筑施工企业的分支机构、施工队或者项目部等形式对外开展经营活动,但与建筑施工企业之间没有产权联系,没有统一的财务管理,没有规范的人事任免、调动或聘用手续;

(3)实际施工人自筹资金,自行组织施工,建筑施工企业只收取管理费,不参与工程施工、管理,不承担技术、质量和经济责任。

一、房屋建筑资质和建筑施工资质有什么区别呢

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资质条件,划分为不同的资质等级,经资质审查合格,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房屋建筑资质和建筑施工资质没有区别,房屋建筑资质一般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筑施工资质一般也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

二、挂靠公司资质是否违法

挂靠是违法的。

挂靠,即所谓企业挂靠经营,就建筑业而言,是指一个施工企业允许他人在一定期间内使用自己企业名义对外承接工程的行为。

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六条

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

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1日 15:3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工程施工合同相关文章
  • 与员工在何种情况下会签订劳务合同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员工与用人单位建立的不是劳动关系时,就需要签订劳务合同,例如企业返聘退休员、企业雇佣临时性的员工时等情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一、劳务关系有哪些情形1、用人单位将某项工程发包给某个人员或某几个人员,或者将某项临时性或一次性工作交给某个人或某几个人,双方订立劳务合同,形成劳务关系。这类从事劳务的人员,一般是自由职业者,身兼数职,自己通过中介机构存放档案,缴纳保险。2、用人单位向劳务输出公司提出所需人员的条件,由劳务输出公司向用人单位派遣劳务人员,双方订立劳务派遣合同,形成较为复杂的劳务关系。具体说,用人单位与劳务输出公司是一种劳务关系,劳动者与劳务输出公司是一种劳动关系,而与其所服务的用人单位也是
    2023-03-25
    342人看过
  • 哪些建设工程合同在挂靠企业名义下被认定为无效?
    下列情形下以被挂靠企业名义签订的建设工程合同无效:1、没有资质的个人、合伙组织以有资质的建筑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2、低资质或无资质的企业以资质等级高的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3、没有总包资格的企业以有总包资格的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4、低资质或无资质的企业与高资质企业联合承揽工程。建设工程合同无效的情形主要是什么(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二)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鉴于没有法定资质的单位或个人以挂靠、联营、内部承包等形式使用有法定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发包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情况时有发生,《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对此做了禁止性的规定;(三)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
    2023-08-17
    485人看过
  • 分公司可否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施工合同是可以委托分公司签订的。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分公司,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的管辖,在法律上不具有法人资格,从根本属性上来讲,其属于总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分公司虽然没有独立的财产和法人资格,但只要分公司经过工商部门的登记后,领取了营业执照,分公司可以作为《民事诉讼法》上的其他组织成为民事诉讼当事人。总公司非依法设立分公司,或者虽依法设立,但没有领取营业执照,还是应当以设立该分公司的总公司为民事诉讼当事人。我们认为,分公司能否对外直接以当事人的身份参加到民事诉讼活动中,实质要以其是否领取了营业执照为要件,因为一旦分公司经过工商部门登记领取了营业执照,其对外便公示了分公司作为一个组织机构可以对外进行经营活动,因此其当然
    2023-02-19
    319人看过
  • 承包人不具备相应资质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
    承包人不具备相应资质情形,特别是挂靠的情形。挂靠是指单位或个人以其他有资质的施工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的行为。挂靠的形式有:(1)没有资质的单位或个人借用其他施工单位的资质承揽工程的;(2)有资质的施工单位相互借用资质承揽工程的,包括资质等级低的借用资质等级高的,资质等级高的借用资质等级低的,相同资质等级相互借用的;(3)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未派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等主要管理人员,或派驻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中一人及以上与施工单位没有订立劳动合同且没有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或派驻的项目负责人未对该工程的施工活动进行组织管理,又不能进行合理解释并提供相应证明的;(4)合同约定由承包单位负责采购的主要建筑材料、构配件及工程设备或租赁的施工机械设备,由其他单位或个人采购、租赁,或施工单位不能提供有关采购、租赁合同
    2023-08-16
    350人看过
  • 最高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哪些情形下应认定无效?
    1、没有经过发包人同意的违法分包行为;2、不具备相应资质违法分包;3、将工程肢解,以劳务分包的名义将工程违法转包或分包给其他企业。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围有哪些?可以依据国家颁布的有关合同示范文本拟定建设工程承发包合同专用条款,并特别注意以下条款:1、工程名称、地点、范围和内容;2、工期,包括整体工程的开、竣工工期以及中间交付工程的开、竣工工期;3、工程质量保修期及保修条件;4、工程造价;5、工程验收及工程价款的支付、结算方式、支付方式;6、设计文件及概算预算、技术资料的提供日期及提供方式;7、材料的供应及材料进场期限;8、工程变更;9、违约、索赔和争议;10、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事项。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后果有什么?1、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具有相对独立性,不因合同无效而失去其效力。2、法律仅规定为承包人请求的应予支持,如果发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是否支持,法律并未规定
    2023-05-07
    76人看过
  • 在建设工程施工中的挂靠应该如何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第四条缺乏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发包人请求出借方与借用方对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等因出借资质造成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挂靠企业违法的责任承担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挂靠由于不具备合法资质,对生产生活的发展具有不利影响。我国的多部法律中对挂靠行为已经实施了严格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九条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取得的行政许可属于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事项的,申请人在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八十条被许可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行政许可证件,或者以其他形式非
    2023-03-27
    358人看过
  •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签订的合同怎样无效
    转让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时,未依法将规划条件、产业准入和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纳入合同的,合同无效;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土地所有权人应当依据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出租等方案,以招标、拍卖、挂牌或者协议等方式确定土地使用者,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载明土地界址、面积、用途、规划条件、使用期限、交易价款支付、交地时间和开工竣工期限、产业准入和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约定提前收回的条件、补偿方式、土地使用权届满续期和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处理方式,以及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并报市、县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备案。未依法将规划条件、产业准入和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纳入合同的,合同无效;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合同示范文本由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制定。一、建设用地使用权被提前收回的补偿标准是如何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前,因公共利益需
    2023-03-15
    142人看过
  • 如何在不签施工合同的情况下收回工程款
    如何在不签订施工合同的情况下收回工程款。在项目债务中,债务人(发包人)一般处于比较强势的地位,债务人一般会主动与发包人和分包商协商,达成还款协议。2。向讨债公司求助。在中国,追债公司是违法的,仍处于法律的灰色地带。因此,建议不要擅自找追债公司,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3。所谓法律途径,通常是指委托建筑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等待法院判决,然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这种方法是最安全可靠的,也是债务人最常用的方法。如果经济实力允许,建议尽快委托专业施工律师协助恢复。既可以通过非诉讼方式追偿,也可以通过法院诉讼方式追偿,具有灵活性和实用性。从规避法律风险的角度来看,委托建筑律师起诉是追讨欠款的最佳方式。在这种情况下,双方很容易达成和解,然后签订和解协议收回欠款。如果您有任何其他问题,欢迎您咨询法律律师。
    2023-05-02
    61人看过
  • 建设工程施工转包与挂靠区别
    一、建设工程施工转包与挂靠区别首先,二者具有主体上的相似性,即都存在名义上的承包人和实际施工人。虽然转包的认定不以接受转包方没有相应资质为条件,但事实上在转包的情形下,实际施工人几乎都是没有相应资质的,和挂靠人的情况完全一致。其次,二者具有人事上的相似性。由于不管是转包还是挂靠,工程都由实际施工人负责,也就使得工程管理也由实际施工人来掌控,实践中往往均表现为管理人员与名义承包人之间没有劳动关系,是由实际施工人派驻的,而这里的实际施工人是认定为接受转包人还是挂靠人,并不能从人事关系本身判断。再次,二者具有财务上的相似性。转包人与接受转包人之间,以及被挂靠人和挂靠人之间,都是相对独立的经济主体,都不可避免地存在账目上的独立核算。而且不论是转包还是挂靠,发包人往往对此并非不知情,也普遍存在发包人与实际施工人之间的款项支付关系。此外,接受转包人和挂靠人作为实际施工人,都存在以自己名义直接对外发生诸
    2023-06-07
    381人看过
  • 通过违法分包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否有效
    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司法解释及民法典的规定,通过违法分包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一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认定无效:(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二)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三)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承包人因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与他人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当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及第七百九十一条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认定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一条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
    2023-03-14
    386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建设施工合同中的工期可以顺延
    有书面记录的下列情形,施工单位可以主张工期顺延(1)建设单位未按照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特别注意以下几点:报建手续和施工许可证的取得,坐标、水准点、地下管线资料等施工技术条件齐备,施工现场具备三通一平施工条件等。关于施工许可证应注意:施工许可证上的工程名称、地点、规模等内容是否与合同一致;是否有存在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超过3个月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超过6个月不开工的情形;中止施工满一年又恢复施工的,有无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2)建设单位未按照约定支付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3)建设单位指定的代表未按照约定提供指令、批准,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5)一周内,非施工单位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6)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不可抗力事件的要素是无法预见、不可避免、不能克服。一旦发生,要积极采取措施,阻止和预防扩大损失,要及时按照
    2023-04-03
    305人看过
  • 建筑施工企业挂靠经营的会计如何处理
    挂靠经营的会计处理值得说明的是,对于挂靠经营的企业,存在着挂靠企业以现金形式向被挂靠企业支付挂靠管理费的方式,被挂靠企业将收到的挂靠管理费作为小金库管理,不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这种形式不在本文的讨论范围之内。对于挂靠经营的会计处理分两部分考虑:通常的挂靠形式按照被挂靠人的不同分为两类,一类是个人挂靠有资质的施工企业,另一类是没有资质的或者资质较低的企业挂靠有资质的企业的,本为针对这两种情况探讨会计处理的方法。第一类:个人挂靠有资质的施工企业这种情况只能将个人作为企业的内部承包来处理,即不违反建筑法,也避免了涉税风险。挂靠人一般只缴管理费,其他的问题全部由挂靠人自己承担(包含企业所得税)。挂靠的收费方式有以下几种:1、按照合同价款提取百分点;2、按合同价款提取百分点后,还要按照结算价高出合同价款的部分再提取一个百分点;3、按照挂靠一次收取一定的固定费用。在会计处理过程中要注意三个方面的问题,
    2023-06-12
    251人看过
  • 个人能签订建设施工合同么
    一、个人能签订建设施工合同么单位与个人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是无效的。承包人从事建筑工程必须具有主体资格,即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以及具有从事建筑行业的资质方可作为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承包方当事人,个人明显不得成为承包方,正是基于此,相对人现在起诉贵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认定无效:(1)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2)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3)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第一是承包人未取得资质及超越资质,承包人既要有营业执照,有营业范围,另外还必须有有资质等级,这两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第二是“借用资质”,其表现形式,从实务来看大部分是挂靠、联营、内部承包等;第三是必须招标而未招标或招标无效的”其法条依据是《招标投标法》第四条第二款,必须招标的有七种情形,属于违反招标投标法强制性规定而无效。二、
    2023-04-30
    474人看过
  • 建筑工程挂靠合同无效怎么办合同的法律效力
    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一、有效的合同是否不可以处理为无效合同无效合同经双方同意的,可以按照无合同进行处理。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二、合同无效的法律责任怎么认定合同无效的法律责任的认定:1、对合同无效有过错的,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2、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民
    2023-04-10
    167人看过
换一批
#建筑工程施工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合同主体是发包方和承包方。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施工,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是建设工程的主要合同,发包人即建设单位,承包人即施工人,施工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是平等的民事主体。 施工合同的内容一... 更多>

    #工程施工合同
    相关咨询
    • 哪六种情况下签订的建设施工合同无效,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8-25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无效: 1、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 2、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 3、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 4、合同双方或一方不具备签订合同的民事行为能力的; 5、合同双方的意思表示不真实; 6、合同的内容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的。 合同无效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
    • 建设工程合同被法院判定无效,什么情况下建设工程无效合同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7-23
      下列五种情形的合同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无效。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无效。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无效。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无效。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同无效。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作为一种建设工程合同,凡其内容和形式具有上述五种情形中的任何一种情形的,就应当依法认定为建设工程无效合同。
    • 合同无效的三种情况,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有哪些种类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4-20
      1、对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采取较为宽容和理性的对待,认为相关规范属于管理性规范,不是效力性规范,是否取得施工许可证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2、对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三证”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如果审理时(各地细节稍有区别,具体有以下几种说法:起诉前、一审开庭前、一审辩论终结前、一审庭审结束前、审理期间)能够取得上述证照,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3、对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如何确定工程价款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1-24
      属于不具有从事建筑活动主体资格的个人以具备从事建筑活动资格的建筑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承揽建设工程,所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应当参照合同约定确定工程价款。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主张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可予支持。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范围限于建设工程的工程价款,包括承包人应当支付的
    • 挂靠经营合同无效具体是种哪些情形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7-28
      挂靠经营合同无效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了获得较好的经营资格、凭证、信誉或国家优惠政策等便利条件,与另一方主体(挂靠单位)达成协议,以该主体的经营资格、凭证或名义等进行经营活动,并向该主体支付一定报酬或“管理费”,由此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民事争议。挂靠经营是特定历史时期的现象,目前已不被允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