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深圳市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深府办[1996]39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有关单位:
鉴于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成员工作变动,为保证劳动争议得到及时、妥善处理,
市政府同意对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成员作如下调整:
主任委员:谭国箱(市劳动局局长)
常务副主任委员:辛本兰(市劳动局副局长)
副主任委员:翟忠泰(市总工会副主席)
委员:申庆三(市经济发展局副局长)
刘广琪(市贸易发展局副局长)
李平(市建设局副局长)
杨观友(市运输局副局长)
邱清宇(市总商会副会长)
黄造基(市劳动局局长助理)
刘文就(市劳动局劳动仲裁处处长)
沙焕玉(市总工会权益保障部部长)
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劳动局),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刘文就兼任办公室主任。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一九九六年五月八日
主题词:劳动仲裁机构通知
抄送:市委各部、委、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市中级人民法院、检察院,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高等院校、新闻单位。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一九九六年五月十四日印发
劳动仲裁会是劳动争议的法定前置程序受理和处理机构。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同级工会代表、用人单位方面的代表组成。主任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担任。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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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否有关青海在线咨询 2022-03-30很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由此确定,本案中具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为被申请人所在地即F市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申请人与被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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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劳动仲裁委员会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和劳务仲裁北京在线咨询 2022-03-08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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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按照什么规定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重庆在线咨询 2022-03-27劳动仲裁的程序 1.当事人申诉: 《劳动法》第八十二条: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申诉时效似有多重规定,见后面。 2、受理: 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诉书之日起七日内做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七日内将申诉书的副本送达被诉人,并组成仲裁庭;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说明理由。 被诉人应当自收到申诉书副本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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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诉求可以进行变更吗四川在线咨询 2022-02-22不可以。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已经作出裁决,即已经结案,不可以对申请书的表述进行更改。如果不服裁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中,一般只能针对劳动仲裁的诉求提起诉讼,如果变更、增加请求,应当就变更、增加的请求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增加的诉讼请求是与原来仲裁阶段的争议具有不可分性时,人民法院应当合并审理,无需再进行劳动仲裁。《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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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争议可以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直接受理临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澳门在线咨询 2022-03-06(一)因用人单位开除、除名、辞退劳动者和劳动者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二)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职业培训、社会保险、福利、工伤待遇、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三)因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聘用协议发生的争议;(四)因经济性裁减人员发生的争议;(五)因支付经济补偿金、赔偿金发生的争议;(六)因事实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七)依法应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