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受害人如何界定
(一)一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时无论其他方当事人有无违法行为,都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1、当事人驾驶车辆在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遇红灯继续通行的;
2、当事人驾驶机动车越过施划有禁止穿越的道路中心线或者隔离设施,与道路上的其他车辆或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
3、当事人驾驶机动车进入非机动车道或非机动车通行范围内,刮撞同向行驶非机动车的;
4、当事人驾驶车辆在人行道或行人通行范围内刮撞行人的;
5、当事人驾驶车辆刮撞依法在人行横道内通行的行人的;
6、当事人驾驶车辆未避让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
7、当事人所驾驶车辆的装载物发生遗洒、飘散,导致发生交通事故的;
8、当事人驾驶机动车倒车时,与车后其它车辆、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
9、当事人驾驶非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逆行,与顺向行驶的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
10、当事人驾驶非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超越同向行驶的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
11、车辆单方发生交通事故的。
(二)一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另一方当事人无下列情形的,有下列情形的一方为全部责任;双方当事人均有下列情形的,为同等责任:
1、机动车追撞前方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尾部的;
2、机动车变更车道时,影响相关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正常行驶的;
3、机动车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会车时,有障碍的一方未让无障碍的一方先行的;但有障碍的一方已驶入障碍路段,无障碍一方未驶入时,无障碍一方未让有障碍的一方先行白勺;
4、机动车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会车时,下坡车未让上坡车先行的;但下坡车已行至中途而上坡车未上坡时,上坡车未让下坡车先行的;
5、机动车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狭窄山路上会车时,靠山体的一方未让不靠山体的一方先行白勺;
6、机动车超越前方正在左转弯的机动车的;
7、机动车超越前方正在掉头的机动车的;
8、机动车超越前方正在超车的机动车的;
9、机动车与对面驶来的机动车有会车可能时超车的;
10、机动车行经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时超车的;
11、机动车在没有中心线或者同方向只有一条机动车道的道路上,从前车右侧超越的;
12、机动车在没有禁止掉头标志、标线的地方掉头时,未让正常行驶车辆先行白勺;
13、机动车在有禁止掉头标志、标线的地方以及在人行横道、桥梁、陡坡、隧道掉头的;
14、机动车溜车的;
15、机动车违反规定在专用车道内行驶的;
16、机动车违反装载规定,致使货物超长、超宽、超高部分造成交通事故的;
17、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指示方向行驶的;
18、机动车开关车门时造成交通事故的;
19、机动车在设有主、辅路的道路上,进主路时未按规定让行的;
20、机动车在设有主、辅路的道路上,辅路上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让行出主路的机动车的;
21、机动车进出或者穿越道路,未按规定让行的;
22、机动车借道进出停车场或者道路停车泊位,妨碍其他车辆正常通行的;
23、机动车在道路上进行维修、养护等作业时,未按规定使用黄色标志灯、危险报警闪光灯、箭头指示灯的;
24、机动车违反牵引规定的;
25、机动车驶入禁止通行的道路的;
26、机动车未避让遇障碍无法通行借用相邻机动车道通行的非机动车的;
27、准备进入环行路口的机动车未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的;
28、车辆违反规定进入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或者封闭道路的;
29、车辆在没有施划禁止穿越的道路中心线或者没有隔离设施的道路上驶入逆行,与相对行驶的车辆或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
30、车辆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遇放行信号时,未让先于本放行信号放行的车辆先行的;
31、车辆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未让交通标志、交通标线规定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的;
32、车辆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或者交通警察指挥且交通标志、标线未规定优先通行的交叉路口时,未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的;
33、车辆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转弯的车辆未让直行的车辆先行的;
34、车辆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遇相对方向来车,左转弯车未让直行车先行的;
35、车辆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车未让左转弯车先行的;
36、车辆碰撞依法暂停、停放的车辆的;
37、车辆未注意避让正在作业的道路养护车辆、工程作业车的;
38、车辆遇红灯亮时,右转弯车辆未让被放行的车辆先行的;
39、车辆遇绿灯亮时,转弯车辆未让被放行的直行车辆先行的;
40、车辆未按照交通警察指挥通行的。
(三)双方当事人均有第二项所列情形,其中一方还有下列过错行为的,有下列过错行为方为主要责任,另一方为次要责任;双方当事人均有第二项所列情形,并均有下列过错行为的,双方为同等责任:
1、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2、无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
(四)一方当事人有第二项所列情形,另一方当事人只有第三项所列过错行为的,有第二项所列情形方为主要责任,另一方为次要责任。
-
交通事故赔偿中受害者身份如何界定
115人看过
-
交通事故与故意杀人:如何界定?
71人看过
-
交通事故受害方如何索赔,交通事故医药费如何确定
412人看过
-
交通事故受害人在何时如何起诉
338人看过
-
受害人如何依法索赔交通事故?
168人看过
-
受害人就交通事故如何起诉,法律如何规定
357人看过
机动车是指使用发动机作为动力来源的车辆,通常包括汽车、摩托车、拖拉机、农用车等各种车辆。机动车具有速度快、操作灵活、舒适性高等优点,但同时也需要遵守交通规则和安全驾驶。 在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必须符合相关的安全和排放标准,并取得相应的行驶证和... 更多>
-
交通事故如何认定受害人为植物人陕西在线咨询 2022-06-06交通事故受害人成为植物人想要诉讼,可以由他的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有权委托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请,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起上诉,申请执行。第五十七条规定,无诉讼行为能力人由他的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法定代理人之间互相推诿代理责任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其中一人代为诉讼。
-
交通事故受害人如何处理如何处理交通事故发生后受害人应该如何维权青海在线咨询 2022-03-06一、受害人如何处理交通事故1、积极自救,记录肇事车辆信息。发生事故后,受害人应保持冷静并立即采取自救措施,确认交通肇事者及肇事车辆,并记录肇事车辆号牌、车型、颜色等,防止肇事车辆逃逸进而引起索赔困难等。2、保存好己方受损失的相关证据。无论是人身伤害还是财产损失,在要求赔偿时都必须提供确实、充分的证据。不然,到了理赔的时候是不被支持的。3、造成严重伤情的,应该要求交警部门做伤残评定,在交警调解不成功
-
交通事故受害人的误工费如何确定,交通事故受害人的误工费怎么确定西藏在线咨询 2022-03-1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的规定,交通事故受害人的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r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r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
-
发生交通事故受害人与他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受害人如何索赔如何处理青海在线咨询 2022-02-14一,发生民事纠纷,需要赔偿的,首先应该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赔偿事宜,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有公信力的第三人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申请仲裁,如果以上都不行,还可以起诉解决。二,相关法律法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
-
交通事故受害人有固定收入如何认定上海在线咨询 2022-02-15当事人提供下列证据之一的,可以认为交通事故受害人在发生交通事故时在有固定收入:(1)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工资领取证明文件;(2)受害人在从事合法经营的登记文件及相应的纳税证明文件;(3)受害人依法取得孳息且足以维持本人生活的证明文件;(4)受害人在一年以上的时间内较为有规律地为数额稳定的储蓄存入交易的记录;(5)其他可以证明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