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辽宁省物价局
发布文号:辽价发[2002]73号
各市物价局、司法局:
为促进我省律师服务业的发展,规范律师服务收费行为,保障律师事务所、律师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计委、司法部《关于印发律师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费[1997]286号ぉ和《关于暂由各地制定律师服务收费临时标准通知》(计价格[2000]392号ぉ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辽宁省律师服务收费临时标准》。现予以印发,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律师事务所及执业律师在提供服务并实施收费时,应遵循公开、公正、诚实、信用和公平竞争、自愿有偿、优质优价、委托人付费的原则,严格按照业务规程提供优质服务。
二、《辽宁省律师服务收费临时标准》见附件。
三、各律师事务所及律师在执业时,应将律师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在醒目处公示,严格执行国家计委、司法部《关于印发律师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费[1997]286号ぉ规定的服务内容和收费办法,按照本通知规定标准收取律师服务费。严禁擅自立项或超标准收费。
四、按照辽宁省财政厅、物价局《转发〈财政部国家计委关于将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价格)的通知〉》(辽财综[2002]147号)的规定,律师服务费属经营服务性收费。本收费标准执行前,律师事务所应到同级政府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或变更收费标准,使用税务发票,接受物价、司法行政机关的监督检查。
五、本通知自2002年7月15日起执行。国家新的律师服务收费标准下发后,按国家规定执行。
六、本通知规定由省物价局、司法厅负责解释。
附:辽宁省律师服务收费临时标准
二○○二年七月四日
辽宁省律师服务收费临时标准
一、解答法律咨询
1、不涉及财产关系20一100元/件;
2、涉及一般财产关系50一200元/件;
3、涉及商业财产关系100一500元/件。二、代写诉讼和有关法律事务文书
1、代写诉讼文书50一200元/件;
2、制作法律事务文书100一2000元/件。三、办理刑事案件
1、侦查阶段300一2000元/件;
2、起诉阶段500一3000元/件;
3、一审案件800一5000元/件;
4、担任刑事自诉案件的原告人或公诉案件被害人的代理人参加诉讼的,不涉及财产关系的,800一5000元/件。涉及财产关系的按民事案件标准收费;
5、担任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代理人,按民事案件的标准酌情收费;
6、未办一审只办二审的案件1000一8000元/件;
7、曾办一审又办二审的案件,应按一审标准酌减收费。
四、代理民事(含商事、经济ぉ案件
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400一5000元/件;
2、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依照争议标的,在规定的比例幅度内分段累计协商收费:
争议标的收费标准
1万元以下(含1万元ぉ400-2000元;
1一10万元(含10万元ぉ5%-4%;
10一50万元(含50万元ぉ4%-3%;
50一100万元(含100万元ぉ3%-2%;
100一500万元(含500万元ぉ2%-1%;
500一1000万元(含1000万元ぉ1%-0.5%;
1000万元以上部分0.5%
曾办一审又办二审的案件可以按一审标准酌减收费。五、代理行政案件
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300一3000元/件;
2、涉及财产关系的按民事案件收费标准收费。六、代理仲裁案件
按照民事案件标准收费。七、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
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500一5000元/件;
2、涉及财产关系的按民事案件标准协商收费。八、担任法律顾问
顾问费每月1000一8000元,或对涉及的各类案件按照前述标准协商收费。九、其它
1、三、四、五项收费标准,对案情复杂或影响重大的案件,可以与当事人协商收费,但最高限额不得超过规定的5倍。
2、律师解答法律咨询、办理非诉讼法律事务,也可实行计时收费。计时收费最高不得超过500元/小时。
3、律师代理申诉、再审和执行法律事务的,参照上述有关案件的收费标准由律师事务所和当事人协商收费。
4、实行财政补助的律师事务所及贫困县律师事务所原则上应按收费标准低限收费,或按低限与当事人协商收费。
5、律师办理法律事务过程中发生的鉴定费、公证费、交通费、异地办案差旅费等,由委托人承担,支付方式由协议约定。
6、风险代理的收费不受上述标准的限制。允许当事人与律师事务所对某些案件充分协商,以协议确定具体的收费数额和方式。
7、律师在省外(自治区、直辖市ぉ办案,当地收费标准高于我省收费标准的,由律师事务所与当事人依照外省(自治区、直辖市ぉ标准协商收费。
-
辽宁省律师收费标准
145人看过
-
辽宁省债务纠纷律师收费标准
262人看过
-
辽宁省交通事故服务业赔偿标准
215人看过
-
辽宁省卫生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卫生厅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的通知-法律法规
390人看过
-
辽宁省交通事故营养费标准
300人看过
-
辽宁省土地征收补偿标准
400人看过
-
辽宁省律师收费标准山东在线咨询 2022-05-04辽宁省律师法律服务收费行业指导标准 (2015年12月5日辽宁省律师协会八届三次理事会审议通过) (一)代理民事诉讼、仲裁案件 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基准收费标准为5,000元-30,000元 /件,上浮不限。 2、涉及财产关系的,按照诉讼(争议)标的额分段按比例累加收费: (1)10万元以下部分(含10万元)收费比例为8%-10%,收费额不足5,000元的每件按5,000元收取; (2)10万元
-
辽宁省律师服务费收费标准是什么?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1-11-13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黑龙江省司法厅。关于政府基层法律服务收费指导价标准的通知。黑价联201623号。市(地)、县(市)物价局、司法局、省垦区、森工物价局、司法局:为维护基层法律服务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基层法律服务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2755号)和《黑龙江省基层法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黑价联〔2016〕22号),现将我省基层法律服务收费
-
辽宁省律师法律服务收费行业指导标准辽宁在线咨询 2022-05-04辽宁省律师法律服务收费行业指导标准 (2015年12月5日辽宁省律师协会八届三次理事会审议通过) (一)代理民事诉讼、仲裁案件 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基准收费标准为5,000元-30,000元 /件,上浮不限。 2、涉及财产关系的,按照诉讼(争议)标的额分段按比例累加收费: (1)10万元以下部分(含10万元)收费比例为8%-10%,收费额不足5,000元的每件按5,000元收取; (2)10万元
-
辽宁省辽宁省辽宁省2021年赔偿标准西藏在线咨询 2022-01-12一般由侵权人承担责任,民事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方可在提起民事赔偿诉讼的同时请求进行人身损害伤残鉴定,赔偿
-
辽宁省卫滨区律师收费标准?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1-06实行市场调节的律师服务收费,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律师服务收费应当考虑以下主要因素: (一)耗费的工作时间; (二)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 (三)委托人的承受能力; (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五)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 律师服务收费可以根据不同的服务内容,采取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和计时收费等方式。 计件收费一般适用于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按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