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求侵犯姓名权赔偿的合法途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9-13 17:50:09 64 人看过

该段内容介绍了侵犯姓名权的行为方式,包括未经授权以权利主体名义进行民事活动、干涉他人决定、使用或变更自己的姓名、冒名顶替或冒充他人姓名进行活动等。对于这些行为,一般会赔偿精神损失费。

以下是一些侵犯姓名权的行为方式:

1.未经权利主体授权或同意,以权利主体名义进行民事活动;

2.干涉他人决定、使用或变更自己的姓名;

3.冒名顶替或冒充他人姓名进行活动等。

一般赔偿精神损失费。

姓 名 权 保 护 措 施 有 哪 些 ?

姓名权是公民依法享有的对自己姓名的使用、保护和管理的一项基本权利。为了保护公民的姓名权,我国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二条,自然人享有姓名权,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或名称权。同时,《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三条也明确规定了姓名权受到侵害时的救济措施,包括请求停止侵害、请求恢复名誉、请求赔偿损失等。此外,《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四条规定了自然人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等方式维护自己的姓名权。这些措施为公民的姓名权提供了法律保障,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保护公民的姓名权。

侵犯姓名权是一种违法行为,公民依法享有对自己姓名的使用、保护和管理的基本权利。为了保护公民的姓名权,我国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二条,自然人享有姓名权,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或名称权。同时,《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三条也明确规定了姓名权受到侵害时的救济措施,包括请求停止侵害、请求恢复名誉、请求赔偿损失等。此外,《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四条规定了自然人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等方式维护自己的姓名权。这些措施为公民的姓名权提供了法律保障,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保护公民的姓名权。我们应该遵守法律法规,尊重他人的姓名权,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四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或者名称权。

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

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2日 16:2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侵犯姓名权相关文章
  • 维护个人姓名权的途径
    1.公民首先应明确自己姓名权所包含的权利内容,才能有针对性地提出自己的主张。2.公民的姓名权受到侵害,公民可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甚至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关于姓名权的维权我有一件事很烦恼.我女朋友名字叫做彭-喜,在株州市卢凇区从事服装行业工作多年.但最近她发现她住处附近有一家餐馆,名字就叫做彭-喜餐馆,而在里面就餐的客人有一部分是彭-喜的朋友,经常在吃饭的同时打电话给她,说:"你开饭店了怎么没告诉我啊".为此她费了很多口舌去解释,很烦恼,也很无奈,我想知道,那个饭店老板这种行为是不是侵权?中国法律有哪部法律对此有明文规定?专家解答:1饭店的老板的名字是不是也叫彭-喜,如果是那是没有什么可说的,因为以自己的名字注册商标或者作为某种商品的标识法律是允许的2即使对方没有叫彭-喜的,对你女友也不构成侵权如果说对方以彭-喜的名字从事违背法律法规的活动,考
    2023-07-15
    493人看过
  • 侵犯姓名权赔偿标准,姓名权和名称权的区别
    侵犯姓名权没有赔偿标准,法律规定因为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侵权行为致人精神损害的,无需赔偿。姓名权和名称权的区别在于使用的主体不同,姓名权的主体是自然人,而名称权的使用主体是法人以及非法人组织,还包括内涵不同,权能不同以及限制不同。一、侵犯姓名权赔偿标准侵犯姓名权没有赔偿标准。姓名权的损害是一种非财产的损害,它以精神损害为内容而没有直接的财产内容,因为它体现的是人格利益而不是财产利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但未造成严重后果,受害人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一般不予支持,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形判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人民法院除判令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外,可以根据受害人一方的请求判令其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二、姓名权和名称权的区别姓名
    2023-06-05
    132人看过
  • - 寻求法律正义的途径
    刑事责任年龄
    民事起诉状原告: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住址被告: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住址诉讼请求:一、依法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害并向原告公开道歉。二、依法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精神损失万元。三、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事实和理由:该部分要具体写:侵犯的时间地点、方式手段、影响范围、损害后果等等。总之是要让法官能看到具体的事实情况。网络上恶意诋毁他人犯法吗在网络上恶意诋毁他人违法。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此罪。在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捏造并散布某种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具体如下:1、必须有捏造某种事实的行为;2、必须有散布捏造事实的行为;3、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必须属于情节严重的才能构成诽谤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
    2023-07-19
    219人看过
  • 寻求法律途径和解
    一般来说是可以调解协商的,调解,是指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很重要的程序,并没有规定在哪一阶段才能调解。庭前调解完全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原则进行的,并且强调要在当事人自愿接受调解的前提下,对当事人双方在案件事实上无争议,证据充分,是非明确,不需要进行大量的调查取证工作的情况下进行调解。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由审判员一人主持,也可以由合议庭主持,并尽可能就地进行。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用简便方式通知当事人、证人到庭。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被起诉人不到场该怎么办起诉被告不到场的法院可以进行缺席判快。缺席判决是指开庭审理案件时,只有一方当事人到庭,人民法院依法对案
    2023-07-22
    443人看过
  •  寻求解除劳动合同的合法途径
    双方依法建立的合法劳动关系如要解除劳动合同,需经过协商一致。这是因为如果双方非劳动合同关系,或劳动合同无效,也就无解除一说;同时,劳动合同双方均有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协商解除劳动合同须在劳动合同全部履行完毕之前进行,这是因为劳动合同一旦履行完毕,已无解除的必要;此外,劳动合同双方协商解除合同要遵守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且不违反法律强行规定。双方依法建立的合法劳动关系如要解除劳动合同,需经过协商一致。这是因为如果双方非劳动合同关系,或劳动合同无效,也就无解除一说;2、劳动合同双方均有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3、协商解除劳动合同须在劳动合同全部履行完毕之前进行。这是因为劳动合同一旦履行完毕,已无解除的必要;4、劳动合同双方协商解除合同要遵守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且不违反法律强行规定。 怎 样 协 商 解 除 劳 动 合 同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事先充分
    2023-09-06
    408人看过
  •  破产公司员工寻求赔偿途径
    公司破产后,退休员工的赔偿方案如下:以员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为基础,根据员工在公司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赔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工作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公司破产后退休员工的赔偿方案如下:以员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为基础,根据员工在公司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赔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工作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不 同 年 限 员 工 赔 偿 方 案 : 按 月 、 按 年 或 按 工 作 年 限 计 算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并在发生工伤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在员工因工伤造成损害时,用人单位可以按照不同年限员工的规定,采取按月、按年或按工作年限计算的赔偿方案。按月计算:用人单位应当按月为工伤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率应按照国家规定
    2023-09-02
    377人看过
  • 寻求工伤赔偿的途径:与单位协商
    1.首先应当确定伤残等级,然后根据伤残等级核算赔偿数额,再与单位就赔偿问题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到当地劳动仲裁提请仲裁申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2.工伤的赔偿标准是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以及各地市出台贯彻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确定的。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如受伤被认定为工伤,可享受如下工伤待遇:(1)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2)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3)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4)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由工伤职工所在地标准发放。工伤认定标准一二谈一读者问:我原在一企业开车.不久前,我行车途中发生事故,造成我下肢残疾.我被认定为负事故全部责任.我想申请工伤待遇,但有的人说负全部责任的不能认定为工伤.国家是这样规定的吗北京市惠诚律师事务所南京分所沈勇律师答:对该问题国家有明确的规定。劳办发〔1996〕28号第7条原来
    2023-07-13
    101人看过
  • 2023侵犯姓名权该怎样赔偿
    侵犯姓名权该怎样赔偿姓名权的损害是一种非财产的损害,它以精神损害为内容而没有直接的财产内容,因为它体现的是人格利益而不是财产利益。姓名权虽无财产内容,但与权利主体的财产权有一定的联系,可以间接地导致姓名权主体的财产损害。根据最高法院关于确定民事精神责任的司法解释,姓名权受到侵害的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抚慰金。姓名权侵害主要表现在他人干涉、盗用、假冒,如发现上述情形,权利人可以要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害等。侵害姓名权的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与一般侵权行为民事责任构成要件中的因果关系并无实质差别,但是由于侵害姓名权的违法行为和损害事实合而为一,受害人只要证明其姓名权受到侵害即可,无须证明损害后果的存在。相关法律规定民法第一百一十条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等权
    2023-02-06
    489人看过
  • 隐私权侵犯赔偿:了解赔偿的途径和标准?
    侵犯隐私权的赔偿主要包括两个方面:1、对精神损害的赔偿。2、对财产损害的赔偿。一、侵犯隐私权赔偿的内容隐私权是指公民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搜集、利用和公开等的一种人格权。侵犯隐私权的赔偿主要包括两方面内容:1、对受害人受到的精神损害进行赔偿。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2、对受害人因隐私权受到侵害而产生的其他损失进行赔偿,主要指财产损失。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二、侵犯隐私权的赔偿流程1、以协商和解
    2023-12-25
    471人看过
  • 寻求法律途径维护公司权益
    公司撤销之诉针对的是公司决议。公司决议若内容违法则无效,若程序违法则可撤销,而公司决议属于无效,还是可撤销均需经由法院予以确认。首先,诉讼的主体,这类诉讼均因公司的意思表示存在违法而引起,故均将公司列为诉讼的被告。而诉讼的原告,基于诉讼的不同而不同。其次、权利期间公司决议无效之诉,《公司法》未规定诉讼的行使期间,可适用普通的诉讼时效规定。执行异议之诉被驳回后仍可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1.案外第三人可以同时享有执行异议之诉和第三人撤销之诉两种程序权利来保护自己的权利理由:一是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针对的是执行行为本身,其核心在于以案外人是否对执行标的具有足以阻却执行程序的正当权利为前提,就执行程序中应当继续还是应该停止作出评价和判断,它不具有对生效裁判纠错的功能,无法解决执行依据的生效裁判是否存在错误的问题;第三人撤销之诉解决的则是生效裁判的对错问题,旨在撤销、变更原生效法律文书。二是债权人或者被执
    2023-07-19
    284人看过
  • 性侵犯后的法律维权途径
    收集好证据,报警处理。强奸罪有两个量刑幅度,对于普通的强奸罪,法院一般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是中止或者未遂的情形,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如果具有法定刑升格条件,则要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之间量刑。被强奸怎么处理?强奸是违法行为,依法将受到刑法的严惩。强奸是指违背女性意愿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行为,我国刑法根据强奸行为的严重程度及女性在强奸行为中受到的伤害大小,对强奸罪的刑罚做出了具体规定,其基本刑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四)二人以上轮奸
    2023-07-05
    84人看过
  • 侵犯姓名权的赔偿一般要赔偿多少钱?
    一、侵犯姓名权的赔偿一般要赔偿多少钱?侵犯姓名权进行赔偿一般是进行精神损害赔偿,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一般根据以下因素确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六)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法律、行政法规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有明确规定的,适用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二、侵犯姓名权的法律后果有什么(一)停止侵害。当侵害姓名的行为正在发生或者继续时,受害人有权要求侵害人立即停止侵害,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责令侵害人停止侵害。这是最基本的民事责任方式,其目的和作用是防止出现进一步将侵害姓名权的结果扩大。(二)赔礼道歉。在行为人由于干涉、盗用或
    2023-05-03
    67人看过
  • 寻求法律保护的诉讼途径
    (一)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由利害关系人在起诉之前向受诉法院提出申请。法院接受申请并裁定保全的,申请人在15日以内不起诉的即解除裁定保全。(二)担保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三)裁定当事人申请诉前保全的,法院接受申请后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一旦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服不得上诉,可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对裁定的执行。(四)解除财产保全裁定的效力至生效法律文书执行时止,如果诉讼过程中需要解除保全措施的,法院应及时作出裁定解除保全裁定。如财产保全的原因和条件发生变化,不需要保全的;被申请人提供相应担保的;诉前保全的申请人在15日内未提起诉讼的等。(五)赔偿如果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有错误,被申请人因财产被保全而遭受损失的,申请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股东该怎么申请诉讼保全根据相关规定,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由利害关系人在起诉之前向受诉法院提出申请。人民法院接
    2023-07-04
    129人看过
  • 寻求法律裁决的解决途径
    投诉法庭判决不公的办法有:1、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向作出判决的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2、在判决生效后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3、如果判决不公涉嫌审判法官个人的违法犯罪,可向当地的纪委或者人民检察院举报。民法院的判决在法律上具有几方面的效力,包括对人的拘束力、对事的确定力和执行力。判决对人的拘束力,即判决具有确认某一主体应当为一定行为或者不应当为一定行为的效力。这种效力包括对当事人、人民法院和社会的效力。判决一经生效,具有普遍的拘束力,当事人必须遵守,人民法院不能随意改变,社会应当尊重。对法院的判决不服怎么办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1、民事
    2023-07-03
    76人看过
换一批
#侵权责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侵犯姓名权是指侵犯公民依法享有的决定、使用、变更自己的姓名并要求他人尊重自己姓名的权利。 从法律上来讲,姓名权保护的客体是权利人的姓名。当然,姓名并不限于公民在户籍机关正式登记的本名,比如说笔名、艺名等等。... 更多>

    #侵犯姓名权
    相关咨询
    • 性侵受害者寻求何种赔偿途径?
      湖北在线咨询 2024-11-16
      关于强奸罪的民事赔偿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项内容:首先,对于受害者所遭受的身体伤害,需要对其支付相应的医疗费用,并补偿由于伤病而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医疗费用、误工费、护理费以及交通费、住宿费等相关支出。其次,还需提供住院期间的伙食补贴费及必需的营养费等多项辅助费用。所有这些赔偿责任都将由被告人承担并进行赔偿。不过,在法律层面上,并未涉及到精神损失赔偿的问题。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果受害者以刑
    • 哪些行为侵犯姓名权,侵犯姓名权怎么赔偿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3-09
      一、侵犯姓名权的行为有: 1、干涉他人决定、使用、改变姓名。 2、盗用他人姓名。盗用他人姓名指的是未经他人同意或授权,擅自以他人的名义实施某种活动,以抬高自己身价或谋求不正当的利益。 3、冒用他人姓名。指的是使用他人的姓名,冒充他人进行活动,以达到某种目的。 二、侵犯姓名权的赔偿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规定: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一
    • 什么是姓名权,受到侵犯时可以通过什么途径求得自己的权利和赔偿?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2-15
      姓名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姓名包括公民的姓氏和名字以及法人和非法人团体的名称;狭义的姓名仅指公民的姓氏和名字。本文使用“姓名”取其狭义,是指公民固定使用的、使公民个人同第三人区别开来的特定标志。 姓名权是公民依法享有的决定、使用、变更自己的姓名并要求他人尊重自己姓名的一种人格权利。姓名权保护的客体是权利人的姓名。姓名并不限于公民在户籍机关正式登记的本名。如一些文学家、艺术家常以笔名、艺名甚至比其
    • 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通过什么途径可以寻求有权途径寻求经济呢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2-14
      《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了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通过以下途径寻求经济:(一)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或劳动监察机构申请,涉及职业安全卫生、职业病危害等问题,有权向相关部门提出,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这是《劳动合同法》重申劳动者享有的劳动争议处理权。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享有依法申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按照我国劳动争议处理制度,劳动者
    • 上海姓名权纠纷的解决途径
      广西在线咨询 2024-11-17
      在发生纠纷后,建议双方先进行协商处理。如果协商无法达成一致,可以通过法院来寻求维权。 打官司一般需要经过以下程序: 1. 准备起诉书和相关证据。 2. 前往法院立案并支付诉讼费用。 3. 法庭开庭审理的过程包括以下几个阶段:宣读法律纪律、开场白、询问是否回避、询问材料是否收到、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原告陈述、被告答辩、原告举证、被告质证、被告举证、原告质证、法官问话)、法庭辩论阶段、最后陈述阶段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