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工伤康复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4 16:00:56 439 人看过

《北京市工伤康复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发布

今后,本市工伤保险参保人员如发生工伤,可以先到康复医院进行免费康复治疗,随后再进行工伤鉴定和补偿,而康复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9月15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了《北京市工伤康复工作管理办法(试行)》,这意味着本市工伤保险制度体系将首次引入“工伤康复”环节,形成工伤预防、工伤补偿、工伤康复三位一体的模式。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处相关负责人介绍,“先康复治疗、后鉴定补偿”的方式,将工伤职工的康复期前移,同时相关费用100%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职工无须负担。而以前因为要先鉴定,往往会错过最佳康复期。今年以来,西城、海淀、丰台、宣武、房山、石景山六个工伤康复试点区县,已选送107名工伤职工进行了康复,半数以上康复出院。

市人保局表示,工伤康复即将在全市铺开,工伤职工在做工伤认定时就可自愿填写工伤康复申请表。因工伤(含职业病)致残或造成身体功能障碍,已被认定为工伤的职工,尚在工伤停工留薪期内但病情相对稳定或旧伤复发,且具有康复价值,需要进行康复治疗的职工将被框定为工伤康复对象。工伤康复常见的主要有颅脑损伤、脑卒中、持续性植物状态、脊柱脊髓损伤、周围神经损伤、骨折、截肢、手外伤、关节软组织损伤和烧伤等十大类工伤伤害。

据北京免费法律咨询处了解到,目前,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已经与4家工伤康复机构签订工伤康复服务协议,分布在南城、北城和西城,包括北京博爱医院(中国康复中心)、解放军309医院、西山医院(北京康复中心)、小汤山医院(仅限非典后遗症)。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9日 20:3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工伤保险相关文章
  • 南通市工伤康复管理试行办法(南通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发布)
    第一条为推进南通市工伤康复事业的发展,规范工伤康复管理工作,根据《工伤保险条例》、《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试行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工伤康复包括医疗康复和职业康复。工伤康复旨在恢复康复对象的生活自理能力和职业劳动能力。第三条工伤康复纳入工伤保险管理。在南通市范围内,依法参加本市工伤保险并保留工伤保险关系的工伤(含职业病,下同)职工,工伤康复费用按照国家、省、市规定的项目和标准,由工伤保险基金列支。第四条南通市工伤保险服务中心负责工伤医疗康复的组织、康复对象的确认、康复费用核拨和结算工作。第五条康复对象是指工伤职工因工致残或造成身体功能障碍,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工伤医疗期未满但伤情相对稳定,经确认具有康复价值需要早期介入康复治疗的;(二)被鉴定为五至十级伤残,经康复检查确认具有康复价值的;(三)被认定为工伤,具有医疗与护理依赖、心理障碍、智力
    2023-06-05
    249人看过
  • 北京市企业股票、债券管理试行办法
    发布部门:北京市政府发布文号:京政发[1986]136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金融宏观控制,正确运用股票、债券方式筹集社会资金,引导资金的合理融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关联法规:第二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采用股票、债券方式向社会或者本单位职工筹集资金的企业(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外资企业除外),均适用本办法。第三条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是本市企业发行股票、债券的管理机关。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和各专业银行分行以及财政、审计部门,对发行股票、债券企业的资金运用情况有权进行监督检查。第四条发行股票、债券必须坚持自愿认购原则,禁止任何单位、任何个人强行摊派。第五条企业用发行股票、债券方式筹集的资金,应作为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和用于经批准的生产建设项目投资。第二章股票第六条股票是投入股份企业资金的证书。企业单位购买的股息为集体股,
    2023-06-05
    339人看过
  • 山东省工伤康复管理办法全文
    关于印发山东省工伤康复管理办法的通知鲁人社发〔2016〕7号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为推动全省工伤康复管理工作健康有序发展,结合工伤康复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我厅研究制定了《山东省工伤康复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6年1月18日(此件主动公开)山东省工伤康复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伤康复管理和服务工作,维护工伤职工合法权益,推动工伤康复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山东省贯彻实施办法》等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工伤康复包括医疗康复和职业康复。第三条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工伤康复对象(以下简称康复对象)进行工伤康复适用本办法。第四条工伤康复工作坚持医疗与康复并重、先康复治疗后鉴定补偿的原则。第五条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全省工伤康复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协调、监督规划的实施。统
    2023-06-05
    318人看过
  • 北京规定工伤职工将先康复再鉴定
    从明年起,本市工伤职工将实行新的管理模式:先申请康复,并在停工留薪期内在指定的四家医院中择一接受恢复治疗,待出院时再进行工伤鉴定并领取经济补偿。市人社局近日将下发《北京市工伤康复管理办法(试行)》和《北京市工伤职工康复费用结算管理办法(试行)》,明确医疗与康复并重、先康复治疗,后鉴定补偿的原则。据此,职工发生工伤(含职业病)并经认定时,将自愿填写工伤康复申请表,由工伤康复机构负责评估其是否适合康复,最后由区县工伤认定行政部门通知职工本人,与康复机构签订康复契约。目前,全市的工伤康复机构共有四家:西山医院、解放军309医院、博爱医院和小汤山医院(仅限非典后遗症)。工伤康复常见的主要有十大类工伤伤害:颅脑损伤、脑卒中、持续性植物状态、脊柱脊髓损伤、周围神经损伤、骨折、截肢、手外伤、关节软组织损伤和烧伤。而此前,本市职工发生工伤后实行先认定再鉴定、然后申请经济补偿的程序。从申请认定到鉴定结果出来
    2023-06-07
    405人看过
  • 北京市总工会、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工会兴办职
    各区、县工会、民政局、工商局、地税局,各局、总公司工会,各基层职工消费合作社:为了更好地贯彻全国职工消费合作社工作会议精神,加强领导、规范行为,促进职工消费合作社事业健康发展,根据我市实际情况,现就职工消费合作社的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意见:一、职工消费合作社的性质职工消费合作社是为解决职工基本消费需要,职工自己组织起来,民主管理、自我服务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群众性互助合作事业,是一项公益性、福利性的互助互济活动。二、职工消费合作社的办社原则各级工会应本着“自愿组合、互助合作、民主管理、社员受益、扶贫解困”的原则,从各单位实际情况出发,坚持实行社员合作制,优先吸收下岗职工和困难职工,通过“社员出资、集体购买、自我服务、社员受益”的形式,服务职工、让利职工、维护职工的利益,改善职工的生活福利条件,特别是为困难职工排忧解难。三、职工消费合作社的组织形式北京市总工会可牵头成立北京市职工消费合作总社,负
    2023-04-22
    350人看过
  • 北京市公务员培训证书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本市公务员培训管理,使公务员培训走向科学化、制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培训规定(试行)》,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实行公务员培训登记管理是为了全面掌握和反映公务员参加培训的状况,保障公务员接受培训的权利和义务,提高公务员培训管理水平。第三条《北京市公务员培训证书》是公务员接受培训的记录和证明,培训期间的考试考核成绩和培训鉴定,是公务员年终考核、任职、定级和晋升职务的重要依据之一。第四条《北京市公务员培训证书》由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印制,由本市市级机关、区、县政府人事部门发放和管理。第五条《北京市公务员培训证书》使用对象为本市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第六条公务员参加由市委组织部门、市级政府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区县委组织部门、区县政府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所在局级单位组织或认可的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专门业务培训、更新知识、提高工作能力的在职
    2023-06-06
    369人看过
  • 北京市旅游涉外定点商店管理试行办法
    为加强北京地区旅游商品销售市场的管理,保障国内外旅游者的合法利益,维护北京旅游商品的良好信誉,北京市旅游事业管理局对旅游涉外商店实行定点管理,并制定本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北京地区旅游商品销售市场的管理,保障国内外旅游者的合法利益,维护北京旅游商品的良好信誉,北京市旅游事业管理局对旅游涉外商店实行定点管理,并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北京市旅游事业管理局作为全市旅游行业的主管部门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第三条北京市旅游事业管理局向被批准的旅游涉外定点商店颁发定点证书和定点标志牌。第四条北京市旅游事业管理局批准为旅游涉外定点商店的,可以接待旅行社组织的旅游团队(散客)。第二章旅游涉外定点商店应具备的条件第五条经北京市旅游事业管理局审核,领取《旅游接待合格证》,在本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正式登记注册的企业。第六条企业经济性质是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或中外合资合作企业,其上级主管部门必须是相当
    2023-06-05
    374人看过
  • 北京市建立外埠劳务基地管理试行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对外地来京务工人员的管理,实现外省市农村劳动力向本市有序流动,依据劳动部《农村劳动力跨省流动就业管理暂行规定》及北京市有关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劳务基地,是指依照国家及本市的有关规定,为本市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力,与本市用人单位建立长期稳定的劳务协作关系的外埠县(市)级地区。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使用外地来京务工人员的用人单位及劳动力输出地区。第四条北京市劳动局是本市用人单位建立劳务基地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区(县)劳动局负责区(县)属单位建立劳务基地的管理工作。第五条劳务基地的管理应坚持统一标准,平等竞争,择优认定,分散管理,就近与扶贫相结合的原则。第六条劳务基地的建立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具有丰富的劳动力资源,且能对劳动力资源实行统一管理;(二)有就业服务机构和劳务输出的规章制度;(三)有固定的培训场所,能够根据用人单位的需要,对需输出人员进行职业技能
    2023-06-10
    361人看过
  • 北京市房地产管理局、北京市土地管理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外商投资企业用地登记工作程序》(试行)的通知
    各区、县房地产管理局,土地管理局(房屋土地管理局):现将《北京市外商投资企业用地登记工作程序》(试行)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北京市外商投资企业用地登记工作程序(试行)一、受理登记:外商投资企业按照《公告》确定的市区县土地管理部门登记管理的分工向市或区、县土地管理部门的地政处(科)或用地处(科),申请用地登记,领取《北京市外商投资企业用地登记表》及填表说明一份,领表人在《外商投资企业领表登记簿》上签字。用地单位自领表之日起10日内将填报的登记表和有关文件送回地政处(科)或用地处(科),并填写《北京市外商投资企业用地文件收件单》。二、初审:市或区、县土地管理部门的地政处(科)或用地处(科)对填报的登记表及有关文件进行初审,并按土地使用费标准规定的土地用途分类,填写《北京市外商投资企业用地登记册》。租用饭店、写字楼的外商投资企业单独分类,并填写《北京市外商投资企业用地登记册》。三、发放申请审批
    2023-06-10
    304人看过
  • 北京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数字北京信息亭运营与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为规范和保障数字北京信息亭的运营和使用,北京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制定了《数字北京信息亭运营与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二00五年八月一日数字北京信息亭运营与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规范和保障数字北京信息亭的运营和使用,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数字北京信息亭的运营与使用适用本办法。第三条数字北京信息亭(以下简称信息亭)是指设置于公共场所,基于计算机信息网络,利用触摸屏、信息查询、多媒体等技术为社会提供公益信息和增值服务的自助式终端设备。信息亭系统主要由终端服务系统、后台管理系统、信息管理系统和支付系统等构成。第四条信息亭应当具备公益信息服务和增值服务功能。公益信息服务为免费服务,主要包括政务信息、公共信息等公益信息的发布和查询;增值服务可实行有偿服务,主要包括网上购物、有偿信息提供、卡基充值、公用事业费收缴及其它增值服务。第五条各级
    2023-06-10
    235人看过
  • 北京市建筑装饰优质工程评审管理细则(试行)
    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评选范围第三章申报条件第四章申报程序第五章评审程序第六章奖励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我市建筑装饰工程的整体质量水平提高,鼓励建筑装饰企业争创名优工程,依据《北京市优质工程评审管理办法》和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第二条我市每年组织一次市级建筑装饰优质工程评审工作,从上年度竣工的公共建筑工程中,评选出10项建筑装饰优质工程,作为年度市级建筑装饰优质工程最高荣誉奖。第三条北京市优质工程评审委员会在北京市建筑装饰协会设立市建筑装饰优质工程初评委员会,负责日常事务和初评工作。第四条评审市建筑装饰优质工程,以北京市《高级建筑装饰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DBJ01-27-96)和国家有关现行标准为依据。第二章评选范围第五条具有施工资质的建筑装饰企业,在本市内施工的公共建筑装饰工程(含经市建委批准的外地进京队伍),符合以下范围的,均可依据本细则申报参加评选:一、新建、翻建、改建、改造
    2023-06-10
    281人看过
  • 北京市初步完成工业管理体制改革工作
    我市的工业管理体制改革工作,自1999年底开始试点以来,按照边试点、边完善、边总结、边推进的工作思路,做了大量工作。到去年底,市政府已经向大多数授权公司下达了正式批复,工业管理体制改革的第一步目标已经完成。我市原有的电子、纺织、建材、汽车等15家市属工业总公司分别重组改制为7个控股公司和5个集团公司。此次授权涉及国家所有者权益293亿元,国家资本金172亿元。此次工业管理体制改革有以下几个特点:1、工业管理体制改革原则更加明确。一是进一步落实了出资者的重大决策权、资产受益权和选择经营者权的三项权利。二是要剥离授权公司目前所承担的行政管理职能、行业管理职能和社会管理职能。三是要加强授权公司的资本运作能力,尤其是融资能力,加强对所属企业财务预算管理,加强对所属企业的运营监控。四是要增加三授权,即资产处置的审批权、土地的使用权和分配制度的决定权。将更有利于控股公司和集团公司转换机制和尽快发展。2
    2023-06-09
    194人看过
  • 北京市物业管理行业专家管理办法
    京建发〔2010〕340号各区县建委、房管局,各有关单位:为充分发挥行业专家在规范物业管理活动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完善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评审、物业管理示范项目考评、物业服务评估监理等工作机制,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制定了《北京市物业管理行业专家管理办法》,现将《北京市物业管理行业专家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附件:北京市物业管理行业专家管理办法二〇一〇年六月十三日附件:北京市物业管理行业专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活动,充分发挥物业管理专家的作用,完善物业服务咨询、考评、论证、评估监理等机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行业专家的管理,适用本办法。第三条物业管理行业专家从事物业管理咨询、考评、论证、评估监理等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的原则,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并对本人所提出的专业意见承担
    2023-04-22
    153人看过
  • 北京市通州区农民专业合作社资金互助管理办法(试行)
    农业部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理司北京市通州区农民专业合作社资金互助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资金互助服务的监督管理,保证互助资金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通州区农民专业合作社资金互助管理办法(试行)。第二条通州区农民专业合作社资金互助(以下简称“合作社资金互助”)是指经农民专业合作社全体社员大会决议通过,由农民专业合作社内全体或部分社员自愿入资组成,在出资社员内提供互助金借款业务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内互助性资金服务行为。第三条合作社资金互助实行成员民主管理,参与资金互助的成员必须遵守合作社的资金互助管理办法。第四条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的资金互助服务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通州区农委、通州区经管站依法进行监督和指导。第二章成员第
    2023-06-07
    239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工伤保险的认定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失去劳动能力,工伤不管什么原因... 更多>

    #工伤保险
    相关咨询
    • 北京市房屋鉴定工作管理办法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2-13
      北京房屋鉴定公司十八个区、县房地局、三个直属管房公司、科研所、清华大学房屋安全鉴定站(室):现将《北京市房屋安全鉴定工作管理办法》下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在执行中存在的问题,请及时报告市房地局房屋修缮管理处。特此通知1993年3月23日北京市房屋安全鉴定工作管理办法一、总则1.为加强城市房屋安全鉴定工作的管理,不断提高鉴定工作水平,保证房屋住用安全,根据《北京市实施
    • 北京市居住证工作居住证管理办法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5-21
      其聘用的人员在本市有固定住所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工作居住证》: (一)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并取得学士(含)以上学位的人才; (二)具有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当资格、资质的人才; (三)对首都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及特殊领域、特殊行业的紧缺急需人才。
    • 北京工伤复发还能办理工伤保险吗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7-14
      可以申请旧伤复发核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劳社部函〔2004〕256号)第七条规定,工伤职工旧伤复发,经治疗工伤协议医疗机构填写《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治疗申请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享受工伤医疗和停工留薪期待遇。即: 1、治疗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以及经劳动能力鉴
    • 北京市地铁管理暂行办法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4-12
      运营单位应当按照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制定的轨道交通服务规范向乘客作出服务承诺。运营单位应当按照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线路、时间、站点运营。运营单位应当在车站、车厢内醒目位置公布轨道交通乘客守则、首末班车运营时间、列车运行状况、换乘指示等内容。列车延误或者经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同意调整首末班车运营时间的,运营单位应当通过车站、列车广播、视频系统和报纸、网络等公共媒体及时向社会公布。
    • 在北京市工作,复婚需要花钱吗?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7-25
      在北京市工作,夫妻之间复婚需要花钱吗的规定,需要缴纳结婚证工本费。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 第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及其婚姻登记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为不符合婚姻登记条件的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的; (二)玩忽职守造成婚姻登记档案损失的; (三)办理婚姻登记或者补发结婚证、离婚证超过收费标准收取费用的。 违反前款第(三)项规定收取的费用,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