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民事诉讼证人证言是证据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4 00:40:17 64 人看过

在我国民事诉讼证人证言是证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民事诉讼证人证言无效情况

1、一方当事人提供了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证人证言,但证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且对方当事人对证人证言有异议的,法院不予采信。最高人民法院(2017)最高法民终990号,对附件5牛某的《证明材料》及证人蔡某的《情况说明》,上述证据属证人证言,证人应依法出庭作证,由于证人牛某及蔡某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出庭作证,且陈清流及高压阀门公司对上述证言的真实性亦提出异议,本院对上述两份证言不予采信。

2、一方当事人提供了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证人证言,对方有异议,但无证据予以推翻的,应当确认其证明力。

2、一方当事人提供的证人证言,对方有异议,且有足够证据予以推翻的或提出异议的理由正确,证言有明显不实或不符合常理的,应确认该证言无效。

3、一方当事人提供了一个无利害关系的证人证言,且无其他证据印证,应综合全案情况确认其证明力。

4、一方当事人提供了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证人证言,但其受作证能力的限制,应与其他证据相印证,如无矛盾的,应当确认其证明力。

5、一方当事人提供的证人证言,对方当事人提出其与本案有利害关系,但无相应证据推翻的,应当确认其证明力。

6、一方当事人提供多份相互矛盾证言,且证言重叠即证言反复,法院又无法查清的,应确认证言无效。

7、一方当事人经法院允许提交了书面证言,庭审中证人又到庭作证,其书面证言与其当庭陈述相互矛盾的,应确认该证言无效。

8、证人在第一次庭审中作证庭后又反悔,在第二次庭审中又推翻其证言,如果无相应证据证明的,应对其在第一次庭审中作证的证言为准来确定有无证明力。

9、一方当事人提供的证言,对方有异议,但当庭无证据反驳,需下次开庭提交的,法院审查后,应限定举证时限,在举证时限届满仍不能提交的,对该证言应确定其证明力。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3日 00:2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证人证言相关文章
  • 民事诉讼证明我有错需要证据吗
    一、民事诉讼证明我有错需要证据吗在进行民事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向法院提起的请求或反驳必须附有充足的证据支持来强化其观点,以保证司法公正与准确性。这意味着,倘若原告方对与诉讼相关的事实情况持有概括性的主张,诸如要求被告履行合同义务、索要赔偿金等,亦或是被告针对原告提起的控告有任何回应或辩护,亦或者第三方针对原被告双方提出的一系列kwargs请求事项,他们均需提供相关证据以证明自身权益的真实合规性。我们应当明白,民事诉讼本身就是由当事人之间基于权利义务关系所引发的争议问题,每一位当事人提出诉讼请求的实质目的都是为了确保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因此,无论是原告方对自己即将提交至法庭的请求所依据的行为事实,还是被告方对自己针对原告方控告所做的反驳或反控告的事实,乃至第三方对原被告双方各自提出的请求的事实部分,都应该有充分的证据支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对所提出的主张有
    2024-04-09
    285人看过
  • 我国刑事诉讼法对于非法言词证据的态度是
    非法收集的言辞证据,应依法排除,不得作为定案依据。一、借条拍照片是否可以当证据借条拍照片可以当证据。照片属于书证的范畴,可以做为证据使用,但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将照片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时,其来源必须是通过合法途径取得的并且经过法庭审查属实。证据是指依照诉讼规则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证据对于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法院查明案件事实,依法正确裁判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证据问题是诉讼的核心问题,在任何一起案件的审判过程中,都需要通过证据和证据形成的证据链再现还原事件的本来面目,依据充足的证据而作出的裁判才有可能是公正的裁判。证据应该是客观存在的,伪造或毁灭证据都是触犯违法行为,应受到法律的追究。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1、物证;2、书证;3、证人证言;4、被害人陈述;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6、鉴定意见;7、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8、视听
    2023-06-26
    218人看过
  • 刑事诉讼中证人证言属于书证吗?
    不属于,刑事诉讼法第42条第2款规定:证据有下列七种:1、物证、书证;2、证人证言;3、被害人陈述;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5、鉴定结论;6、勘验、检查笔录;7、视听资料。根据此规定,证人证言不属于书证,证人证言与书证是证据的两种形式。作证是公民的光荣义务,法律没有拒绝作证的规定。证人作证时,应告知他要如实提供证言和有意作伪证或隐匿罪证要负的法律责任。同时,法律规定对证人的人身安全予以保护。庭审中询问证人,由审判长主持。一、附有脚印的证据是什么?脚印属于物证。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证据种类,刑诉法的证据包括: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意见、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视听资料、电子数据。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一)书证;(二)物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
    2023-03-15
    479人看过
  • 我国民事诉讼证据交换制度现状
    民事证据交换制度作为诉讼制度的组成部分,是我国民事诉讼改革过程中的一种有益尝试。设立证据交换制度的目的和价值在于通过证据交换,整理和固定证据及诉讼请求明确争议焦点,为双方当事人争取胜诉制造平等的机会和条件,最大限度的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增加诉讼的对抗性、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使法官更易于以中立者的身份进行裁判。证据交换制度是民事审前准备阶段的核心制度,是我国民事诉讼改革过程中的一种有益尝试。2001年12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审议通过的《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证据规定》)初步确定了我国的民事证据交换制度,从而将证据交换制度写入民事诉讼法律规范的领域。我国在司法解释中设置证据交换的目的是为了强化当事人的举证能力,防止证据突袭,提高审判效率,促进双方当事人的和解或调解。它是指当事人在人民法院的组织下,在法院指定的或者双方约定的时间,主动提交各自证据与对方交换,从而达到提前了解
    2023-06-06
    276人看过
  • 关于民事诉讼证人证言质证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一)真实性方面证人证言要满足客观、真实,连续陈述案件情况,一般从以下角度入手:1、证人与当事人、案件处理结果之间是否存在利害关系。若证人与当事人之间有利害关系,比如与当事人系恋人、朋友、员工等,证人证言可能会有所倾向性,进而不客观、真实。但是该点虽然是质证的点,但该份证人证言的证明力不能单独作为定案依据,需结合与其他证据之间存在的矛盾,印证与否作出质证意见。2、证人证言的内容和待证事实。证人证言遵循“亲身感知规则”,只能对自己所知悉的案件情况进行陈述,而不能发表意见,除非是合理的经验和感觉基础上的,如速度很快、吼叫声大等。如果是传来作证的,必须说明来源,对于道听途说的,不能作为证人证言的内容。3、证人的秉性和品格。证言主要考虑的点是可信度,证人的秉性和品格是可质证点。(二)合法性方面1、作证的证人是否具有证人资格。证人作证时的年龄、认知、记忆清晰度、语言表达、生理及精神状态影响证言的真实
    2023-03-21
    186人看过
  • 到了民事诉讼时候需要证人证言么?
    根据有关规定,证人应当出庭作证,接受当事人的询问;出庭作证的证人应当客观陈述其个人感知的事实。证人是聋哑人的,可以用其他表达方式作证;证人作证时,不得使用猜测、推断或评论语言;法官和当事人可以询问证人;证人不得旁听法庭审判;询问证人时,其他证人不得在场;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让证人证言一般是我们所说的证据。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证人证言属于刑事证据之一。《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被告人只有被告人口供的,没有其他证据证明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证人也是如此。如果只有证人证言,没有其他证据可以相互印证,证人证言不能作为定案依据。民事诉讼需要提交什么材料若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则需要提交的材料种类包括:民事起诉状;主要的证据材料复印件;原告身份证等。《民事诉讼法》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2023-08-09
    171人看过
  •  民事诉讼中证人证言的可靠性评估
    口头证言和书面证言是证人在案件中向司法机关所作的陈述。其中,口头证言是指证人就自己所知道的案件情况向司法机关口头所作的陈述,而书面证言则是指证人就自己所知道的案件情况向司法机关书面所作的陈述。在同一事实的情况下,先后作出的证言顺序在先且及时作出的证明力一般较强。同时,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的证明力一般大于未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口头证言是指证人就自己所知道的案件情况向司法机关口头所作的陈述,书面证言是指证人就自己所知道的案件情况向司法机关书面所作的陈述。证人就同一事实先后做出不同的证言,顺序在先且及时作出的证明力一般较强;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的证明力一般大于未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 证人证言比较:出庭与未出庭的证明力标题:['3. 证人证言比较:出庭与未出庭的证明力']在司法审判中,证人证言是一种重要的证据形式。然而,证人是否出庭作证,对于证明力的影响却值得关注。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审判人
    2023-08-26
    436人看过
  • 刑事案件证言是证据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证人证言是属于刑事案件的证据之一,但人民法院在审理刑事案件时,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六)鉴定意见;(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第五十五条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一、证人证言有哪些特点收集证人证言的途径应
    2023-03-16
    456人看过
  • 民诉证人证言模板
    一、民诉证人证言模板我叫张______,男,56岁,现在济南市经______路万紫巷海货店工作,住槐荫区______街____号。证言内容:我于____年经人介绍到同泰兴海货店当学徒,当时因年龄小(14岁),给李____江家看小孩,当保姆。李___江、李___淮系同胞兄弟,赵___俊系李___江的妻弟。当时李___江在万紫巷景顺祥海货店干业务员;李___淮、赵___俊二人合伙在大观园经营同泰兴海货店资本耗尽,面临倒闭。李___江即辞去万紫巷景顺祥海货店的工作,回大观园同泰兴海货店主持工作。并用自己挣的钱,经大观楼掌柜周___华介绍,购买了大观园西门外路东的一处房产。签订买卖房契约是在大观园77号李___江的家里。参加立约的人,我记得有李___江、周___华、张___廷,当时我也在场。购买了这处房子以后,李___江重新整理门面,改为玉记同泰兴海味店。在玉记同泰兴开业之后,我即被介绍到万紫巷海
    2023-04-25
    457人看过
  • 行政诉讼中的言词证据是指口述证据吗
    行政诉讼中的言词证据是指口述证据的,言词证据是指以人的语言陈述形式表现证据事实的各种证据,是实物证据的对称,包括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结论。凡表现为一定实物的证据叫实物证据。实物证据多以物品或痕迹等实在物为其存在状态和表现形式。法定证据种类中,物证,书证,勘验、检查笔录,现场笔录,视听资料等都属于实物证据。受行政诉讼性质决定,其证据制度具有如下特点:(1)行政诉讼证据所要证明的最终事实是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2)行政诉讼被告必须自始至终地承担证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的法定举证责任。(3)行政诉讼被告在诉讼过程中,不得自行向证人和原告收集证据,作为被告代理人的律师也不得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4)人民法院在行政诉讼中有收集证据的权力,而无收集证据的义务,其主要任务是审查判断证据。根据不同标准可以将证据分为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主要
    2023-06-13
    277人看过
  • 刑事诉讼法言词证据可否能作为证据?
    我们国家颁布刑事诉讼法是为了保护我们国家的刑法,是为了保护国家安全和人民的利益来制定的。我们在生活中对于刑事诉讼法的相关的事情非常的少,但是我们对于刑事诉讼法的关注还是很高的。那么刑事诉讼法言词证据可否能作为证据呢?庭前公诉机关向法院提交的行政执法证据有:1、询问笔录;2、现场勘测笔录及附图;3、鱼塘(荒地)承包合同书;4、a市涉案财物价格鉴定结论书;5、检验报告;6、测绘报告。也就是说,公诉机关是将国土局移送的行政执法证据全部纳入刑事诉讼证据使用,其中第1项属于言词证据,第2项属于勘验、检查笔录,第3项属于书证,第4、5、6项属于鉴定意见,除第1项询问笔录为主观证据外,第2至6项均为客观证据。本案质证的第一个焦点就是,第1项言词证据能否作为刑事诉讼证据使用?律师认为,国土局提供的询问笔录不能作为刑事诉讼证据使用。2013年8月15日《人民法院报》刊登了一则指导性案例——江苏南通中院裁定维
    2023-04-19
    110人看过
  • 言词证据可否作为刑事诉讼证据使用
    庭前公诉机关向法院提交的行政执法证据有:1、询问笔录;2、现场勘测笔录及附图;3、鱼塘(荒地)承包合同书;4、A市涉案财物价格鉴定结论书;5、检验报告;6、测绘报告。也就是说,公诉机关是将国土局移送的行政执法证据全部纳入刑事诉讼证据使用,其中第1项属于言词证据,第2项属于勘验、检查笔录,第3项属于书证,第4、5、6项属于鉴定意见,除第1项询问笔录为主观证据外,第2至6项均为客观证据。本案质证的第一个焦点就是,第1项言词证据能否作为刑事诉讼证据使用?律师认为,国土局提供的询问笔录不能作为刑事诉讼证据使用。2013年8月15日《人民法院报》刊登了一则指导性案例——江苏南通中院裁定维持王*余等容留卖淫罪抗诉案[4](〔2013〕通中刑终字第0013号),该案的裁判要旨是“由于言词证据具有较强的主观性,容易发生变化,行政机关依据行政法律、法规等收集言词证据的程序、证明对象、法律后果、权利与义务、保
    2023-06-01
    282人看过
  • 民事证据规则证人证言有什么特征
    一、什么是证人证言证人就是由于了解案件的真实情况,依法被人民法院传唤作证的人。证人对案件事实所作的陈述为证人证言。证人证言作为一种证据,必须是证人亲眼看到或亲耳听到的,臆想推测的、道听途说的、未来预见的等等,都不能作为证人的证言。二、证人证言的特征1、证人证言是了解案件事实的人提供证明。也就是说,证人必须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只有知道案情的人才能作证,知道案件情况的人并不一定都是亲眼所见,如盲人可以就其听到的事实进行作证。作证的人也并非一定要用言词形式作证才有效力,如聋哑人可以就自己亲眼所见,用哑语表达加以作证。2、证人证言只包括能够正确表达意志的人就案件事实所作的陈述。例如,精神病人或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所作的证人证言是无效的。3、证人证言的真实性、可靠性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证人作为自然人,对于案件的事实的感知要受到主观和客观各种因素的制约和限制。因此,证人证言可能有真有
    2023-03-26
    454人看过
  • 我国的言词证据特点是什么?
    一、我国的言词证据的特点是什么?1、言词证据能够系统全面地证明案件事实言词证据是当事人、证人等对其直接或间接感知的案件事实的陈述,往往能够能够较为形象生动、详细具体地反映案件事实的过程和结果,甚至包括案件发生的前因后果和来龙去脉。这是言词证据的一个突出的优点。2、言词证据的证据源不易灭失言词证据是人的陈述,陈述的内容是其所感知的案件事实。当人直接或间接感知案件事实后,感知到的内容便被输入大脑的神经记忆中枢储存起来。由人的记忆生理规律所决定,记忆的内容往往能够保存相当长的时间,而且感知时刺激越强烈,印象越深刻,记忆的时间也就越长。在有些案件中,调查人员在案发之后很久才能找到证人,但证人仍能较为清晰地讲述案件情况。3、言词证据容易受各种主客观因素的影响而出现虚假或失真的情况从主观方面来看,陈述人与案件的利害关系可能是陈述人故意作出虚假的陈述。刑事诉讼中的被害人、嫌疑人、被告人都与诉讼结果有直接
    2024-01-29
    269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证人就是由于了解案件的真实情况,依法被人民法院传唤作证的人。证人对案件事实所作的陈述为证人证言。 证人证言作为一种证据,必须是证人亲眼看到或亲耳听到的,臆想推测的、道听途说的、未来预见的等等,都不能作为证人的证言。... 更多>

    #证人证言
    相关咨询
    • 民事诉讼证据的种类有哪些,民事诉讼证人证言的特征和证言是怎样的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3-05
      民事诉讼证据有下列几种:(一)书证;(二)物证;(三)视听资料;(四)证人证言;(五)当事人的陈述;(六)鉴定意见;(七)勘验笔录;(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人证言的定义 证人证言是指证人将其感知的案件事实向人民法院所作的陈述。 证人的特征 1、证人是了解案件情况的案外人。即与案件没有利害关系,委托代理人、法定代理人都不能成为证人。 2、证人一般都是自然人。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了解案情的单位也可
    • 刑事诉讼证言能当证据吗
      河北在线咨询 2024-09-17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电话录音可以作为刑事诉讼的证据,视听资料必须经过查证属实后,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五十条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 民事诉讼证人证言必须当事人出庭做证吗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3-22
      在民事诉讼中,并不强制要求当事人必须找证人出庭做证,证人证言人是证据的其中一种,当事人可以自行根据实际情况向人民法院提供,如果没有的话,就不需要强行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 在我国,刑事证人证言的效力是怎样的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8-19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47条规定:“证人证言必须在法庭上经过公诉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辩护人双方讯问、质证、听取各方证言并且经过查实后,才能作为定案根据。”这样,刑事证人证言的效力才会显现出来。
    • 民间借贷诉讼证人证言有效吗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1-14
      1、民间借贷产生纠纷向法院起诉的,证人证言是证据之一,经法院查证属实的就有效,但只有证人证言是不足以证明借贷关系的成立,需要其他证据。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种类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3、《最高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