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行政诉讼受理条件的案件范围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4 11:05:00 337 人看过

一、符合行政诉讼受理条件的案件范围有哪些

符合行政诉讼受理条件的案件范围如下:

1.诉讼的行政行为属于具体的行政行为;

2.诉讼原告是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相对人或利害关系人;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

4.属于行政诉讼的管辖范围内。

二、行政诉讼的起诉期限是多久

行政诉讼的起诉期限是直接起诉的原则上为六个月。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开始计算。若是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行政诉讼要收费吗

行政诉讼要收费。

1.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元;

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

3.无需交纳诉讼费的行政案件:

(1)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驳回上诉的案件;

(2)对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案件;

(3)行政赔偿案件;

(4)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第六章 起诉和受理  第四十五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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