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主动启动审判监督程序的好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7 08:53:10 373 人看过

为被告的利益而提起的再审可以由法院提起。这一假设的理由已在上文中提到,即刑事诉讼判决涉及被告人的生命权和自由权,这与民事诉讼当事人的民事权利有着本质上的区别,是不可比较的。毕竟,“诉讼效率的最大化是在满足国家利益和公民个人利益之间实现的”

刑事判决不仅反映了当事人的个人利益,也反映了国家机关和司法制度在人们心目中的地位,即,它也反映了国家和社会的利益,“折磨无辜公民不仅是当事人的负收益,也是国家的巨大损失。”p>因此,人民法院在认定原判决侵犯被告人合法权益时,即使没有当事人申请再审,也没有检察机关的抗诉,也不能以保持中立为由不予理会。当然,为了避免冲突和矛盾,可以规定法院发现错误后,应当先通知检察院和被告。第二,除了明确规定法院不得主动提起再审以增加被告人的责任外,还必须限制法院提起再审的程度。在实践中,一些法院与被判刑人达成“协议”,任意启动审判监督程序,减轻对被告的处罚。因此,笔者认为,只有上级法院才有权启动再审,除最高人民法院外,任何一级法院都不能通过再审程序主动变更判决,法院为被告人的利益提起再审,必须有一条硬性规定,即在再审前,必须通知检察机关和被害人询问是否出庭起诉。另一方当事人对法院变更判决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到庭表达自己的立场和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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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03日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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