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主动启动审判监督程序的好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7 08:53:10 373 人看过

为被告的利益而提起的再审可以由法院提起。这一假设的理由已在上文中提到,即刑事诉讼判决涉及被告人的生命权和自由权,这与民事诉讼当事人的民事权利有着本质上的区别,是不可比较的。毕竟,“诉讼效率的最大化是在满足国家利益和公民个人利益之间实现的”

刑事判决不仅反映了当事人的个人利益,也反映了国家机关和司法制度在人们心目中的地位,即,它也反映了国家和社会的利益,“折磨无辜公民不仅是当事人的负收益,也是国家的巨大损失。”p>因此,人民法院在认定原判决侵犯被告人合法权益时,即使没有当事人申请再审,也没有检察机关的抗诉,也不能以保持中立为由不予理会。当然,为了避免冲突和矛盾,可以规定法院发现错误后,应当先通知检察院和被告。第二,除了明确规定法院不得主动提起再审以增加被告人的责任外,还必须限制法院提起再审的程度。在实践中,一些法院与被判刑人达成“协议”,任意启动审判监督程序,减轻对被告的处罚。因此,笔者认为,只有上级法院才有权启动再审,除最高人民法院外,任何一级法院都不能通过再审程序主动变更判决,法院为被告人的利益提起再审,必须有一条硬性规定,即在再审前,必须通知检察机关和被害人询问是否出庭起诉。另一方当事人对法院变更判决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到庭表达自己的立场和意见。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5日 08:5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民事诉讼当事人相关文章
  • 2024法院院长启动审判监督有什么流程
    法院院长启动审判监督有什么流程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各级人民法院的院长发现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有错误的,可以交审判委员会处理,进行审判监督程序。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在认定事实上或者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必须提交审判委员会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重新审理,对于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中华人民
    2024-04-18
    186人看过
  • 2023有权启动审判监督程序的主体包括哪些
    有权启动审判监督程序的主体包括哪些(一)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和审判委员会。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在认定事实上或者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必须提交审判委员会处理。经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再审的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再审。(二)最高人民法院和其他上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三)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其他上级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在认定事实上或者
    2023-04-28
    455人看过
  • 指定监护人审判监督程序如何启动?
    指定监护人审判监督程序由司法机关按照流程启动,生效判决的法院院长和审判委员会的分工是这样的,判决确有错误首先由院长认定,院长认为确有错误,提交审判委员会,审判委员会根据院长的提交,对案件进行讨论,以决定是否确有错误,是否需要提起审判监督程序。效判决的法院院长和审判委员会的分工是这样的,判决确有错误首先由院长认定,院长认为确有错误,提交审判委员会,审判委员会根据院长的提交,对案件进行讨论,以决定是否确有错误,是否需要提起审判监督程序,那么简单说,院长有发现权,有提交权但没有最终决定权,审判委员会没有直接对案件进行讨论的权力,但审判委员会有决定权。审判委员会经过讨论认为确有错误需要通过审判监督程序加以纠正,那么他能够作出什么样的决定呢?只能够作出本院再审的决定,不能指令下级法院再审,因为按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案件原来是一审就按一审程序,原来是二审就按二审程序,所以如果允许指令下级法院再审就会发生
    2023-03-09
    298人看过
  • 审判监督程序的主体包括哪些,可以申请启动审判监督程序的情形是什么
    一、审判监督程序的主体包括哪些审判监督程序的主体包括:1.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和审判委员会。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在认定事实上或者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必须提交审判委员会处理。经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再审的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再审。2.最高人民法院和其他上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3.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其他上级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相关法律规定二、可以申请启动审判监督程序的情形是什么可以申请启动审判监督程序的情形为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应当提交再审申
    2022-07-03
    214人看过
  • 如何启动审判监督再审
    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启动审判监督程序的方式有当事人提出申诉、人民检察院依据提起抗诉、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等方式。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二条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第二百五十四条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在认定事实上或者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必须提交审判委员会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接受抗
    2023-06-13
    475人看过
  • 申诉启动审判监督吗
    刑事审判监督程序
    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申请申诉是属于刑事审判监督程序是的方式之一,申诉可能向人民法院或者检察院提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二条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第二百五十三条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一)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二)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三)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四)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五)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2023-06-13
    258人看过
  • 发现错案后如何启动审判监督程序
    (一)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和审判委员会→决定再审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具有法律效力的判决、决定,发现认定事实或者适用法律有错误的,必须提交审判委员会。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的案件,应当组成新的合议庭再审。具体来说,有三个条件:1。只有院长和审判委员会做出有效的判决和裁定,才能启动审判监督程序。例如,如果案件经过二审,一审法院院长和审判委员会不能启动审判监督程序。即使一审法院发现错误的生效判决和裁定,一审法院也只能将发现的错误报告二审法院。是否启动审判监督程序,由二审法院决定。原讼法庭没有这项权力。如果是一审案件,且一审在没有二审法院判决和裁定的情况下发生法律效力,一审法院院长和审判委员会可以启动审判监督程序。法院院长和生效判决的司法委员会的分工如下。如果判决确实错误,庭长应首先作出裁定,如果庭长认为判决确实错误,应提交司法委员会。审判委员会应根据庭长的意见对案件进行讨论,以决定是否确实存在错误,是
    2023-05-07
    90人看过
  • 哪些受试者有权启动审判监督程序
    哪些主体有权启动审判监督程序,包括:(一)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如果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发现判决书在认定事实或者适用法律方面确有错误,以及具有法律效力的命令,(二)最高人民法院和其他上级人民法院有权提起诉讼审判或者责令下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错误的,可以再审。(三)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其他上级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抗诉同级人民法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以及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的,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发现认定事实或者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最高人民法院发现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有错误的,有权提请审判或者责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各级人民法院和上级人民检察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确有错
    2023-05-07
    421人看过
  • 检察院执行监督程序如何启动
    刑事审判监督程序
    执行监督程序的启动的方式如下:1.各级人民法院的院长和审判委员会在发现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在认定事实上或者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时,可以决定本院再审。2.这要求必须是作出生效判决、裁定的法院院长和审判委员会才能提起审判监督程序。3.最高人民法院和上级人民法院如果发现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确有错误,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这样的设置旨在确保审判的公正性和准确性。在执行监督程序中,上级法院和检察院起着重要的作用。1.上级法院有权提审或指令下级法院再审,以确保下级法院的判决和裁定符合法律规定。2.检察院可以通过抗诉的方式启动审判监督程序,对法院的判决和裁定进行监督和纠正。3.这种双重的监督机制有助于维护司法的公正和权威。
    2024-08-09
    50人看过
  • 关于启动审判监督程序的主体和权限有哪些规定
    (1)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和审判委员会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已经讨论决定的案件,发现认定事实或者适用法律有错误的,必须提请审判委员会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和其他上级人民法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的,应当重新组成合议庭,由审判委员会再审,上级人民法院发现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其他上级人民检察院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本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如果确有错误,有权提起审判或者责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最高人民检察院和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作出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抗诉的具体程序根据审判监督程序和应当注意的问题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受理抗诉的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再审。原判决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责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2023-05-07
    478人看过
  • 如何启动执行监督程序
    一、如何启动执行监督程序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七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如果有法律规定的法定情形的可以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可见,作为民事检察监督的方式是民事抗诉,对象是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但是在审判实践中,最高人民法院已经作出了一些司法解释,不断限制各级人民检察院对法院执行裁定行为的法律监督。二、检察建议从实践的情况看,使用这种方式对民事执行工作进行监督也最为普遍,但是由于没有明确的质量要求,一些办案人员在思想上对检察建议的针对性没有足够的重视。制作前不作认真调查,制作时也较轻率,问题把握不准,建议的改进措施不具体,方案缺乏可行性,指出的问题多有雷同,改进措施大同小异,这样的检察建议不仅使建议本身流于形式,也使得被建议单位难以接受,影响其整改的积极性。因没有制度规定,一些办案人员对检察建议的后续工作不重视。在检察建议发出后,对其执
    2023-06-06
    244人看过
  • 上诉是否启动了审判监督
    刑事审判监督程序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申请上诉是刑事审判监督程序的一种方式,当事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亲属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上诉,请求作出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者裁定第二百五十三条当事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亲属的上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中止判决、裁定的执行:,人民法院应当再审:(一)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二)定罪量刑所依据的证据不真实、不充分的,(三)原判决、裁定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四)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五)审理案件时,法官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
    2023-05-07
    154人看过
  • 民事审判监督程序怎么启动以及申请期限
    民事审判监督程序的启动由当事人向原生效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或者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或者由原生效法律文书的人民法院及其审判委员会、上一级人民法院或者最高人民法院依照职权作出。民事审判监督的申请期限为自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或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再审事由之日起6个月。一、民事审判监督程序怎么启动民事审判监督程序的启动由作出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院长及其审判委员会、上级人民法院或者最高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依照职权依法作出。1.作出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院长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额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2.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3.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替身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如果是自己申请再审的,必须向原级法院或者上一
    2023-07-09
    365人看过
  • 启动刑事审判监督的条件是什么
    人民法院发现结案确有错误的,有权根据审判监督职能启动再审,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提起再审的主体必须是行使审判权的法定机关和公职人员。根据中国《民事诉讼法》和《人民法院组织法》,有权在民事诉讼中行使审判权的机关和公职人员包括: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和审判委员会,共同行使本院审判的司法监督权;最高人民法院和上级人民法院。启动审判监督程序的主体不同,启动方式和适用程序也不同。再审的对象必须是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确有错误的判决、裁定和调解书。所谓真错误,不仅包括认定事实的错误,还包括适用法律的错误;它既包括实体法适用上的错误,也包括法律程序上的错误。人民法院已经生效的判决没有错误的,不能进行审判监督。此外,如果人民法院在尚未生效的判决中发现错误,只能通过二审程序纠正错误,但不能运用审判监督程序提起再审。再审程序只有在有权启动审判监督程序的组织作出书面裁定,决定再审如何启动审判监督程序后才能启动。
    2023-05-07
    79人看过
换一批
#民事诉讼参与人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民事诉讼当事人是指在民事诉讼中,以自己的名义,为保护自己的民事权益,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应诉和进行辩论等。... 更多>

    • 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程序中,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程序的启动及其适用情况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1-24
      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在认定事实上或者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必须提交审判委员会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
    • 审判监督程序怎么建立和启动
      重庆在线咨询 2021-10-27
      审判监督程序如何程序可以参考以下内容:法院启动审判监督程序(一)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和审判委员会→决定本院再审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事实或适用法律有错误,必须提交审判委员会处理。经审委讨论决定复审的案件,应另行组成合议庭复审。具体来说,1、只有作出有效判决的法院院长和审判委员会才能提出审判监督手续。2、生效判决的法院院长和审判委员会的分工是这样的,判决确实有错误是先由
    • 提起刑事再审的主体有哪些,审判监督程序启动的理由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0-27
      提起刑事再审的主体有哪些,审判监督程序启动的理由是什么请看下文。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在认定事实上或者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必须提交审判委员会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
    • 行政诉讼的审判监督程序启动需要哪些条件?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0-15
      1、对象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特定情况下,行政赔偿调解书也可以成为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对象。 2、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法定理由: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主要证据不足;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裁判;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 3、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主体: (1)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均有审判监督权,均可以提起再审程序。
    • 执行裁决中,人民检察院发出《监督程序启动检察机关的监督程序》。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1-24
      该程序的启动主要有三种途径:1、当事人认为法院的具体执行实施行为或执行裁决行为有错误,向上级法院或本级法院院长申诉,由上级法院或本级法院院长启动监督程序。因为当事人的权益受到错误执行的侵害时,中国执行法律没有规定完善的救济途径,只要当事人提出申诉,上级法院或执行法院就应启动执行监督程序进行复查,以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2、人大基于执行个案监督,发现执行错误,向法院发出监督意见书启动法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