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哪些方面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5 08:42:19 358 人看过

1、必须是利用自己的职务上的便利

所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利用职权及与职务有关的便利条件。职权,是指指本人职务、岗位范围内的权力,与职务有关的便利条件,是指虽然不是直接利用职务或岗位上的权限,但却利用了本人的职权或地位所形成的便利条件,或通过其他人员利用职务或地位上的便利条件。

2、必须有侵占的行为

本单位财物,是指单位依法占有的全部财产,包括本单位以自己名义拥有或虽不以自己名义拥有但为本单位占有的一切物权、无形财物权和债权。其具体形态可是建筑物、设备、库存商品、现金、专利、商标等。所谓非法占为己有,是指采用侵吞、窃取、骗取等各种手段将本单位财物化为私有,既包括将合法已持有的单位财物视为己物而加以处分、使用、收藏即变持有为所有的行为,如将自己所占有的单位房屋、设备等财产等谎称为自有,标价出售;将所住的单位房屋,过户登记为己有;或者隐匿保管之物,谎称已被盗窃、遗失、损坏等等,又包括先不占有单位财物但利用职务之便而骗取、窃取、侵吞、私分从而转化为私有的行为。

3、必须达到数额较大的程度如果仅有非法侵占公司、企业及其他单位财物的行为,但没有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则也不能构成本罪

至于数额较大的起点数额,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违反公司受贿、侵占、挪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之规定,是指侵占公司、企业等单位财物5000元至1万元以上的。因为经济水平发展不平衡,各省对数额较大的标准也是不同的,普遍高于原定的5000元,如河南是一万元,南方城市1-2万元不等。

一、最新职务侵占低于6万是否会立案?

两高最新的司法解释关于职务侵占罪的立案标准是六万元,如果不足六万元不会立案,但是不立案并不代表无罪,只是够职务侵占的立案标准,也许其他的法律条文可以适用了

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职务侵占罪数额较大的规定:

1、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职务侵占罪数额较大的规定:职务侵占数额1.5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属于“数额较大”的起点标准。职务侵占数额10万元以上,属于“数额巨大”的起点标准。

2、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已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从法条上可见,职务侵占罪在数额上,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而参照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解释,在数额较大上规定了"5000-20000元"的选择幅度,在数额巨大上,把10万元作为数额巨大的起点,而且各地区不同,具体的数额还会有差异。发达区数额较大的就是10万左右,一般为2-3年有期徒刑。

3、对于职务侵占具体数额的量刑问题,法院规定的较为详细.根据我国刑法典和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上海市公安局、上海市司法局《关于本市办理部分刑事犯罪案件标准的意见(试行)》(后文简称《标准》)的规定,该罪的量刑起点是:职务侵占数额1.5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属于“数额较大”的起点标准;职务侵占数额10万元以上,属于“数额巨大”的起点标准。

4、职务侵占犯罪基础刑表

这是根据《刑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结合近两年判处的相关案例和审判实践,以《刑法》271、272条规定的法定刑幅度为标准界限,我们把法定量刑幅度划分为一个由轻到重的刑罚等级体系,并用犯罪基本情节等级体系与之对应,建立基础刑表。

法定刑幅度梯次职务侵占犯罪数额等级系列刑罚等级系列

目前我国职务侵占罪的立案标准是6万元,但是如果生活当中真的存在职务侵占低于6万元的话。虽然不能按照职务侵占罪的标准予以起诉,但是也会对行为人进行相应的惩罚,会按照我国法规当中的其他法条作出相应的惩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2日 02:2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刑事犯罪相关文章
  •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客观方面表现为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客观方面表现为什么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且差额巨大,本人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首先,行为人拥有的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而且差额巨大。这里所说的财产,是指行为人实际拥有的财产,包括住房、交通工具、存款等,名义上是属于别人实质是行为人的财产,应当属于行为人拥有的财产。这里的支出,是指行为人已经对外支付的款物,包括赠与他人的款物。合法收入,是指按法律规定应属于行为人合法占有的财产,如工资、奖金、继承的遗产、接受馈赠、捐助等。根据1999年9月1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施行的《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的规定,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其次,行为人不能说明其拥有的财产或支出与合法收入之间巨大差额的来源及其合法性。行为人不能说明其来源是合法的,包括行为人虽然"说明"了,但司法机关查证
    2023-06-03
    330人看过
  • 两罪的客观方面行为的表现形式不同
    首先,“利用职务之便”的含义不同。贿罪中的职务之便侧重于职权活动中公权力的应用行为。贪污罪中的职务之便,侧重于职权活动中的操作行为,仅仅限于现时经手、管理公共财物的职务。受也就是说,在受贿罪中,凡是一切可以用来换取他人财物的职务都可以被利用,包括现任的、将任的、甚至是己任的或自己职务密切相关的他人职务对可以被利用;而贪污罪利用职务仅仅限于现时经手、管理公共财物的职务,将来的、过去的、他人的职务或者自己现任的经手、主管财物之外的职务都不是贪污罪中所利用的职务之便。其次,对职务的利用方式不同。受贿罪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用来为他人谋取利益,再从得到利益者那里换取财物;贪污罪中,行为人是利用经手管理财物的职务便利,直接侵吞、窃取、骗取或以其他方法非法占有该财物,行为人是利用职务直接获取公共财物,不经任何中间环节。再次,非法获取财物的时间不同。受贿罪中,行为人索取或收受财物可以在利用职务为他人谋利的
    2023-03-11
    455人看过
  • 遗弃罪客观方面是怎么表现的?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对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应当扶养而拒不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所谓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是指家庭成员中具有以下几种情况的人:1、因年老、伤残、疾病等原因,丧失劳动能力,没有生活来源;2、虽有生活来源,但因病、老、伤残,生活不能自理的:3、因年幼或智力低下等原因,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除了对于具有这类情况的家庭成员外,不发生遗弃的问题。遗弃行为必须达到情节恶劣程度的,才构成犯罪。也就是说,情节是否恶劣是区分遗弃罪与非罪的一个重要界限。根据司法实践经验,遗弃行为情节恶劣是指:由于遗弃而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被害人因被遗弃而生活无着,流离失所,被迫沿街乞讨的;因遗弃而使被害人走投无路被迫自杀的;行为人屡经教育,拒绝改正而使被害人的生活陷一危难境地的;遗弃手段十分恶劣的(如在遗弃中又有打骂、虐待行为的)等等。一、如何认定父
    2023-03-08
    140人看过
  • 一般假冒注册商标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什么
    该罪的客观方面为行为人实施了《刑法》所禁止的假冒商标行为,且情节严重。假冒注册商标罪情节严重的标准是:(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二)假冒两种以上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三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一、假冒注册商标罪的判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假冒注册商标罪】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构成此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个人犯罪的规定处罚。二、假冒注册商标罪的赔偿标准怎么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三条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
    2023-02-23
    81人看过
  • 为境外收买国家秘密罪犯罪客观方面有哪些表现?
    1、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窃取、刺探、收买方法,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的行为。2、所谓窃取,是指采取秘密的方式,偷取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行为,窃取的形式包括:直接窃取国家秘密文件,用计算机窃取国家秘密;通过电磁波窃取国家秘密;采用照相的形式偷取国家秘密。3、所谓刺探,是指行为人暗中对掌有国家秘密的人,采取各种手段探听、侦察、了解国家秘密的行为。4、所谓收买,是指用金钱、物质以及其他方法,向掌有国家秘密的人交换国家秘密的行为。收买的形式有采用小恩小惠、低价收买的,也有采用重金收买、高价拉拢的。5、所谓非法获取,是指依法不应知悉、取得一项国家秘密的人从知悉、取得一项国家秘密的人那里知悉、取得该项国家秘密或者可以知悉一项国家秘密的人未经办理手续取得该项国家秘密。如果当事人用非法的手段获取国家的秘密,包括但不仅限于对知情人士进行收买,或者是对有关机构进行窃取等那么就已经是犯罪行为,肯定要
    2024-01-15
    426人看过
  • 妨害公务罪在主客观方面表现的情形
    1、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对方是正依法执行职务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大代表、红十字会工作人员,而故意对其实施暴力或者威胁,便其不能执行职务。行为人的动机,往往多种多样。比如:事关行为人的利益;为了维护他人;与该工作人员有私怨,乘机发泄,进行报复;等等。但动机不影响本罪的成立,可作为情节在量刑时考虑。但是,如果行为人不知对方是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大代表、红十字会工作人员,而加以阻挠的,不构成犯罪。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下几种情形:1、以暴力或者威胁的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2、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执行代表职务。3、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4、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但造成严重后果的。一、酒驾被查叫嚣构成妨害公务
    2023-02-28
    228人看过
  •  保险欺诈罪的客观方面有哪些具体表现?
    保险诈骗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四种情形,包括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以骗取保险金,编造发生保险事故虚假的原因或夸大损失的程度以骗取保险金,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以骗取保险金,以及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以骗取保险金。保险诈骗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下几种情形:1.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以骗取保险金;2.编造发生保险事故虚假的原因或夸大损失的程度以骗取保险金;3.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以骗取保险金;4.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以骗取保险金。 保 险 诈 骗 罪 的 客 观 方 面 包 括 哪 些 情 形 ?保险诈骗罪是指在保险合同中,以非法获取保险金为目的,使用虚构或者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保险金的行为。其客观方面包括以下几种情形:1. 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即编造自己或他人从未参加过保险,或者从未发生过保险事故的事实,以达到骗取保险金的目的。2. 编造虚假的保险
    2023-09-05
    130人看过
  • 诈骗罪客观方面有哪些内容,表现是什么?
    一.首先,行为人实施了欺诈行为。欺诈行为从形式上说包括两类,一是虚构事实,二是隐瞒真相,二者从实质上说都是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的行为。欺诈行为的内容是,在具体状况下,使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并作出行为人所希望的财产处分。因此不管是虚构、隐瞒过去的事实,还是现在的事实与将来的事实,只要具有上述内容的,就是一种欺诈行为。如果欺诈内容不是使他们作出财产处分的,则不是诈骗罪的欺诈行为。欺诈行为必须达到使一般人能够产生错误认识的程度,对自己出卖的商品进行夸张,没有超出社会容忍范围的,不是欺诈行为。欺诈行为的手段、方法没有限制,既可以是语言欺诈,也可以是动作欺诈(欺诈行为本身既可以是作为,也可以是不作为,即有告知某种事实的义务,但不履行这种义务,使对方陷入错误认识或者继续陷入错误认识),行为人利用这种认识错误取得财产的,也是欺诈行为。根据刑法第300条规定,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骗取财物
    2023-02-26
    53人看过
  • 信用证诈骗罪客观方面的表现包括哪些
    信用证诈骗罪的客观方面的行为包括如下:1、骗取信用证;2、使用作废的信用证;3、使用伪造、变造的信用证或者附随的单据、文件;4、以其他方法进行信用证诈骗活动。一、什么是信用证诈骗罪的构成要件1、主体要件: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自然人和单位都可以构成本罪的主体。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和有关人员实行双罚。2、主观要件:信用卡诈骗罪在主观上是故意,过失不能构成本罪。3、客观要件: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虚构事实或者隐瞒事实真相,利用信用证进行诈骗的行为。信用证诈骗罪的行为类型有以下四种:(1)使用伪造、变造的信用证或者附随的单据、文件;(2)使用作废的信用证。所谓作废的信用证,主要指已过期的信用证、无效的信用证、经人涂改的信用证,或者可撤销信用证经开证行与申请开证人撤销的信用证;(3)骗取信用证。骗取信用证是指行为人通过虚构事实或者隐瞒事实真相,欺骗银行为其开具信用证的行为。这是目前信用证诈骗犯罪的主
    2023-03-28
    63人看过
  • 拐卖妇女、儿童罪的客观方面有哪些表现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或者偷盗婴幼儿的行为。根据有关司法解释,妇女,是指已满14周岁的女性,既包括具有中国国籍的妇女,也包括具有外国国籍和无国籍的妇女。儿童,是指不满14周岁的男女儿童。拐骗,是指以欺骗、利诱等非暴力手段将妇女、儿童拐走,以便出卖的行为。绑架,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劫持、控制妇女、儿童的行为。收买,是指以金钱或者其他财物买取、换取妇女、儿童的行为。贩卖,是指将妇女、儿童当作商品出售给他人以获取非法利益的行为。接送,是指行为人在拐卖妇女、儿童过程中的接收、运送的行为。中转,是指为拐卖妇女、儿童的罪犯提供中途场所或机会。偷盗婴幼儿,是指秘密窃取不满6周岁的儿童的行为。本罪是选择性罪名,行为人只要实施上述七种行为之一的,就构成本罪,同时实施两种或两种以上行为的,亦构成一罪,而不实行数罪并罚。
    2023-03-04
    258人看过
  • 侵犯商业秘密的客观表现有哪些方面
    一、侵犯商业秘密的客观表现有哪些方面侵犯商业秘密的客观表现有哪些方面,具体情况如下:1.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2.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上述第1种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3.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4.明知或应知前述第1种至第3种违法行为,而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商业秘密。这是间接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即第三者明知或者应知向其传授商业秘密的人具有上述违法行为,但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二、侵犯商业秘密承担什么法律责任侵犯商业秘密应当承担的责任有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具体如下:1.侵犯商业秘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2.承担的行政责任则包括停止侵权行为、罚款以及没收违法所得;3.侵犯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要承担刑事责任。
    2023-06-18
    243人看过
  • 侵犯通信自由罪在客观方面表现出什么主观性
    侵犯通信自由罪的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分别是:1、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隐匿、毁弃或者非法开拆他人信件的行为。2、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侵犯他人通信自由的动机,可能包括泄愤报复、嫉妒心理、窃取秘密、好奇心理、流氓动机、集邮需要等。毁弃电报罪与侵犯通信自由罪的界限有哪些它们在主观上都是由故意构成,客观方面都实施了私拆、隐匿、毁弃信件的行为。其区别在于:1、犯罪的主体不同。本罪是特殊主体,必须由邮电工作人员构成;而侵犯公民通信自由罪是一般主体,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2、犯罪的客体不同。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邮电部门的正常活动;而侵犯公民通信自由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通信自由和通讯秘密的权利。此外,侵害的对象也不完全一样。本罪侵害的对象是邮件和电报,而侵犯公民通信自由罪侵害的对象仅限于信件,范围较前者狭窄。3、客观要件不同。本罪以利用职务之便为要件,属于渎职性质的犯罪;侵犯公民通
    2023-07-28
    456人看过
  • 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罪客观方面表现为什么?
    一、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罪客观方面表现为什么?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采用暴力或者威胁手段,阻碍军人依法执行职务。所谓“暴力”,是指行为人对依法执行职务的军人的身体实施打击或者强制。例如拳打脚踢、或者用枪械、匕首、铁器、棍棒殴打,或者用绳索、铁丝、皮带捆绑等。实施暴力的结果,不仅使军人无法履行职务,而且有的还造成军人伤亡的后果。所谓“威胁”,是指行为人以暴力相要挟,实行精神强制、心理压制,使军人产生心理恐惧,不能或者无法履行职责、执行任务。威胁既可以当其面进行,也可以通过电话、书信、传真或第三人转告等方式进行。其企图加害的对象,既可以是军入本人,亦可以是军人亲属。总之,暴力、威胁方法是本罪的重要特征。虽有阻碍执行职务的行为,但如果没有使用暴力、威胁方法,而只是对其进行顶撞、谩骂、不服从命令和指挥,则不能构成本罪。行为人必须阻碍了军人依法执行职务。倘若没有阻碍其执行职务,如先企图阻碍但基做工作
    2023-04-28
    145人看过
  • 组织淫秽表演罪客观方面的表现是什么
    1、犯罪的人必须是淫秽表演的组织者,而那些被组织的表演者一般不作犯罪处理,对表演者应采用教育和行政措施使其认识错误,教育他们去从事正当的劳动获取合法的报酬。但对于那些既是组织者又是表演者的人,就应按照组织淫秽表演罪处理。另外对那些明明知道他人是要组织淫秽表演,仍为其提供场所或者其他便利条件的,就要按照组织淫秽表演罪的共犯处理,并根据他在犯罪中所起的作用来定罪处罚。对于为组织淫秽表演活动卖票或者进行其他服务性活动的,应根据实际情况,区别对待。对于专门从事组织淫秽表演的犯罪团伙、集团的成员应当按共犯处理。但对于犯罪分子雇用的服务人员,一般可不按照犯罪处理。2、犯罪人必须有组织淫秽表演的具体行为。所雇用的演员的多少以及观众数量的多少,一般并不影响对犯罪的认定,而只是作为犯罪的情节考虑。比如,人数多、次数多,所造成的社会影响就大,就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况,就会考虑给他比较严重的处罚。另外,在实践中,淫
    2023-02-24
    89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犯罪是指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劳动群众集体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 更多>

    #刑事犯罪
    相关咨询
    • 团伙生产假药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构成犯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
      江西在线咨询 2021-10-09
      客体方面。侵犯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国家对药品的管理制度,又侵犯了不特定多数人的身体健康权利。药品,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证,用法和用量的物质。国家制定了一系列关于对药品管理的法律和法规,建立了一套保证药品质量,增进药品疗效,保障用药安全的完整管理制度。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构成了侵犯国家药品管理制度,危害了大众的健康。客观方面。客观方面表现为生产者
    • 拖欠劳动报酬罪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4-08
      拖欠劳动报酬罪本罪在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既有危害行为又有危害结果,且两者间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1)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1)实施了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的行为。2)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即企业的银行存款足够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而不作为,导致劳动者没有按合同或法定应获得劳
    • 强迫交易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6-01
      有关强迫交易罪主观要件,可以参考以下: 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依本节第231条之规定,单位亦能构成本罪。单位犯本罪的,实行两罚制,即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本条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间接故意、过失均不构成本罪。
    • 聚众斗殴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4-21
      聚众斗殴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纠集众人结伙殴斗的行为。聚众斗殴主要是指出于私仇、争霸或者其他不正当目的而成伙结帮地殴斗。"聚众",一般是指人数众多,至少不得少于3人;斗殴,主要是指的采用暴力相互搏斗,但使用暴力的方式各有所别。聚众斗殴多表现为流氓团伙之间互相殴斗,少则几人、十几人,多则几十人,上百人,他们往往是约定时间、地点,拿刀动棒,大打出手,而且往往造成伤亡和社会秩序的混乱,是一种严重影响社会公共
    • 侮辱妇女罪有哪些客观方面表现
      浙江在线咨询 2023-12-11
      若行为人有侮辱妇女的行为,涉嫌构成侮辱罪的,则认定其构成犯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包括有:主体为一般主体;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侵害的客体是他人的性自由权;客观方面则表现为行为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侮辱、猥亵他人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