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间接清偿的成立要件是: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存在旧债务;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协商一致;通过履行新债务来清偿旧债务;或者由第三人代为履行旧债务。
一、从代位权涵义论代位权适用条件有哪些
从代位权涵义论代位权适用条件有:
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存在合法有效的合同关系。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合同不成立、无效或者撤销的,合同债务自始至终不存在,债权不存在,债权人不能行使代位权;
2、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代位权以债务人对第三人的权利为对象。因此,代位权的发生当然是基于债务人的实际权利。此外,可代位行使的债权必须不属于债务人;
3、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
4、债务人已履行延迟;
5、债权人有必要保全债权。
二、连带责任和一般责任的区别
1、承担责任的具体作法不同。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只是在主债务人不履行时,有代为履行的义务,即有补充性;而连带责任保证中的保证人与主债务人为连带债务人,债权人在保证范围内,可以向债务人求偿,也可以向保证人求偿,债权人无论选择谁,债务人和保证人都无权拒绝。
2、连带责任保证中保证人与主债务人的权利义务及其责任问题适用于连带债务的法律规定。而一般保证人与主债务人间不存在连带债务问题,只是在保证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后,保证人对主债务人享有求偿权。
3、连带责任保证中的债务人无先诉抗辩权,即不能以债权人是否催告主债务人作为是否履行保证义务的抗辩理由;而一般保证中的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即当债权人要求保证人代为履行时,保证人可以要求债权人保证人先就主债务人的财产诉请强制执行或设有物的担保时先执行担保物权为由而拒绝清偿。
4、连带责任保证是由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无规定或约定的亦按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一般保证则由当事人约定。
5、连带责任保证的担保力度较强,对债权人颇为有利,保证人的负担较重,而一般保证的担保力度相对较弱,保证人的负担相对较轻。
三、代位权的诉讼效果是怎样的
代位权的诉讼效果是:
1.债权人向次债务人提起的代位诉讼经人民法院审理后认定代位权成立的,由次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清偿义务,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相应的债权债务关系即予消灭。
2.次债务人在代位权诉讼中处于被告的诉讼地位,可以向债权人主张自己对债务人的一切抗辩。
-
债的间接清偿有哪些构成要件
330人看过
-
民间借贷债务清偿顺序具体是
404人看过
-
间接清偿债务条件有哪些
351人看过
-
共同债务人的连带清偿责任具体是什么
260人看过
-
明确清偿债务具体的程序
327人看过
-
接受清偿债务
279人看过
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保全的目的是为了防止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将来的判决难以执... 更多>
-
什么是债的间接清偿?什么叫间接清偿?河南在线咨询 2022-10-30什么是债的间接清偿债的间接清偿,亦称新债清偿或债的间接给付,为清偿债务的方法之一,指债权人与债务人协商一致,由债务人负担新的债务以履行原有的债务,即债权人同意债务人以负担新的债务作为履行原来债务的方法,在新债务未履行前,旧债务并不消灭,当新债务履行后,旧债务同时消灭。间接清偿为合同。间接清偿是债务人为清偿旧债务而对债权人负担新债务,新旧债务给付内容不一样,这与债的清偿应由债务人依债的本旨为给付的法
-
债务间接清偿一般包括什么要件?山东在线咨询 2022-06-11债务间接清偿的成立要件是: 1、须有合法有效的债务存在; 2、当事人就债务清偿达成一致,债权人和债务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 3、新债务的给付要素与原债务不同。
-
间接清偿由什么构成?间接清偿是指什么?北京在线咨询 2022-10-30间接清偿由什么构成间接清偿的成立要件是:(一)须债权人与债务人协商一致。间接清偿为合同行为,故须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有负担新债务以清偿旧债务之意思表示。当然,债务既然可以由第三人清偿,自然也可以由第三人与债权人订立间接清偿合同.如第三人与债权人订立合同,自愿承担原债务人的债务,但其新债务与旧债务的主要内容相同时,则仅成立债务的转移,只有第三人承担的新债务与旧债务异其要素时,才成立间接清偿。(二)须有
-
间接受贿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间接受贿罪具体怎么量刑?福建在线咨询 2022-10-01间接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行了斡旋行为。即利用本人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的行为。斡旋受贿行为具有以下几方面的特点:首先,行为人利用了本人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这是成立斡旋受贿的前提。其次,行为人是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而不是直接利用自己职务范围内的权力。第三,索取或者收受了请托人财物。第四
-
夫妻共同债务成立的条件具体是什么样的呢?四川在线咨询 2022-07-23《民法典》第41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为共同生活或者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的债务,对于共同债务,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作为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一)所负债务是由于夫妻共同生活费用不足。不论债务最初是由谁出面借的,以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