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解除劳动合同?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0 08:54:27 327 人看过

《劳动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劳动合同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按上述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未提前30日通知员工的,应当支付该员工当年一个月月平均工资的补偿金。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9日 13:2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解除劳动合同相关文章
  • 员工提前30日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是否可以离职
    员工提前30日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是否可以离职简单的说,此时的处理方式如下:1.员工向公司提出辞职,公司就想要这位员工马上走人,如果员工愿意马上离开,便可视为双方协商一致解除了劳动合同。如果员工不是十分情愿,可以考虑多给员工发一个月工资或补偿,总之使其同意协商解除。2.如果员工坚持要再工作满30天后再离开公司,公司不可以单方决定让其离开,否则,公司面临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风险。公司让员工马上走人无外乎出于以下几种原因:一是怕员工在生产和工作中搞破坏甚至窃取公司的商业秘密或者破坏工作氛围影响其他员工的正常工作,二是有些公司认为员工辞职特别是投向竞争对手就意味着对公司的背叛。笔者认为,不管基于何种原因,如果员工不同意,公司均不可单方的让员工马上走人,双方必须再履行一个月的劳动合同,因为在履行劳动合同中,员工的获益不仅包括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还有其工作经验的增加和职业技能的提升等。
    2023-04-22
    61人看过
  • 劳动合同解除:用人单位应提前通知员工
    1、四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属劳动者有过错,劳动者有下述情形之一的,企业有权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也不需要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按照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试用期是指用人单位对新招收的合同制职工进行思想品德、劳动态度、实际工作能力、身体情况等进行进一步考察的时间期限。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可以规定试用期,其期限的长短由企业根据不同工种的实际情况确定,但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试用期内,如果发现职工有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如身体条件、受教育程度、实际工作能力不符合录用条件,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以保证职工队伍的素质,不断提高劳动生产率(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劳动纪律是职工在集体劳动中必须遵守的准则和规范。职工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行为主要包括:严重违
    2023-07-03
    453人看过
  • 单位不用本人提前书面通知解除劳动合同有什么后果
    《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如果劳动者有以下情况之一,使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间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使用者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职、个人欺诈,给使用者造成严重损害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使用者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公司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使用者拒绝纠正的;(5)根据本法第26条第1条第1条规定的情况,劳动合同无效的;(6)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解除劳动合同是否需要书面通知《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2023-08-07
    243人看过
  • 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劳动者对用人单位)
    一、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企业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时,一定要有关于录用条件的前置性约定,只用这样,用人单位才能依据依据法律赋予的用人单位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1、用人单位存在有录用条件的表述;2、录用条件已经向劳动者公示;3、解除行为在试用期届满之前做出;4、有证据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二、员工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提前几天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2、《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
    2023-04-12
    408人看过
  • 【劳动争议】劳动者应当在辞职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吗?
    顾问问:我和我的单位有书面劳动合同。由于个人原因,我要求提前解除劳动合同,但单位要求我提前30天书面通知单位,否则我将不办理辞职手续。该单位的要求是否合法劳动法专家、律师陈伟回答:《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劳动者可以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这不仅赋予了员工终止劳动合同的权利,还规定了员工提前终止劳动合同应履行的义务。如果您因个人原因提前终止劳动合同,您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雇主。用人单位的要求是合法的如果您依法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超过30天后,您有权要求用人单位办理解除劳动关系的手续,如果用人单位拒绝办理,如果您违反劳动合同的规定给雇主造成经济损失,您可以向劳工部投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规定,用人单位可以要求您承担赔偿责任
    2023-05-07
    151人看过
  • 劳动者应知以下情况可以对用人单位NO
    法官提醒一:对只签“三方协议”你可以说“不”!小吴应届毕业后入职某物流公司。已经工作半年的小吴在和同学聊天时发现,只有自己还没有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针对小吴的疑问,物流公司解释是:公司、小吴及小吴的毕业学校,彼此之间签订有“三方协议”,该协议已经确定了小吴的劳动关系,因此无需另行签订劳动合同。咨询相关人士后,小吴以物流公司未与自己签订劳动合同为由提起劳动仲裁,要求物流公司支付未签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得到了仲裁的支持。法官说法:“三方协议”即《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通常由教育部门、相关就业主管部门统一制表,由学校下发、毕业生签字、用人单位盖章,毕业生本人保管一份作为报到、转接户口关系的依据;是明确毕业生、学校、用人单位三方在应届毕业生就业过程中权利义务的书面文件。而劳动合同是由用人单位提供,经与毕业生平等协商后签订的,对工作岗位、工作待遇等劳动法上权利义务关系进行约定的书面文件。因
    2023-04-29
    350人看过
  • 劳动者单方解除合同无需提前30日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劳动关系中,劳动者相对于用人单位而言始终处于弱势地位,从保护劳动者权益出发,法律赋予了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我国《劳动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本法对此项权利也做了规定。从而以立法的形式原则性规定了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这样有利于劳动者根据自身的能力、特长、志趣爱好来选择最适合自己的职业,充分发挥劳动者自身潜能,从而有利于实现劳动力资源的合理配置。一、单方解除合同需要赔偿吗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但在一定条件下,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解除合同,终止合同的权利和义务: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
    2023-02-19
    401人看过
  • 劳动者可以解除合同的法定情形有哪些,应当提前几天通知
    一、劳动者可以解除合同的法定情形有哪些劳动者可以解除合同的法定情形如下: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二、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几天通知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般需要提前30天通知。在我国的劳动关系与劳动合同中,如果是用人单位要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提前30天通知员工,并且用人单位要以书面的形式进行通知劳动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
    2023-06-19
    113人看过
  • 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用微信通知可以吗
    一、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用微信通知可以吗用人单位需提前通知劳动者方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如下:(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二)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3、企业
    2023-04-12
    260人看过
  • 劳动合同终止是否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
    一、劳动合同终止是否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无论是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还是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一般都必须提前30天通知对方。《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二、解除劳动合同模板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甲乙双方于
    2023-06-05
    187人看过
  • 用人单位必须以书面形式终止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吗
    该单位必须以书面形式解雇该员工吗?根据《劳动合同法》第50条,《劳动合同法》第89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书面证明的,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用人单位未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的,业主应负责纠正和赔偿。因此,虽然法律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书面形式不是本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实质要件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企业应当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只是为了方便劳动者在新单位就业并办理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手续在社会保险局领取失业救济金
    2023-05-07
    208人看过
  • 通常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怎么做?
    一、通常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怎么做?1、员工原则上应提前30天将书面《辞职报告》交到人事行政部,并领取离职手续表。人事行政部对离职员工进行离职面谈,了解其离职原因并做记录。2、按照离职手续表办理相关手续(附表1):(1)离职员工将离职手续表交部门负责人签字。部门主管以上岗位需经总经理签字。(2)由离职员工所在部门的助理向离职员工收回工作证,员工手册,工作服,办公用品,确认上交无误后由助理签字确认.(3)由财务部检查离职员工与公司在财务上是否有拖欠(包括所借款项,出差报销),如有拖欠当场清还,无拖欠则由财务部在离职手续表上签字确认。(4)离职员工在得到离职手续表上所有需要的签名后,人事行政部向员工出具"关于与XX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5)人事行政部安排人员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备案手续;凭备案审核意见,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中止职工社会保险关系;同时封存离职员工的公积
    2023-04-28
    165人看过
  •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如何支付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书面通知吗
    一、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如何支付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按以下标准来支付经济补偿金: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前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书面通知吗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需要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三、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有几种法定情形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有以下几种法定情形:1.劳动者有过错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1)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不得与国家的法律、法规相抵触。(
    2023-06-19
    141人看过
  • 用人单位劳动合同解除需不需要书面通知?
    一、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需要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应写明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劳动者应按照双方约定,办工作交接。《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
    2023-04-28
    453人看过
换一批
#辞退解雇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劳动者可以通过下列方式终止劳动合同:与用人单位协商终止劳动合同;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试用期内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 如果单位未缴纳社保,没有签订合同,可以随时辞职。... 更多>

    #解除劳动合同
    相关咨询
    • 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当即向劳动者提出书面离职申请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4-27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
    • 用人单位根据劳动者上述情况可能在解除劳动合同的前提下提前30日通知劳动者本人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4-16
      二、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通知员工 1、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 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根据本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按员工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给予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
    • 可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但是需要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5-05
      1、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
    • 劳动者提前30天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不提供书面形式通知,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1-08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你妹妹提前30天递交了书面辞职合同,一个月后无论单位是否同意都可以离开单位,而且工资照发,如果单位不配合可以向劳动监察机关控告
    • 哪些列情形用人单位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6-11
      哪些列情形用人单位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