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污费征收包括哪几项?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6 19:42:56 345 人看过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按下列排污收费项目向排污者征收排污费:

(一)污水排污费。对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按照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计征污水排污费;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按照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本办法规定的收费标准计征的收费额加一倍征收超标准排污费。对向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污水、按规定缴纳污水处理费的,不再征收污水排污费。

(二)废气排污费。对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按照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计征废气排污费。对机动车、飞机、船舶等流动污染源暂不征收废气排污费。

(三)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排污费。对没有建成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设施或场所,或者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设施或场所不符合环境保护标准的,按照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计征固体废物排污费。对以填埋方式处置危险废物不符合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按照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计征危险废物排污费。

(四)噪声超标排污费。对环境噪声污染超过国家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且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按照噪声的超标分贝数计征噪声超标排污费。对机动车、飞机、船舶等流动污染源暂不征收噪声超标排污费。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5日 00:4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排污费相关文章
  • 什么是征收排污费制度
    征收排污费制度,也称排污收费制度,是国家环境管理机关依照法律规定对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和个人征收一定费用的环境管理制度。排污收费制度最早开始于德国,该国的鲁尔工业区于1904年率先实行排污收费制度,1976年9月德国制定了《废水收费法》,随后,在法国、匈牙利、澳大利亚、新西兰、日本等国也相继建立了这项制度,但各国对排污费的收取范围、标准、方法和收费的使用等方面颇不一致。我国于1978年提出实行排污收费制度,1979年的《环境保护法(试行)》、1982年的《征收排污费暂行办法》、1985年的《水污染防治法》以及1988年的《污染源治理专项资金有偿使用暂行办法》等都使排污收费制度逐步得以健全。国家征收排污费的目的是为了促进企业、事业单位加强经营管理、节约和综合利用资源,治理污染、改善环境。排污收费制度的内容包括收费的对象和范围、收费标准、收费方法、收费的管理和收费的使用等一系列规定。排污单位缴纳排
    2023-04-21
    154人看过
  • 谁是征收排污费的主体?
    贵报6月3日刊登《拖欠排污费可申请强制执行》一文,文中认为征收排污费的主体是经授权的环境监察机构,环境监察机构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向排污者征收排污费并发出通知以及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此前,也有同仁认为排污费征收的主体是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那征收排污费的权力到底归谁所有,谁是征收排污费的主体呢?是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还是其所属的环境监察机构?依笔者之见,征收排污费的法定主体是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理由有以下两点:一、《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在法律位阶上属于行政法规,其效力高于原国家环保总局《关于排污费征收核定有关工作的通知》(环发〔2003〕64号)(以下简称《通知》)和《环境监理工作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条例》中明确规定,从排污者进行排污申报到排污核定,到污染物种类、数量确定后的通知,再到对异议的复核以及排污费数额的确定并公告,最后送达排污费缴
    2023-04-24
    136人看过
  • 对排污单位加倍征收超标排污费的情形
    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加收1~5倍超标排污费。1981年1月1日以后,新建、扩建、改建的工程项目和挖潜、革新、改造的工程项目,排放污染物超过标准的。1.1981年1月1日以后,新建、扩建、改建的工程项目和挖潜、革新、改造的工程项目,排放污染物超过标准的。2.各级地方人民政府限期治理、搬迁、停产、转产而未按期完成的;3.有污染处理设施而不运行或擅自拆除、排放污染物超过标准的。加倍征收排污费的幅度,由征收排污费的环保部门根据造成的污染状况和违法情节决定。加收2倍以上(含2倍)排污费的,应报上一级环境保护部门审批后执行。
    2023-04-21
    476人看过
  • 征收排污费行政复议程序
    一、为了防止和纠正违法的或者不当的征收排污费的,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程序。二、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不服县(市)、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环保部门)征收排污费的具体行政行为,可以依法向市环保局或者县(市)、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不服市环保部门征收排污费的具体行政行为,可以依法向省环保局或者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三、市环保局是申请人不服县(市)、区环保部门征收排污费的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的行政复议机关,市环保局行政复议办公室具体履行其行政复议职责。四、环保部门征收排污费的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一)征收排污费适用依据或者标准错误的;(二)征收排污费违反法定程序的;(三)征收排污费的时段及核算数据错误的;(四)符合
    2023-02-16
    471人看过
  • 噪声超标排污费征收标准
    对排污者产生环境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且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按照超标的分贝数征收噪声超标排污费,征收标准见附表。附表噪声超标排污费征收标准超标分贝数12345678收费标准(元/月)350440550700880110014001760超标分贝数910111213141516及16以上收费标准(元/月)220028003520440056007040880011200说明:1.一个单位边界上有多处噪声超标,征收额应根据最高一处超标声级计算,当沿边界长度超过100米有二处及二处以上噪声超标,则加1倍征收。2.一个单位若有不同地点的作业场所,收费应分别计算、合并征收。3.昼、夜均超标的环境噪声,征收金额按本标准昼、夜分别计算,累计征收。4.声源一个月内超标不足十五天的,噪声超标排污费减半征收。5.夜间频繁突发和夜间偶然突发厂界超标噪声排污费,按等效声级和峰值噪声两种
    2023-04-06
    89人看过
  • 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69号《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已经2002年1月30日国务院第54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3年7月1日起施行。总理朱*基二○○三年一月二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排污费征收、使用的管理,制定本条例。第二条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排污者),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排污费。排污者向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污水、缴纳污水处理费用的,不再缴纳排污费。排污者建成工业固体废物贮存或者处置设施、场所并符合环境保护标准,或者其原有工业固体废物贮存或者处置设施、场所经改造符合环境保护标准的,自建成或者改造完成之日起,不再缴纳排污费。国家积极推进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产业化。城市污水和垃圾集中处理的收费办法另行制定。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财政部门、价格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加强对排污费征收、使用工作的指导、管理和监督。第四
    2023-04-29
    316人看过
换一批
#环境保护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排污费
    相关咨询
    • 承包地征收补偿包括哪几项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5-05
      1、土地补偿费、依法应支付给集体的安置补助费、集体所在的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由被征地单位管理和使用。 2、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归青苗和附着物的所有者所有。 3、安置补助费的归属、使用: (1)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其管理和使用。 (2)由其他单位安置的,支付给安置单位。 (3)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发放给安置人员个人或经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
    • 物业费包括哪几项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1-25
      物业费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经业主同意的其它费用等。
    • 房屋征收补偿包括哪几项内容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5-27
      房屋征收补偿包括以下几项内容: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 赡养费包括有哪几项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8-03
      人民法院认定赡养费的标准包括:当地的经济水平、被赡养人的实际需求、赡养人的经济能力。 赡养费的给付内容分六个方面: (一)老年人基本赡养费; (二)老年人的生病治疗费用; (三)生活不能自理老人的护理费用; (四)老年人的住房费用; (五)必要的精神消费支出; (六)必要的保险金费用。
    • 物业费都包括哪几项?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0-18
      物业费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经业主同意的其它费用等。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 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 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