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已在乡、镇企业工作的安置对象,原则上不再另行安置,继续留企业工作,可以享受县属集体待遇,本人工龄自进企业之日起连续计算。
二、具备固定资产原值超过200万元,职工总数超过80人及年人均净利在2000元以上三个条件的村办企业中的安置对象,比照乡、镇企业办法处理。
三、已被国营、城镇集体企业事业单位录用为劳动合同制工和临时工的安置对象,可就地转为该单位职工。
已在城乡工农联营企业工作的安置对象,根据实际情况,可就地转为工方正式职工,也可参照乡镇企业办法处理。
所需招工指标由市劳动部门有计划地核拨所在单位,工龄可自进入该单位之日起连续计算。
四、凡符合征地养老条件的安置对象,按《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进征地养老人员管理和生活费发放办法问题的通知》(沪府办〔1990〕68号文)规定,给予养老安置。对少数病、弱、残和家务牵累较重而自愿提前养老的人员,允许将养老年龄提前五岁,经县劳动局批准后,享受养老待遇。
五、对少数有一定生产技能和专长的安置对象,由本人申请,乡政府审核同意,经办理公证手续并向县劳动局备案后,可自谋出路,一次性发给一定数量的安置费,国家和集体不再负责安置。
六、上述以外的安置对象,由市劳动局、市经委、市政府财贸办、市建委等部门多渠道地进行安置:
1.市劳动局应在每年度全市招工计划中优先安排一部分符合条件的安置对象,经职业培训后,定向安排就业。
2.新开发的居住区商业网点由财贸系统按每150平方米建筑面积吸收一个征地农民劳动力的比例安排征地农民。
3.工业部门应积极扶持征地所在县乡搞好工业项目扩散、开发,扩大征地农民劳动力就业门路。市经委要将相应的责任落实到有关单位,进行平衡和考核。
4.由被征地单位申请,经过批准,可根据规划许可留出一定比例的土地给乡、村合作经济组织使用,使他们在失去耕地后从事第三产业,继续生存和发展。除按土劳比核定的劳动力市里不再负责安置外,申请单位还应承担每亩地2~5个劳动力的安排任务。
5.由安置对象所在部门组织劳动服务队,长期从事住宅、市政建设等劳务工作。
七、由市有关系统和部门安置的对象,应在征地同时明确定向和定量。对一时无法到位的,由县、乡安排临时工作或发给基本生活费进行过渡,直至正式安置为止。其工龄自征地之日起计算。
八、凡征地安置对象一律按行政区划就地办理农转非手续。征地单位应按规定一次性支付劳动力安置费和养老费给安置单位。由乡、村企业安排劳动力的安置费,应主要用于安置对象享受县属大集体待遇后增加的支出以及待业保险,其管理办法由县制定。进行过渡性安置的劳动力安置费,由所在县(区)劳动局暂时寄存,今后在劳动力正式安置后结算给接受单位。
九、为支持、鼓励乡村企业安置住宅和重大市政工程建设征地劳动力,凡安置劳动力总数超过该企业总人员数60%的,该企业可被视作新办乡镇企业,报经税务机关批准后,享受减免所得税一至二年的优惠。被安置在乡村企业的人员,可享受县属城镇集体农民征地工的工资待遇,企业可在税前按实列支。
-
北京市建设征地农转工劳动工资暂行处理办法[失效]
320人看过
-
徐州市市区集体建设用地住宅房屋拆迁安置房建设管理暂行办法
194人看过
-
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监理暂行办法
435人看过
-
宁波市征地补偿标准及劳动力安置暂行规定
370人看过
-
杭州市城市建设征用土地暂行办法
422人看过
-
市政府关于印发宿迁市市区拆迁安置房建设和销售暂行办法
427人看过
指由农民举办的集体、合作、个体企业。乡镇企业一般具有固定(或相对固定)的生产经营场地(所)、设备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人员;具备独立核算的条件,或虽非独立核算单位,但有单独的账目,承担经济责任和纳税义务。 常年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或季节性生产经营活动... 更多>
-
市政工程建设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的基本规定四川在线咨询 2022-01-06施工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的处罚程序如下: 《《建设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第七条执法机关应当依照职权或者当事人的上诉、指控发现违法行为。 执法机关认为发现的违法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应当立案,但适用简易程序的除外。 立案应当填写立案审批表,并附有关材料,报主管领导批准。 《《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第八条立案后,执法人员应当及时调查,收集证据;必要时可以依法检查。 调查案件的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
-
建设行政处罚法之效力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4-07《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由此可见,行政处罚适用处罚必须符合三个条件: 1、违法事实确凿。就是说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表明有违法事实存在,且确实为当事人所为。 2、对该违法行为处以行政处罚有
-
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云南在线咨询 2023-06-12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 第1章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住房保障体系,规范安居型商品房建设和管理,根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及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安居型商品房的建设、管理及相关活动。 本办法所称安居型商品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套型面积、销售价格和转让年限,按照规定标准,主要采取市场化运作方式筹集、建设,面向符合条件的家庭、单身居民配售的具有保障性质的住房。 第
-
-
广东省鉴江供水枢纽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管理办法重庆在线咨询 2022-01-19印发湛江市鉴江供水枢纽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管理办法的通知 现将《湛江市鉴江供水枢纽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湛江市鉴江供水枢纽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做好湛江市鉴江供水枢纽工程(以下简称鉴江供水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工作,维护移民合法权益,保障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务院《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