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侵权的作者该如何处理文章侵权行为
被侵权的作者该处理文章侵权行为的方式有以下几种:
1.自行协商。也就是和侵权人进行沟通协商,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责任,比如停止侵害、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赔偿损失等。自行协商是一种高效便捷的方式,也是应当最先使用的一种维权方式。
2.调解。调解是指经过第三人调解的方式来解决纠纷,调解不是解决著作权纠纷的必经途径,当事人达成调解或者未达成调解、或者调解之后反悔的,都可到法院起诉处理。
3.仲裁。仲裁是指通过仲裁机构来解决纠纷,但是一般都仅限于合同纠纷,而且要在合同中有关于提请仲裁的约定才可以。
4.起诉。起诉就是通过法院诉讼的方式来解决纠纷,双方当事人对簿公堂,由法官根据案情,依法作出裁判,法院的判决具有极强的法律效力,双方都必须严格执行,如果拒不执行的,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二、文章侵权怎样赔偿
侵犯文章著作权的按造成的实际损失赔偿,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按侵权人获得的收益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九条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
三、文章侵权诉讼的程序
1.著作权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提交民事起诉状及其副本;
3.人民法院受理并立案后,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
4.在规定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
5.在通知的时间,参加诉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的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七条规定,为制止侵权行为,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可以在起诉前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2020修正):第五章 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保护 第四十九条 为保护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权利人可以采取技术措施。\n未经权利人许可,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技术措施,不得以避开或者破坏技术措施为目的制造、进口或者向公众提供有关装置或者部件,不得故意为他人避开或者破坏技术措施提供技术服务。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避开的情形除外。\n本法所称的技术措施,是指用于防止、限制未经权利人许可浏览、欣赏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的有效技术、装置或者部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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