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故性质分类标准
(一)按安全事故类别分类:
按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6441—1986)将企业工伤事故分为20类.分别为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淹溺、灼烫、火灾、高处坠落、坍塌、冒顶片帮、漏水、放炮、瓦斯爆炸、火药爆炸、锅炉爆炸、容器爆炸、其它爆炸、中毒和窒息以及其他伤害等.
(二)按安全事故的伤害程度分类:
根据(GB6461-86)规定,按伤害程度分类为:
1、轻伤,指损失1个工作日至105个工作日以下的失能伤害;
2、重伤,指损失工作日等于和超过105个工作日的失能伤害,重伤损失工作日最多不超过6000工作日;
3、死亡,指损失工作日超过6000工作日,这是根据中国职工的平均退休年龄和平均寿命计算出来的.
(三)按安全事故受伤性质分类:
受伤性质是指人体受伤的类型,实质上从医学角度给予创伤的具体名称,常见的有:电伤,挫伤,割伤,擦伤,刺伤,撕脱伤,扭伤,倒塌压埋伤,冲击伤等.
分类方法原则:安全生产事故分类的一般方法有两种:
1、经验式的实用主义的上行分类方法,由基本事件归类到事件的方法.
2、演绎的逻辑下行分类方法,由事件按规则逻辑演绎到基本事件的方法.
对安全生产事故分类采用何种方法,要视表述和研究对象的情况而定,一般遵守以下原则:
1、最大表征事故信息原则.
2、类别互斥原则.
3、有序化原则.
二、构成交通事故应当具备下列要素
(一)必须是车辆造成的。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没有车辆就不能构成交通事故,例如行人与行人在行进中发生碰撞的就不构成交通事故;
(二)是在道路上发生的。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三)在运动中发生。是指车辆在行驶或停放过程中发生的事件,若车辆处于完全停止状态,行人主动去碰撞车辆或乘车人上下车的过程中发生的挤、摔、伤亡的事故,则不属于交通事故;
(四)有事态发生。是指有碰撞、碾压、刮擦、翻车、坠车、爆炸、失火等其中的一种现象发生;
(五)必须有损害后果的发生。损害后果仅指直接的损害后果,且是物质损失,包括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相关法律依据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交强险赔偿的损失,由第三者责任险进行赔偿,对于标的车及标的车上人,标的车驾驶员的赔偿由车损险,车上人员和驾驶员座位险进行赔偿。
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
索赔性质归类:依据分类标准
434人看过
-
企业性质分类标准最新版本是什么?
323人看过
-
住宅的性质分类
175人看过
-
投资性质的分类
223人看过
-
国家现行对工程质量事故进行分类的标准
330人看过
-
《最新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怎么划分事故标准的
163人看过
-
户口性质分类的标准是哪些的呢?宁夏在线咨询 2022-08-07根据公安部门对户口的分类,只有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两种,后来,非农业户口被说成城镇户口或城市户口。 界定为农村户口,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现户口登记在村委会、依法承包农村责任田、2005年1月1日前缴纳农业税费并承担农村公益事业劳务、没有享受城镇居民社会保障和福利待遇。
-
国家土地性质分类标准是如何规定的湖南在线咨询 2023-09-02国家土地性质分类标准:商业用地、综合用地、住宅用地、工业用地和其他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各类用地出让的最高年限为: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综合或其他用地50年。 商业用地是指规划部门根据城市规划所规定该宗地块的用地性质是用于建设商业用房屋,出让后用地的使用年限为40年。 综合用地
-
标准的性质可分为哪两种性质陕西在线咨询 2021-12-18按标准的性质区分、标准可分为强制性和推荐性两种,相对应的标准称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强制性标准是指具有法律属性,在一定范围内通过法律、行政法规等强制手段加以实施的标准;推荐性标准是指生产、交换、使用等方面通过经济手段调节而自愿采用的一类标准,又称自愿性标准。
-
小产权房性质分类台湾在线咨询 2023-06-27小产权房的性质有两种:一种是在集体建设用地上建成的,即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子,只属于该农村的集体所有者,外村农民不能购买;另一种是在集体企业用地或者占用耕地违法建设的房子。
-
公司法人性质分类江苏在线咨询 2022-04-04公司法人分类:(二)股份有限公司 我国的股份有限公司包括发起设立的和募集设立的两种。其中,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