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8 08:00:21 226 人看过

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及有效要件

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以意思表示为要素,旨在设立、变更、终止一定民事法律关系的合法行为。民事法律行为的上位概念是民事行为。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取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民事法律行为从成立时起具有法律约束力。行为人非依法律规定或者取得对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

无效民事行为

无效民事行为,是严重违反法律规定的有效要件,法律不承认其效力的行为。无效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有以下几种: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

(2)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损害国家利益的;

(3)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4)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5)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民事行为被确认为无效的法律后果:当事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给受损失的一方。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可撤销民事行为

可撤销民事行为是行为人意思表示不真实,法律赋予表意人撤销权,由其决定行为效力的民事行为。有以下几种:(1)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2)显失公平的;(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侵害非国家利益的行为。

可撤销民事行为的法律后果:因意思表示不真实而使自己遭受损失的人具有撤销权,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予以变更或者撤销该行为。但是撤销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效力待定民事行为

效力待定民事行为,是行为成立后效力处于不确定状态,需待有权利的第三人的意思表示来确定其效力的行为。其与可撤销行为的区别在于可撤销行为在撤销之前为有效,撤销权人为行为的一方当事人;效力待定行为在确定之前处于效力不确定状态,有权确定其效力的为行为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

民事权利

民事权利是民事法律赋予民事主体满足其利益的法律手段,可以分为财产权和人身权两大类。财产权包括物权、债权;人身权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此外知识产权中既有人身权又有财产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18日 15:3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民事法律行为相关文章
  • 无效民事行为的概念及种类
    一、无效民事行为的概念及种类无效民事行为指已经成立的民事行为,严重欠缺民事行为的生效要件,因而自始、绝对、确定、当然、永久地不按照行为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意思表示发生预期效力的民事行为。无效民事行为的特征有以下四个:(一)当然无效所谓当然无效,即不问当事人的意思如何而当然不生效力,既不需要当事人主张其无效,也不需要经过任何程序。当然,无效民事行为的当然无效,虽然不需要经过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的裁判,但当事人对其是否无效有争议时,可以提起确认之诉,请求法院予以认定。(二)完全无效所谓完全无效,指民事行为虽然具备了全部成立要件已经成立,但因为欠缺生效要件而实际上完全不发生当事人所欲发生的法律效力。应当注意的是,无效民事行为的完全无效是针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而言的,并不妨碍它发生该民事行为效果以外的其他效果。例如,在具备侵权行为的要件时,将发生侵权行为的损害赔偿的法律后果。(三)自始无
    2023-05-06
    368人看过
  • 民事法律关系客体的概念
    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即民事主体得以结成相互关系的利益对象。客体是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之所依,是主体交往的基石和利益所在。故没有客体,便无从发生民事法律关系。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依利益的表现形式,可分为物、行为、智力成果三类。1.物。物是能满足人的需要,能够被人支配或控制的物质实体或自然力。民法上的物虽具有物理属性,但与物理学意义上的物不同,要求有可支配性、存在性和效用性。物在民法中具有重要意义,大多数民事法律关系与物有密切联系,有的以物为客体,如所有权、担保物权等,有的虽以行为为客体,但仍以物为利益体现,如交付物的买卖合同。2.行为。作为客体的行为特指能满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通常也称给付。行为主要是债这一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因为债权是请求权,债权人只能就自己的利益请求债务人为给付,如交付物、完成工作,而不能对债务人的物或其他财产直接加以支配。3.智力成果。智力成果是人脑力劳动创造的精神财富,
    2023-06-08
    230人看过
  • 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是什么?
    民事法律关系,指根据民事法律规范确立的以民事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是由民事法律规范调整而形成的社会关系。人在社会生活中必然会结成各种各样的社会关系,这些社会关系受各种不同的规范调整。其中由民法调整成形成的社会关系就是民事法律关系。因此,民事法律关系是民法调整的社会关系的法律上的表现。民事法律规范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社会关系也就是规定出现某种法律事实即发生某种法律后果,该法律后果即是在当事人之间产生民事法律关系。民事法律关系概念民事法律关系是指民事法律规范所调整的社会关系,即为民法所确认和保护的,符合民事法律规范的,以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
    2023-06-08
    191人看过
  • 仿冒行为的法定概念
    style="margin-bottom:6px;">《关于禁止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若干规定》(国家工商总局第33号令)明确规定: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具有社会危害性,危害性是指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有关规定,擅自将他人知名商品特有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作相同或近似使用,造成与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的行为。上述规定表明,仿冒行为具有以下特征:第一,仿冒行为是扰乱我国经济秩序的行为,具有社会危害性,是违法行为的最本质的特征。仿冒行为之所以被规定为违法行为,从本质上说就是因为它具有社会危害性。其社会危害性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1、危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2、违背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市场交易规则和公认的商业道德;3、损害竞争对手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第二,仿冒行为是违反法律的行为,具有行政违法性。经
    2023-06-07
    452人看过
  • 民事执行异议的概念
    一、民事执行异议的概念民事执行异议的概念即人民法院在民事案件执行过程中,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并要求人民法院撤销或者改正执行的请求,或案外人对被执行的财产的全部或一部分主张权利并要求人民法院停止并变更执行的请求。二、执行异议条件包括哪些执行异议条件包括如下几条:1.有权提出执行异议的主体必须是案外人,而不能是当事人。在执行中,执行申请人和被申请执行人也可能会对法院执行有不同意见,但这不是执行异议。如果执行申请人和被申请执行人认为执行根据确有错误,可以向执行人员反映,通过审判监督程序予以解决。2.必须是案外人对执行标的主张自己的权利。如果案外人仅仅是对法院的执行工作提出自己的意见或者建议,这不是执行异议。3.执行异议必须在执行程序结束之前提出,如果执行程序已经结束,案外人再提异议的,则属于新的争议,应通过新的诉讼程序解决,而不能作为执行异议处理。三、对执行异议的处理结果有哪些对执
    2023-06-06
    245人看过
  • 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概念
    外国人的民事法律地位是指外国自然人和外国法人在内国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法律状况。外国人在内国的民事法律地位,一般是通过国内立法或国际条约直接加以规定的。一国给予外国人在内国以民事法律地位,是外国人在内国参与涉外民事活动以及可能由此而引起法律冲突的前提之一。因此它是国际私法研究的内容。外国人在内国享有什么样的权利、承担什么样的义务,是内国主权范围内的事情,别国无权干涉。但一国在决定给予外国人何种法律地位时,必须考虑两个因素:一是不能与国家所承担的国际义务相违背;二是应当考虑有关的国际惯例并遵守国际法的基本原则。
    2023-06-07
    343人看过
换一批
#民法典总则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关系,能够产生当事人预期法律效果的行为。民事法律行为是行为的一种类型,是行为中最主要的形式,是法律事实的最基本形式。... 更多>

    #民事法律行为
    相关咨询
    • 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是什么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9-17
      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民事法律行为”亦称“法律行为”。我国《》第54条中对其定义如下:民事法律行为是公民或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
    • 民事行为能力的概念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0-23
      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法律赋予民事主体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也就是民事主体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资格,是作为民事主体进行民事活动的前提条件。自然人的行为能力分三种情况:完全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无行为能力。我国公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应当满足下列两个条件: (1)年满18周岁,18周岁是我国公民成年的界限。对于年满16周岁而不满18周岁,但是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公民,法律将之视为
    • 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和种类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2-16
      可撤销的民事行为是指民事行为虽已成立并生效,但因意思表示不真实,可以因行为人撤销权的行使,使其自始不发生效力的民事行为。 可撤销民事行为的类型有: (一)重大误解:这是指因认识错误实施的行为。 (二)显失公平:显失公平行为是指民事行为效果明显违背公平原则的行为。 (三)欺诈、第三人欺诈:是指行为人故意欺骗他人,使对方陷入错误判断,并基于此错误判断作出意思表示的行为。 (四)胁迫: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
    • 民事行为和准民事行为概念是什么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8-22
      一、民事行为民事行为是以意思表示为要素发生民事法律后果的行为,民事行为又称为法律行为。这种行为包括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民事行为、可变更或可撤销的民事行为、效力未定的民事行为。二、准民事行为准民事行为是表意行为之一种,但其效力非基于表意人的表意,而是基于法律的规定。而民事行为是基于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而发生民法上效力的表意行为。准民事行为可分为催告、通知以及宽恕。
    • 民事法律事实概念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1-01
      〔民事法律事实〕指法律规定的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终止的客观现象。基本特征为客观性和法定性。民事法律事实的意义在于能引发一定的民事法律后果,包括以下情形: 1、引起民事法律关系的发生。 2、引起民事法律关系的变更。即民事法律关系要素中的任何一个要素发生变化。 3、引起民事法律关系的消灭。包括绝对消灭和相对消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