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业禁止赔偿的法律特征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7 10:33:19 403 人看过

根据上述定义,可以得出结论,竞业禁止赔偿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首先,竞业禁止赔偿必须以劳动关系的存在为基础,竞业禁止报酬以劳动者履行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义务为前提

第三,竞业禁止报酬的支付期限和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但不得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第四,竞业禁止赔偿的主体仅限于有保密义务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

根据中国现行法律的规定,双方签订的竞业限制协议中对经济补偿标准和支付方式有约定的,以约定为准。如果竞业禁止协议中未就经济补偿的标准和支付形式达成协议,工人可以要求雇主支付经济补偿。如果雇主因故未能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并且仍然未能按照劳动者的要求支付,劳动者可以终止竞业限制协议。也就是说,在没有关于竞业限制补偿的协议的情况下,根据权利和义务一致的原则,工人可以要求雇主支付竞业限制补偿,或者可以提议解除竞业限制协议。如果存在协议,且雇主拒绝履行付款义务,则工人可选择继续履行竞业禁止协议,并要求雇主支付赔偿,或者可以选择终止竞业限制协议,放弃要求支付竞业限制赔偿金的要求,作为《劳动法》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为竞业限制协议和竞业限制补偿的适用提供了相应的法律依据:“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有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约定劳动合同中的竞业禁止条款或约定保密事项同意在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后的竞业禁止期内按月支付报酬,并向工人提供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禁止协议的,应当按照协议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该法第24条规定:“竞业禁止人员仅限于用人单位负有保密义务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人员。竞业禁止的范围、地区和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禁止协议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终止或者终止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应当在竞业禁止期内到该单位进行生产或者经营合作,其他用人单位从事类似产品或者有竞争关系的业务,或者自行开业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者从事类似业务的,不得超过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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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2月12日 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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