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共同购买房屋的处理原则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5 21:41:50 277 人看过

一、婚后共同购买房屋的处理原则

婚后共同购房房屋的处理原则如下:

1.男女平等原则。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同时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

2.照顾子女、女方权益原则。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首先要将子女、特别是未成年子女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切实保障子女离婚后的生活与健康成长的物质需求。

3.照顾无过错方原则。无论无过错方是主动要求离婚,还是被动承受离婚的后果,都应该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得到照顾。

4.尊重当事人意愿,财产约定先于法定的原则。

二、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界定

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界定关键字在于其财产是否为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生产、经营收益,具体来说夫妻共同财产包括以下几类:

1.工资、奖金。工资是指作为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期付给劳动者的货币或实物;奖金是指用人单位为了鼓励和表扬劳动者而向其给予的货币或实物。

2.生产、经营的收益。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个体经营、租赁或承包经营所得的收益为夫妻共同财产。

3.知识产权的收益。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权利人可通过转让或许可使用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而获得收益,其收益属于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知识产权中的人身权是不能分割的,只能由权利人自己享有。

4.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三、婚后买房,写母亲和儿子的名字,属于共同财产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8日 12:1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夫妻共同财产相关文章
  • 婚姻财产如何划分?婚前购买婚后共同还贷房屋的处理方法
    婚前购买婚后共同还贷的房屋由夫妻双方协议分割,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婚前购买商铺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用婚前所得购买的商铺,不算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是需要证明是使用婚前所得购买。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一方婚前付清了全部房款,并取得房产证的,就是婚前财产,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婚后取得房产证的这和第一种情况本质上
    2023-07-18
    443人看过
  • 婚前共同出资首付购买房屋,取得房产证,婚后支付按揭款的房屋如何处理?
    婚前由双方共同出资购买房屋的并取得房产证,双方共同出资,并且在房产证上也注明房产所有人为双方,婚后,不论是以一方还是双方的财产返还按揭款,这套房屋应当为共同财产。根据法律规定,共同财产又可以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对共有财产分割时,如不能证明共有关系为按份共有的,应当认定其为共同共有。能够证明按份共有关系的,视为按份共有,共有人各方则对该共有财产按照各自享有的份额享受权利、承担义务。实践中,一般情况下,情侣在婚前购买房屋时,是不会对购置房屋的份额进行约定的,那么在进行分割时,如果不能举出证据,也就只能视为共同共有。一、房屋共有办理条件(一)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合法继承人同时继承一套房屋的,可以按份共有,即房屋共有人按照各自的房屋份额对所继承的共有房屋申请办理《房屋共有权证》;也可以按共同共有,即房屋共有人对共有房屋申请办理《房屋共有权证》。(二)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个人或法人同时出资购买一套房
    2023-06-29
    308人看过
  • (规避住房限购政策的借名买房合同的处理原则)
    因住房限购政策的限制,当事人约定一方以他人名义购买房屋,并将房屋登记在他人名下,借名人以其系实际买受人为由,要求确认房屋归其所有或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的,不予支持;借名人因自身条件变化或政策发生调整等原因符合住房限购政策的,可以判决登记人为其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规避限购借名买请求确认不支持2011年5月,任甲以弟弟任乙的名义向某房开公司购买位于宁波某小区房屋一套,款项由任甲全额支付。房屋三证办至任乙名下。后任甲以其系实际买受人为由起诉任乙,要求确认房产归其所有,变更产权登记至其名下。法院认为,根据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及款项支付情况,可认定案涉房屋是任甲以弟弟任乙名义借名购买的事实。但因任甲名下已有两套房产,不具备购房资格,故对任甲以其系实际买受人为由请求确认其为房屋产权人的诉请不予支持,判决驳回任甲的诉讼请求。【评析】为了规避国家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借名买房行为时有发生。此类行为不仅妨碍调控政策
    2023-08-17
    306人看过
  • 父母婚后共同购置房屋买车买房该由谁出资?
    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一、离婚时房产怎么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一)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且付清全部房款,应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二)婚后夫妻一方以个人婚前财产购买的房屋,应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三)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四)夫妻双方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包括贷款)房屋,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五)虽然房屋是一方婚前购买,但婚后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婚后用婚后共同财产还贷部分,应当视为夫妻共同财产,既根据出资情况,要将财产来源
    2023-03-26
    62人看过
  • 婚后父母出资买房共同债务原则是什么
    婚后父母出资买房共同债务原则是什么1、约定共同承担对协议离婚时约定债务均由双方共同负担,或对共同债务的负担未作明确约定,则该债务应由原夫妻二人共同负担。审理中应列二人为共同被告,判令二被告共同偿还债权人的债务。执行中既可对二被告执行,也可对其中一个被告执行。该被告偿还全部债务后,有权要求另一被告承担相应的债务份额。2、协议分担如协议离婚及法院调解离婚中对债务的承担作了分担,即由原夫妻二人各负责其中的一笔或几笔债务的,则该债务应由约定偿还人予以归还,但原配偶方对此应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在审理中可列原夫妻二人为共同被告,也可列约定偿还人为被告,其原配偶为第三人,判令约定偿还人偿还债务,由其原配偶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按上述方法处理仅限于下列二种情况:一是离婚形式必须是协议离婚或法院调解离婚,法院判决离婚除外;二是对某一共同债务由谁偿还作了明确约定。这是因为:(1)共同债务具有不可分割性,非经债权人同
    2023-03-02
    491人看过
  • 共同购置的房屋,丈夫去世后如何处理?
    丈夫去世夫妻共同买的房子首先要分割出属于配偶的部分,然后剩余的房产按照丈夫的遗嘱进行继承。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的继承顺序进行继承。继承权是一项重要的民事权利,是继承人依法享有、能够无偿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它是一种财产权利,又具有鲜明的身份特点,它不同于一般的财产权或人身权。在继承权受到侵害时,合法继承人可行使继承恢复请求权。夫妻共同买的房子,丈夫去世,房子归谁老公死后夫妻双方的的共同房产中属于当事人老公的那一份作为遗产,按照继承的原则进行继承妻子的那一份属于妻子所有。对于死者的那一份财产,如果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由配偶,父母,子女均等继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
    2023-07-10
    214人看过
  •  同居期间财产处理原则:如何处理共同购置的财产?
    在同居期间,处理共同共有财产的方法遵循一般共有财产的原则,即双方可以协商处理或由法院依法分割。如双方达成协议,则按协议执行;如双方无法达成协议,则法院将依法进行分割。原则上,共同共有财产应均等分割。在同居期间,对于购置的财产,处理原则是按照一般共有财产的方式进行处理,而不是参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原则进行处理。同居期间的共同共有财产分割。同居双方能就共同共有财产的分割达成协议,则按双方的协议处理;双方不能达成协议,由法院依法分割;双方的共同共有财产,原则上应均等分割。 同 居 期 间 财 产 分 割 原 则在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是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0条的规定,同居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应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时,要适当考虑照顾妇女儿童利益的原则。如果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一方在共同生活中患有严重疾病,分割财产
    2023-10-08
    244人看过
  • 夫妻如何分割婚前购买婚后共同还贷的房屋呢
    婚前购买婚后共同还贷的房屋由夫妻双方协议分割,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一、一个夫妻按揭了的房子,现在要离婚该怎么办夫妻有按揭的房子,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2023-06-28
    105人看过
  • 婚后支付房屋首付款所购两限房的分割原则
    离婚时两限房的分割要充分考量政策因素,权属认定的主要依据是购房对象的资格而非与婚姻状态变动相关的购房时间或出资主体、数额等其他情况。两限房由一方在婚前申请,婚后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且首付款由另一方用个人财产支付的,应认定为一方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案情】马某德与李某某系夫妻关系,马某诺系双方之女。马某诺作为申请人申请限价商品住房一套,申请家庭人口为上述3人。资格审核通过后,马某诺与黄某某登记结婚。此后,马某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限价商品住房),房屋总价款510615元,首付款310615元,贷款20万元。房屋首付款由黄某某支付。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涉案房屋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登记所有权人为马某诺。此后马某诺与黄某某离婚。马某德、李某某、马某诺三人以黄某某为被告提起诉讼,要求确认涉案房屋为三人所有。一审中,双方对房屋现价值达成一致意见为200万元。马某诺、马某德、李某某不要求在三人之间进行份
    2023-04-28
    355人看过
  • 违约后如何处理房屋购买
    买房者一方如果违约那么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如果买房者支付有定金,卖方可以直接扣罚无须向对方通知或解释,如果对方构成了逾期违约或根本违约,卖方可以直接通知解除合同且无须诉讼。如果定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可以通过起诉的手段主张违约金以或者以实际损失主张损害赔偿。买房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怎么办买房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可以与与对方协商达成补充协议,对于不能达成补充协议,在发生纠纷的时候,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请求履行。对于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
    2023-07-07
    68人看过
  • 婚姻关系破裂房产分割:如何处理共同出资购买的房屋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分配标准如下:1、婚后父母资助子女买房,房产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占有。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办理。2、婚后按揭购房,一方父母出首付款,产权登记在自己的子女名下,由夫妻共同还贷的,离婚时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3、婚后一方父母资助子女买房,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行为,该房产为出资方子女的个人财产,对方无权请求分割该房产。4、婚后一方以个人财产出资买房,取得房产证的,应该属于购房者一方的财产,对方无权请求分割该房产。5、婚后一方使用共同财产出资买房的,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离婚时如何分割财产?夫妻离婚时分割财产一共有两种方法。第一种方法是夫妻协商分割共同财产,第二种方法是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
    2023-07-12
    181人看过
  • 婚前买的房,婚后重新购买,属于共同的吗?
    一、婚前房子婚后卖了再买算共同财产吗1、婚前房子婚后卖了再买不算共同财产。婚前买的房产还是登记在一方名下的,该房屋属于出资购房一方的个人财产,这不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对于这样的房屋不应予以分割。夫妻一方个人的财产不会因为婚姻关系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二、婚前房子婚后卖了钱怎么算1、婚前房产结婚前如果是由一方全额出资,并且登记在一方名下,那么该房产属于登记者所有。婚后卖掉房产,也是属于登记者所有,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前一方出首付并登记在一人名下,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离婚时夫妻共同还贷部分及房屋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分割。2、婚前财产一方出
    2023-03-08
    214人看过
  • 共有财产:结婚后购买的房屋归谁所有?
    看具体情况。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结婚后父母出资买房子算夫妻共同财产吗?关于婚后父母付首付自己还贷房子归谁的问题,首付款可以认定为只赠与出资父母的子女,离婚房产分割时,房产应认定夫妻共同财产。配合具体法律规定来适用进行分割,如果有特殊复杂的情况应交给相关部门来认定,待相关答复明确后实施该方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2023-07-20
    363人看过
  • 结婚后共同买房子离婚如何分,离婚财产分割原则
    一、结婚后共同买房子,离婚如何分1、结婚后共同买房子的,离婚时应这样分:双方当事人可以主张房屋所有权并竞价取得;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六条,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二、离婚财产分割原则是怎样规定的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
    2023-06-25
    179人看过
换一批
#财产分割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在双方结为夫妻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双方共同所有: 领取的工资、奖金;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得到的财产;知识产权的收益;通过继承或赠与得到的财产,如房屋等;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更多>

    #夫妻共同财产
    相关咨询
    • 如何分割婚前购买婚后共同还贷的房屋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7-19
      1.如果该房产有约定份额,或双方能够就分割达成协商一致的,可以自行分割; 2.如果没有约定份额且该房产登记于一人名下的,由登记方取得该房产,并由其对另一方承担相应的补偿责任。
    • 婚前承租房屋婚后共同购买离婚房子归谁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1-12
      根据司法解释 (二)第十九条的规定,夫妻一方婚前承租的公房,婚后以共同财产购买为产权的,该房屋为夫妻共同所有。从上海的实际情况出发,由于公房使用权可通过承租权转让的方式上市交易,具有一定的交换价值。因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共同财产出资将原有公房的使用权转为产权后,在离婚分割该房屋时,一概不考虑原一方承租时的使用权价值,也有失公允,对此我们认为实践中可区分下列情形处理: 1、一方婚前承租的公房是
    • 婚后一起还房子的原则及如何购买
      陕西在线咨询 2023-11-12
      1、男女平等原则。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同时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 2、照顾子女、女方权益原则。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首先要将子女、特别是未成年子女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切实保障子女离婚后的生活与健康成长的物质需求。 3、照顾无过错方原则。无论无过错方是主动要求离婚,还是被动承受离婚的后果,都应该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得到照顾。 4、尊重当事人意愿,财产
    • 单位的福利,婚前共同买房婚后财产分割原则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7-26
      婚后购买的房子,即使签名是一个人的名字,也是夫妻共同财产。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配。 1、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买的房子属夫妻共有,离婚时,有一方想拥有房屋所用权的,评估单位进行评
    • 房屋买卖纠纷的审理原则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7-25
      农村房屋买卖协议纠纷处理应当把握以下原则: 1、因违反国家政策的有关规定,城镇居民购买农村住房和宅基地的,应认定买卖行为无效。 2、因不具备宅基地使用权人主体资格,法人或其他组织购买农村住房和宅基地的,应认定买卖行为无效。 3、土地管理法规定,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应先经过集体经济组织批准,擅自转让农村住房和宅基地,未征得本集体经济组织同意的,应认定买卖行为无效。 4、因违反了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权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