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能将社保费以工资形式发给员工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0 08:15:26 342 人看过

根据《劳动法》第72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以及《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应当以货币形式全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因此,缴纳社保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不需要征求员工是否同意。并且,单位不按法律规定缴纳社保,会存在多种法律风险:

1、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缴费单位未按规定缴纳和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滞纳金并入社会保险基金。因此,不按法律规定缴纳社保,单位将面临着补缴和缴纳滞纳金的风险。

2、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着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所以企业不给员工缴纳社保,员工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公司补缴社保和双倍赔偿。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规定: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因此,如果将社保费以工资形式发给员工,如果员工出现工伤事故,单位将全额承担工伤保险待遇,这将会给公司造成几十万的经济损失。

4、在司法实践过程中,员工签订的放弃缴纳社保的协议或是以工资形式发放社保的协议,都是无效协议,仲裁机关和法院不予采纳,用人单位仍应面临着补缴和缴纳滞纳金的双重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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