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在城市里面的土地使用权如何规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11 17:40:07 220 人看过

城市的私房土地使用权的规定是:

1.城市私房用地使用权人可实际控制私房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土地并可通过使用该土地上的房屋而实现对土地的利用和收益;

2.私房用地使用权不得脱离房屋单独处分;

3.私房所有权转让、抵押或者投资时,其用地使用权不得脱离房屋单独保留;

4.城市私房作为公民的合法财产可以继承;

5.城市私房用地使用权人不得擅自改变房屋及其占用土地的用途;

6.城市私房用地使用权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翻建房屋。

7.为实施城市建设规划,国家可以将城市私房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后授予新的土地使用者。

8.新的土地使用者应依法以产权调换、作价补偿或者产权调换和作价补偿相结合等方式就原私房用地使用权人的房屋所有权及土地使用权给予相应补偿。

一、城市的私房土地使用翻建限制吗?

城市私房用地使用权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翻建房屋。如此限制的主要原因在于:首先,土地利用规划与城市发展规划对城市的发展都是不可或缺的,二者相互协调、相辅相成,擅自翻建房屋可能会违反城市发展规划:其次,城市私房多是毗邻而建,允许私房用地使用权人自建不符合城市经济发展的需要,而应该进行总体开发;最后,允许私房用地使用权人自建会使得旧城改造拆迁中拆迁人支付的代价过高。

因此,城市私房用地使用权人的处分权能应受一定限制。城市私房用地使用权人不得擅自改变房屋及其占用土地的用途。土地用途特定是我国土地权利制度的一项基本原则,这对于城市私房及其占用的土地也不例外。实践中,确实需要改变用途的,例如将原住宅改为商用的,必须经依法审批。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2日 02:5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土地使用权相关文章
  • 城镇居民如何在农村购买土地使用权
    城镇居民不能在农村购买土地使用权。农村住宅用地只能分配给本村村民,城镇居民不得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一、宅基地指什么宅基地是指由农村农民集体成员所有,基于法律规定而由农村家庭户占有和使用,用于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土地。宅基地是村集体所有的财产,一般来说,只能以使用权的方式在本村集体内部进行流转,不得擅自买卖或转让,但可以继承。二、农村五保户宅基地去世后能不能买卖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是村集体依法无偿划拨给本村农民建房的。农民只有使用权,没有处分权,是不允许作为个人财产非法买卖的。农民转让宅基地上的房屋,只能在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同村)转让,并征得村集体组织同意。不是该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是不能购买农村房屋的。即使私下买卖了,也是不能过户的。三、宅基地房可以买卖么?宅基地房是可以依法买卖的。《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
    2023-06-22
    123人看过
  • 私人土地使用权证应该如何办理?
    众所周知土地是国家的,个人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私人土地使用权证应该如何办理?有些开发商想要土地来建造一些房产,那么首先他必须有土地使用权证明。办理土地使用权证明应能到我国土地资源局提交申请登记,然后经土地资源局调查后在进行办理。私人土地使用权证应该如何办理:(1)申请登记。由用地者到市国土资源局地籍科填写土地登记申请书,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和建设用地许可证,建筑许可证,房产证等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文件。(2)地籍调查。由国土资源局派人到实地调查,全面核实土地登记申请的内容,计算宗地面积,绘制宗地图。(3)权属审核。由国土资源局专职人员对申请登记的土地权属性质、用途权属来源、宗地面积等进行审核。(4)注册登记。填写《土地登记卡》、《土地归户卡》和《土地使用证》。(5)颁发土地证书。申请人凭身份证和《土地使用登记收件单》,领取《土地使用证》。(1)申请变更登记。私人土地使用权证应该如何办理属
    2023-06-03
    210人看过
  • 城市规划应对被拆迁私房的土地使用权予以补偿
    1995年10月31日建设部“关于拆迁城市私有房屋土地使用权是否予以补偿问题的复函”中明确:“拆迁城市私有房屋应当严格执行同现行有关法律和《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并按照规定对拆迁的房屋进行安置补偿”。这就是说,拆迁城市房屋只对“房屋进行安置补偿”,对私有房产权人所享有的土地使用权不予补偿。2001年10月重新修订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各省市制定的实施细则中关于土地使用权补偿问题上,大都沿用这一原则。在我国很多城市规划拆迁私房过程中,被拆迁人和拆迁人之间多有纠纷发生,这其中关于土地使用权补偿的纠纷占有一定的比例。持有房屋拆迁许可证的拆迁人因取得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签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拒绝对私产房土地使用权予以补偿。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只负责划拨或者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也不承担私房土地使用权补偿的义务。事实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依照法律授
    2023-04-22
    419人看过
  • 如何按季申报城市土地使用税
    1、如何按季申报城市土地使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年度计算,每半年征收一次,申报时间一般在4月和10月,但一些地方的税收并没有严格按照这个规定执行:(1)按年计算房地产税和城市土地使用税是按年计算的,半年申报缴纳,其中上半年是4月15日前,申报缴纳的税款不低于10月15日前下半年的年度税额。(2)房产税、城市土地使用税年度应纳税额合计在200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可以按月或者按季(会计年度不变)申报纳税,申报纳税期限为每月10日前或者每季度终了后10日内。二是城镇土地使用税实行固定税率,即实行有幅度的差别税,按大、中、小城市、县、镇、工矿区规定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度应纳税额。具体标准为:大城市1.5元至30元;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小城市0.9元至18元;县、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按规定申报纳税的纳税人名单,由各行政分支机构确定后,报市局备案,交征收大厅备查。政府可根据市政建设情况和经
    2023-05-02
    92人看过
  • 如何操作城市土地使用税补缴
    1、如何补缴城市土地使用税。不包括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根据《城市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在市、县、镇、工矿区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是城市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根据上述规定,城市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不包括集体土地使用者。然而,2006年4月30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镇集体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56号)对这一解释进行了扩充。该条规定,“应税集体所有建设用地在城镇土地使用税范围内实际使用,但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集体土地的实际使用由单一所有人个人办理,个人按规定缴纳城市土地使用税。本通知自2006年5月1日起施行,以往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政策法规,一律以本通知为准。”通知将城市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扩大到集体建设用地。耕地占用税的征收范围包括国有耕地和集体所有耕地。耕地是指种植农作物的土地,包括菜地和园地。园地包括花坛、苗圃
    2023-05-08
    343人看过
  • 如何规定城市土地使用税的免征范围和计税标准
    如何规定城市土地使用税的免征范围和计税标准?(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军队自用地;(二)国家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自用地;(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自用地;(四)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带等公共用地;(五)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六)批准复垦、改建废弃地的,自使用月份起5年至10年免征土地使用税;(七)能源用地,交通、水利等设施用地由财政部免征其他土地使用税。税收标准:大城市1.5元-30元;中等城市1.2元-24元;小城市0.9元-18元;县、镇、工矿区0.6元-12元。第五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在本条例第四条规定的税率范围内,根据城市建设和经济繁荣的情况,确定本辖区的适用税率范围。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将本地区土地划分为若干等级,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税额范围内,制定相应的适用税额标准,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施行。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2023-05-08
    383人看过
  • 河道土地使用权的归属如何规定
    河道堤防内的土地和堤防外的护堤地,无堤防河道历史洪水位或者设计洪水位以下的土地,除土改时已将权分配给农民,国家未征用,且迄今仍归农民集体使用的外,属于国家。县级以上(含县级)水利部门直接管理的水库、渠道等水利工程用地属于国家。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内未经征用的农民集体土地仍属于农民集体。开荒土地使用权归谁使用?在我国,城市和农村差距较大,无论是贫富还是土地的使用率,在城市一般都存在用地不够的情况,而在农村,还有很多荒废的土地没有开垦。有些农民会根据自己的需要,将一些荒山开垦出来供自己生产作物等。那么开荒土地使用权归谁使用?土地开荒土地使用权归谁的相关规定(一)1、土地属于集体,但生产队无权收回,要居委会以村集体的名义才有权收回。2、居委会以村集体的名义收会荒山的,要有合法的理由,并且没有经林业主管部门的审批,不能破坏林木、果林、耕地。3、开发的山地,如果现在是耕地,则要补偿你开垦所需的合理
    2023-07-17
    153人看过
  • 谁拥有私人土地的使用权
    [网友咨询]大约20年前,村里分配了一块私人土地给我家。当时,这里地势参差不齐,杂草丛生,岩石丛生,没有人对它感兴趣。现在村长说这块地是村队的,别人不经我同意,可以出两万元在这块地上盖房子。谁有权使用这片土地?村长这样做合法吗?一是农村村民宅基地,是指农村村民用于房屋和与其生活有关的建筑物、设施的土地,即宅基地及其必要的附属用地。《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村民在农村建房,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乡(镇),尽量利用村里原有的宅基地和闲置土地。农村村民居住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审批。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同时规定“农村村民出售、出租房屋后,不予批准申请宅基地”;二是农村村民的私有土地和山体,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划拨给农民的少量土地和山坡地、山体地。农民长期使
    2023-05-08
    110人看过
  • 应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城市土地是
    土地使用税的课税对象是税法规定的征税范围内的应税土地,根据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规定,凡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的土地,不论是属于国家所有的土地,还是集体所有的土地,都是土地使用税的课税对象。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纳税人实际占用的面积,是指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单位组织测定的土地面积。具体按下列办法确定:尚未核发土地使用证书的,应由纳税人据实申报土地面积,待核发土地使用证书后再作调整。根据北京市政建设、状况、经济繁荣程度等条件,北京市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级分为六级,自2007年1月1日起每平方米各级土地税标准为:一级土地30元;二级土地24元;三级土地18元;四级土地12元;五级土地3元;六级土地1.5元。一、城镇土地使用税是按年交还是按月交(一)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二)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
    2023-04-04
    104人看过
  • 必须补办土地使用权规定如何?
    一、土地使用权出资,能否不办理过户手续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是法律允许的。并不是土地使用权可否作价入股,而是某单位以出让方式获得的土地使用权作价投入另一公司的行为是否属于转让。如果属于转让,那么,就必须遵守《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有关25%投资比例的规定。如果不是转让,那么当然也没有25%比例的限制。按照国务院《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出售、交换、赠与的行为。某单位以出让方式获得的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实际上是将土地使用权作为资本,投资(转让)于其他的股份制企业,企业的身份因之由原来的土地使用权人(个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除外)转变为股份制企业的股东,并以股东身份参与企业分红和享受其他收益。因此,只有满足《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的25%投资比例的要求,才能办理作价入股手续并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过户到股份制企业)手续。实践中,各地
    2023-04-02
    223人看过
  • 土地使用证独有面积有何规定
    土地使用证独有面积的相关规定有土地使用证独有面积就是上有别于公共面积的住房面积等。一、养殖厂土地证怎么过户建养殖厂土地使用证的过户流程:1.申请登记。2.地籍调查。由国土资源局派人到实地调查,全面核实土地登记申请的内容,计算宗地面积,绘制宗地图。3.权属审核。由国土资源局专职人员对申请登记的土地权属性质、用途权属来源、宗地面积等进行审核。4.注册登记。填写《土地登记卡》、《土地归户卡》和《土地使用证》。5.颁发土地证书。二、买房注意事项都有哪些?1、首先要确认开发商是否具备“五证”。一是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二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是建设工程开工证,四是国有土地使用证,五是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以上简称叫“五证”。五证主要应该看其中两证,一是国有土地使用证,二是预售许可证。2、使用规范的合同文本。3、查验有关证明文件。4、买期房要注意合同建筑面积的约定。5、买期房合同中要约定条件和时限。6、签
    2023-04-02
    113人看过
  • 私人怎么买土地使用权
    法律综合知识
    按规定,农民集体土地的使用权,原则上不允许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的。只有一种情形可以例外,就是对于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原因使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的情形。这种情形是指乡镇企业破产、兼并,企业的资产(包括厂房等)发生转移而导致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如果土地上没有建筑物等设施,集体土地的使用权将不允许转让,也不得转让用于非农业建设。《土地管理法》第63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才旦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转移的除外。
    2024-05-03
    433人看过
  • 如何办土地使用权和土地使用证
    一、收费程序由国土窗口开《收费通知单》→城建收费中心开现金解款单→银行缴费→城建收费中心开缴费票据→国土窗口领取《土地使用证》二、收费标准、收费依据1、土地登记费(苏价涉[1995]155号、苏价房[1999]134号):①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全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每宗地收10元;②企业、自收自支单位土地使用面积在1000m2(含1000m2)以下每宗地收110元,每超过500m2以内加收40元,最高不超过4万元;③差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土地使用面积在2500m2(含2500m2)经下每宗地收160元,每超过500m2以内加收20元,最高不超过1万元;④城镇私房用于生产经营地土地使用面积在500m2(含500m2)以下每宗地收90元,每超过100m2以内加收20元,最高不超过200元;⑤城镇居民住房(私房)土地使用面积100m2(含100m2)以下每宗地收18元,每超过50m2以内加收5元,最
    2023-05-04
    228人看过
  • 抚顺市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拍卖暂行规定
    经市政府第39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实施。二00一年五月二十一日第一条为了规范国有土地公开拍卖行为,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土地市场秩序,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在本市规划区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拍卖适用本规定。凡本市规划区内商业、旅游、金融、餐饮娱乐、商品住宅、写字楼等经营性房地产开发用地;城市河道整治的土地以及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布局,调整用地结构,盘活企业的土地资产,应当采取公开上市,以拍卖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第三条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本规定,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的公开拍卖活动。第四条土地拍卖活动应有计划地进行。拍卖土地使用权计划由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计划部门提出,纳入土地供应年度计划,经市政府审定后,由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发布。
    2023-06-10
    324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使用权是国有土地使用权中的一种,是国家向土地使用者发放的,用于开发、经营、使用土地的一种特有权利。 这种权利可以是由土地使用者自行使用土地,也可以是将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给他人,甚至是进行抵押贷款。 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土地使用者可以对... 更多>

    #土地使用权
    相关咨询
    • 土地使用权的分摊面积如何计算, 土地使用权的分摊面积是怎么规定的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5-04
      一、计算公式: 土地面积分摊系数=用地面积/房产证总面积 用地面积=土地面积分摊系数×建筑面积(确权的建筑面积)。 二、分摊面积包括: 1)公摊面积包括: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及为整栋建筑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建筑面积,按照水平投影面积计算。还包括套(单元)与公共建筑之间分隔墙及外墙水平投影面积一半建筑面积。 2)根据规定,以下共有建筑
    • 现在用到的城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议书哪里有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9-13
      以下五类情形可纳入协议出让国有土地的范围: 1、供应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各类经营性用地以外用途的土地,其供地计划公布后同一宗地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的; 2、原划拨、承租土地使用权人申请办理协议出让,经依法批准的; 3、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申请办理协议出让,经依法批准的; 4、出让土地使用权人申请续期,经审查批准的; 5、法律、法规规定可以协议出让的其他情形。
    • 在中国如何进行私人土地使用权买卖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6-21
      中国不存在私人土地,国有土地的获取方式包括:出让、划拨、转让。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八条的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应当签订出让合同。第十九条规定,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
    • 承包土地前转入城市户口的还能拥有土地使用权吗土地使用权如何行使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2-28
      承包土地前转入城市户口的,不能拥有土地使用权。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
    • 城市如何办理土地使用证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6-16
      1、收费程序:由国土窗口开、城建收费中心开现金解款单、银行缴费、城建收费中心开缴费票据、国土窗口领取。 2、收费标准、收费依据: 1、土地登记费。 2、交易服务费。 3、办理程序:受理申请材料、审核材料、校准登记、颁发证书。 4、所需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