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过失犯罪大多造成单位自身损失,如果认定单位犯罪也存在过失形式,实质上是将单位成员过失犯罪的刑事责任株连到单位,不仅对于作为受害者的单位是不公平的,对于单位责任人员以外的其他单位成员也是不公平的。
我国刑法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需要,在总则部分以专节规定了单位犯罪,在分则部分则以近百个条文对此予以细化。
虽然刑法规定的单位犯罪,绝大部分是故意犯罪,但也有少数是过失犯罪,如第一百八十九条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第二百二十九条第三款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第三百六十三条第二款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罪,等等。这些罪名的共同特征是由于单位直接责任人员履行职责时的过失而发生严重危害社会的后果或者具有引起严重后果的严重危险,但行为人并非追求或放任严重后果的发生,属于单位成员的职务肇事。反思刑法对单位过失犯罪的规定,不难发现其欠缺合理性。
一、单位过失犯罪在本质上是单位成员的过失犯罪
所谓过失,传统的刑法理论认为是指行为人应注意并能注意而不注意以致发生犯罪事实。刑法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我国刑法理论上一般将过失区分为普通过失与业务过失。普通过失是指在构成要件上没有特别限制的一般过失。而业务过失是指从事某项业务的人因疏于业务上的必要注意,导致发生了行为人并不希望的危害结果。单位成员在职务工作中敷衍了事,严重不负责任导致危害社会的结果发生即属于业务过失。
单位犯罪主体是复合主体,是由法人或非法人社会组织为形式,以自然人为内容复合组成的特别主体,后者包括直接负责的单位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逻辑常识,任何单位为了单位自身的利益,都必然要求其主管人员及其他人员对单位恪尽职守。否则,单位成员对单位不尽职守,就必然导致单位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与单位之形式严重脱离,从而使单位涣散甚至解体,这也就是说,单位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对单位的工作严重不负责任,玩忽职守以致过失犯罪,必然有形地或者无形地危害单位利益,给单位造成物质损失或名誉损失。因此,单位成员职务上的过失犯罪不仅使国家和社会受害,单位更是直接受害者。当然,单位之受害者的身份在个案中并非都表现得非常明显。例如,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罪,系由于单位成员的过失,造成他人的淫秽书刊得以以合法的书号出版发行,从而严重危害社会自不必说,而出版单位在这种出版事故中,虽然不一定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但由于社会影响恶劣,不可避免地会给单位造成重大的名誉损失,而出版单位的名誉实际上是一种无形资产,名誉损失则必然是无形资产的损失,并进而影响单位的经营效益,造成有形的物质损失。因此,在这种出版事故中,出版单位无疑是直接受害者之一。可见,所谓单位过失犯罪,不过是将单位成员过失犯罪的刑事责任株连到单位(受害者)。这与单位故意犯罪是单位主管人员和其他人员为了单位的利益危害社会存在显著的差别。
二、单位成员职务过失犯罪的刑事责任应当自负
由上述分析可知,单位成员职务上的过失行为触犯刑律、构成犯罪,无论是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是其他直接责任人员,都应当对自己的职务过失犯罪独立地承担刑事责任,不应当株连单位没有直接责任的无辜人员。那么,单位决策者(一人或数人)的过失触犯刑律构成犯罪的,应否由决策者和单位共同承担刑事责任呢?笔者的回答是否定的。诚然,单位的决策者往往被视为单位的代表,决策者的过失似乎就是单位的过失。不过,我们具体分析职务上的过失犯罪的本质表现——玩忽职守、不认真履行在单位所担负的职责等等,不难发现,单位成员(包括单位决策者)职务上的过失犯罪实际上是对单位职责和单位利益的背弃,因而,由这种职务事故的肇事者自己承担刑事责任是天经地义的,但不应当将这种刑事责任株连到处于被害者地位的单位。
实际上,将单位成员职务过失犯罪的刑事责任株连到单位的做法,不仅对于作为被害者的单位是不公平的,对于单位职务肇事者以外的单位成员也是不公平的。因为单位成员中除了对职务肇事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外,大家并不对职务肇事负有责任,但是,一旦由单位对这种职务肇事承担刑事责任,这些无辜的单位成员所赖以谋生的单位却戴上了犯罪的帽子,单位的名誉、单位的正常运作、单位的效益和单位成员的工作和生存环境将不可避免地受到负面影响。这种结果对于单位的无辜成员来说,是有失公平和公正的。
三、单位过失犯罪扭曲了单位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的性质
单位成员违背单位职
-
事业单位职员过失犯罪应开除吗?
128人看过
-
过犯是否被排除在过失犯罪之外?
151人看过
-
过失犯罪如何承担责任,单位会过失犯罪吗
381人看过
-
对于过失犯罪缓刑单位多不开除
453人看过
-
过失犯罪条件下个人犯罪和单位犯罪的认定
365人看过
-
单位犯罪中的过失犯犯罪具体包含有哪些
213人看过
单位犯罪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为本单位谋取非法利益或者以单位名义为本单位全体成员或多数成员谋取非法利益,由单位的决策机构按照单位的决策程序决定,由直接责任人员具体实施,且刑法明文规定单位应受刑罚处罚的犯罪。... 更多>
-
犯罪人员过失会被单位开除吗河南在线咨询 2022-08-12过失犯罪负刑事责任的根据在于,行为人本来应该也能够正确地认识一定的行为与危害社会的结果之间的联系,进而正确选择自己的行为,避免危害社会的结果的发生,但他却在自己自由意志的支配下,对国家、社会和人民的利益采取了极不负责的态度,从而以自己的行为造成了危害社会的结果,因此,行为人本来应该也能够正确地认识一定的行为与危害社会的结果之间的联系,进而正确选择自己的行为,避免危害社会的结果的发生,但他却在自己自
-
什么是单位过失犯罪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7-02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
教师过失犯罪缓刑单位多不开除香港在线咨询 2022-08-11不一定开除——因为不属于故意犯罪。法律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监察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依法判处刑罚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以上处分。其中,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行政机关任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依法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既判处一定刑罚,又暂不执行,但在一定期间内保留执行的可能性。缓刑不是一种独立的刑种。从裁量是否执行所
-
单位犯罪的过失怎么办上海在线咨询 2023-04-05如果单位在集体研究或者负责人员决定实施某种行为的时候,明知该行为是违反国家规定的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虽不希望该行为引起危害社会的结果,但是应当预见可能引起危害结果,因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却轻信可以避免,因而决定实施了该行为,并引起了严重危害社会的结果,则由此构成的犯罪,是单位过失犯罪。刑法规定的单位过失犯罪不多,主要有劳动安全事故罪,建设工程质量事故罪,教育设施管理责任事故罪,消
-
单位是否存在过失犯罪?江苏在线咨询 2022-08-09存在。单位犯罪,又称法人犯罪,是相对自然人犯罪而言的。随着我国改革开放政策的贯彻实施,社会上一些法人非法人组织(在此统称为单位)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已严重侵害我国的社会秩序尤其是经济秩序。因此,严厉打击单位犯罪已是我国司法机关的一项重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