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医疗事故的责任形式?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5-03 10:46:06 281 人看过

医疗事故责任主要有四种形式:

(1)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

(2)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

(3)次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

(4)轻微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三十六条

专家鉴定组应当综合分析医疗过失行为在导致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作用、患者原有疾病状况等因素,判定医疗过失行为的责任程度。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分为:

(一)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

(二)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

(三)次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

(四)轻微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9日 06:1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简述医学会不受理医疗事故鉴定的情形是怎样的
    一、简述医学会不受理医疗事故鉴定的情形是怎样的1.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医学会提出鉴定申请的;2.医疗事故争议涉及多个医疗机构,其中一所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医学会已经受理的;3.医疗事故争议已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或判决的;4.当事人已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司法机关委托的除外);5.非法行医造成患者身体健康损害的;6.卫生部规定的其他情况。《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学会不予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一)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医学会提出鉴定申请的;(二)医疗事故争议涉及多个医疗机构,其中一所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医学会已经受理的;(三)医疗事故争议已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或判决的;(四)当事人已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司法机关委托的除外);(五)非法行医造成患者身体健康损害的;(六)卫生部规定的其他情形。二、医学会鉴定不属于医疗事故,患者应该怎么处理患者如果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2024-01-02
    293人看过
  • 简述医疗事故认定条件的特征
    一、简述医疗事故认定条件的特征法律上医疗事故认定条件有以下特征:1、医疗事故的主体只能是医务人员。2、医疗事故在主观方面,必须是医务人员的过失行为所致。3、医疗事故在客观上,必须有直接造成病人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事实。4、医疗事故的对象只能是病人。《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条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二、简述医疗事故的鉴定程序是什么医疗事故鉴定的程序是:1、由专家鉴定组
    2024-02-08
    431人看过
  • 论述违约责任的形式
    违约责任的形式主要包括:1、不履行违约责任。当事人到期不履行义务的而产生的违约责任;2、预期违约责任。当事人在合同履行前明确表示不履行合同义务而产生的违约责任;3、当事人到期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而产生的违约责任。一、二手房签订买卖合同后违约有三个步骤:1、采取自救手段,维护自身利益。依《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五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对于预期违约,守约方依此享有合同解除权,可单方解际合同,并可请求对方赔偿损失。此规定比较适合明示毁约。但对于默示毁约而言,因恐难以掌握对方违约的确切证据,故守约方不宜而采取解除合同措施,应当中止合同履行或中止合同履行或履行准备,以避免扩大自己的经济损失;立即通知对方当事人在预期间内提供适当的履行担保。若对方当事人在处理期间内不能提供适当担保,应视为对方明示毁约,此时可依法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此种自助措施与行使不安履行抗辩相似。2、寻求司法救济,追究
    2023-03-09
    132人看过
  • 医疗事故的应对方式简介
    一、医疗事故的应对方式简介医疗事故的应对方式:1.医患双方自行协商解决。病员及其家属和医疗单位对医疗事故或事件的确认和处理有争议时,可提请当地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由卫生行政部门处理。2.卫生行政部门的处理。医疗事故纠纷,经医疗单位和病员及其家属通过自行协商,对医疗事故的确认(即定性)和处理不能达成协议时,应由当地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之后,由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处理。3.诉讼解决。所谓诉讼解决,是指通过人民法院的审理来解决医疗事故纠纷。二、医疗事故鉴定流程怎样进行医疗事故鉴定流程按照如下步骤进行:1.委托医鉴办接受两种形式的委托:医患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卫生行政部门交由医学会组织鉴定的委托。2.受理医鉴办接到委托书后,进行审核并出具受理通知书,自受理之日起5日内,通知双方当事人提供鉴定所需的材料。3.组成鉴定组医鉴办根据事故争议所涉及的学科,确定专家鉴定组的构成和人数,原则
    2023-05-30
    193人看过
  • 简述非法行医罪与医疗事故罪的区别
    一、简述非法行医罪与医疗事故罪的区别非法行医罪与医疗事故罪都属于危害公共卫生方面的犯罪,二者在客观上都可能造成就诊人死亡或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后果,它们的区别主要在于:1.客观方面不同。前者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有关医疗管理的法律、法规的规定,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行为。后者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医务人员在合法的诊疗护理过程中,违反规章制度,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2.主体不同。前者的主体是不具有医生执业资格的人,而后者的主体是已经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医务人员。3.主观方面不同。前者对行为人造成就诊人死亡或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后果,所持的心理态度既可以是过失,也可以是间接故意,但对于违反医疗管理制度的行为,则是直接故意。后者对造成严重不良后果所持的心理态度只能是过失。二、非法行医罪之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非法行医罪之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如下:1.造成就诊人
    2023-10-24
    94人看过
  • 医疗事故护士有责任吗,医疗事故中漏诊的情形
    一、医疗事故护士有责任吗发生医疗事故后,护士有没有责任,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护士有过错的,护士要承担一定的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医疗损害责任归责原则和责任承担主体】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条【医务人员说明义务和患者知情同意权】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具体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明确同意;不能或者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明确同意。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二、医疗事故中漏诊的情形1、漏诊主要疾病,即一身多病或多种损伤,只对次要疾病做出诊断,而漏诊了主要疾病。如患者慢性支气管炎、肺癌,仅慢性支气管炎做出诊断;患者多处创伤,诊
    2024-02-09
    184人看过
  • 简易医疗事故责任书范本是怎样的
    乙方:_________________关于乙方患病的有关问题,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经协商,甲方出于关心的目的达成如下协议:1、患者基本情况:姓名:年龄:性别:籍贯:电话:身份证号:住址:2、支付数额:合计:****元3、付款时间:***年***月***日4、在甲方依本协议约定支付全部款项后,甲乙双方因患者医疗问题引起的所有事情即告终结。双方劳动关系同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任何责任。5、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乙方:代理人:代理人:患者日期:日期:
    2023-05-25
    350人看过
  • 请简要描述医疗事故罪的构成要素。
    医疗事故罪,是指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医疗事故罪的构成要件如下: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医疗单位的工作秩序,以及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利。犯罪对象是生命健康安全正遭受病魔侵害的病人。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3、主体要件。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实施了违章医疗行为的医务人员。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即行为人主观上对病人伤亡存在重大业务过失。在这里,本罪要求行为人主观上存在重大过失而不是一般过失,即从主观上过失程度之轻重来说,行为人主观上存在严重过失。医疗事故罪的构成要件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医疗单位的工作秩序,以及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利。犯罪对象是生命健康安全正遭受病魔侵害的病人。所以,倘若救治措施不能客观上起到控制病情
    2023-07-07
    396人看过
  • 简述如何预防医疗纠纷事故的发生
    一、简述如何预防医疗纠纷事故的发生预防医疗纠纷事故的发生,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1.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医疗机构应建立完善的医疗质量管理体系,确保医疗服务的规范化和标准化。同时,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其医疗水平和专业素养,减少因医疗技术原因引发的纠纷。2.强化医疗安全管理:医疗机构应制定严格的医疗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医疗设备的维护和管理,确保医疗过程的安全。同时,加强对患者的告知和沟通,确保患者了解治疗方案、风险和预后等信息,避免因沟通不畅引发的纠纷。3.尊重患者权益:医疗机构应尊重患者的知情权、同意权、隐私权等权益,确保患者在治疗过程中得到充分尊重和保障。同时,加强对患者权益的宣传和教育,提高患者的维权意识和能力。4.健全医疗纠纷处理机制:医疗机构应建立完善的医疗纠纷处理机制,明确纠纷处理的流程、标准和责任,确保纠纷能够得到及时、公正、合理的处理。同时,加强对医疗纠纷的监测和分析
    2024-03-06
    433人看过
  • 医疗事故赔偿形式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赔偿标准如下:(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
    2023-03-12
    185人看过
  • 强制召回责任的责任形式概述
    召回在性质上是一种法定义务,通常是法律为了防患于未然而为生产者设立的普遍义务。对行为者个体而言,主动召回显然是一种不利益的消极行为。只有对行为者设定一种具有强制力的义务,才能有效实现召回机制的预防和阻断缺陷产品危害的发生、排除产品缺陷不合理安全危险的功能。交易主体的主动召回法定义务,显然属于民事法律体系的范畴。任何法律义务都是产生法律责任的必要前提;而法律义务将产生怎样的法律责任,并不是以其为法定义务还是约定义务为依据,而是依立法对该法律义务所保护的利益及其保护强度的目标选择,同样的法律义务,既可以产生民事责任,也可以产生经济法责任经济法责任作为一个新兴的颇受争议的问题则存在多种解说,但形成共识的则是所谓经济法责任具有公共性或者说是社会性。经济法的基本宗旨是维护社会整体增量利益,在经济法中对于法律责任的设定,许多情况都是基于整体增量利益的考虑。因而经济法律责任的社会性也是必须引起重视的。简
    2023-06-07
    65人看过
  • 医疗责任事故的情形包括哪些?医疗责任事故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医疗责任事故的情形包括哪些?医疗责任事故的情形包括以下几种:1.擅离职守或对急、危重病人借故推诿拖延,贻误诊治和抢救时机;2.诊治中遇到明知复杂疑难问题,不请示或不执行上级医师指导,擅自处理;或在抢救危重病人时,上级医师接到下级医师报告后不及时处理;3.手术治疗中开错部位、摘错器官、遗留异物在病员体内的;麻醉方式、部位、药品剂量错误,麻醉过程中不认真观察病情变化;4.因不遵守操作规程、不查对而造成错发、错配、错用药物,或违反药物配伍禁忌,或不按规定做药物过敏试验;5.护理中不按规定交接班,不遵守医嘱,不严格执行查对等制度,违反操作规程;6.不认真执行隔离消毒制度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供应的器械、敷料、药品不符合消毒要求;7.检验病理放射等技术诊查中,丢失或弄错标本,拍错部位,配错血;漏报、错报、迟报结果及违反规章制度与操作规程延误治疗;8.不按医疗原则,滥用毒麻限剧药品,不见病人乱开药、
    2023-02-25
    350人看过
  • 医疗事故责任险的责任有哪些?医疗事故责任险的内容
    一、医疗事故责任险的责任有哪些医疗事故强制责任险的保险责任:第三条本公司对下列各项在其赔偿限额内负赔偿责任:(一)被保险人在诊疗护理工作中,因诊疗护理工作过失,而直接造成病员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医疗事故,依法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二)病员因医疗事故所增加的、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医疗费;(三)被保险人因医疗事故支付的诉讼、律师费用以及事先经本公司书面同意支付的其他费用。第四条本公司对下列各项不负赔偿责任:(一)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违法犯罪行为和隐瞒事实真相而引起的索赔;(二)被保险人在酒后或药物麻醉情况下施行医疗行为引起的索赔;(三)被保险人采用的不是为治疗所必须的诊疗护理措施与手段、如整容手术、节育手术等引起的索赔;(四)由于医疗事故产生的善后工作;(五)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二、医疗事故责任险的内容医疗事故强制责任险是为了拓宽医疗纠纷的解决途
    2023-03-21
    99人看过
  • 医疗事故责任分摊方式的探讨
    一、医疗事故责任分摊方式的探讨医疗事故责任分摊方式的探讨为:医疗事故责任分为完全责任、主要责任、次要责任和轻微责任。根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专家鉴定组应当综合分析医疗过失行为在导致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作用、患者原有疾病状况等因素,判定医疗过失行为的责任程度。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分为:(一)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二)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三)次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四)轻微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二、医疗事故责任谁承担医疗事故有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已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请求,可以进行医疗事故赔偿调解
    2023-06-09
    125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医疗事故责任有几种形式,并阐述一下区别?
      安徽在线咨询 2021-11-19
      医疗事故责任主要有四种形式:(1)完全责任,是指医疗事故的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造成(2)主要责任,是指医疗事故的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3)次要责任,是指医疗事故的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起次要作用。(4)轻微责任是指医疗事故的大部分损害后果是由其他因素造成的,医疗过失起轻微作用。需要注意的是,以上四种责任程度的划分只是定性,并没有完全解决定量问题,即具体应该
    • 简述医疗损害责任的构成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7-26
      医疗损害责任的定义是指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因过错造成患者人身损害或者其他损害,应当承担的以损害赔偿为主要方式的侵权责任。医疗损害责任由医疗机构承担。
    • 简述医学会不受理医疗事故鉴定的情形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2-01
      1.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医学会提出鉴定申请的; 2.医疗事故争议涉及多个医疗机构,其中一所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医学会已经受理的; 3.医疗事故争议已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或判决的; 4.当事人已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司法机关委托的除外); 5.非法行医造成患者身体健康损害的; 6.卫生部规定的其他情况。
    • 简述医疗事故的行政责任,法律有哪些规定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8-29
      医疗事故的行政责任是指医务人员或者是医疗机构在诊疗护理工作中不遵守操作规程或者是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造成患者存在严重后果而应承担的责任。
    • 法医学简述医疗事故的处理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7-09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已经2002年2月20日国务院第55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2年9月1日起施行。 为了正确处理医疗事故,保护患者和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医疗秩序,保障医疗安全,促进医学科学的发展,制定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理医疗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