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的基本常识包括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4 03:50:08 354 人看过

1.房地产

房地产又称不动产,是房产和地产的总称,具体地是指土地及其附着物。房产总是以地产联结为一体的,具有整体性和不可分割性

2.房地产产权

是指产权人对房屋的所有权和对该房屋所占用土地使用权。具体内容是产权人对房地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依法处分的权利。

3.土地使用权

是指土地使用权拥有者对土地使用的权限,包括开发权、收益权、处置权。政府以拍卖、招标、协议的方式,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土地使用权期满后,如该土地用途符合当时城市规划要求的,土地使用者可申请续用,经批准并补清地价后可以继续使用。

4.房地产市场

主要包括房地产买卖、租赁市场。含一级市场、二级市场和三级市场:

一级市场是指国家土地管理部门(市国土管理局)按土地供应计划,采用协议、招标、拍卖的方式,以土地使用合同的形式,将土地使用权以一定的年限、规定的用途及一定的价格出让给房地产发展商或其他用地者的市场。

二级市场是指房地产发展商根据土地使用合同的要求将建好的房屋连同相应的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单位和个人的市场。

三级市场是指单位、个人之间的房地产权转让、抵押、租赁的市场,它是在二级市场基础上的第二次或多次转让房地产交易活动的市场。

5.土地类型

土地按其使用性质划分为:居住、商业、工业、仓储、综合用地、公共设施及自由集资、微利房用地。

6.三通一平

是指在发展基础上的水通、电通、路通及场地平整。

7.七通一平

是指上、下水通,排污通、排水通、路通、通讯通、煤气通、电通及场地平整。

8.土地管理局

代表国家行使土地所有者的权利,以及对房地产市场、房地产行业管理的政府部门。

9.公证处

是国家的证明机关,是提供法律公证的机构。

10.国土局产权登记处

是专门办理房地产初始登记、转移登记、抵押登记、变更、继承、赠与等手续的部门。

11.房地产证

是房屋土地所有权属二合为一的凭证,是房地产权属的法律凭证。

12.商品房

是指发展商以市场地价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开发建设并经国土局批准在市场上流通的房地产,它是可领独立房产证并可转让、出租、继承、抵押、赠与及交换的房地产。

13.复式房

上、下两层二合为一,与标准房的结构方面有区别。

14.面积概念

总建筑面积:是指各层建筑面积的总和。底层建设按外墙墙角以上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二层及二层以上按外墙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建筑面积:是指住宅的建筑面积是指建筑物外墙外围所围成空间的水平面积。高层住宅的建筑面积,则是各层建筑面积之和。建筑面积包含了房屋居住的可用面积、墙体柱体占地面积、楼梯走道面积、其他公摊面积等。

使用面积:是指住宅的使用面积,指住宅各层平面中直接供住户生活使用的净面积之和。计算使用面积时有一些特殊规定:跃层式住宅中的户内楼梯按自然层数的面积总和计入使用面积;内墙面装修厚度也计入使用面积。

公用面积:商业的公用面积是指住宅内为住户出入方便、正常交往、保障生活所设置的公共走廊、楼梯、电梯间、水箱间等所占面积的总和。开发商在出售商品房时计算的建筑面积存在公共面积的分摊问题。

实用面积:是指它是“建筑面积”扣除公共分摊面积后的余额。

套内面积:是指俗称“地砖面积”。它是在实用面积的基础上扣除了柱体、墙体等占用空间的建筑物后的空间的概念。

房屋的基底面积:房屋的基底面积是指建筑物底层勒脚以上外围水平投影面积。

15.建筑密度

在用地范围内所有建筑物的基底面积总和与地块面积之比。

16.容积率

规定的地块上全部的建筑部面积与地块面积之比。

17.红线图

又叫“宗地图”,是按一定比例尺制作的用以标示一宗地的用地位置、界线和面积的地形平面图。它由政府土地管理部门颁发给土地使用权受让者,受让者只能在红线范围内施工建房。

宗地图是土地使用合同书附图及房地产登记卡附图。它反映一宗地的基本情况。包括:宗地权属界线、界址点位置、宗地内建筑物位置与性质,与相邻宗地的关系等。证书附图即房地产证后面的附图,是房地产证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反映权利人拥有的房地产情况及房地产所在宗地情况。

18.预售许可证

按规定房屋未建好之前出售均要办理此证,发展商将有关资料送到国土局申请,批准后方可预售楼花。

19.外销许可证

凡对境外预售的房屋都要办理此证方可出售。

20.

是由政府有关部门统一编制,用以明确买卖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所有的商品房销售都必须签订此合同。

21.房地产抵押合同

是明确房地产抵押贷款中双方当事人权利和义务关系,由银行、业主和发展商三方签订。

22.银行按揭

是指购房者购买楼房时与银行达成抵押贷款的一种经济行为,业主先付一部分楼款,余款由银行代购房者支付,购房者的楼房所有权将抵押在银行,购房者将分期偿还银行的贷款和利息。

23.预售楼花

即楼宇预售。房地产经营者获取了建设土地,按政府批准的建筑施工图纸施工,且投入开发的资金已达到投资总额的三分之二(用地价款除外),便可向长春市房地产产权登记处申请和办理楼宇预售登记,经批准后方可预售。

24.样板房与示范单位

是指与实际房屋的结构相同,但装修标准按发展商的售楼书而定的房间。示范单位与样板房的装修有区别,目的是为提供给客户做装修参考。

25.物业管理

是房地产管理市场化的一种综合性经营方式,分为维护性管理和经营性管理两类。维护性物业管理的职能,主要为高层与多层住宅、综合写字楼、标准工业厂房等楼宇及机电设备保养维修、治安、消防、环境卫生及其他服务为业主提供良好的工作和居住环境。经营性物业管理除具有维护性管理职能外,还通过对物业出租经营达到回收投资和获取利润的目的。

26.房地产评估

就是房地产估价师根据房地产的有关信息、数据,选择合适的估价方法,按照一定的估价程序,最后确定物业的价格和价值的过程。评估的主要方法有:

1、市场比较法;

2、收益还原法;

3、剩余法;

4、成本法。

27.银行本票

是付款人将款项交存银行,由银行签发给他凭此可以办理转帐结算或支取现金的票据。有效期为一个月。

28.银行汇票

是汇款人将款项交存当地银行,由银行签发给汇款人持往异地办理转帐结算或支取现金的票据。有效期为一个月。

29.银行支票

是银行的存款人签发给受款人办理转帐或委托开户银行将款项支付给受款人的票据。有效期为十天。

30.确权

确权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经过房地产申报、权属调查、地籍勘丈、审核批准、登记注册、发放证书等登记规定程序,确认某一房地产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

31.权属调查包括内容

房地产权属调查包括:审查土地来源是否合法、占地是否超出规定的范围;审查建筑物有没有加层、超面积、改结构、改用途等情况;确认房地产的权利人、权利性质、权属来源、取得时间、使用年限、权利状况、变化情况和用途、价值、等级、座落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2日 12:5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写字楼相关文章
  • 交通法规基本常识有哪些
    一、交通法规基本常识有哪些交通法规基本常识有:1.行人过马路应该走人行道;遇到红灯止步,见绿灯前行,黄灯表示警告。道路上的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等,每个公民都应当严格遵守;2.根据道路划分,一般情况下,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实行分道通行。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在道路中间通行,非机动车和行人在道路两侧通行;3.道路中设置专用车道的,只准许规定的车辆通行,其他车辆不得私自进入专用车道内行驶;4.机动车载人不得超过规定人数,客运机动车不得违反规定载货;5.行驶摩托车的驾驶员和乘坐人员都应当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帽等等。二、违反交通法规可采取哪些强制措施违反交通法规可采取的强制措施包括:1.检验体内酒精、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含量;2.扣留车辆;3.扣留机动车驾驶证;4.拖移机动车;5.收缴物品;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强制措施。三、车辆违反交通法规违规停车的处
    2023-04-23
    214人看过
  • 关于知识产权增资的基本常识
    1、出资形式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非货币财产出资。这样规定的目的,是要放宽公司设立条件,鼓励创业,鼓励投资,尊重公司运作方式的多样性和创业者以及经营者的能动性。2、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有一定的限定条件第一、必须是可以用货币估价的财产,因为非货币出资也是公司的注册资本的一部分,注册资本最终是以货币数额来体现的,因此,无法用货币估价的财产不能作为出资;第二、必须是可以依法转让的财产,因为股东财产一旦作为出资,即成为公司资产,必须办理相关财产转让,如果不能转让,就不能成为公司资产。需要说明的是,仅是能够转让还不够,还必须是法律允许转让的可流通物,法律不允许转让的不能作为出资;第三、即使可以用货币估价,也可以依法转让,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是不能用做出资的,3、确定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价值应当经过评估这个环节。这里包括了三层含义
    2023-06-08
    475人看过
  • 劳动基本法律常识有哪些
    一、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2、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延续劳动合同的,劳动者要求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4、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二、劳动者可以主张双倍工资的情形: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2、按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拒不订立的。三、试用期的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四、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方式:提
    2023-06-11
    341人看过
  • 基金投资的基本常识
    证券投资基金是一种间接的证券投资方式。基金管理公司通过发行基金单位,集中投资者的资金,由基金托管人(即具有资格的银行)托管,由基金管理人管理和运用资金,从事股票、债券等金融工具投资,然后共担投资风险、分享收益,说白了就是专家替你理财。公募基金?私募基金?根据募集方式不同,证券投资基金可分为公募基金和私募基金。公募基金,是指以公开发行方式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募集基金资金并以证券为投资对象的证券投资基金。它具有公开性、可变现性、高规范性等特点。私募基金,指以非公开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募集基金资金并以证券为投资对象的证券投资基金。它具有非公开性、募集性、大额投资性、封闭性和非上市性等特点。上市基金根据能不能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证券投资基金可分为上市基金和非上市基金。上市基金,是指基金单位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证券投资基金。比如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封闭式基金。非上市
    2023-06-09
    78人看过
  • 房产税的一些基本知识
    房产税是以城镇房产为征收对象,以房产的余值或租金为计税依据向房产所有人征收的一种税。其法律依据是1986年9月15日国务院发布的《房产税暂行条例》。房产税的纳税人为在中国境内拥有房屋产权的单位和个人。房产税计税依据为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房屋出租的,以房屋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房产税的税率根据计税依据的不同分为两种: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屋租金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广大的农村地区被排除在房地产税征收范围以外。同时,对以下情况可免征房产税: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另外,纳税人的房产
    2023-06-10
    470人看过
  • 专利基本常识
    1.什么是专利专利主要是指专利权,专利权是一种独占权,指国家专利审批机关对提出专利申请的发明创造,经依法审查合格后,向专利申请人授予的、在规定时间内对该项发明创造享有的专有权。2.专利的种类我国专利法规定的专利有三种: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3.授予专利权的条件(1)不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不妨害公共利益。(2)专利法规定的不授予专利权的内容或技术领域:a.科学发现;b.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c.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d.动物和植物品种;e.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对上款第d项所列产品的生产方法,可以依照专利法授予专利权。(3)授予专利权
    2023-05-05
    484人看过
  • 产品成本核算的基本程序包括哪些
    一、产品成本核算的基本程序包括哪些1、根据生产特点和成本管理的要求,确定成本核算对象。2、确定成本项目。3、设置有关成本和费用明细账。4、收集确定各种产品的生产量、入库量、在产品盘存量以及材料、工时、动力消耗等,并对所有已发生费用进行审核。5、归集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并按照确定的成本计算对象予以分配,按成本项目计算各种产品的在产品成本、产成品成本和单位成本。6、结转产品销售成本。成本核算的一般程序:产品成本的计算方法是进行成本核算的关键。企业应根据生产特点和管理要求选择适当的成本计算方法。目前,企业常用的产品成本计算方法有品种法、分批法、分步法、分类法、定额法、标准成本法等。1、区分应计入产品成本的成本和不应计入产品成本的费用。2、将应计入产品成本的各项成本,区分为应当计入本月的产品成本与应当由其他月份产品负担的成本。3、将应计入本月产品的各项生产成本,在各种产品之间进行归集和分配,计算出每
    2023-06-18
    457人看过
  • 买房过程中不可不知的基本常识有哪些
    一、购房首付按照现行规定,首套房首付最低3成、二套房首付最低6成(部分地区规定二套房首付最低7成,如上海、广州等)。通常购买二手房,首付要比购买新房多一些,因为对于二手房,银行按照其评估价来计算贷款额,而评估价通常低于房屋的成交价。二、房贷利率目前,全国各地的利率水平各不相同。即使在同一个城市,不同银行的利率政策也有所不同。目前首套房利率在基准利率左右,二套房利率大致为基准上浮10%。但是银行的利率会经常调整,购房者最好到贷款行进行咨询。三、房贷额度首套房贷可高可贷到房价的70%,二套房贷最高额度在房价的30%-40%之间,但实际金额贷款机构会根据借款人的还款能力、信用情况等因素综合确定。四、还款方式最常见的还款方式为等额本金和等额本息。所谓等额本金,是指每月所还本金相同而利率递减的还款方式;等额本息是指每月还款额相同的还款方式。通常等额本金可以节省更多的利率,但是前期还款的压力较大。
    2023-06-01
    265人看过
  • 外汇必须知道的基本常识有哪些
    (一)外汇外汇的概念具有双重含义,即有动态和静态之分。外汇的动态概念,是指货币在各国间的流动,以及把一个国家的货币兑换成另一个国家的货币,借以清偿国际间债权、债务关系的一种专门性的经营活动。它是国际间汇兑的简称。外汇的静态概念,又分为狭义的外汇概念和广义的外汇概念。狭义的外汇指的是以外国货币表示的,为各国普遍接受的,可用于国际间债权债务结算的各种支付手段。它必须具备三个特点:(1)可支付性。必须是以外国货币表示的资产。(2)可获得性。必须是在国外能够得到补偿的债权。(3)可换性。必须是可以自由兑换为其他支付手段的外币资产。广义的外汇指的是一国拥有的一切以外币表示的资产。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对此的定义是:“外汇是货币行政当局(中央银行、货币管理机构、外汇平准基金及财政部)以银行存款、财政部库券、长短期政府证券等形式保有的在国际收支逆差时可以使用的债权。”简单地说,外汇就是外国货币或以外
    2023-06-12
    115人看过
  • 租房基本常识避免陷阱
    房屋租赁中有不少陷阱,租房一般要注意以下问题。1、要求房东拿出房产证,并查看房产证上产权人的名字和房东的身份证是否一致,以此确定房东是否有权出租该房屋。如果房产证上还有其他人的名字,即房屋属于共有房屋,则要有全部共有人的书面同意。另外,按照法律规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1)未依法登记取得房地产权证书或者无其他合法权属证明的;(2)改变房屋用途,依法须经有关部门批准而未经批准的;(3)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出租的其他情形。2、签订书面的房屋租赁合同。如今,有些人租房时只是口头协商,不签订书面合同,发生纠纷后因没有合同只能吃哑巴亏。因此,你在租房时,一定要和房东签订书面的房屋租赁合同,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合同中要对租赁期限、租金数额、支付方式、房屋用途、违约责任等作出约定,以便日后解决纠纷时有据可依。房东在交房时应告诉你该房屋的使用要求,家用电器等附属设施如
    2023-06-10
    357人看过
  • 支票兑现填写常识包括哪些
    (1)、支票兑现正面不能有涂改痕迹,否则本支票兑现作废。(2)、受票人如果发现支票兑现填写不全,可以补记,但不能涂改。(3)、支票兑现的有效期为10天,日期首尾算一天。节假日顺延。(4)、支票兑现见票即付,不记名。(丢了支票兑现尤其是现金支票兑现可能就是票面金额数目的钱丢了,银行不承担责任。现金支票兑现一般要素填写齐全,假如支票兑现未被冒领,在开户银行挂失;转帐支票兑现假如支票兑现要素填写齐全,在开户银行挂失,假如要素填写不齐,到票据交换中心挂失。)(5)、出票单位现金支票兑现背面有印章盖模糊了,可把模糊印章打叉,重新再盖一次。(6)、收款单位转帐支票兑现背面印章盖模糊了(此时票据法规定是不能以重新盖章方法来补救的),收款单位可带转帐支票兑现及银行进帐单到出票单位的开户银行去办理收款手续(不用付手续费),俗称“倒打”,这样就用不着到出票单位重新开支票兑现了。
    2023-04-21
    334人看过
  • 法人股的基本概念/基本常识(一)
    一、法人股的概念人股是国有法人股和社会法人股的总称。简单地说,法人股是指企业法人或具有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其依法可支配的资产,向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流通股权部分投资所形成的股份。如果该法人是国有企业、事业及其他单位,那么该法人股为国有法人股;如果是非国有法人资产投资于上市公司形成的股份则为社会法人股。二.法人股股权类型的划分(1)按股东权利分为普通股和优先股普通股是指在公司的经营管理和盈利及财产的分配上享有普通权利的股份,在公司盈利和剩余财产的分配顺序上列于债权人和优先股股东之后,它构成公司资本的基础,是最常见、最普遍、最基本的股权形式。普通股股东享有公司经营决策参与权、利润分配权、优先认股权和剩余资产分配权等基本权利。优先股是与普通股相对应的股权,其股东享有一些优先权利,主要为如下两方面:第一,优先股有固定的股息,并且优先于普通股股东领取股息;第二,公司破产时,优先股股东优先于
    2023-06-09
    314人看过
  • 房屋拆迁的基本程序和常识
    房屋拆迁,是指因国家建设、城市改造、整顿市容和环境保护等需要,由建设单位或个人对现存建设用地上的房屋进行拆除,对房屋所有者或使用者进行迁移安置并视情况给予一定补偿的活动。由于城市规划和国家专项建设工程的需要,必须对城市国有土地的使用权实行再分配,从而达到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使土地利用效率最大化。这往往就需要拆除大量旧房,在原有土地上进行新的房地产开发建设。但是由于土地的地上附着物凝结了原用户的资金与劳动力,并且是原用户、住户赖以生存和生产的基本物质条件,因而在再建设过程中,必须对原用户、住户的损失给予适当补偿,并对其进行妥善的安置。1、调查核实。拆迁人收到征地批文后,首先要到派出所、房管站抄录征地范围内的常住人口,以及全部房产情况,按表格逐一登记,并上门大量核实。2、逐户走访。拆迁人应成立拆迁小组,对所有的被拆迁人逐户走访,全面进行宣传接触,了解被拆迁人的拆迁安置愿望。3、编制拆迁计划。根
    2022-04-24
    125人看过
  • 海南司法鉴定基本常识及基本问题有哪些
    海南省司法鉴定人的法律责任有由省级司法行政机关依法给予警告,并责令其改正。会受到上述处罚的情形有同时在两个以上司法鉴定机构执业的;超出登记的执业类别执业的等。一、医疗事故对医生的处罚标准是什么医疗事故对医生的处罚标准:1、产生医疗事故的,由有关行政部门根据医疗事故的情节严重程度对医生给予警告处罚。如果涉及刑事犯罪的,会依法追究医生的刑事责任。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会对医生给予行政处分或者对应的纪律处分。2、造成医疗事故的医生还会被责令暂停6个月到1年的执业活动,在这期间不能从事有关于医疗活动。情节严重的,会被吊销执业证书。二、执业地点外行医的处罚要求一、在特定情况下,不属于非法行医:1、医生的医疗行为虽然超出注册的执业地点、类别或范围,但如果事先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的;2、虽然事先未经过批准,但属于紧急情况下的救治行为,则阻却违法性,自然不能以犯罪论处。例如,医疗专家被邀进行异地会诊;医生在有关
    2023-06-23
    256人看过
换一批
#房屋买卖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写字楼
    词条

    写字楼是指用于商业或办公用途的建筑物,通常位于市中心商业区或开发区,是现代城市发展的重要标志之一。 写字楼通常具有较高的建筑品质和标准,配备有现代化的办公设施和设备,适合企业或机构进行办公活动。写字楼通常由开发商或政府投资建设,并根据不同的... 更多>

    #写字楼
    相关咨询
    • 贷款买房的10大基本常识有哪些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5-26
      NO.1即使是等额还款,还款额度也是会变的 NO.2如何选择银行 NO.3提前还款的方式和意义 NO.4提前还款的基本流程 NO.5还款方式的选择 NO.6每月还款额的计算 NO.7本月还款的计算 NO.8不要选择大月提前还款 NO.9房贷是最优惠的融资方式 NO.10开始还的都是利息 有人贷款20年,每月还2000元,还了两年,认为已经还了5万元了,其实这种理解是十分错误的,开始还的都是利息,没
    • 析产纠纷基本常识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0-28
      同居关系析产、子女抚养纠纷基本常识同居关系析产、子女抚养纠纷,指具有同居关系的男女在解除同居关系时因分割同居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以及子女抚养问题而发生的争议。同居关系析产、子女抚养纠纷的内容:一、同居关系的解除;二、同居期间财产的分割;三、子女的抚养。处理原则:一、一般情况下,仅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二、如同居关系属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一方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应
    • 房屋维修基金维修基金的常识包括什么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9-07
      1、实际上包括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和房屋本体。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简称专用基金,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施及设备的更新、改造等项目,不得挪作他用。专用基金实行“钱随房走”的原则,房屋转让时,账户里的余额资金也随之转移给房屋的新的产权所有人。2、中国的房屋维修金制度始于1998年,2020年,房屋维修金演变为房屋办理产权证时必须缴纳的费用。其缴纳标准也由最初按购房款2%-3%的比例缴交变为2020年
    • 涉外婚姻的基本常识有哪些?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6-12
      一、什么是涉外婚姻?这里所说的涉外婚姻指中国公民和外国公民(包括外国人,外籍华人,在我国居住的外籍侨民及无国籍人等)之间的婚姻。二、中国公民与外国人结婚,应该在哪里登记?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我国(境)内结婚应到中国公民一方的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记机关(一般为民政机关)申请办理登记手续。如果双方同意在外国公民一方的婚证登记机关办理申请登记结婚的手续,也是完全可以的。三、中
    • 协议离婚有哪些基本常识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9-28
      法律分析 以下基本常识是协议离婚手续所包含的: 1、夫妻双方协商好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 2、签订离婚协议书; 3、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4、经过三十天冷静期,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