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议判决,是指复议机关审理行政案件终结时,根据审理所查清的事实依据法律规定对行政案件实体问题作出的结论性处理决定。比如判决维持原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确定原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违法、判决撤销行政机关(工商局)的行政许可等。
裁定,是指复议机关在审理行政案件过程中就程序问题所作出的判定。主要适用于下列范围: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终结复议、中止复议、复议期间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或者驳回停止执行的申请;财产保全;先予执行;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补正裁判文书中的笔误;中止或者终结执行;准许或者不准许执行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其他需要裁定的事项。
决定,是指复议机关为了保证行政复议的顺利进行,依法对行政诉讼中的某些特殊事项所作的处理。适用范围:
1、对当事人提出的回避申请。
2、对妨害行政诉讼的行为采取强制措施的决定。
3、申请延长复议期限
仲裁是将当事人事先约定以后发生纠纷后,将争议的事项提交第三方仲裁机构对争议的事实和权利义务作出判断和裁决。目前我国的行政仲裁主要是解决企业与职工之间的劳动争议(劳动仲裁)以及农村承包合同纠纷。
例如:你申请工商营业执照,县工商局不发证给你,你向市工商局申请复议,经复议,上一级工商局认为下级工商局不发证无正当理由,判决县工商局重新做出行政行为即重新审查你的资格,发证给你。
复议期间,你忽然想撤销复议申请了,市工商局审查你撤销复议理由正当,就会裁定准予撤销复议申请。
复议期间,你发现复议机构记录员和县工商局发证机关的领导是父女关系,你提出回避申请,市工商局经审查属实,就会做出记录员回避的决定。
一、申请行政复议的条件是什么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直接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那么申请行政复议的方式是什么?申请行政复议包括哪些内容?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
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提起行政复议申请应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应当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直接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应当有明确的被申请人。
(3)应当有具体的复议请求和事实依据。
(4)应当属于《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复议受理范围。
(5)应当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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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决定期限是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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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行政复议决定书?行政复议决定书和行政复议决定书有什么区别北京在线咨询 2022-03-06什么是行政复议决定书,行政复议决定书是指行政机关按《行政复议法》规定的程序,对审理终结的复议案件,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就全案的具体问题做出处理的书面决定。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向主管行政机关提出复查行政行为的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一种法律制度,那什么是行政复议决定书呢? 什么是行政复议决定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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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能否裁决行政复议决定四川在线咨询 2022-06-03法院可以裁决行政复议决定。《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当事人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对该案件进行审理,然后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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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行政机关裁决裁定条件福建在线咨询 2021-11-20可以申请复议行政裁决。《行政复议法》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一)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违法财产、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二)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的决定;(三)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许可证、执照、资格证书、资格证书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决定不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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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裁决行政复议法规定什么广东在线咨询 2022-06-30《行政复议法》第十四条规定的是,对于某一层级的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复议机关是原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对该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 注意,该层级的行政机关只能是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省公安厅不属于《行政复议法》第十四条规定的该层级的行政机关,对省公安厅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可以向公安部或者省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但不能由其本身对自己的具体行政行为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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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的决定以及判决结果是什么样的青海在线咨询 2022-08-08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 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 对被告人的上诉权,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剥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