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株洲哪些购房情形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
(一)商品房套内建筑面积超过180㎡(高层次人才按适时的政策执行)或属于商业用房、别墅、多层联体别墅的;
(二)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三)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本套房办理了购房提取或结清商业银行住房贷款提取的;
(四)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因2套自住住房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或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及未成年子女名下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
(五)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连续欠缴3个月以上的(含3个月);
(六)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有一方信用逾期连续3次以上(含3次)或累计12次以上(含12次;已结清的个人助学贷款除外;异地贷款按适时的政策执行)、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名单或被管理中心纳入失信黑名单尚未解除的;
(七)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个人信用卡有合计2万元以上(含2万元)未结清款或为他人提供担保尚未解除的;
(八)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土地性质属于宅基地或集体土地、划拨土地的;
(九)同套住房已有2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的;
(十)明显存在重大风险、隐患以及不符合贷款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株洲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对象
借款人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不含湖南省内铁路分中心缴存职工),共同借款人仅限配偶或其在株洲行政区域内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父母、子女。借款人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或商转公,可以在房屋所在地管理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三、株洲住房公积金贷款法律依据
1、《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2、《株洲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2020年5月25日发布)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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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指企业向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借入的资金,包括信用贷款、抵押贷款和信托贷款等。借款也可以指当事人向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借入的资金,包括信用贷款、抵押贷款和信托贷款等。借款合同也是一般的民事合同,应当适用民事诉讼法律以及相...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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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提取有哪些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9-161、株洲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经济适用住房的,自筹资金不低于总房价的20%(购买二手房或建房、大修住房的,自筹资金不低于总房价的30%) 2、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由所在单位出具月收入证明) 3、同意用所购住房或具有完全产权的自有住房或第三人住房做抵押,或用贷款银行认可的有价证券、银行定期存单进行质押,或由贷款银行认可的法人、组织或第三人提供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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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公积金贷款怎么还款河南在线咨询 2023-10-061、一次性归还本息:借款人提供要件材料-管理中心或受委托银行审批-到管理中心或受委托银行办理结清手续。 2、提前部分还贷:借款人提供要件材料-确定提前还贷金额、剩余贷款的还款计算方式、提前还款日-管理中心审批-与管理中心或受委托银行签订变更合同-办理还款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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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对象青海在线咨询 2023-10-06借款人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不含湖南省内铁路分中心缴存职工),共同借款人仅限配偶或其在株洲行政区域内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父母、子女。借款人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或商转公,可以在房屋所在地管理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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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公积金贷款办理材料北京在线咨询 2023-11-051.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 2.夫妻双方身份证明 3.夫妻双方户口簿 4.婚姻情况证明 5.首付款发票 6.借款人本人还贷卡 7.房产情况证明 8.借款人及配偶公积金在其他公积金中心缴存的资料 9.商品房买卖合同 10.不动产权证书(权利人为开发商) 11.住房贷款合同复印件及购房地的房产情况证明 12.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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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公积金贷款利息多少香港在线咨询 2023-10-06贷款期限在5年(含)以下的年利率为2.75%,贷款期限在5年以上的年利率为3.25%,第二次公积金贷款利率上浮10%。遇到利率调整,贷款发放前利率调整的,适用新的利率,贷款发放后利率调整,期限1年以上的,自每次利率调整之日的次年1月1日起,按该次调整后的公积金贷款利率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