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市失业保险登记规定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5 10:54:01 457 人看过

通化市失业保险登记规定

第四条从事生产经营的缴费单位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非生产经营性单位自成立之日30日内,应当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含已参加失业保险没有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和新扩面的单位),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登记管理环节为其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要求其填报《社会保险登记表》(表2—1)。并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

1、营业执照;

2、批准成立证件和其他核准证件;

3、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4、用工许可证;

5、录用人员名单及劳动合同鉴定书;

6、已参保未进行社会保险登记的和新扩面的参保单位,除携带上述材料外,还需携带历年劳资财务报表;

7、成建制跨统筹地区转入的用人单位还需提供转出地社会保险机构为其开具的失业保险关系转移介绍信和用人单位参保人员相关信息。

第五条社会保险机构的参保登记管理环节对用人单位相关手续进行初审,审核参保单位填报的内容是否准确无误、相关证件和资料是否真实齐全后,填报《参保职工基础信息汇总表》(表2—2)报送业务主办审核批准后,打印《社会保险登记证》,核准盖章发给参保单位。

第六条社会保险机构按照《参保职工基础信息汇总表》(表2—2)为参保单位录入单位信息和职工个人信息。

第七条参保单位有以下社会保险登记事项之一发生变更时,登记管理环节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变更登记手续:

1、单位名称;

2、住所或地址;

3、法人代表或负责人;

4、单位类型;

5、组织机构统一代码;

6、主管部门;

7、隶属关系;

8、开户银行及帐号;

9、省社会保险公司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八条社会保险机构的登记管理环节要求参保单位填写《社会保险变更登记表》(表2—3),并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

1、社会保险登记变更申请书;

2、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

3、工商变更登记表、有关机关批准或宣布变更证明;

4、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5、《社会保险登记证》;

6、省社会保险公司规定的其他有关证件和资料。

第九条社会保险登记管理环节审核参保单位填写的《社会保险变更登记表》(表2—3),核准后为其变更参保单位登记事项或重新核发《社会保险登记证》。

第十条参保单位发生以下情形之一时,登记管理环节为其办理注销社会保险登记手续。

1、被批准解散、破产、撤消、合并或其他情形依法终止在当地缴纳失业保险费义务的;

2、在工商行政管理机构办理注销登记或营业执照被工商登记管理机关吊销的;

3、跨统筹范围转出等。

第十一条登记管理环节要求参保单位填报《社会保险注销登记表》(表2—4),并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

1、注销通知或法院裁定单位破产等法律文件;

2、单位主管部门批准解散、撤消、合并的有关文件;

3、有关部门批准转出及转入地社会保险公司同意接收的证明;

4、省社会保险公司规定的其他相关资料和批件。

第十二条社会保险登记管理环节审核参保单位填写的《社会保险注销登记表》(表2—4),核对证件和资料是否真实齐全。初审通过的,通知稽核审计、基金征缴、待遇审核、资金支付等业务部门进行相关的业务处理,结清单位和个人应缴纳的失业保险费、滞纳金、罚款等。同时吊销《社会保险登记证》封存其参保信息。

第十三条参保个人跨统筹地区转出的需及时办理个人参保注销手续。

第十四条社会保险机构每年要定期进行社会保险登记验证年检,要求参保单位填报《社会保险年检登记表》(表2—5),并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

1、《社会保险登记证》;

2、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

3、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4、职工工资名册;

5、各月缴费凭证复印件;

6、其他有关证件和资料。

第十五条审核参保单位填报的《社会保险年检登记表》(表2—5),核对其证件和资料是否真实齐全。审核的主要内容包括:

1、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变更登记、以前年度年检等情况;

2、参加险种、参保人数增减变化情况;

3、申报缴费工资、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

4、单位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情况;

5、参加社会保险各险种情况;

6、省社会保险公司规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六条对审核通过的,登记管理环节在《社会保险年检登记表》(表2—5)加盖印章,并存档。同时在《社会保险登记证》加注核验标记或印章,5年期满的予以换证。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28日 22:0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失业保险相关文章
  • 对失业保险有哪些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四条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第四十六条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第四十七条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第四十八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
    2023-02-25
    65人看过
  • 重庆市如何办理失业保险登记
    失业保险登记、申报缴纳失业保险费基数办事程序1、政策依据:《重庆市失业保险条例》(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公告第12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统一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和社会保险登记缴费申报程序的通知》(渝府发〔2005〕111号)、《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印发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公共业务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渝劳社办发〔2006〕156号)2、办理条件: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下列单位及其职工(依照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除外),必须依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参加失业保险。(1)各类企业及其职工;(2)事业单位及其职工;(3)民办费企业单位及其职工;(4)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5)国家机关中事业编制人员、劳动合同制工人和其他工勤人员;(6)驻渝部队机关事业单位及其职工;(7)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3、办理程序: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统一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和社会保险登记缴费申报程序的通知》(渝府发〔
    2023-05-05
    71人看过
  • 《北京市失业保险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促进其再就业,根据国务院《失业保险条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和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按照本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的失业人员依照本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本规定所称城镇企业,包括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股份制企业及各类联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第三条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全市失业保险工作。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失业保险工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规定设立的经办失业保险业务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失业保险工作。第四条失业保险工作应与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等就业服务工作紧密结合,统筹安排。第二章失业保险基金第五条失业保险基金由下列各项构成:(一)单位缴纳的失业保险费;(二)职工个人缴纳的失业保险费;(三)失业保险基金
    2023-05-03
    121人看过
  • 失业保险怎么完成失业登记
    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到社区居委会办理失业保险登记,并提出申请。经相关部门审核批准通过,可以办理失业保险。一、农村养老保险断交后如何续交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两张、用人单位提供的申请人档案原件;保费和申请书等资料,接到户口所在地社保管理部门通常在乡镇社保部门(社区居委会)或县社保局提出申请即可。二、石家庄廉租房申请条件有哪些石家庄廉租房申请条件有:1、到房管局或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领取并填写《廉租房申请表》;2、提供申请材料,如户口簿,申请人身份证,工作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无业人员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或者社区居委会,开具低保证明。离职或者退休人员需要提供退休金证明或者失业保险证明,也可以到户口所在地开具的失业证明;3、按照要求提供申请材料后,等受理审核。申请人接受入户调查或电话调查;4、相关部门审核后,一在指定的地点或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间相无
    2023-02-25
    213人看过
  • 陕西省失业保险登记
    失业保险登记本省行政区域内城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和国家机关的劳动合同制职工依照《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办理失业保险登记。用人单位要及时向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书面告知失业人员按照规定办理失业登记和享受失业保险失业保险登记本省行政区域内城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和国家机关的劳动合同制职工依照《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办理失业保险登记。用人单位要及时向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书面告知失业人员按照规定办理失业登记和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档案等资料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报所在地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失业人员应在单位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证明之日起60日内,到失业保险关系所在地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领取失业证。失业证由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统一印制。参见:
    2023-04-22
    477人看过
  • 失业保险参保登记流程
    失业保险参保登记及申报缴费政策依据:《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号);《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9号);《四川省失业保险条例》。一、参保登记登记:(一)工作内容:受理失业保险参保单位的登记、变更、注销。(二)服务对象:失业保险参保单位。(三)申报材料1.参保登记时应提供:(1)社会保险登记表;(2)营业执照;(3)组织机构代码证;(4)阿坝州社会保险个人登记表;(5)开户银行及账号;(6)法人身份证复印件;(7)《中华人民共和国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2.变更登记时应提供:(1)社会保险变更登记表;(2)工商变更登记表;(3)有关部门或单位批准变更的证明。3.注销登记时应提供:(1)社会保险注销登记表;(2)参保单位解散、撤消、合并的有关证明材料或法院裁定企业破产等法律文书;(3)有关部门或单位批准转移及转入地失业保险经办
    2023-05-05
    408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并促进其再就业的制度。它是社会保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之一。 失业保险基金除用于支付失业保险金以外,还要将部分资金用于... 更多>

    #失业保险
    相关咨询
    • 办理失业保险登记的期限规定: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6-12
      单位与职工依法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时,单位应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同时书面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等有关资料自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报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自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60日内,失业人员应持原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和其他证明材料,到指定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 失业人员无正
    • 有无效失业保险单位拒不办理失业登记的规定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0-23
      2008年2月,图某与一家公司签订了一份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期间,公司为图某办理了包括失业保险在内的社会保险。今年1月底合同到期后,由于公司对图某存在偏见而未与图某续约,图某因此失业6个月。另外,为对图某实施报复,公司故意连续4个月没有将图某的档案转移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并办理失业登记。导致图某只领取了今年6月至7月份计两个月的失业保险金。图某为此要求公司赔偿今年2月至5月共4个月所未能领取的失业
    • 厦门市失业保险条例有哪些规定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9-19
      具备下列条件的本市非城镇户口失业人员、外来员工失业人员可以领取一次性生活补助金:(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用人单位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二)期满未续订或者用人单位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
    • 重庆市失业保险条例有哪些规定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9-23
      单位为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以上的农民合同工,终止、解除劳动关系时,持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到单位投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生活补助金。
    • 失业登记手续有哪些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3-19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告知其按照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档案材料由单位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移交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并由单位办理退工审批手续。 失业人员现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60日内应当持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失业保险机构办理失业登记领取《就业登记证》。如60日内未来办理失业登记手续的,按月核减失业保险金。 失业人员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