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试用期的常规问题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4 10:30:59 457 人看过

在试用期问题上,需要强调以下几点:

(一)试用期是一个约定的条款,如果双方没有事先约定,用人单位就不能以试用期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就试用期条款充分协商,取得一致,试用期条款才能成立。合同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是在互利互惠基础上充分表达各自意见,并就合同条款取得一致后达成的协议。因此,任何一方都不得凌驾于另一方之上,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更不得以强迫命令、胁迫等手段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条款。

(二)同时劳动合同法限定了试用期的约定条件,劳动者在试用期间应当享有全部的劳动权利。

这些权利包括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还包括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民主管理或者就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用人单位进行平等协商的权利。不能因为试用期的身份而加以限制,与其他劳动者区别对待。

(三)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也就是说,不管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订立的是一年期限的劳动合同,还是三年、五年期限的劳动合同,如果约定了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的前一段期限(比如可能是三天、五天或者一个星期,可能是一个月或者两个月)是试用期,试用期是包括在整个劳动合同期限里。不管试用期之后继续订立劳动合同还是不订立劳动合同,都不允许单独约定试用期。

(四)劳动合同法关于试用期的规定体现了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大体平等。

如关于劳动合同的解除中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可以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五)禁止设定变相试用期。

有的用人单位为了规避法律,约定试岗、适应期、实习期,这些都是变相的试用期,其目的无非是为了将劳动者的待遇下调,方便解除劳动合同。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应当明确这些情形按照试用期对待。

一、试用期期间有工资吗

试用期是有工资的,在劳动者依法提供劳动义务的情况下,用人单位都应当支付劳动报酬,而不能以任何理由克扣或拖欠。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3日 05:5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试用期相关文章
  • 关于美国海关报关师的最常问问题
    肯维海关报关师执照考试培训班问:肯维的课程安排是怎样?答:根据开课日期有不同的安排时间。周末班上课时间:周六或周日早9:00至下午2:00问:授课语言?答:我们的语言包括2种:中英文班和英文班。问:上这个课有没有学历背景要求?答:没有。问:对英语有什么样的要求?答:有基本的阅读水平。问:肯维的课程收费情况?答:学费$1,800,包括肯维教材和辅助材料,书费:考试的海关税率表和海关税法可以在美国海关的官方指定地方买到。问:肯维可不可以帮我预订税表和税法?答:当然,肯维也提供帮学生一起订购服务。并且提供最优惠的价格,没有额外收费。问:肯维的考试通过率怎样?答:我们有纽约华人社区最高的考试通过率,其高于考试通过率的一倍以上。海关报关师工作就业前景问:薪水怎么样?答:起薪4-5万,一两年后,年薪5-6万问:有没有福利?答:根据公司情况,基本会包括医疗保险,带薪休假等。问:工作时间怎样安排?答:早九
    2023-06-05
    273人看过
  • 关于试用期工资低于80%的问题处理办法
    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在试用期中,也应当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员工在遇到最低工资标准侵权时,关键是要保留好有关证据,如劳动合同。一般情况下,合同签订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持一份,对于该份证据,劳动者应该保存好。在没有劳动合同的情况下,证明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存在是有一定难度的,劳动者在用人单位所留下的一切有文字记录的材料,应该尽量保存。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同岗位工资的多少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未依法支付工资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中
    2023-07-07
    243人看过
  • 试用期当中的常见问题有什么?
    在试用期问题上,需要强调以下几点:(一)试用期是一个约定的条款,如果双方没有事先约定,用人单位就不能以试用期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就试用期条款充分协商,取得一致,试用期条款才能成立。合同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是在互利互惠基础上充分表达各自意见,并就合同条款取得一致后达成的协议。因此,任何一方都不得凌驾于另一方之上,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更不得以强迫命令、胁迫等手段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条款。(二)同时劳动合同法限定了试用期的约定条件,劳动者在试用期间应当享有全部的劳动权利。这些权利包括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还包括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民主管理或者就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
    2023-06-19
    230人看过
  • 关于试岗期间工资问题的探讨
    在实习期间不会发放工资,但可以查看工资单、考勤记录和工作过程中的文件记录来确认与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确认劳动关系后,可以要求单位补缴社会保险并发放工资。若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可以携带相关资料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直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劳动仲裁。试用期辞职需要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但最好还是做好移交工作并得到领导认可后离职。在实习期间,不会发放工资。若要确认与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可以查看工资单、考勤记录以及工作过程中的文件记录。确认劳动关系后,您可以要求单位补缴社会保险并发放工资。若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您可以携带相关资料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直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劳动仲裁。试用期辞职需要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尽管试用期离职无需理由、不限形式,只要提前3天告诉单位就可以了,但最好还是做好移交工作,得到领导认可后离职比较妥当。试用期离职与工资待遇根据我国
    2023-11-11
    346人看过
  • 关于劳动争议的常见问题
    1.如果雇主(老板)拖欠工人工资怎么办回答:工人有权获得劳动报酬。当雇主(老板)拒绝支付工资时,工人可以选择投诉并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报告,或者聘请律师通过合法途径主张合法权益和追讨工资的情况下提起诉讼吗答:书面劳动合同是证明双方劳动关系的证据之一。在没有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也可以通过同事的证明、工资汇款记录、,用人单位盖章或法定代表人签字的相关书面材料3.劳动者是否可以要求其他补偿答:劳动者拒绝支付劳动报酬的,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在非法终止或终止合同的情况下,如果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合同,他有权要求赔偿4.劳动者在诉讼中是否一定会得到金钱答:你是否得到金钱取决于具体情况。诉讼是一种方式,私人和解也是一种方式。对于工人来说,他们不在乎如何快速、足额地获得应得的收入。陈伟律师认为,能否拿到这笔钱不取决于路,而取决于路。劳动者可以向陈伟律师详细咨询相关资料,律师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设
    2023-05-07
    238人看过
  • 关于房产纠纷的常见问题
    房地产纠纷:按其法律性质可分为民事性质的房地产纠纷和行政性质的房地产纠纷。民事性质的房地产纠纷包括:房地产开发合同纠纷(如商品房买卖)、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如土建、设备安装、装修)、房地产服务合同纠纷(如房地产咨询、评估、中介)房地产租赁合同纠纷、物业管理纠纷、他项权利侵权纠纷(如相邻用水、排水、采光、通风)等等。行政性质的房地产纠纷包括:土地所有权和使用的争议纠纷,经有关人民政府处理后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拆迁入与被拆迁人对拆迁补偿、安置等达不成协议由批准拆迁的房屋主管部门裁决后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公民个人、法人或其它经济组织之间的林地、林木所有权争议经县级或乡级人民政府处理后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等等。一、房屋仲裁由哪个部门管理租赁当事人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市、区主管机关申请调解,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般情况下,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或者已审结的房地产纠
    2023-03-03
    390人看过
  • 关于上饶社保卡使用常见问题问答?
    我省社保卡具有什么主要功能1、社保功能:记录持卡人的基础信息和相关社会保障业务信息;可以凭卡在江西省社会保障信息系统终端办理社会保障相关事务;持卡人凭卡可通过社保卡服务网点的专用设备,查询本人的基础信息和社会保障相关信息。2、金融功能:社保卡具有金融功能,可以作为银行卡使用。可用于为持卡人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领取政府补助资金和社会保障待遇资金。3、扩展功能:我省的社保卡为大容量芯卡片,预留了充分的扩展空间,逐步扩展到财政、卫生、民政领域应用。为什么同一个单位或同一个村的有些人有卡,有些人没有发卡社保卡的制卡基础信息来源于各个业务系统,制卡信息的数据提取会有一个节点,此节点之后新参保的人员及因信息与公安信息比对有误需进行二次采集人员会在下一个批次中发放。社保卡如何保管社保卡内部有高科技集成电路,保管时不能折弯、打孔、浸泡,应避免高温、高湿、有腐烛性气体的环境。
    2023-05-10
    138人看过
  • 关于民事诉讼举证期限的常见问题
    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关于适用〈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有关举证时限规定的通知》、《关于适用国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以及自身对法律的理解,对常见的举证时限问题,整理、归纳如下:问:诉讼程序问什么要规定当事人的举证期限?答:为了保障民事诉讼程序的公正高效运行,防止裁判突袭和证据突袭,必须限定当事人提供证据的时限。问:人民法院指定的举证期限届满后,当事人仍有证据需要提交,怎么办?答:举证期限届满后,人民法院有权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某一事实、特定的证据或者特殊情况),酌情指定举证期限。也就是说,人民法院有权延长、或增加举证期限。在人民法院酌情指定举证期限内提供证据的,属于正常举证,而不属于新证据。问: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审理的,原举证期限不足30天的,是否需要调整?答: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审理,而原举证期限不足30天的,人民法院应当为当事人补足
    2023-06-06
    135人看过
  • 工伤赔偿的试行:关于员工试用期后的工伤保险问题
    试用期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其他。试用期工伤赔偿标准作为家属,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出初步的判断:首先,工伤发生地对上述计算标准是否出台了相关法规;其次,试用期工资是否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再次,试用期的工资是否低于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最后,试用期的工资是否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家属应当在获得上述准确信息的基础上提出可行性计算标准。建议:向律师咨询后制定应对措施。【保险案例】王某于2006年5月到某私营企业打工,才干了不到一周,就因操作机器时不慎将手臂压伤。该企业在支付了王某的住院治疗费用之后,就不再管了。王某找到单位主张相关待遇,公司称,
    2023-07-07
    251人看过
  • 单位延长试用期的相关问题
    孙某与某公司签订了3年期的,合同约定试用期为3个月。在试用期间,孙某出过几次小的差错。于是公司在试用期满前通知孙某,鉴于孙某需要进一步考察,公司决定将其试用期延长3个月。6个月试用期满后,公司作出决定,由于孙某在试用期的表现不符合公司要求的条件,公司与其。孙某该怎么办?该公司的做法违反了关于试用期的规定,其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是错误的,王某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收回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劳动法第21条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在此期间,劳动者可以随时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只要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也可以单方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在劳动合同规定的3个月试用期内,未提出与孙某解除劳动合同,而是以其在工作中出过差错,作出了延长其3个月试用期的决定。公司的此种作法,实际上是一种单方变更劳动合同条款的行为。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变
    2023-06-02
    230人看过
  • 关于经济补偿金的常见问题
    支付标准计发基数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常见问题一Q:劳动者的平均工资是指基本工资吗?A:不是。计算经济补偿金时的平均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支付时点常见问题二Q:经济补偿金应何时支付?A: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法》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支付规定常见问题三Q:劳动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也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吗?A:需要。《劳动合同法》施行后,合同到期若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续签合同的,应向其支付经济补偿金。注意:因劳动合同到期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年限自2008年1月1日起计算。(2008年1月1日前进单位工作的,自2008年1月1日起计算;2008年1月1日后进单位工作的,自实际工作起计算。)常见问题四Q:单位终止非全日制劳动者,需要支
    2023-04-22
    137人看过
  • 劳动者试用期常见法律风险问题
    一、试用期期限随意设定;二、试用期不签订劳动合同;三、试用期不缴纳社会保险;四、试用期随意辞退劳动者;五、试用期工资随意设定。下面,针对以上5种情况逐一进行分析,希望能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充分认识试用期这一法律概念,规范用人单位的用工行为,正确订立劳动合同、处理劳资纠纷有所帮助。违法一、试用期期限随意设定试用期一般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首次建立劳动关系后,为增加相互了解,为决定是否最终选择对方而设定的一定期限的考察期。试用期是劳动合同期限的组成部分,包含在劳动合同期内。试用期的长短取决于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劳动合同法》第19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
    2023-04-28
    96人看过
  • 劳动合同期限试用期是多久?试用期内常见的问题有哪些?
    当我们换一份新工作时,公司会有一个试用期,在这个时间段是相互了解适应的阶段。而试用期是有一定规定期限的。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一、劳动合同期限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二、试用期内常见的问题(一)试用期是一个约定的条款,如果双方没有事先约定,用人单位就不能以试用期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就试用
    2023-06-10
    129人看过
  • 关于尸检问题的相关问题
    关于尸检,《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对于死因不明或者对死因有争议的,应当进行尸检。司法实践中,许多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因种种原因致使死者在死亡后未进行相应尸体检验,并且由于相关资料缺乏致使死者死亡原因不明。造成未进行尸检的情况主要有三种:(1)病人死亡后,患方当时即对死亡原因提出异议,但由于传统观念的影响,死者家属拒绝尸检;(2)病人死亡后,患方即对医疗诊治提出异议,医疗机构也未提出进行尸检,或者医疗机构提出尸检但不能证明家属拒绝的;(3)死者在院外或在其他医疗机构发生死亡,而对该医疗机构的医疗诊治提出异议的。应当认为对于第一种家属拒绝尸检的责任在患方。第二种由于医疗机构比患方更了解相关规定,也明知尸检的重要意义,而不能证明已经提出尸检或家属拒绝尸检,因此应当由医疗机构承担责任。对于第三种,情况比较复杂,应当根据患者死亡后,患方是否及时通知了医疗机构,通知的时限是否在尸检尚能查明死因的时
    2023-06-08
    382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试用期
    词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更多>

    #试用期
    相关咨询
    • 请问哪些问题属于常见的试用期?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7-19
      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二、试用期常见的法律问题有: 1、试用期期限随意设定; 2、试用期不签订劳动合同; 3、试用期不缴纳社会保险; 4、试用期
    • 试用期的规定有哪些试用期的常见问题是什么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6-21
      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二、试用期常见的法律问题有: 1、试用期期限随意设定; 2、试用期不签订劳动合同; 3、试用期不缴纳社会保险; 4、试用期
    • 关于试用期辞退员工的问题有哪些规定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1-13
      1、用人单位辞退试用期员工的具体条件:员工不符合单位的录取条件;严重违反了单位的规章制度;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调岗后仍不能胜任的等。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
    • 关于标的物在试用期内毁损的风险问题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5-28
      标的物在试用期内毁损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 根据我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试用买卖的买受人在试用期内可以购买标的物,也可以拒绝购买。因此,标的物在试用期内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
    • 试用期会出现哪些常见问题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1-03
      试用期常见问题: 1、《劳动法》规定的“以上”、“不满”是否包括本数。 2、员工第二次入职同一单位,可否重新约定试用期。 3、岗位发生变动如入晋升平调后,可否重新约定试用期。 4、试用期工资不低于最低档工资或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如何理解。 【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