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破产需要股东同意是否?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8 21:01:54 56 人看过

是。理由:根据相关规定,债权人和债务人具有破产申请权,但公司申请破产应当经过股东同意。而且,只有具备法人资格的有限责任公司才有资格申请破产。个体户及承担无限责任的组织均不能申请破产。一般来说,申请破产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书面破产申请、企业主体资格证明、法人与主要负责人名单、职工情况和安置预案。

一、提出破产申请需满足哪些条件

申请(被申请)破产的债务人应当具备法人资格,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合伙组织、农村承包经营户不具备破产主体资格。国有企业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时,应当提交其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其破产的文件;其他企业应当提供其开办人或者股东会议决定企业破产的文件。

二、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可以申请破产吗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只有债权人和债务人才是合格的破产申请人。因此,破产案件的申请分为两类:债权人申请和债务人申请。

破产申请人是与破产案件有利害关系、依法具有破产申请资格的民事主体。需要说明的是,并非所有与破产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都具有破产申请资格。例如,公司的股东、董事,不得以股东或董事名义申请公司破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条规定,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三、什么情况下公司不破产清算

对于哪些情形公司不申请破产清算,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一般公司符合申请破产条件,无法进行重整的,都需经过破产清算程序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本法规定宣告债务人破产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和管理人,自裁定作出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后,债务人称为破产人,债务人财产称为破产财产,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称为破产债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31日 03:0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公司破产相关文章
  • 破产申请时,有限公司股东是否需要参与决策?
    公司申请破产是需要股东同意,公司债权人可以申请破产,如果公司申请破产的,应当经过股东会同意。申请破产,是指由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向法院提出的宣告债务人破产以清偿债务的诉讼请求。我国《企业破产法》规定,债权人和债务人具有破产申请权,但债务人(公司)申请破产须经公司股东同意。有限公司破产股东承担的责任有哪些有限公司破产股东承担的责任有:1、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2、当公司发生债务责任时,股东并不直接对债权人负责,而是由公司以自己的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3、若股东已向公司缴纳出资,履行了出资义务,公司破产时股东没有责任;4、若股东尚未向公司缴纳出资,未履行出资义务,公司破产时股东须向公司补足其认缴的出资。如果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条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应当提
    2023-07-07
    464人看过
  • 破产重整需原股东同意吗
    一般情况下是需要原股东同意的,破产重整需要股东协商。参照公司章程表决。破产重整怎样分配一、上市公司的破产重整模式上市公司重整的大体思路分为两种:保留主营业务、买壳上市。(一)保留主营业务模式该种重整模式适用于那些主营业务良好,但由于规模扩张过快或者为第三方提供大量担保而陷入债务的企业。(二)买壳上市大部分上市公司破产重整采用该模式,采用第一种模式实现重整的上市公司少之又少。所谓买壳上市,是指一些非上市公司通过收购一些业绩较差、并且筹资能力弱化的上市公司,通过剥离被购公司资产、注入自己的资产,从而实现间接上市的目的。二、非上市公司的破产重整模式从具体操作模式上看,非上市公司重整一般有以下几种模式:1、原有股权不变,债务人继续经营该种模式是指,保持债务人原来的股权结构不变,由债务人通过持续经营的获得的利润偿还破产债权。主要适用于那些经营利润好,而且生产经营的核心资产未被抵押或者抵押权人同意暂缓
    2023-04-17
    461人看过
  • 公司申请破产需要股东会通过吗?
    申请破产时需要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一、召开股东会的流程股东会议召开流程有:1、股东会的发起程序:定期股东大会,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时间发起和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发起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2、股东会的通知: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应当由董事会发出。通知方式应当采取书面的方式,通知内容,开会通知应当包括开会时间、地点,同时还应该包含开会拟审议的具体内容。3、股东大会的主持:一般情况下股东大会的召开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主持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也不能主持的,由全体董事推举其中一位董事主持。4、股东大会的表决:股东大会的表决应当按照章程的规定作出,章程没有特殊规定的,一般事项的表决由
    2023-06-20
    380人看过
  • 股东申请公司破产需要哪些材料
    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申请破产时,申请人应提供下列材料:1、债务人请求破产还债的书面申请;2、债务人企业亏损的书面说明;3、债务人企业至破产申请日上月末的资产负债表等有关会计报表;4、具有相应资质的审计机构对债务人企业审计后作出的审计报告,以证明该企业已资不抵债;5、企业至破产申请日止的资产状况明细表,包括有形资产清单(列明财产名称、规格、处所和价值等)、无形财产情况(商标权、专利权及对外许可使用的情况和其他知识产权并附相关证书);6、企业对外投资情况(包括合资企业、合作企业、股份制企业、联营企业、独资企业、子公司、股票、债券等),已注销的,应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相关文件;7、企业在银行开立帐户的情况,并列明至破产申请日的帐户余额;8、企业资产抵押情况,包括企业为他人担保或抵押,以及他人尉企业担保或抵押的情况;9、企业债权情况表,列明破产企业的债务人名称、住所、邮政编码、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
    2023-04-17
    457人看过
  • 经过股东批准:公司章程的修改是否需要全体股东同意?
    按照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修改公司章程,需要召开股东会,且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但是这只是最低限制,根据公司自治原则,公司可以对公司章程的修改进行更严格的限定。所以,可以在公司章程中规定,修改章程的某条或者某几条要经过全体股东同意。股东内部转让出资后应否修改公司章程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
    2023-07-21
    496人看过
  • 股东公司破产后能否收回财产?
    公司破产股东钱退不退,需要依具体情况而定。公司破产时,管理人或者债务人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解除合同的,对方当事人以因合同解除所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申报债权。企业破产债务人欠股东的钱,属于普通职权,债权人有权向管理人申报。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公司破产股东需要承担哪些责任公司破产股东承担的责任是:1、有限责任公司是企业法人,拥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对公司承担责任;2、公司和股东是相互独立的。对于有限公司的债务和破产,股东一般不需要个人偿还,除非股东本人为公司债务提供担保,或者股东从公司撤回、转让资金、逃避债务等。在这些例外情况下需要承担;3、按照破产程序,
    2023-07-14
    393人看过
  • 破产管理人是否可以由破产公司股东担任?
    (一)企业因严重亏损,扭亏无望,资不抵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可提出破产申请。(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不予宣告破产:政府有关部门、有关金融机构、企业、团体、个人给予债务人资助或帮助债务人清偿债务的得担保,自破产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能清偿债务的。债务人出现“资不抵债的”情况,但并非就失去信用,失去清偿债务的能力,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应当是不能以财产、信用或其他能力等任何方法清偿债务。债务人可以直接起诉破产管理人吗一般来说,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以后,应当指定破产管理人,依照在破产法起草过程中的通说——法定机构说,管理人被认为是法律为实现破产程序的目的而设定的履行法定职能的机构,其是独立于债务人和债权人,负责经营管理进入破产程序的企业法人,实施对债务人财产的管理、处分、整理、变价和分配等工作。对于债务人起诉破产管理人的问题,企业破产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债务人、债权人对债权表记载的事项有异议的,可
    2023-07-04
    357人看过
  •  股东大会是否有权宣布公司破产?
    根据《破产法(试行)》和《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同时又申请人民法院对公司进行清算的,人民法院对其提出的清算申请不予受理。但人民法院可以告知原告,在人民法院判决解散公司后,应自行组织清算或另行申请人民法院对公司进行清算。抱歉,我需要您提供需要修改的内容,这样我才能为您提供修改后的文本。依照《破产法(试行)》和《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同时又申请人民法院对公司进行清算的,人民法院对其提出的清算申请不予受理。人民法院可以告知原告,在人民法院判决解散公司后,自行组织清算或者另行申请人民法院对公司进行清算。【公司法修订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公司法领域也发生了许多变化。为了适应新时代的要求,公司法修订已经完成,并于2021年1月1日正式实施。本次修订对公司法的基本原则、制度体系以及内容都进行了全面更新。在本次修订中,公司法更加注重保护公司尤其是中小股东的
    2023-11-15
    52人看过
  • 公司破产重整能否冻结股东股权
    公司破产重整不可以冻结股东股权。《企业破产法》第19条没有直接规定债务人之股东所持股权的执行程序应当中止,但从破产程序中应尽量保持与债务人有关的财产稳定的意义上讲,在公司资不抵债而破产重整时,股东之股权与债务人财产具有一定的相似性。《企业破产法》第79条第2款规定重整期间债务人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不得向第三人转让持有的股权,主要目的之一也是保障重整的顺利进行,便于股权的调整。重整计划经人民法院批准后,即具备生效法律文书之性质,该计划中包括股权调减的所有内容均应当执行。股东的债权人对股权进行冻结的,因为在法律价值上重整程序应优先于普通执行程序,所以为执行重整计划,对相应数量的股权冻结措施应当解除。公司破产重整流程是怎样的1、公司出现《破产法》第二条规定的重整事由。2、债权人和债务人直接向法院提出《重整申请》,启动重整程序。在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法院受理申请后宣告破产前,债务人或者
    2023-08-17
    416人看过
  • 其他股东是否同意公司股权转让?
    股权转让不需要公司其他股东的同意。股权转让发生在公司股东之间。此时,股权转让不需要公司其他股东的同意,股东可以自由决定转让给哪个股东,转让多少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此时,股权转让需要其他股东超过一半的同意,并符合一定的程序要求。即股权转让的股东应当书面通知其他股东转让事项,其他股东应当在30日内答复,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转让超过一半的,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转让买的,视为同意转让。超过一半的其他股东同意转让。此时,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只有当其他股东不行使优先购买权时,股东才能将股权转让给股东以外的人。股权转让未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全部转让的,转让人不再是公司股东,受让人成为公司股东;部分转让的,转让人不再就已转让部分享受股东权益,受让人就已受让部分享受股东权益。未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未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的股权转让合
    2023-07-15
    56人看过
  • 公司股东是否应该考虑申请破产?
    股东不能申请破产,但可以申请解散公司再清算。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作为债务人的企业法人,不能偿还到期债务时,其债权人也可以申请该债务人破产。申请破产的条件如下:1、债务人、债权人、破产清算组人员等人提出破产清算申请;2、存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等情形;3、其他条件。申请破产的流程如下:1、债务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申请;2、人民法院在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裁定是否受理;3、有特殊情况的,裁定受理的期限经批准后可以延长十五日;4、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公司股东是否能退股关于公司股东能否退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大会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要求公司以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但公司连续五年盈利,符合本法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的;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3、公司
    2023-07-06
    95人看过
  • 股东同意股权转让是否需要签字
    股东同意股权转让是需要签字,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人合性和资合性,股东之间的股份转让是完全自由的,而向股东之外的第三人转让股份,则需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必须手续符合法律规定,否则转让行为很有可能不被法律认可,导致转让无效。一、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购买转让的股权规定是什么?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
    2023-03-16
    67人看过
  • 公司是否能在股东提出退股后同意?
    看入股协议书是如何规定的。如果没有约定,可以拒绝。1、股东是公司的出资人和所有人,对公司享有参与管理的权利。2、股东可以只出资不在本单位工作,大股东要求退股是滥用股东权利,没有法律依据,小股东有权拒绝。股东要如何退股股东出资设立有限公司以后,因经济生活的实践却又要求股东退股,原因很多:(1)公司经营风险过大,超出股东投资的预期。(2)股东死亡。股东依法享有股权列入遗产。若继承人不愿或者不适宜成为公司股东时,就得将死亡股东的投资从公司中分离出来。(3)股东离异。当股东婚变,作为非股东一方配偶很难参加对人合性要求比较高的有限公司。非股东的配偶常要将股东权益的一半从公司中抽取出来变现交割。(4)小股东遭遇控股股东压榨而欲退股。(5)公司陷入僵局。(6)股东的出资面临法律强制执行。(7)其他情形如股东长期患病不能参加公司管理、股东乔迁异地或者国外而要求退出公司、股东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故急需资金等。
    2023-07-07
    461人看过
  • 公司破产股东能否进行股权转让
    公司破产股东可以进行股权转让。股东转让股权应当遵守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股东过半数同意且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股权可以转让。一、公司股权应该怎样转让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没有债务可以转让公司的股权吗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有债权债务的情况下
    2023-06-27
    425人看过
换一批
#破产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公司破产的程序为: 1、由公司、公司债权人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裁定受理后进入破产程序并指定管理人接管公司财产。 2、法院指定的管理人有权决定公司尚未履行的合同是否继续履行,并监督管理公司的财产。 3、债权人进行债权申报,在管理人制定完成分配... 更多>

    #公司破产
    相关咨询
    • 股东借款是否需要经过公司同意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5-09
      涉及公司的问题都是比较复杂的.你朋友的行为是否是抽逃还不一定,要看资金出去的形式,从你所说的情况来看,恐怕还是经过公司同意的,不知是否是以借款的名义,如果是以他个人名义借出而又长期不归还的,应属于是一种挪用的行为,但并不能以此种行为就否认他的股权.你转让股份是否要经他同意一要看你们的公司章程里有否相关的规定,我国公司法目前没有什么情况下可以否定股东资格的法律规定,我认为目前的办法是你修改章程.
    • 公司股东增资,股东需要同意吗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8-08
      需要三分之二以上的股东同意。 如公司章程没有特殊约定,应当按照公司法规定:公司增资须经持有公司股权三分之二以上的股东同意,才可以形成有效股东会决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四条 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增加资本的方式主要有增加票面价值、增加出资
    • 公司破产股东是否会坐牢2022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0-15
      公司破产后,股东一般是不需要坐牢的,公司以股东的出资承担有限的责任,但公司股东有恶意隐藏公司资产的,就有可能造成犯罪。
    • 公司想要申请破产,申请公司破产需要开股东会吗?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8-18
      依照《破产法(试行)》和《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股东会申请破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因经营不善严重亏损,不能偿还到期债务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作为债务人的企业法人,不能偿还到期债务时,其债权人也可以申请该债务人破产。 《公司法》第一百零四条 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
    • 公司可否申请破产,股东能否申请破产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8-11
      破产保护是指不顾债务人可否有偿付本领,当债务人自愿向法院提议或债权人强制向法院提议破产重组申请后,债务人要提议一个破产重组方案,就债务偿还的时限、方式以及可能减损某些债权人和股东的利益作出安排。这个方案要予以其肯定的时间提议,然后经过债权人通过,经过法院确认,债务人能够继续营业。这就是重整的概念。破产保护的核心,是为重组融资创制了一种特殊的清偿优先级,在缺乏这一优先级时,重组者通常濒临一对冲突: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