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官挪用征地款怎么判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2 20:13:39 457 人看过

挪用公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审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l998年5月9日施行)的规定,对挪用公款案量刑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1、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包括挪用者本人使用或者给他人使用。挪用公款给私有公司、私有企业使用的,属于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

2、挪用正在生息或者需要支付利息的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但在案发前全部归还本金的,可以从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给国家、集体造成的利息损失应予追缴。挪用公款数额巨大,超过三个月,案发前全部归还的,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3、挪用公款数额较大,归个人进行营利活动的,构成挪用公款罪,不受挪用时间和是否归还的限制。在案发前部分或者全部归还本息的,可以从轻处罚;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挪用公款存入银行、用于集资、购买股票、国债等,属于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所获取的利息、收益等违法所得,应当追缴,但不计人挪用公款的数额。

4、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赌博、走私等非法活动的,构成挪用公款罪,不受数额较大和挪用时间的限制。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1日 00:0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有期徒刑相关文章
  • 三村官贪污村征地补偿款一审被依法判处
    日前,经湖南省宜章县检察院立案查办的湖南宜章迎春镇鹧鸪坪村村官李品社、李和平、李细亨被该县法院以构成贪污罪分别判处六年、六年、五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分别没收个人财产二万、二万、一万元不等。2009年至2012年,时任该村的村会计李品社,治保主任李和平,村党支部委员李细亨利用在衡阳至临武高速公路征地过程中协助国土部门、迎春镇镇政府发放征地补偿款的职务之便,以假签名和假领条的方式侵吞公共财产,其中李品社、李和平与李某(村支书,另案处理)三人合谋共同侵吞公共财产131589元;李品社、李和平、李细亨、李某四人合谋共同侵吞公共财产110000元;其中,李品社、李和平每人分得71363元,李细亨分得27500元。法院依法作出以上判决。文中人名皆为化名。
    2023-06-08
    128人看过
  • 如何认定村委会挪用征地补偿款罪
    村委会挪用贪污征地补偿款应当以贪污罪定罪处罚。一、村干部沼气池补助款私分属于贪污罪吗村干部将沼气补助款私分属于贪污罪。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贪污罪的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刑法上所称的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根据相关法律,村民委员会等村基层组织人员协助人民政府从事下列行政管理工作,属于“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村民委员会等村基层组织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挪用公款、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构成犯罪的,适用刑法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的规定。二、贪污罪和
    2023-03-14
    215人看过
  • 7村官贪污征地款买保险保险业务员挪赃款黑吃黑
    7名村官贪污征地款21万,用于给自己买盈利性保险产品,没想到,这笔赃款却被更贪心的保险公司业务员,挪用到自己名下再买理财保险。这起发生在陕西省咸阳渭城区的案中案,被渭城检察官慧眼识破。近日,该串案中的8人,因涉嫌贪污和挪用公款罪,被立案侦查。2007年8月,渭城区某村支部书记王建华、村长吴斌等“两委会”7名成员共同研究,用村里征地款为自己购买中国人寿国寿鸿鑫理财保险,每人每年一万,3年交清,7人共计21万。随后,该村会计一次性向保险公司打入21万元。经过检察官慎密侦查,很快突破此案。分三年交的保险费为什么一次性打入?这21万元是否安全到达保险公司账户?种种迹象再次引起检察官的警觉。随即,他们来到保险公司进行调查,果不其然,留在保险公司账上的只有一年的费用7万元,另14万元不知踪影,经手这笔费用的业务员吴宝弟有重大嫌疑。经审查,吴交代了自己从公司账上套出14万,以他姐姐的名义,再次给自己买理
    2023-06-08
    416人看过
  • 村干部挪用征地补偿款该如何维权
    1、根据《土地管理法》,村干部贪污土地补偿款的,村民可以向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或者检察机关举报。《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三十一条:村民委员会不及时公布应当公布的事项或者应当公布的事项不真实的,村民有权向乡人民政府报告,民族乡、镇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由有关人民政府或者有关主管部门负责调查核实,依法责令公布;查实有违法行为的,有关人员应当依法承担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三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了村民委员会和其他村基层组织的工作,刑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其他依法从事公共事务的人员”的,第九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其他依法从事公共事务的人员”,由村民委员会和其他村基层组织协助人民政府开展下列行政工作:刑法:(1)救济、应急、防洪、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等款物的管理;(2)社会捐赠和公益性款物的管理;(3)国有土地的经营管理;(四)征地补偿管理;(五)税收征缴;(六
    2023-05-31
    266人看过
  • 挪用征地补偿款抚州一村支书获刑
    抚州市一村支书挪用村民的土地补偿款,供自己做生意。近日,由抚州市临川区检察院侦查终结提起公诉,被告人游才兴犯挪用公款罪被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2008年12月,因向莆铁路建设需要,临川区土地储备中心征收腾桥镇陈家村水田、水塘、林地合计81.5792亩,4村民应得征地款共计16万余元。2009年5月,该村经镇政府同意决定从4名村民的征地补偿款中扣除未交罚款共计5.2万元。该村原村支书游才兴将扣得的5.2万元存入个人存折后,全部挪用到自己的砂石业务中。
    2023-06-08
    367人看过
  • 违规挪用农村征地补偿款构成何种罪?
    无权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超越批准权限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不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批准用地的,或者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批准占用、征收土地的,其批准文件无效,对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非法批准、使用的土地应当收回,有关当事人拒不归还的,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挪用征地补偿款会怎样如果挪用征地补偿款数额较小,不构成犯罪的,由有关机关责令改正,追回有关款项,限期退还违法所得,对有关责任单位通报批评、给予警告;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如果挪用数额较大的,可构成贪污罪,将按照刑法贪污罪的有关规定,定罪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九条无权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超越批准权限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不按照土地
    2023-07-05
    403人看过
  • 村委会挪用征地补偿款的形式有哪些?
    一、侵占挪用征地补偿费的主要表现形式有三种1、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征地补偿费。2、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征地补偿费。3、以其他形式侵占或挪用征地补偿费用,如巧立名目、假借各种名义或者以弄虚作假的手段侵占、挪用征地补偿费。二、侵占或挪用征地补偿费的法律责任《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九条规定: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由此可以看出,侵占或挪用征地补偿费实际上属于贪污、挪用公共财产,应当由司法机关处理,原则上不属于土地行政执法的范畴。征地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侵占征地费,是单位或个人将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征地补偿费据为己有的行为;挪用征地费是单位或个人利用职务之便,将被征用土地的征地补偿费挪作他用谋取利益的行为。按照《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行政机关侵占、截留
    2023-06-24
    177人看过
  • 村民小组长挪用征地补偿款构成何罪
    【案情】被告人黄某某系某村民小组组长。2003年至2005年间,黄某某以村民小组组长的名义先后二次与某单位签订了二份土地征收协议。2003年8月5日,黄某某从某单位领取第一次征地补偿款26.8万元,全部发给了村小组村民。2005年7月22日,黄某某从某单位领取第二次征地补偿款14万元,除被告人黄某某自己应得的土地补偿款及已发放给部分村民的土地补偿款外,余款10万元在部分村民对出让土地有意见不愿领取的情况下存在黄某某的个人帐户上。2006年2月起,黄某某陆续挪用征地补偿款5万元用于赌博,并且输掉。2007年4月4日,又挪用5万元征地补偿款借给其女婿刘某某急用。2008年7月3日,被告人黄某某退回挪用款10万元。综上,被告人黄某某共挪用征地补偿款10万元,其中5万元用于赌博,5万元借给他人使用,挪用时间为12个月。【分歧】被告人黄某某挪用征地补偿款的行为构成何罪?对此有两种不同意见。第一种意见
    2023-04-27
    329人看过
  • 公务员挪用征地补偿款怎么处罚
    公务员挪用征地补偿款的处罚是:以职务侵占罪定罪处罚,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土地补偿费归农村经济组织所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五条“村民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管理本村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的规定,土地补偿款在分配入村财务帐后,即成为村集体财产,此时,农村基层组织人员对土地征用补偿费用管理的性质应属于自治或者经营事务,而非协助人民政府从事行政管理工作的公务的行为。一、与贪污罪的区别1、主体要件不同,这是职务侵占罪和贪污罪最主要、最本质的区别。本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无论是股份有限公司、有限
    2023-02-17
    303人看过
  • 政府侵占挪用征地补偿款怎么办
    可以到当地乡镇政府进行举报。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对于侵占、挪用征地补偿费的一般主体,即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人员,追究侵占罪和挪用资金罪的刑事责任。对于侵占、挪用征地补偿费的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追究贪污罪和挪用公款罪的刑事责任。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村民委员会等村基层组织人员侵占、挪用征地补偿费的适用贪污罪和挪用公款罪。侵占或挪用征地补偿费实际上属于贪污、挪用公共财产,应当由司法机关处理,尚不构成犯罪的,要依法给予行政处分。行政机关侵占、截留、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的,对有关责任人员,根据情节给予记大过、降级、撤职或开除处分。一、征地补偿纠纷管辖如何确定1、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从法律层面上讲,涉及不动产物权的诉讼应当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包括拆迁许可案件、拆
    2023-06-29
    440人看过
  • 村委会挪用贪污征地补偿款应承担什么罪呢
    对征地补偿款进行管理时,村委会可以认定为从事公务的人员,挪用贪污征地补偿款的,可以按贪污罪进行处理。我国《刑法》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一、请问贪污罪主体有特殊要求吗?贪污罪的主体有特殊要求,是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受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的规定,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罪论。贪污罪属于一种严重的经济犯罪,不仅
    2023-06-24
    312人看过
  • 农村土地变建设用地征地款怎么分
    一、农村土地变建设用地征地款怎么分征地补偿费用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应当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负责管理,用于被征地单位的生产发展,安置被征地后的农民。县、乡政府直接管理和使用土地补偿费是不合法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二、农村征地补偿款的分配原则是什么(一)民主议定原则和合法性原则。(二)平等原则。(三)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集体成员在享有分配利益的同时要考虑其对集体所尽义务的大小,做到权利与义务相一致,公平合理地分配征地款。三、国家农村土地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2023-05-06
    84人看过
  • 土地征用补偿款成了"村官"争抢的"唐僧肉"
    据西安市检察院机关对近5年来农村基层干部犯罪调查报告中的数据显示,2003年1月至2008年10月间,西安市检察机关共查办村干部犯罪85人,村干部涉土犯罪多发,土地征用补偿款成了村主任和村支书等村官争抢的唐僧肉,特别是近两年来上升趋势特别明显。土地征用款和各种补偿款往往是村主任和村支书等村官们人人争抢的唐僧肉。西安市检察院反贪局局长贺佑荣介绍说,村干部涉及此种犯罪的主要手法有两种,一是在基础建设过程中利用协助政府建设之机,虚列占有土地人员,冒领补偿款。西安市东三环建设工程在某村征用土地时,该村第三小组原组长及副组长阎某、刘某合谋,趁协助三环建设之机每人虚列其亲属二人,虚构三环征地占有其土地的事实,冒领土地附着物补偿款9.7万元。二是将代管的土地补偿款直接挪用或贪污。在西蓝高速公路修建过程中,沿途两村4名村干部均以此方法犯罪。另外,随着西安城市化建设的大发展,近郊城中村改造成为重点,也成为村
    2023-04-23
    279人看过
  • 私分村民征地补偿款攸县三“村官”领刑
    攸县三位村官,在协助县政府从事土地征用补偿费用管理工作中,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土地征用补偿款达2万余元。8月5日,攸县法院一审以贪污罪分别判处陈某、晏某、韩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至六个月,并宣告缓刑。陈某、晏某、韩某分别系攸县菜花坪镇某村村支部书记、妇女主任、村秘书。在2005年1月至6月期间,陈某伙同晏某、韩某利用协助县政府从事某工程行政管理工作的职务之便,截留土地征用补偿款进行私分。其中陈某参与截留国家财政资金2.6万元,个人分得9750元;晏某参与截留2.4万元,个人分得7250元;韩某参与截留1.4万元,个人分得5500元。案发后,三人均已全额退回所得赃款。法院认为,案发后三人认罪态度较好,所得赃款均已退回,可酌情从轻处罚。
    2023-06-08
    438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有期徒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的一种,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人的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我国适用面最广的刑罚方法。 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最高减刑数额为原判刑期的一半。判刑十五年,最多减刑七年六个月。... 更多>

    #有期徒刑
    相关咨询
    • 村委会挪用征地补偿款罪判刑多久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7-13
      村委会挪用贪污征地补偿款应当以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因为对征地补偿款进行管理时,村委会可以认定为从事公务的人员,因此可以以贪污罪定罪论处。 所谓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贪污罪可以按照下列标准量刑: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
    • 村小组长挪用征地补偿款构成挪用公款吗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16
      挪用公款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为。那么此时由于村小组长此时是负责协助国家工作应被视为国家工作人员,所以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村小组长是构成挪用公款罪。
    • 被挪用农村土地补偿款和征用补偿款, 怎么办?
      香港在线咨询 2021-11-06
      挪用集体土地征地补偿不构成犯罪的,依法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当事人可以向政府管理部门举报,也可以向辖区内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
    • 村长挪用征地补偿款是犯罪吗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0-16
      可能涉及挪用特定款物罪(刑法第273条),是指违反特定款物专用的财经管理制度,挪用国家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行为。第二百七十三条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村干部挪用征地款构成犯罪吗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1-31
      是否构成犯罪,要视具体情况而定,村民委员会等村基层组织人员协助人民政府从事下列行政管理工作:(一)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管理;(二)社会捐助公益事业款物的管理;(三)国有土地的经营和管理;(四)土地征用补偿费用的管理;(五)代征、代缴税款;(六)有关计划生育、户籍、征兵工作;(七)协助人民政府从事的其他行政管理工作。在这些工作中,如果发生侵吞财物,可以构成贪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