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股权的强制执行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6 09:33:37 253 人看过

股权的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的申请,依据生效法律文书强制转让被执行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或出资的一种措施。具体说来,就是当负债股东无力清偿到期债务时,人民法院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将该负债股东的财产性权利——股权以强制转让的方式变现清偿或折抵债务。股权强制执行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民事诉讼法》、《公司法》、《民诉法适用意见》、《执行规定》以及最高法院《关于冻结、拍卖上市公司国有股和社会法人股若干问题的规定》。其中,《执行规定》第53条第一款规定,对被执行人在有限责任公司、其他法人企业中的投资权益或股权,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冻结措施。该条规定首次明确把股权列为强制执行的标的。

股权强制执行的条件有两类:

一、股权强制执行的实体条件

第一,作为被执行人的股东必须没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包括没有股息、红利、存款,或是其他财产虽经执行却仍不足以清偿债务。《执行规定》第55条规定,对被执行人在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中的投资权益或股权,在征得合资或合作他方的同意和对外经济贸易主管机关的批准后,可以对冻结的投资权益或股权予以转让。如果被执行人除在中外合资、合作企业中的股权以外别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其他股东又不同意转让的,可以直接强制转让被执行人的股权,但应当保护合资他方的优先购买权。该规定第8条,人民法院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如果股权持有人或者所有权人在限期内提供了方便执行的其他财产,应当首先执行其他财产。其他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方可执行股权。从前述规定可以看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被执行人股权的前提之一是被执行人别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但如果涉及执行被执行人在其独资开办的法人企业中的股权时则不受本原则的限制。

第二,强制执行股权必须保证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从公司法的原理出发,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人合因素,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股东之间的相互信任非常重要。《公司法》第73条对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作出了强制性的规定,即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人民法院在强制执行(转让)被执行人的股权前,应尽量满足其他股东的意愿,对其他股东因身份而享有的优先购买权予以保障,以利于公司发展和股东构成的稳定。

第三,强制执行股权不能破坏资本维持原则。该原则是公司制度的基本原则之一,要求公司应当维持与资本总额相当的财产,在公司存续期间不允许公司股东把已缴付的出资资本收回。作为这一原则的具体体现,我国《公司法》第36条规定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按照公司法的一般法理,公司登记成立后,公司的财产即独立于股东个人的财产而存在,股东的个人债务不等于公司的债务。所以,实践中出现的对有限公司自有财产的执行或要求公司交出被执行人的出资的做法,明显违背了公司法的基本原则,应予禁止。

二、股权强制执行的程序条件

因股权强制执行引起的股权转让,除应符合一般股权转让的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或受以下因素的制约:

1、要有强制执行的依据。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执行依据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支付令以及仲裁裁决书、公证债权文书等,上列执行依据应当具有给付内容,否则不应作为强制执行股权的依据。

2、应履行通知义务。保护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只有其他股东依法放弃了优先购买权时,才可将股权强制转让给案外第三方。

3、股权强制执行的范围应限于执行依据所确定的数额及执行费用,当股权价值大于执行债权时,仅能执行相应的部分股权,而不能就全部股权予以强制执行转让,原股东仍然享有剩余股权。

4、股权执行必须进行价值评估。股权转让时的价值与股东原出资额之间肯定存在着一定的差距,为公平保护案件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处理时一定要按照《执行规定》第47条、最高法院《关于冻结、拍卖上市公司国有股和社会法人股若干问题的规定》第9条和最高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以下简称《拍卖规定》)第4条处理,即对拟拍卖的财产,人民法院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价格评估。对于财产价值较低或者价格依照通常方法容易确定的,可以不进行评估。对被执行人的股权进行评估时,人民法院可以责令有关企业提供会计报表等资料;有关企业拒不提供的,可以强制提取。

5、首选拍卖的方式处理股权。拍卖是以公开竞价的形式,将特定物品或者财产权利转让给最高应价者的买卖方式。法院通过拍卖的方式处置股权,可以最大限度地满足债权人金钱受偿的意愿。《执行规定》第46条规定,人民法院对查封、扣押的被执行人财产进行变价时,应当委托拍卖机构进行拍卖。最高法院《关于冻结、拍卖上市公司国有股和社会法人股若干问题的规定》第8条第3款人民法院执行股权,必须进行拍卖和《拍卖规定》第2条人民法院对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进行变价处理时,应当采取拍卖的方式,但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都对股权变价的方式作了明确规定,故拍卖是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股权的首选方式。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3日 23:2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强制执行相关文章
  • 什么是股权强制执行
    (一)股权的含义股权是公司这种现代企业组织形式中不可缺少的一项内容。各国立法关于股权的表述不是很一致,如日本公司法将之表述为“持分权”,我国台湾公司法则表述为“因出资而产生的权利”。此外,还有不少国家和地区在立法中并不明确规定(1)。在我国立法中,有关股权的表述也并不是很明晰,有些涉及股权的法条存在明显的滞后痕迹,已不适应现阶段经济发展的要求,更对法院的执行工作造成了不必要的阻碍。如我国《公司法》中就未明确提出过股权的概念,在牵涉到股权时,往往以“出资额”、“注册资本”、“资本额”、“股份”等名词取而代之。虽然股权与其种种“代称”之间存在种种不可分割的联系,但这里我们有必要将有关概念予以澄清,主要是股权与出资额及注册资本的差别。其实,它们最主要的差别即在于股权是一种财产权利,而出资额与注册资本仅仅是特定财产的数量表现;另一个重要差别在于前者是一个变数,而后两者一般说来是一个定值。股权作为一
    2023-04-30
    292人看过
  • 股权及股权强制执行的含义是什么
    (一)股权的含义股权是公司这种现代企业组织形式中不可缺少的一项内容。各国立法关于股权的表述不是很一致,如日本公司法将之表述为“持分权”,我国台湾公司法则表述为“因出资而产生的权利”。此外,还有不少国家和地区在立法中并不明确规定(1)。在我国立法中,有关股权的表述也并不是很明晰,有些涉及股权的法条存在明显的滞后痕迹,已不适应现阶段经济发展的要求,更对法院的执行工作造成了不必要的阻碍。如我国《公司法》中就未明确提出过股权的概念,在牵涉到股权时,往往以“出资额”、“注册资本”、“资本额”、“股份”等名词取而代之。虽然股权与其种种“代称”之间存在种种不可分割的联系,但这里我们有必要将有关概念予以澄清,主要是股权与出资额及注册资本的差别。其实,它们最主要的差别即在于股权是一种财产权利,而出资额与注册资本仅仅是特定财产的数量表现;另一个重要差别在于前者是一个变数,而后两者一般说来是一个定值。股权作为一
    2023-04-27
    53人看过
  • 法院要如何强制执行股东的股权
    一、对于股东的股份强制执行是将其名下的财产直接进处分,他的股份可以被法院强制执行。债权人依生效的具有给付内容的法律文书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在查明被执行人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以清偿股东所欠债务时,才可进入对股东在企业的股权强制执行程序。二、强制执行股权的基本程序是怎样的在实际操作中,股权的强制执行应按一定的程序进行。强制执行股权的基本程序是:1、向股份企业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查了解被执行人的股权情况和股份企业的有关情况债权人依生效的具有给付内容的法律文书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在查明被执行人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或其他财产不足以清偿股东所欠债务时,才可进入对股东在企业的股权强制执行程序。2、裁定冻结被执行人的股权3、被执行股权进行作价由于对股权作价我国目前尚无法律规定,且投资的方式和种类异常灵活,因而对股权作价较为复杂。应委托有合法资格的专门机构进行价格评估。4、通知其他股东行使优先受让权若其他股东愿
    2023-03-17
    156人看过
  • 股权是否可以强制执行?
    股权是能被强制执行的。财产性是股权的最基本属性,是股权可供强制执行的前提。股权的自益性和共益性是股权强制执行的物质基础。强制执行指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一、离婚后财产分割一方不执行怎么处理离婚后分割财产一方不执行,可以凭借婚姻协议向法院起诉,获得胜诉生效的判决书后,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二、到法院起诉需要多长时间到法院起诉是需要比较长的时间的。需要走以下流程:1、你首先要先写好起诉书,带着有关的证据材料,到法院立案。2、立案后,一般在1个月以上才开庭审理。3、也就是说,一般需要在你起诉后三个月之内得到法院判决。4、法
    2023-03-31
    249人看过
  • 如何理解股权强制执行
    股权的强制执行是指法院根据债权人的申请依据生效的法律文书对被申请执行人作为股东在其他公司持有的股份或出资所采取的一种强制转让措施。当负债股东无力清偿到期债务时,法院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将该负债股东的财产性权利——股权以强制转让的方式变现清偿或折抵债务。可见,股权的强制转让过程也就是法院凭借国家强制力,“强制”地把属于负债股东的投资权益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转让给第三人的过程。股权是一种私权,当遵循私法自治原则。有限责任公司是公司众设立人在意志妥协一致后为实现各自的利益目标而设立,是契约的产物,与股份有限公司相比具有明显的人合性质,如果将股东出资强制转让给第三人,无异于强制地变更原股东协议,将新的合作伙伴强加于其他股东,这样既违背当事人——股东的个人意愿,也与有限责任公司的基本特质——基于合伙的当事人相互信任、股东与公司人格一定程度的结合、公司依股东协议设立和运作这些有限责任公司的基
    2023-04-21
    424人看过
  • 股权是否能被强制执行
    财产性是股权的最基本属性。股东因其出资行为,以实物或金钱为载体,将其出资转化为注册资本。公司注册资本是股东财产性权利的集合体,股权在变价时又可以价钱形式量化,因此股权具有典型的财产性。根据强制执行理论,凡具有财产价值者,均可为执行的标的,由此可见,股权的财产性是股权可供强制执行的前提。股权包括自益权和共益权两项基本内容。自益权是指股东以自己的利益为目的而行使的权利,如资产受益权。具体包括股息,红利分配请求权,新股认购权,公司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等,是纯粹的财产性权益。共益权是指股东以公司利益为目的,参与公司事务的权利,他,如公司经营重大决策权和选择管理者的权利。共益权虽不是纯粹的财产权,但其仍围绕着财产权这一核心而设,其目的是为了最大限度地追求财产权益。因此,股权的自益性和共益性是股权强制执行的物质基础。股权是一种可转让的权利,公司是以资本为基础而设立的企业,股东的地位以股东拥有的股份额为唯
    2023-04-26
    165人看过
换一批
#执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法院的执行组织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运用国家的强制力量,在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义务时,强制其履行义务,从而实现生效法律文书内容。... 更多>

    #强制执行
    相关咨询
    • 强制执行股权怎么执行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6-05
      强制执行股权的基本程序主要是: 1、向股份企业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查了解被执行人的股权情况和股份企业的有关情况。 2、裁定冻结被执行人的股权。 3、被执行股权进行作价。 4、通知其他股东行使优先受让权。 5、由法院发布转让股权的公告,以公开招标方式转让股。 6、签定股权转让合同。《公司法》第七十三条规定,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 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
    • 强制执行股权的问题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0-23
      既然工商局说正常是15天,那就耐心等待好了。
    • 股权强制执行的程序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2-21
      强制执行股权的程序有: 1、向股份企业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查了解被执行人的股权情况和股份企业的有关情况; 2、裁定冻结被执行人的股权; 3、通知股份企业对被执行股东的股权限期先作为内部转让处理,如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指定受让人等; 必要时,执行人员可参加股东大会,说明法律规定和执行情况,如果内部股东购买的,交付转让金后,股权执行程序即告结束; 4、委托有关部门对股权进行评估作价; 5、发布强制转让、
    • 关于股权的强制执行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0-15
      股权的强制执行的规定 股权的强制执行,是指诉讼中败诉债务人在持有股权情况下,人民法院为了保护胜诉债权人利益执行生效判决、裁定时,将标的股权进行强制执行的行为。 人民法院依据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 股权能否强制执行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12
      不能。 强制执行是执行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 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民事判决书、实现担保物权裁定、确认调解协议裁定、支付令等。它们一经生效,义务人即应自动履行。如拒不履行,权利人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提出申请的权利人称申请人,被指名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