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合同中应该如何确定货物损失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7 11:13:17 248 人看过

运输合同中确定货物损失的规定为:合同如果对此有约定,则遵从合同约定。如果没有签订补充协议确定货物损失计算方法,那么按照交付或者应当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八百三十三条的规定,货物的毁损、灭失的赔偿额,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按照交付或者应当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法律、行政法规对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和赔偿限额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一、租赁合同未约定交付期限怎么办

通常情况下,关于租赁费的交付时间应当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如果约定不明,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七百二十一条

【租金支付期限】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

二、怎么确定检验货物的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三十一条:收货人提货时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检验货物。对检验货物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检验货物。收货人在约定的期限或者合理期限内对货物的数量、毁损等未提出异议的,视为承运人已经按照运输单证的记载交付的初步证据。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4日 17:3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合同生效相关文章
  • 如何应对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损坏
    货物在托运过程中损坏的,承运人应当赔偿损失。至于损失赔偿金额,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按照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但是,如果承运人证明货物损坏是由于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合理损失以及托运人,则无需对收货人的过错负责。货物运输合同中承运人与托运人的权利义务分别是什么1、托运人的主要权利包括:要求承运人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安全运输到约定的地点;在承运人将货物交付收货人前,托运人可以请求承运人中止运输、返还货物、变更到货地点或将货物交给其他收货人,但由此给承运人造成的损失应予赔偿。2、托运人的主要义务包括:如实申报货运基本情况的义务;办理有关手续的义务;包装货物的义务;支付运费和其他有关费用的义务。3、承运人的主要权利包括:收取运费及符合规定的其他费用;对逾期提货的,承运人有权收取逾期提货的保管费,对收货人不明或收货人拒绝受领货物的,承运人可
    2023-07-05
    176人看过
  • 货物运输合同中怎样确定货物赔偿数额
    《民法典》第八百三十三条规定,货物的毁损、灭失的赔偿额,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按照交付或者应当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法律、行政法规对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和赔偿限额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本条是对如何确定货物赔偿额的规定。(一)当事人对货物毁损、灭失的赔偿额有约定的,就应当按约定数额进行赔偿。当事人在合同中可能规定了一个总的赔偿数额,也有可能规定了一个赔偿额的计算方法。但有的情况下,当事人办理了保价运输,这也实际上是对赔偿额的一种约定。但是要注意在保价运输的情况下,货物受损的赔偿。所谓保价运输就是承运人处理托运人、收货人提出赔偿要求的一种方式,即托运人在办理托运货物的手续时或者与承运人签订合同时,向承运人要求进行保价运输,声明货物的价格,并支付保价费。这实际上是当事人之间对货物损害赔偿额的一种约定。一般情况下,保价额
    2023-06-15
    98人看过
  • 货物运输险:如何认定承保货物的财产损失
    货物运输险指保险人承保货物运输过程中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引起的财产损失法。商险种主要有国内货物运输保险、国内航空货物运输保险、涉外(海、陆、空)货物运输险、邮包保险、各种附加险和特约保险法。商投保了货物运输保险后,如果被保险人的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了部分或者全部损失,则这部分损失由保险公司承担法。商货物运输保险的损失分为全部损失和部分损失法。一、全部损失全部损失简称全损,可分为实际全损和推定全损法。1.实际全损又称绝对全损,凡有下列情况下之一者即可构成实际全损:①被保险的货物已经完全灭失,如船舶与货物沉入海底无法打捞或货物被大火毁灭;②被保险货物遭受严重损害丧失原有用途,已不具有任何使用价值;③被保险人已不能恢复其所丧失的所有权,如船舶与货物被捕获或扣押后释放无期,或已被没收;;④船舶失踪达到一定时间法。2.推定全损:指实际全损已不可避免,或受损货物残值,如果加上施救、整理、修复、续运至目的
    2023-06-09
    76人看过
  • 运输合同中货物丢失的应对策略
    运输合同中货物丢了的处理方法:1、如有协议,按协议赔偿;2、如果没有,托运人需要另行证明托运事实和货物价值,并注意托运单中或背面是否有托运合同、最高赔偿协议以及是否签字认可;3、看看是否由保险公司承保,如果有,就去保险理赔,一般商业货运公司不同于邮政货运,邮政法规定了邮政最高赔偿标准,但一般商业货运虽然在托运合同中规定了最高赔偿标准,如果托运人有足够的证据证明托运货物的价值远远大于最高赔偿标准,可以主张实际损失价值。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基本形式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有两种基本形式,一种是租船合同,另一种是班轮运输合同。1.租船合同租船合同是出租人(船方)与承租人(租船方)之间订立的、租用船舶运输货物的合同。根据租船方式的不同,租船合同可以分为航次租船合同、定期租船合同和光船租船合同。2.班轮运输合同班轮运输是指托运人将一定数量的货物交由作为承运人的轮船运输合同,轮船公司按固定航线、固定船期
    2023-07-05
    354人看过
  • 运输合同中货物毁损的管辖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运输合同中货物毁损的,是属于运输合同纠纷,运输合同产生纠纷的,可以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七条运输合同纠纷管辖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一、《民事诉讼法》关于管辖权的法律规定?(1)离婚案件的特殊规定国内结婚定居国外:国内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国内最后居所,国外结婚定居国外: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条一方在国内:国内法院永远有管辖权,双方在国外未定居:原告或被告原住所地。(2)诉前财产保全的管辖诉前财产全,由当事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请,认为其它有管权的人民法院不能采取诉前财产保全措施。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和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均可采取诉前财产保措施。(3)级别管辖我国《民事诉讼法》是根据案件的性质、繁简程度和案件影响的大小
    2023-03-05
    264人看过
  • 货物运输合同中损失责任的法律解释
    我国法律对货损责任采取过错推定原则,即如果承运人无法举证“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这三类免责情况的,便要承担赔偿责任。由此可见,当托运人或者收货人因货损向承运人主张索赔时,其只需要证明运输合同成立、货物交运以及货损发生的事实,而无须举证证明承运人的运输行为具有不当或者其他过错行为;只要承运人无法证明民法典该条规定的三类免责情形的存在,承运人就应当对货损承担赔偿责任。航空旅客发生人身财产损失,赔偿责任由谁来承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的有关规定,作为航空运输服务者的民用航空运输企业应当依照以下的规定承担法律责任,航空运输的旅客、货物托运人可以依此要求民用航空运输企业承担法律责任:一是因发生在民用航空器上或者在旅客上、下民用航空器过程中的事件,造成旅客人身伤亡的,承运人应当承提责任;但是,旅客的人身伤亡完全是由于旅客本人的健康状况造成的,承运人
    2023-07-03
    57人看过
  • 客车运输中的货物损失谁赔
    近日看到一则正在审理的案例,内容大致为一旅客携带价值10万的虫草,而到达目的地发现虫草箱被盗,故起诉至法院要求运输公司予以赔偿,其以出货人、收货人、价款单、装箱单、住宿记录等一系列证据基本构成了间接证据链条,证明其确实带了一箱虫草上车。在解决了货品确实带上车这个问题之后,那么是否该旅客就能得到十万元的货物损失赔偿呢?我国就长途客运中旅客自带财产损失这一块没有法律层面的规定,仅有交通部的规章。规章中明确规定货损参照火车或轮船货损赔,那究竟应该赔多少呢?规章中明确规定最高限额不得超过800元,除非旅客与承运人另有约定。故,建议客运中,旅客如携带贵重物品,须向司乘人员说明,由承运人代为保管,或单独进行货物托运,以避免重大损失。
    2023-06-04
    308人看过
  • 货物运输中有毁损、灭失的,如何算赔偿额
    在货物发生毁损、灭失的情况下,承运人的损失赔偿额应当依据以下四个原则计算:一、当事人对货物毁损、灭失的赔偿额有约定的,就应当按约定数额进行赔偿。当事人在合同中可能规定了一个总的赔偿数额,也可能规定了一个赔偿额的计算方法。但有的情况下,当事人办理了保价运输。所谓保价运输就是承运人处理托运人。收货人提出赔偿要求的一种方式,即托运人在办理托运货物的手续时或者与承运人签订合同时,向承运人要求进行保价运输,声明货物的价格,并支付保价费。这实际上是当事人之间对货物损害赔偿额的一种约定。一般情况下,保价额相当于货物的价值。托运人办理保价运输的,承运人应当按照实际损失进行赔偿,但最高不得超过保价额。实际损失低于保价额的,按照实际损失进行赔偿。二、当事人对赔偿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三、如果依照前一原则仍不能确定的,则按照交付或者应当交
    2023-06-04
    283人看过
  • 运输合同货物如何提存;
    一、运输合同货物如何提存1、提存人应在交付提存标的物的同时,提交提存申请书。提存书上应载明提存人的姓名(名称),提存物的名称、种类、数量以及债权人的姓名、住址等基本内容。此外,提存人应提交债务证据,以证明其所提存之物确系所负债务的标的物;提存人还应提交债权人受领迟延或者下落不明的等致使债务人无法履行的证据。如有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的裁决书,也应一并提出。其目的在于证明其债务已符合提存要件,以便提存部门判定是否准予提存。2、提存部门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不予受理的,公证处应当告知申请人对不予受理不服的复议程序。提存部门通过审查确定提存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提存之债真实、合法。具备提存的原因,提存标的于合同标的物相符,符合管辖规则时,应当准予提存。提存部门应当验收提存标的物并登记存档。对不能提交提存部门的标的物,提存部门应当派人到现场实地验收。验收时,提
    2023-04-12
    223人看过
  • 运输途中丢失货物
    代理合同纠纷
    2009年4月29日新野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一般货运代理合同纠纷案件,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被告中国外运天津有限公司塘沽分公司于调解生效后五日内赔偿原告新野纺织有限公司货款403069.22元。2007年5月30日,原告与被告签订一份货物代理协议,相关内容为甲方中国外运天津有限公司塘沽分公司甲方责任:一、该批货物货权属于乙方,乙方委托甲方代为办理港口提货、报关、运输等事宜,若在受委托操作过程中出现货物丢失、被转运或抵押等,甲方必须承担全部损失责任2007年6月13日被告在办理棉花报关手续后,将其中一批棉花(140件,价值403069.22元)交由崔铁保运输,但在运输过程中,该批棉花下落不明,6月23日,被告向天津市公安局塘沽分局报案,该案至今未破,原告几次向被告索赔,被告推诿该刑事案件未破,应向保险公司索赔,不予支付。原告提起诉讼,请求依法判决被告赔偿货物损失403069.22元,并支付差旅
    2023-06-09
    90人看过
  • 运输合同货物损失收货人可以起诉吗
    一、运输合同货物损失收货人可以起诉吗运输合同货物损失收货人可以起诉这要看收货人是不是合同的当事人,如果是合同的当事人,那么就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可以以原告的身份起诉。根据民事起诉当事人的特点,收货人是不可以起诉承运人的,收货人要起诉承运人,可让合同签订人委托收货人代其起诉。二、货物运输合同承运方有哪些权利义务(一)承运方的权利向托运方、收货方收取运杂费用。如果收货方不交或不按时交纳规定的各种运杂费用,承运方对其货物有扣压权。查不到收货人或收货人拒绝提取货物,承运方应及时与托运方联系,在规定期限内负责保管并有权收取保管费用,对于超过规定期限仍无法交付的货物,承运方有权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二)承运方的义务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按时向收货人发出货物到达的通知。对托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无人为的变质,如有上述问题,应承担赔偿义务。在货物到达以后,按规定的期
    2023-04-30
    267人看过
  • 货物运输合同存在漏洞如何应对
    1、货物运输合同存在漏洞的,当事人可以协商变更合同内容,或者进行补充约定,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解决纠纷。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补救措施】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第五百四十三条【协议变更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一、合同漏洞的种类有哪些(1)合同内容的漏洞与合同形式的漏洞。合同内容的漏洞指的是合同内容欠缺必要条款。具体表现为在买卖商品的合同中未约定履行的方式。合同内容关乎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的承担,易引发争议。合同形式的漏洞指的是合同形式不符合法律的规定,遗漏了合同成立与效力的事项。具体表现为规定须经双方签字、盖章才能生效的合同只签字而未盖章,合同的订立地点和时间不明确。合同形式只对合同纠纷的诉讼
    2023-02-17
    181人看过
  • 货物运输过程中发生事故造成的损失怎么确定
    货物运输的过程中发生事故造成的损失,应当进行鉴定确定损害的具体数额,货物的毁损、灭失的赔偿额,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当事人协商之后仍然不能确定的,则按照交付或者应当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货物运输合同赔偿数额怎么确定货物运输合同赔偿数额首先合同中具有约定条款的按照约定条款进行赔偿,如果双方没有进行赔偿的,那么则按照当事人由于违约所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法律、行政法规对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和赔偿限额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三十三条货物的毁损、灭失的赔偿额,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按照交付或者应当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法律、行政法规对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和赔偿限额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三十三条货物的毁损、灭失的赔偿额,当事人有约定的
    2023-08-03
    81人看过
  • 运输货物丢失如何处理
    运输过程中货物丢失的处理:一,要确认货物丢失或损坏事实、时间、价值等。二,看是否有运输合同、托运签收单,货物明细,如有,看运输合同、托运签收单等的约定,有约定则依据约定赔偿;如无,则托运人需要另行举证证明托运事实及货物价值,以及注意托运单中或背面是否有托运合同、最高赔付约定及是否签字认可。三,看是否由保险公司承保,有则走保险理赔。铁路运输货物中执法机关扣留如何处理铁路运输货物中执法机关扣留的时处理方式如下:1、货物、包裹、行李逾期交付的,铁路运输企业应当支付逾期违约金;2、收货人或者旅客逾期领取的,收货人或者旅客应当支付保管费;3、收货人或者旅客逾期领取的,双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4、铁路逾期运输并发生损失的,铁路运输企业除支付逾期违约金外,还应当赔偿损失;5、收货人或旅客逾期领取,铁路运输企业在保管期间因保管不当造成损失的,由铁路运输企业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三十二条承运人
    2023-08-12
    260人看过
换一批
#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合同生效,是指已经成立的合同开始产生以国家强制力保障的法律约束力,即合同发生法律效力。此处所说的法律效力并不是指合同能够像法律那样产生约束力。合同本身并不是法律,而只是当事人之间的合意,因此不可能具有法律一样的效力。合同的效力主要体现在对当... 更多>

    #合同生效
    相关咨询
    • 运输合同中,运输货物损害赔偿责任及货物运输合同的损失应如何认定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3-14
      如当事人向保险公司投保陆上货物运输保险,保险公司在承保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责任范围本保险分为陆运险和陆运一切险二种。被保险货物遭受损失时,本保险按照保险单上订明承保险别的条款规定负赔偿责任。(一)陆运险本保险负责赔偿: 1.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遭受暴风、雷电、洪水、地震自然灾害或由于运输工具遭受碰撞、倾覆、出轨或在驳运过程中因驳运工具遭受搁浅、触礁、沉没、碰撞;或由于遭受隧道坍塌,崖崩或失火、爆炸
    • 国际货物运输合同中灭失货物方式和损失赔偿方式如何确定?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4-14
      承运方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按时向收货人发出货物到达的通知。对托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无人为的变质,如有上述问题,应承担赔偿义务。在货物到达以后,按规定的期限,负责保管。在货物运输途中对于货物的毁损、灭失的赔偿额,如果合同中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按照交付或者应当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法律、行政法
    • 货物运输中的损失如何免责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3-17
      1、重量损失1%范围内免责如果是行业惯例,不能据此认定“签订、履行合同失职并造成国家利益重大损失罪”,即使不是行业惯例,仅凭运输过程中的损失没有明确是合法原因也是不能认定犯罪的。您所说的这个罪名明显的是扣大帽子。 2、是否可以认定非法侵占要看具体证据,如果有证据证明承运人在运输过程中有侵占、倒卖行为死可以认定侵占的,单纯从运输过程中有损失来推断有侵占、倒卖行为是站不住脚的。
    • 怎样认定运输合同中签的货物损失?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6-02
      运输合同中确定货物损失的规定为:合同如果对此有约定,则遵从合同约定。如果没有签订补充协议确定货物损失计算方法,那么按照交付或者应当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八百三十三条的规定,货物的毁损、灭失的赔偿额,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按照交付或者应当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法律、行政法规对赔偿
    • 在货物运输中,货物有毁损、灭失的,应当如何计算承运人的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1-01
      在货物发生毁损、灭失的情况下,承运人的损失赔偿额应当依据以下四个原则计算:一、当事人对货物毁损、灭失的赔偿额有约定的,就应当按约定数额进行赔偿。当事人在合同中可能规定了一个总的赔偿数额,也可能规定了一个赔偿额的计算方法。但有的情况下,当事人办理了保价运输。所谓保价运输就是承运人处理托运人。收货人提出赔偿要求的一种方式,即托运人在办理托运货物的手续时或者与承运人签订合同时,向承运人要求进行保价运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