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钓鱼网站窃取虚拟财产应认定为盗窃罪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1 10:44:51 428 人看过

2010年7月至2011年7月,被告人王某从网上购买钓鱼网站后台管理账号后,在互联网上使用自己的账号,以支付Q币购买游戏装备为名,骗取对方玩家同意,再向对方玩家发送包含钓鱼网站链接的虚假Q币充值网页电子邮件,诱使对方玩家打开该页面并输入DNF账号和密码等信息,从而通过钓鱼网站后台管理账户获取对方玩家上述数据。被告人王某在获取对方玩家的DNF账号及密码后,即登录并修改该账号、密码保护资料等信息,将该账号的游戏角色装备、游戏币等转至其本人使用的账号中,再通过其在交易网站开设的账户或在游戏中销售,共计获利人民币71970元。

本案中,被告人王某通过钓鱼网站窃取虚拟财产行为的定性分析问题是案件审理的重点。

实践中对窃取虚拟财产行为的定性分析,主要存在两种分歧观点。一种观点认为,虚拟财产不是通常意义上的财产,因此窃取虚拟财产的行为不属于盗窃行为。第二种观点认定,虚拟财产也是财产,因此窃取虚拟财产的行为应归为盗窃行为。笔者赞成第二种观点。

具体就本案而言,被告人王某窃取Q币的行为完全符合盗窃罪的构成要件。首先,盗取的Q币属于财产的范畴。虽然作为网络流行的一种虚拟财产,但Q币现实中是有价值的,也是可以用金钱来衡量的,因此实施盗窃Q币的行为实质上就侵犯了他人财产安全。其次,王某盗取Q币的行为是为谋取利益,符合盗窃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主观构成要件。再次,利用钓鱼网站虚假链接实施骗取Q币,王某的行为是一种通过隐秘手段窃取他人财物的行为,这符合盗窃罪的客观要件。最后,本案中被告人王某窃取的Q币的销售价格为71970元,也即财产价值为71970元,这符合盗窃罪数额巨大的具体要求。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4日 17:1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虚拟财产相关文章
  • 虚拟财产被盗构成盗窃罪吗
    虚拟财产在很大程度上就是指网络游戏空间存在的财物,包括游戏账号的等级,游戏货币、游戏人物拥有的各种装备等等,这些虚拟财产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转换成现实中的财产。虚拟财产被盗是否能构成盗窃罪呢?有两种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游戏装备等虚拟财产依附于游戏中的虚拟人物,虚拟人物虽能为玩家实际控制使用,但网络游戏的程序存于营运商的电脑服务器中,具体表现为一定的网络设置和电磁记录,是虚拟出来的非实际物品,现行法律并未将这种虚拟物品规定为财物,更不是刑法意义上的财产。而且同时,法定估价部门无法对装备价值做出估价,即没有法定的价值认定,从而无法认定犯罪数额。根据刑法的罪刑法定原则,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这种情况下,不能突破法律规定将游戏装备这种虚拟物品认定为财产,不应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否则将损害刑法的基本原则。第二种观点认为,游戏装备是完全具备财产的一般属性,应当纳入刑事法律保护范围;虽然现有评估机制、方法
    2023-05-01
    206人看过
  • 盗窃网络游戏中虚拟财产应如何定性
    随着传奇、奇迹等网络游戏的日渐流行,涉及盗窃网络游戏中虚拟财产(例如装备、虚拟货币、武器等)的案件越来越多。最近,我国辽宁、重庆等地均出现了类似案件。目前,我国法律并未对此类盗窃行为作出相应规定,因此,笔者拟就此问题发表一下愚见。根据刑法第264条之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司法实践中,“公私财物”均指现实生活中“实实在在”的财物,而网络游戏虚拟财产则不同,它在现实社会中是看不见、摸不着的;它只能在特定的网络游戏里才能发挥效用。因此,网络游戏中虚拟财产在法律上如何定性就成为关键。目前,对于盗窃网络游戏虚拟财产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主要有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由于虚拟财产不是一个实体的物质,无法制定出具体的价格,因此不构成犯罪;而另一种观点则截然相反,认为虚拟财产存在着固有价值,应受到现实社会的法律保护,盗窃虚拟财产应构成盗窃罪。笔者
    2023-06-11
    68人看过
  • 盗窃网络虚拟货币是盗窃吗怎么认定盗窃金额
    盗窃网络虚拟财产的不能认定为盗窃罪,而按照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处理,能做到罚当其罪。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一、偷盗二万可以判多少偷盗财物价值二万的,属于“数额较大”的情形,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二、我国内蒙古盗窃罪的立案标准在内蒙古构成盗窃罪的刑事立案标准为:行为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三、盗刷他人微信多少金额立案1、
    2023-03-07
    103人看过
  •  虚拟财产盗窃罪的定罪问题研究
    首要意见是将盗窃网络虚拟财产的行为纳入通信自由侵权罪范畴。其次,将盗窃QQ号码的行为认定为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最后,认为虚拟财产应按照盗窃罪论处。首要意见是,将盗窃网络虚拟财产的行为纳入通信自由侵权罪范畴。理由是,从腾讯QQ软件的主要功能来看,主要被认为是即时通信工具。盗窃和销售QQ号码应适用中国《刑法》第252条《隐藏、销毁或非法拆除他人信件,侵犯公民自由权,情节严重,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留》拘留》的规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非法截获、篡改、删除他人电子邮件或其他娄底资料、侵犯公民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的,根据刑法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二、第二意见认为,这种盗窃网络虚拟财产的土地应认定为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理由是,上述盗窃集团采用大量侵入商业和政府网站的方式,在网站上放置预先制作的网络病毒,使用中的QQ用户点击浏览该网页,该病毒记录QQ用户
    2023-11-03
    309人看过
  • 盗窃网络虚拟财产的既遂判断
    盗窃虚拟财产与盗窃现实财产没有本质区别。当然,虚拟物品也和现实物品一样,并非都有经济价值,也并非都没有经济价值,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是否具有经济价值,可由物价部门及鉴定机构作出结论,对于具有经济价值的虚拟财产,完全可以成为盗窃罪的对象。一、盗窃罪侵犯的对象(1)能够被人们所控制和占有。能够被人们所控制和占有的财物必须是依据五官的功能可以认识的有形的东西。控制和占有是事实上的支配。这种支配不仅仅是单纯的物理的有形的支配。有时占有可以说是一种社会观念,必须考虑到物的性质,物所处的时空等,要按照社会上的一般观念来决定某物有没有被占有。有时即使在物理的或有形的支配达不到的场合,从社会观念上也可以认为是占有。例如,在自已住宅的范围内一时找不到的手表、戒指,仍没有失去占有。如没有回到主人住所和主人身边习惯的牲畜即使离开了主人的住所,仍属主人占有。震灾发生时,为了暂时避难而搬出去放置在路边的财物,仍归主
    2023-03-08
    377人看过
  • 网络虚拟货币盗窃的认定:如何判断盗窃金额?
    盗窃网络虚拟财产的不能认定为盗窃罪,而按照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处理,能做到罚当其罪。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如何认定盗窃罪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地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1、盗窃数额,是指行为人实施盗窃行为已窃取的公私财物数额。2、已经着手实行盗窃行为,只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造成公私财物损失的,是盗窃未遂。盗窃未遂,情节严重的,如明确以巨额现款、国家珍贵文物或者贵重物品等为盗窃目标的,也应定罪并依法处罚。3、盗窃的公私财物,既指有形财物,也包括电力、煤气、天然气、重要技术成果等无形财物。4、盗用他人长途电话账号、码号造成损失,盗窃他人非法所得,数额较大的应当以盗窃罪定罪处罚。5、盗窃自己家里的财物或者近亲属的财物,
    2023-08-06
    295人看过
  • 虚拟财产被盗窃应该到哪里起诉
    虚拟财产被盗窃应该到哪里起诉?当地法院。盗窃虚拟财产可以盗窃罪起诉,但是司法实践中认定虚拟财产的价值会有一个困难,即有些网络游戏里的装备等虚拟财产,既可以通过练级、杀怪、达到一定游戏时间等非现实购买方式获得,也可以通过货币充值购买。这意味着,货币兑换并不是虚拟财产获得的唯一途径,这也代表着虚拟财产换算成实际价值会有很大的争议。可以在“一定情况下转化为现金”,这在法律上称为“或然”状态,法律无法去认定或然状态的事实。只有等确实产生了损失,才能进行起诉。虚拟财产被盗窃可以起诉吗网络游戏中的虚拟游戏装备、虚拟游戏物品,是游戏玩家投入了时间、资金、劳动而产生,具有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具有财产属性。盗取账号内游戏角色的虚拟游戏装备、虚拟游戏物品的行为,不仅破坏了网络和计算机的系统安全,造成不良社会影响,而且侵害了他人的合法财产权益。盗取虚拟财产,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且数额较大
    2023-06-13
    430人看过
  • 钓鱼盗窃的立案标准
    盗窃罪的立案标准在1000元以上,如果能在钓出价值1000元以上的鱼,那可以立案。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如下:1、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1000元至3000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2、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万元至10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3、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0万元至50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在跨地区运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盗窃地点无法查证的,盗窃数额是否达到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应当根据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有关数额标准认定。盗窃毒品等违禁品,应当按照盗窃罪处理的,根据情节轻重量刑。一、关于量刑的具体细
    2023-04-02
    464人看过
  • 网络虚拟货币盗窃是否属于盗窃罪,盗窃金额如何确定?
    盗窃网络虚拟财产的不能认定为盗窃罪,而按照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处理,能做到罚当其罪。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网络盗窃的特点1、网上盗窃行为已非常专业化和集团化。盗窃者通过在网站上设置病毒等方式,由专职人员盗窃各种有实际价值的网络虚拟物品,然后转手出售给专业化的销售集团,由专业销售人员在第三方交易平台上销售,以获取非法收益。2、网上盗窃行为具有强大的技术支撑。由专业人员制造用于盗窃的病毒软件的作案工具,这些软件在盗窃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使得盗窃者能在一天内盗窃庞大数量的网络账号,并转移账号中的虚拟物品或虚拟点币。这些软件的提供者有时尽管自身并不参与盗窃号码,但是与盗窃者保持密切的关系。3、网上盗窃行为具有专业销售平台。在盗号行为中,销售团伙将他们所盗窃
    2023-07-06
    58人看过
  • 钓鱼网站“钓”走二百亿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近日发布的《第29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1年12月底,中国网民规模达5.13亿,全年新增网民5580万;互联网普及率较上年底提升4个百分点,达到38.3%。由此可见,我国的整体网民用户规模在进一步增长。随着互联网的发展,整个互联网的安全问题也日益突出,而钓鱼网站就是网民最大的危害之一。不法分子想方设法设置安全漏洞,让消费者防不胜防。钓鱼网站花样多变尽管国家各级相关部门不断进行宣传和指导,甚至有的消费者还经历了多次血的教训,但仍有不少用户不断地受到钓鱼网站的侵害,且受害用户的金额较往年也有很大的提高。黑客不断地变换不同的钓鱼手法,让众多网民防不胜防。据记者调查和了解,目前钓鱼网站主要有以下几种欺诈手法:通过QQ、MSN等IM软件及邮件进行欺诈。QQ、MSN及邮件作为中国网民使用最为频繁的网络通讯方式,是最为行之有效的信息传播载体。黑客正是利用这一
    2023-06-07
    463人看过
  • 中国最大盗窃网络虚拟财产案告破
    新华网深圳12月14日电(记者彭勇)利用木马病毒的方式,非法盗取数百万个QQ号码和网络游戏账号、道具,并在网络上销赃获利70多万元。14日,深圳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告破获了一个网上盗销QQ号、Q币等虚拟财产的犯罪团伙,抓获涉案嫌疑人44名,批捕11人。这是迄今为止中国最大的盗窃网络虚拟财产案。据深圳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介绍,2006年5月22日,深圳腾讯公司向警方报案称:其公司陆续接到数以万计的用户投诉,称自己QQ号及QQ号里的Q币被盗。接报后,深圳市警方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了由多个部门组成的5·22专案组。经过调查,警方掌握了该团伙的基本情况:自2005年5月以来,以犯罪嫌疑人金某、衣某为首的盗号团伙,以辽宁省鞍山市、吉林省长春市为基地,采取入侵商业及政府网站、放置网络病毒的方法,利用用户浏览网页的时机,盗取QQ号码和网络游戏账号、道具等。得手后,该团伙通过在长春市的犯罪嫌疑人于某等人
    2023-06-07
    366人看过
  • 盗窃游戏虚拟财产可以立案吗
    可以。对于网络盗窃犯罪的立案,也是按照一般盗窃罪的立案进行的,此时只要满足了法律规定的数额标准,那么就要依法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1、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一千元以上的属数额较大;2、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一万元以上的属数额巨大;3、个人盗窃公私财物十万元以上的属数额特别巨大;盗窃罪如何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第二百六十五条【盗窃罪】以牟利为目的,盗接他人通信线路、复制他人电信码号或者明知是盗接、复制的电信设备、设施而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
    2023-06-01
    229人看过
  •  网络虚拟财产盗窃案件的司法定性分析
    盗窃网络虚拟财产的行为属于盗窃罪,刑罚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可以处以罚款。如果财产的经济价值超过1000元,或者有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情形的,则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可以处以罚款。如果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则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可以处以罚款。如果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则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可以处以罚款或者没收财产。盗窃网络虚拟财产的,如果财产的经济价值超过1000元,或者有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情形的,属于盗窃罪。刑罚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可以处以罚款。如果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则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可以处以罚款。如果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则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可以处以罚款或者没收财产。 盗 窃 网 络 虚 拟 财 产 的 刑 罚
    2023-09-03
    380人看过
  • 盗窃罪不以窃得财产多少认定
    入室行窃还未来得及有所收获,即被警方抓获。犯罪嫌疑人张某被刑事拘留,她所面临的将是法律的严惩。根据2011年5月1日起生效的《刑法修正案(八)》规定,没有偷到东西就不能被认定为犯罪的观点已成为历史。2015年9月12日晚,张某因打麻将输钱后与老公发生口角,便打起了歪主意。在东宝区栗溪镇菜市场,张某见一户农户家的门锁并没有锁上,便溜了进去。正当张某欲实施盗窃时,不想在卧室触翻一把椅子被主人发现,后被警方抓获。该起案件无物品损失。在进一步审查中,民警发现,张某与2015年3月发生在栗溪镇东方百货超市被盗案中的嫌疑人长相一样。经过调取监控视频比对,在铁证和强大的心理攻势下,张某如实交代其先后窜至栗溪镇东方百货超市和一居民家中行窃的犯罪事实。办案民警表示,该案中,犯罪嫌疑人张某实施的两次盗窃,其中一次行为为进入他人家中盗窃,即构成入户盗窃。而根据2011年5月1日起生效的《刑法修正案(八)》规定,
    2023-06-11
    424人看过
换一批
#网络侵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虚拟财产是指狭义的数字化、非物化的财产形式。它包括网络游戏、电子邮件、网络寻呼等一系列信息类产品。包括长时间虚拟生活中形成的人物形象。 于网络游戏的盛行,虚拟财产在很大程度上就是指网络游戏空间存在的财物,包括游戏账号的等级,游戏货币、游戏人... 更多>

    #虚拟财产
    相关咨询
    • 盗窃虚拟财产是盗窃罪吗虚拟财物可以交易吗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7-21
      一般盗窃网络虚拟财产不可以认定盗窃罪。 关于虚拟财产能否归入传统意义上的财物,在2013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法意见如下:《解释》起草过程中,有意见提出,应当在《解释》中明确,对盗窃游戏币等虚拟财产的,以盗窃罪定罪处罚。经研究认为,此意见不妥。对于盗窃虚拟财产的行为,如确需刑法规制,可以按照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等计算机犯罪定罪处
    • 盗窃网络虚拟财产法律适用
      浙江在线咨询 2023-11-27
      盗窃虚拟财产与盗窃现实财产没有本质区别。 当然,虚拟物品也和现实物品一样,并非都有经济价值,也并非都没有经济价值,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是否具有经济价值,可由物价部门及鉴定机构作出结论,对于具有经济价值的虚拟财产,完全可以成为盗窃罪的对象。
    • 虚拟财产盗窃权如何定罪
      北京在线咨询 2021-10-22
      一、首要意见认为,盗窃网络虚拟财产的行为应适用于通信自由侵权罪。理由是,从腾讯QQ软件的主要功能来看,主要被认为是即时通信工具。盗窃和销售QQ号码应适用中国《刑法》第252条《隐藏、销毁或非法拆除他人信件,侵犯公民自由权,情节严重,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留》拘留》的规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非法截获、篡改、删除他人电子邮件或其他娄底资料、侵犯公民通信自由和通信秘
    • 怎样判定盗窃网络虚拟财产
      辽宁在线咨询 2023-10-23
      盗窃虚拟财产与盗窃现实财产没有本质区别。 当然,虚拟物品也和现实物品一样,并非都有经济价值,也并非都没有经济价值,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是否具有经济价值,可由物价部门及鉴定机构作出结论,对于具有经济价值的虚拟财产,完全可以成为盗窃罪的对象。
    • 盗窃网络虚拟财产可以认定盗窃罪吗, 盗窃金额的认定标准是什么样的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4-28
      盗窃网络虚拟财产不可以认定盗窃罪。关于虚拟财产能否归入传统意义上的财物,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法意见如下:《解释》起草过程中,有意见提出,应当在《解释》中明确,对盗窃游戏币等虚拟财产的,以盗窃罪定罪处罚。经研究认为,此意见不妥。对于盗窃虚拟财产的行为,如确需刑法规制,可以按照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等计算机犯罪定罪处罚,不应按盗窃罪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