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塑令的出台,只考虑到社会的环境治理问题,根本就没有考虑到社会的可接受程度。实际上,实施限塑令是违反常识的。总而言之,限塑令出台的初衷是好的,但是没有考虑到老百姓的实际需求,实际上是增加了老百姓的成本。
新版限塑令出台!新版限塑令到底有何不同
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发布了《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媒体称之为新限塑令。新限塑令要求按照禁限一批、替代循环一批、规范一批的思路,到2020年,率先在部分地区、部分领域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
禁止生产和销售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禁止以医疗废物为原料制造塑料制品;全面禁止废塑料进口;禁止生产和销售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签;禁止生产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等等。
不同之处:
这次新版的限塑令和此前的限塑令相比,有三个大区别。
第一个区别,这次是全面性的,从生产、流通、消费、回收利用全过程中的各个环节都有相应规定,是对整个塑料制品污染问题做了系统化管理,上一版限塑令主要针对购物塑料袋,是局部问题。这次的管理涉及到现在建设生态文明和整个国家经济高质量发展,以及民生健康问题,所以它提高的高度也是不一样的;
第二个特点,这次整个限塑令体现了一种协同,体现出从禁止、限制、替代这三方面实现有机结合,不单纯是禁、限,还考虑到有替代品,更具有可行性;
第三个特点,这次限塑令明确提出渐进性。第一个分时间,2020、2022、2025三个时间段,第二个分区域,从大城市和省会城市开始,然后是地市级、县级、农贸市场,体现出由上而下贯彻的渐进特点。还体现出分类型,比如优先在公共场所,像宾馆中使用的一次性发泡物品、餐具等等,这些关系到大众的社会化的公共塑料制品优先纳入到限或禁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条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的环境质量负责。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防止、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对所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责任。
公民应当增强环境保护意识,采取低碳、节俭的生活方式,自觉履行环境保护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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