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居住证暂行条例内容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18 15:18:02 96 人看过

海南省居住证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居住证管理,确保居住证持有人享受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维护居住证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居住证的申领、发放、使用等相关服务管理活动。

第三条居住证是持证人在居住地居住、作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的证明。

居住证登载的内容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居住地地址、证件的签发机关和签发日期。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为居住证持有人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的机制,将为居住证持有人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保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所需经费。

第五条公安机关为居住证的主管部门,负责公民暂住登记和居住证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教育、公安、民政、司法行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卫生计生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居住证持有人的权益保障、服务和管理工作。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公安机关做好暂住登记和居住证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和完善人口信息库,分类完善劳动就业、教育、社会保障、房产、信用、卫生计生、婚姻等信息系统,并做好居住证持有人信息的采集、登记工作,加强部门之间、地区之间居住证持有人信息的共享,为推进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转移接续制度,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提供信息支持,为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居住提供便利。

第七条居住证实行一人一证,在本省行政区域内通用。

第二章申领

第八条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跨省或跨市县流动的,应当依法主动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申报暂住登记。

第九条外省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本省,或者本省居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在省内跨市县(含洋浦经济开发区)居住半年以上,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办法申领居住证:

(一)有合法稳定就业,即被国家机关、社会组织、事业单位录用(聘用),或者被国家机关、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招收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其本人在城镇投资兴办第二、三产业并持有营业执照等;

(二)有合法稳定住所,即在居住地实际居住具有合法所有权的房屋、在当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租赁登记备案的房屋、用人单位或者就读学校提供的宿舍等;

(三)连续就读,即在全日制小学、中学、中高等职业学校或者普通高等学校取得学籍并就读。

前款所称居住半年以上,是指在居住地居住并办理暂住登记满半年。

第十条公民申领居住证,应当由其本人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出申请,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

就业证明包括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

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所提交或者出具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第十一条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由其监护人或者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

监护人或者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第十二条符合居住证申领条件且申领材料齐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予以受理,开具《居住证领取凭证》,并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居住证制作发放工作。

对申领材料不齐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

第十三条居住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

不设区的地级市居住证由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

第十四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首次申领居住证,免收证件工本费;换领、补领居住证,应当缴纳证件工本费。办理暂住登记、签注手续不得收取费用。

居住证收费标准由财政、物价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

第三章管理

第十五条居住证实行年度签注制度,每年签注1次。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居住证签注手续。

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并停止计算居住证持有人连续居住年限;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并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居住年限。

第十六条居住证持有人居住地住址发生变动的,应当到现居住地辖区公安派出所或者公安机关委托的服务机构办理居住地住址变更登记。

第十七条居住证损坏难以辨认或者丢失的,居住证持有人应当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换领、补领手续。

居住证持有人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需要更正或者发生变更的,居住证持有人应当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换领手续。

换领新证时,应当交回原居住证。收回的居住证由居住地县级公安机关集中销毁。

第十八条居住证持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应当注销其居住证:

(一)常住户口被注销的;

(二)申领时提供虚假材料的;

(三)申请注销居住证的;

(四)已办理本地常住户口的;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当注销的情形。

第十九条居住证样式和规格由省公安厅统一制定。

居住证采用IC卡材质,IC卡的功能和标准应当符合海南一卡通建设要求。

第二十条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在工作过程中知悉的居住证持有人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第四章权益

第二十一条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依法享受下列权利:

(一)劳动就业;

(二)参加社会保险;

(三)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

(四)国家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二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为居住证持有人提供下列基本公共服务:

(一)义务教育;

(二)基本公共就业服务;

(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服务;

(四)公共文化体育服务;

(五)按照国家和本省规定提供的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务;

(六)国家规定需提供的其他基本公共服务。

第二十三条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享受下列便利:

(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出入境证件;

(二)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

(三)办理机动车登记;

(四)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五)报名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申请授予职业资格;

(六)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和其他计划生育证明材料;

(七)国家规定的其他便利。

第二十四条居住证持有人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需要证明居住事实的,应当出示其居住证;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为居住证持有人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应当核验其居住证。

第二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城市综合承载能力,积极创造条件,逐步扩大居住证持有人享受公共服务和便利的范围,提高服务标准,并定期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六条居住证持有人符合居住地人民政府规定的落户条件的,可申请将常住户口由原户口所在地迁入居住地。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实施办法具体应用问题由海南省公安厅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以前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本办法施行前各地已发放的居住证,在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6日 04:3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国务院通过《居住证暂行条例(草案)》
    日前,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居住证暂行条例(草案)》。草案规定在全国建立居住证制度,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向常住人口全覆盖,明确了居住证持有人通过积分等方式落户的通道。2015国务院通过《居住证暂行条例(草案)》作为户籍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将进一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逐步实现在教育、医疗、卫生等方面公共服务方面的均等化。建立居住证制度后,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设区的市级以上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的,可以在居住地申领居住证。居住证持有人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劳动就业、基本公共教育、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计划生育服务、公共文化服务、证照办理服务等权利等。居住证制度体系中,积分落户或将成为一个方面。相关权威文件曾提出,扎实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取消暂住证制度,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居住证制度同积分落户挂钩,将有利于明确符合落户的人群和条件。目前,包括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在内的多个地
    2023-12-06
    457人看过
  • 海南省信息公开条例有哪些内容?
    一、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行政机关除应当主动向社会公布政府规章和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外,还应当主动向社会公开下列政府信息:(一)与人口、自然资源、地理、经济发展等有关的基本情况;(二)经济社会发展的规划、计划及其进展和完成情况;(三)城乡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等其他各类城乡规划以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执行情况等;(四)影响公众人身和财产安全的疫情、灾情或者突发事件的预报、发生和处理情况;(五)扶贫、优抚、教育、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标准、条件及实施情况;(六)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的批准文件、补偿标准、安置方案等;(七)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的目录、标准、依据等;(八)政府投资的重大基础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建设、公开招投标及工程进展情况,资金使用情况;(九)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采购结果及其监督情况;(十)政府基金(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和监督情况;(十一)国有企业重组改制、国有
    2023-04-13
    456人看过
  • 监视居住适用比例原则的内容是什么
    监视居住适用比例原则的内容是:责令犯罪嫌疑人不得离开指定区域,并对其活动进行监视的一种强制措施。监视居住,是指侦查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不得擅自离开指定的住所,并对其行动加以监视的一种强制措施。它通常适用于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不能提供保人或保证金的犯罪嫌疑人。一、相关内容介绍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二、适用条件是什么根据新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检察院为了保证
    2023-02-27
    152人看过
  • 上海市居住证与暂住证取消了, 怎么办居住证
    一、办理流程1、材料提交社区服务受理中心携带好材料到房屋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交,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收到申办材料后,对材料齐全的,应当出具受理凭证;对材料不齐全的,应当当场告知申请人补齐材料,并将申请材料退还申请人。对材料齐全的,应当在居住证信息系统中登记信息、拍照,并出具《居住证》受理回执。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定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应当自收到申办信息、申办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照就业管理相关规定进行核定。经核定符合办理条件的,通过居住证信息系统通知制证。不符合办理条件的,经核定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应当出具书面意见,交由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3、公安部门核定公安部门应当自收到申办信息、申办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照投靠、就读管理相关规定进行核定。符合办理条件的,通知制证;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出具书面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告知申请人。4
    2023-03-17
    301人看过
  • 居住证是什么,暂住证、居住证、户口有什么区别
    2015年10月2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了《居住证暂行条例》,以法治助推新型城镇化。草案规定在全国建立居住证制度,逐步提高居住证持有人享有的公共服务水平。草案还明确了居住证持有人通过积分等方式落户的通道。居住证是什么,暂住证、居住证、户口有什么区别一、居住证是什么居住证是中国一些城市借鉴发达国家“绿卡”制度进行的积极尝试,为中国制定技术移民办法,最终形成中国国家“绿卡”制度积累了有益经验。目前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城市为引进人才,都相继出台了工作居住证制度。持有居住证者,在工作、生活等方面可享受当地居民的待遇。二、暂住证、居住证、户口有什么区别户口:就是A城市的正式户口;居住证:就是满足A城市某些需要人才的条件的人持有的基本享受A城市市民待遇的证件;暂住证:就是流动人口在A城市登记证;三、居住证制度将带来哪些福利建立居住证制度后,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设区市级以上城市居住半年
    2023-05-03
    248人看过
  • 最新的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内容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为了规范土地,房地产市场交易秩序,合理调节土地增值收益,维护国家权益,制定本条例。第二条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以下简称转让房地产)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依照本条例缴纳土地增值税。第三条土地增值税按照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和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税率计算征收。第四条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减除本条例第六条规定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为增值额。第五条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第六条计算增值额的扣除项目:(一)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二)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三)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费用,或者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四)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五)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第七条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
    2024-01-21
    290人看过
  • 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的主要内容是什么样的?
    对于土地的使用来说,是需要缴纳一定数额的土地使用税的,相信这一点大家都是非常的清楚的,但是,最近国家对于占用耕地的情况,也是需要缴纳一定的税款了,为此国家也出台了相应的政策对该税进行规定,那么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的主要内容是什么样的?第一条为了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加强土地管理,保护耕地,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耕地,是指用于种植农作物的土地。第三条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或者个人,为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前款所称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部队以及其他单位;所称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个人。第四条耕地占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照规定的适用税额一次性征收。第五条耕地占用税的税额规定如下:(一)人均耕地不超过1亩的地区(以县级行政区域为单
    2024-01-17
    465人看过
  • 居住工作证明以什么内容
    居住证证明篇一:工作证明兹证明彭*阳(身份证号码:XXX)进入我公司,为我公司员工,居住于成都市龙舟路60号龙舟大院十栋3单元2楼3号宿舍。情况属实。特此证明。(备注:本证明只用于办理居住证/暂住证,不用于其他用途)证明单位(公章):四川武盾实业总公司XXX年3月23日居住证证明篇二:工作证明兹证明(身份证号码:)为我公司员工,居住于我公司员工宿舍,地址为:A幢楼201号情况属实。特此证明。(备注:本证明只用于办理居住证,不用于其他用途)证明单位(公章):XXX年4月23日居住证证明篇三:在校证明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学号:,是大学学院级专业的全日制在读(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生)。现住于大学宿舍房。特此证明。年月日
    2023-05-30
    64人看过
  • 工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内容有什么?
    我国在工商行政方面的一些处罚决定是有具体的法律来加以规定约束的,发生工商的行政处罚的话就必须依照工商的行政处罚决定内容进行处罚,而且在处罚的过程中政府会做到将行政处罚的信息公开化,让民众了解到工商行政处罚的决定,所以我国的工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内容有什么?工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内容有什么?工商行政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暂行规定(2014年8月19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71号公布)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进一步转变市场监管方式,强化市场主体信用监管,促进社会共治,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适用一般程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相关信息应当向社会公示。公示的信息主要包括行政处罚决定书和行政处罚信息摘要。第三条
    2023-05-02
    313人看过
  • 海南居住证有什么用,持证可参保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依法享受下列权利:1.劳动就业;2.参加社会保险;3.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4.参加民主选举和有关公共决策、社会事务管理;5.国家规定的其他权利。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为居住证持有人提供下列基本公共服务:1.子女接受义务教育;2.就业失业登记、政策咨询、就业信息、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基本公共就业服务;3.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服务;4.按照规定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住房保障服务;5.依法参加基本社会保险;6.公共文化体育服务;7.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务;8.按照规定享受居住地政府和社会提供给老年人的各种形式的经济补贴、优先优惠和便利服务;9.按照规定参加当地各种荣誉称号的评选并享受相应待遇;10.办理居住证3年以上的老年人,可享受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政府补贴;11.对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或遭遇其他特殊困难的家庭,给予临时救助;12.按照规定符合条件的申
    2023-05-29
    100人看过
  • 《上海市居住证》上载明了哪些内容
    《居住证的载明内容,主要包括姓名、性别、公民身份证件号码、户籍所在地、签发日期、签发机关和证件编号等基本信息。《居住证的有效期分为1年、3年和5年。
    2023-12-17
    109人看过
  • 上海居住证明代办的规定内容是怎么样的?
    在一些人口比较密集的城市,例如北京上海这些经济飞速发展的发达城市,对于城市的人口都是有一定的限制的,因为经济发展的好,所以很多人都希望到上海生活,但是没有户口的人在上海生活是需要居住证明的。那么关于上海居住证明代办吗?一、上海居住证可以代办吗?(居住证代办)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应当由监护人代为申报居住登记、申办居住证相关事项,同时提供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可以由近亲属代为申报居住登记、申办居住证相关事项,同时提供受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和委托书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在本市办理居住登记满半年,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境内来沪人员,可以到现居住地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申领《居住证》,填写《上海市居住证申请表》,并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的复印件(验原件)。申请人现居住地址与居住登记地址不一致的,应当按照居住登记
    2023-04-13
    227人看过
  • 居住小区物业管理条例的内容是怎样的?
    一、《物业管理条例》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工作环境,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第三条国家提倡业主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选择物业服务企业。第四条国家鼓励采用新技术、新方法,依靠科技进步提高物业管理和服务水平。第五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业主大会第六条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2023-06-02
    186人看过
  • 海南居住证有效期是多久
    实行一人一证,有效期为一年,每年签注1次。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届满前30日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乡镇(街道、社区)流动人口服务中心办理签注手续。延伸阅读:居住证将带来哪些便利居住证是持证人在居住地居住,作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的证明。《意见从为流动人口享受居住地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出发,积极提升居住证的“含金量”。居住证持有人享有义务教育;基本公共就业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服务;公共文化体育服务;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务;国家规定的其他基本公共服务。享受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出入境证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机动车登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报名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申请授予职业资格以及其他便利。
    2023-05-10
    154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居住证暂行条例居住证暂行条例有哪些内容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3-15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十二条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依法享受劳动就业,参加社会保险,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权利。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为居住证持有人提供下列基本公共服务:(一)义务教育;(二)基本公共就业服务;(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服务;(四)公共文化体育服务;(五)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务;(六)国家规定的其他基本公共服务。第十三条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享受下列便利:(一)按照国
    • 居住证暂行条例有哪些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7-30
      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
    • 居住证暂行条例通过带来什么变化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8-24
      《》明确,持有人在居住地依法享受劳动就业,参加社会保险,缴存、提取和使用的权利。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为居住证持有人提供下列基本公共服务: 1.义务; 2.基本公共就业服务; 3.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服务; 4.公共文化体育服务; 5.和其他法律服务; 6.国家规定的其他基本公共服务。除了上述基本公共服务方面的福利之外,持有居住证在居住地还有不少便利可以享受。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出入境
    • 居住证暂行条例中有关规定吗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2-09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十二条、第十三条有相关规定。第十二条: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依法享受劳动就业,参加社会保险,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权利。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为居住证持有人提供下列基本公共服务: (一)义务教育; (二)基本公共就业服务; (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服务; (四)公共文化体育服务; (五)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务; (六)国家规定的其他基本公共服务。第十三条:
    • 上海市居住证与暂住证取消了, 怎么办居住证
      江西在线咨询 2021-08-06
      一、办理流程 1、材料提交社区服务受理中心 携带好材料到房屋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交,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收到申办材料后,对材料齐全的,应当出具受理凭证;对材料不齐全的,应当当场告知申请人补齐材料,并将申请材料退还申请人。对材料齐全的,应当在居住证信息系统中登记信息、拍照,并出具《居住证》受理回执。 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定 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应当自收到申办信息、申办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