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于劳动争议案件的案件有:
1、因用人单位开除、除名、辞退劳动者和劳动者、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而发生的争议;
3、因履行发生的争议;
4、因认定无效劳动合同和特定条件下订立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以及是否续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5、因职工流动、停薪留职、从事第二职业发生的争议等。
一、申请劳动仲裁的范围有什么
申请劳动仲裁的范围是:
1、因用人单位开除、除名、辞退劳动者和劳动者、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规定发生的争议。
3、因履行(包括执行、变更、解除)发生的争议。
4、因认定无效劳动合同和特定条件下订立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二、劳动仲裁委员会属于哪个部门管
劳动仲裁部门归劳动局管,劳动局归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管,主要职责是;1、做好劳动争议仲裁工作,处理用人单位因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2、处理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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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委员会是自律性社会公益组织,是非营利性事业单位法人,经省司法厅登记,挂靠于政府法制局。经费主要靠国家财政拨款,又通过自己的办案活动取得一定的收入。仲裁会可以为被聘用的没享受退休待遇的工作人员缴纳三金。...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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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劳动合同属于劳动争议的什么案件浙江在线咨询 2023-06-26无效劳动合同,是指当事人虽然签订,但是国家不承认其法律效力的劳动合同。一般合同一旦依法成立,就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无效合同即使其成立,也不具有法律约东力,不发生履行效力。无效劳动合同从订立时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按合同内容来划分,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按合同无效程度来划分,分为全部无效和部分无效两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