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侵犯病人知情同意权应当承担的责任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2 09:44:26 341 人看过

医院侵犯病人知情同意权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案例介绍:2007年8月25日,迟女士因腹部疼痛入住被告医院,医生诊断为急性化脓性阑尾炎并腹膜炎,拟定手术方式为阑尾切除术+腹腔引流术。医院与迟女士亲属签署手术知情同意书后,实施了拟定手术。手术中,主治医生发现迟女士腹腔有暗褐色液体约1000毫升,为了进一步明确诊断,医生在未与迟女士及亲属签署手术知情同意书的情况下,实行了剖腹探查术,发现迟女士卵巢囊肿破裂,为此做了右附件切除术。迟女士住院20天痊愈出院后,某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迟女士右侧卵巢已切除,其伤残等级评定为七级,已行剖腹探查,其伤残等级评定为九级,根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规定的晋级原则,迟女士伤残等级评定为七级。为此,迟女士诉诸法院,要求医院赔偿其各项经济损失。

案件审理中,某市医学会鉴定分析认为:医院的医疗行为未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诊断腹膜炎成立,选择手术治疗及时准确。术中探查卵巢破裂且无正常卵巢组织,选择卵巢切除有医学指征,不构成医疗事故。但是,医院在医疗行为中,未与患方签署知情同意书。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迟女士因病到被告处就诊,被告将其收治入院,并收取了住院费用,双方之间形成了医疗服务合同关系。被告在术中置其与原告亲属签署的手术知情同意书而不顾,行剖腹探查术,造成原告身体伤残九级,且切除原告右侧卵巢,却无证据证明其已履行了告知并获得同意的义务,为此,该行为严重侵犯了原告的知情同意权和选择治疗措施的权利,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法院另认为,某市医学会鉴定证明原告右侧卵巢破裂且无正常卵巢组织,选择卵巢切除有医学指征,因此,被告切除已丧失功能的卵巢系原告的病情所致,不是切除正常的卵巢,该手术与人身损害没有必然联系,不存在致残问题,因此,原告主张被告承担丧失右侧卵巢的七级伤残后果,缺失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其理由不能成立,应不予支持,被告不应对此承担责任。最终,法院认为被告主观上无恶意,客观上治愈了原告的病情,可酌情免除被告的一部分赔偿责任。2008年4月25日,法院宣判被告某医院被判赔偿原告迟女士伤残赔偿金、医疗费、精神抚慰金等共计3.5万余元。

评析:

侵犯知情同意权,医院该如何赔?司法实践中,有些法官从侵权构成要件中损害后果的理解更多地定位在物质方面,即如果侵犯了知情同意权与人体器官与组织功能损害存在因果关系,才会判决赔偿,如果没有,则给予象征性的补偿。有些法官则不注重物质性的损害后果,只要侵犯知情同意权,不管原先的器官与组织的功能如何,视为正常受损而予以赔偿,本案的原告就是持这种观点。本案法官应该说是持折中的观点,因为:以前者的观点看,原告卵巢不管被告是否侵犯知情同意权,最终都是要切除的,不存在任何的损害后果,当然就不存在赔偿问题。以后者的观点,在于约束医师的滥用权利,从价值方面考量,不管被切的卵巢是否正常应该判决全部赔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0日 08:2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医疗费相关文章
  • 医院应当对哪些情况承担过错推定责任
    一、医院应当对哪些情况承担过错推定责任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2.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3.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的情形】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二、医疗事故责任成立要满足的条件有哪些医疗事故责任成立要满足的条件有:1.责任主体为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2.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3.存在主观过失;4.违规行为造成患者人身损害。《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发生或者发现医疗过失行为,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或者
    2023-06-16
    199人看过
  • 医疗过错侵权责任承担情形
    医疗过错侵权责任承担情形大致如下:1.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医务人员未尽到前述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2.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2.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3.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一、哪些情形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二、民法典规定二次手术医院有责任吗如果医院有过错,就有责任。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
    2023-03-07
    141人看过
  • 侵犯知识产权需要承担哪些侵权责任?
    1、停止侵害。停止侵害主要用于对知识产权(商标专用权等)和人身权(姓名权、肖像权等)的侵害。2、赔偿损失。赔偿损失是在民法中最普遍使用的一种。无论是侵权责任或违约责任都可以赔偿损失。3、消除影响,恢复名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主要适用于对名誉权、其他人身权利的侵犯和对知识产权的侵犯。4、赔礼道歉。即使是人民法院审理知识产权侵权案件,在确定损害赔偿标准的时候也要考虑到案件的实际情况,所以,知识产权侵权赔偿标准不可能有法律制度强行规定,双方对于侵权赔偿标准可以自行协商,也可以请相应的行政主管部门调解确定。查看了上面文章的内容,相信已经已经对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的标准是多少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实践中我们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时,需要沉着冷静的面对并解决,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阅读完上文内容如果还没有解答您的问题,您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对于侵犯知识产权需要承担哪些侵
    2023-03-23
    125人看过
  • 侵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哪些责任
    1、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情况紧迫且不能及时获得国家机关保护,不立即采取措施将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在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必要范围内采取扣留侵权人的财物等合理措施;但是,应当立即请求有关国家机关处理。2、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律师补充:1、被侵权人死亡的,其近亲属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被侵权人为组织,该组织分立、合并的,承继权利的组织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2、被侵权人死亡的,支付被侵权人医疗费、丧葬费等合理费用的人有权请求侵权人赔偿费用,但是侵权人已经支付该费用的除外。【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七条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情况紧迫且不能及时获得国家机关保护,不立即采
    2023-05-06
    449人看过
  • 什么情况延误病情医院不承担责任
    一、什么情况延误病情医院不承担责任?(一)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二)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三)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二、医疗事故侵权纠纷的答辩状怎么写?1、首部。首部应写明下列内容:(1)标题。(2)答辩人的基本情况。(3)写明答辩事由。2、答辩理由。答辩的理由是答辩状的主体部分,写法没有统一的规定,一定要针对原告在诉状中提出的事实和理由,或上诉人在上诉状中提出的上诉请求和理由进行答辩,并可提出相反的事实、证据和理由,以证明自己的理由和观点是正确的,而提出的要求是合理的。3、尾部和附项写明以下内容:(1)呈送的机关。写为“此致”“xx×人民法院”。(2)右下方写明。答辩人xx×(签名或盖章)并注明年月日。(3)附项。注明证物、书证的名称和件数。三、医疗事故的赔偿标准和哪些因素有关?(一)医疗事故等级;(二)医
    2023-06-16
    470人看过
  • 不知情销售侵犯商标权需要承担责任吗?
    不需要。需要注意的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生产者一般都是出于故意,但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销售者则可能是出于故意,也可能不是。所以新《商标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的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销售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给以处罚。(1)责令停止侵权①责令立即停止销售;②没收、销毁侵权商品;③没收、销毁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2)处以罚款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五年内实施两次以上商标侵权行为或者有
    2024-01-12
    107人看过
  • 谁应当承担侵权行为所产生的责任
    一、谁应当承担侵权行为所产生的责任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2.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自己的行为暂时没有意识或者失去控制造成他人损害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没有过错的,根据行为人的经济状况对受害人适当补偿。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因醉酒、滥用麻醉药品或者精神药品对自己的行为暂时没有意识或者失去控制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二、侵权责任的讼时效期限侵权责任的讼时效期限为三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2023-07-11
    113人看过
  • 共同犯罪时应承担何种共同侵权责任
    一、共同犯罪时应承担何种共同侵权责任共同犯罪时应承担连带共同侵权责任。共同侵权行为也称为共同过错、共同致人损害,是指数人基于共同过错而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依法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侵权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一条,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每个人的侵权行为都足以造成全部损害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二条,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能够确定责任大小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二、共同犯罪的构成要件构成共同犯罪的条件:1.行为人必须满足二人以上;2.主观上,各行为人必须具有犯罪的共同故意,这里要求有犯罪故意的意思联络;3.客观上,各行为人实施了共同的犯罪行为,在共同故意支配下相互配合
    2023-09-26
    237人看过
  • 病人在医院摔骨折医院承担什么责任
    这种情况需要看病人的具体情况的,如果是需要特级护理的话,医院负全责,意见建议:如果是一级护理和二级护理,医院也有比较大的责任,如果是三级护理,则医院应该负担的责任就比较小了一、医院误诊耽误病情可以起诉么医院误诊耽误病情可以起诉。如果是住院病人可以找医院医务科,如果是门诊病人可以找门诊办公室,先和医院协商一下,看医院对此是何态度。如果协商不成可以申请鉴定,鉴定结论做出是否构成医疗事故,医院应承担何种责任。二、患者自杀属于医院的责任吗?一般病人,即没有精神病或其他需要特别看护和护理的病人,并且在治疗期间具有辨认和控制的能力;能够意识到自己的行为所产生的后果,如果医院按照规定行使了护理或看护义务的,病人系自杀死亡的,应当认为医院不应承担责任。三、被医院误诊了耽误病情了怎么办可以要求赔偿,医院误诊是需要负责任的,但必须有足够的证据。可以通过3种途径来解决:1.医患双方自行协商;2.进行医疗事故技术
    2023-03-23
    487人看过
  • 民法典侵害什么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民法典侵害人身权益和财产权益都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人身权益和财产权益统称为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民法典中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有哪些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包括以下这些:(1)停止侵害;(2)排除妨碍;(3)消除危险;(4)返还财产;(5)恢复原状;(6)赔偿损失;(7)赔礼道歉;(8)消除影响、恢复名誉。以上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行为人损害他人民事权益,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2023-07-29
    476人看过
  • 同意杀人是不是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概括而言,各国或地区认为“同意杀人”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态度还是值得赞赏的。“同意杀人”与一般故意杀人根本的区别主要在于,行为人故意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得到了被害人的同意。因此,从生命权本身出发探讨“同意杀人”的行为是否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关键在于行为人是否在法律上有权处分自己的生命。如果答案是肯定的,那么他就有可能也有权委托他人处分自己的生命,同意杀人行为因而也就应当适用“得到承诺的行为不违法”的法律格言,阻却犯罪的成立;反之,他也就无权同意他人杀死自己,“同意杀人”行为理应承担刑事责任。这里涉及的实际上是生命权人是否享有生命利益支配权的问题。我们认为,生命利益支配权并不是生命权的具体权利内容。理由是:首先,从支配权的含义来看,生命权不可能包含生命利益支配权。对于国家与社会而言,公民生命是最为宝贵的资源,为了保证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国家、社会总是会尽量采取其可以采取的手段来保护这一宝贵资源,而
    2023-03-29
    247人看过
  • 应当承担责任的侵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行为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同时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可以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并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关于侵犯著作权罪、销售侵权复制品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复制或者部分复制著作权人的软件的;(二)向公众发行、出租、通过信息网络传播著作权人的软件的;(三)故意避开或者破坏著作权人为保护其软件著作权而采取的技术措施的;(四)故意删除或者改变软件权利管理电子信息的;(五)转让或者许可他人行使著作权人的软件著作权的。
    2023-06-08
    293人看过
  • 经济犯罪的法人应当承担责任吗
    经济犯罪的法人应当承担责任吗p>我国刑法对单位犯罪的处罚多采用两罚制,即对单位判处罚金,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在单位犯罪案件中,按照刑法的规定,应当追究两类人的法律责任:第一类是直接责任人。也就是说,法定代表人、财务经理、财务总监可以是违法行为的使者其次是直接责任人,也就是违法行为的责任人,一般是单位的会计。如果一个单位做假账,一定是会计先被抓法定代表人只能在三种情况下承担逃税的法律责任:一是法定代表人是涉税违法行为的直接责任人。也就是说,偷税漏税是法定代表人自己做的,公司里其他人不知道。公安机关为何在涉税案中逮捕刘晓庆?经查,在整个逃税活动中,刘晓庆指使他人做了一些,刘晓庆自己也做了一些。例如,她负责她的电影的海外发行。她自己签合同。汇款账户也是刘晓庆在香港的个人账户,这个账户只能由自己控制。因此,这次偷税是刘晓庆本人作为法定代表人所为其次,法定代表
    2023-05-07
    400人看过
  • 医院承担行政责任的情形
    医院等医疗机构违反《处理条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一)未如实告知患者病情、医疗措施和医疗风险的;(二)没有正当理由,拒绝为患者提供复印或者复制资料服务的;(三)未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要求书写和妥善保管病历资料的;(四)未在规定时间内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五)未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医疗事故的;(六)未按照规定进行和保存、处理尸体的。(七)未在规定时间内补记抢救工作病历内容的;(八)未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封存、保管和启封病历资料和实物的;(九)未设置医疗服务质量监控部门或者配备专(兼)职人员的;(十)未制定有关医疗事故防范和处理预案的。一、医疗事故行政处理程序行政处理程序的几个步骤:(一)对重大医疗过失行为进行调查1、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接到辖区
    2023-03-25
    194人看过
换一批
#损害赔偿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医疗费
    词条

    医疗费,是指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由于造成一定的人身伤害,为恢复健康而需要就医诊治,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医疗费主要包括挂号费、检查费、化验费、手术费、治疗费、住院费和药费等。 医疗费可以为住院医疗费,也可以为门诊医... 更多>

    #医疗费
    相关咨询
    • 医院没经医生同意继续使用医生照片侵犯肖像权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2-15
      医院与医生接触聘用关系后理应将其照片归还。在合作关系结束后仍悬挂医生的照片来进行宣传,对医院有一定的利益。医院没经医生同意继续使用其照片侵犯了医生的肖像权,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该医生可要求药店赔偿精神损失。 可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一)生命权、健康权、
    • 应当承担责任的侵犯计算机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0-26
      【著作权侵权】应当承担责任的侵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行为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同时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可以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并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关于侵犯著作权罪、销售侵权复制品罪的规定,依
    • 医生泄露患者病历是否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呢?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6-28
      1、泄露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或者未经患者同意公开其病历资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对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保密。 3、《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六条【患者隐私和个人信息保护】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对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保密。泄露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或者未经患者同意公开其病历资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病患者在私立医院意外死亡,医院方应当承担怎样的相应责任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0-22
      需要根据司法鉴定,根据具体死亡原因判断如医院存在过错,则医院应承担您的赔偿责任,如医药费、护理费、修复费、精神损失费等,建议委托律师进行民事诉讼,要求有关赔偿及损失赔偿。
    • 医院承担的侵权责任有哪些
      云南在线咨询 2021-03-05
      1、对卫生行政部门及其人员的行政处分 (1)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后,未及时组织调查的; (2)接到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后,未在规定时接到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后,间内审查或者移送上一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 对卫生行政部门及其人员的行政处分 (3)未将应当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重大医疗过失行为或者医疗事故争议移交医学会组织鉴定的; (4)未按照规定逐级将当地发生的医疗事故以及